第一章:第一百零一次清晨1.早晨7点30分。闹钟还没有响,但林默已经醒了。
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混合着茉莉花香氛的甜腻,
在这个封闭的卧室里混合成一种死亡的味道。阳光透过米白色的窗帘缝隙照在林默的脸上,
刺得他微微眯起了眼。他没有动,
吸的频率都控制在每分钟十六次——这是他在第32次为了躲避警犬搜捕时练就的龟息本能。
他不需要转头,脑海中就已经想象出了身旁的画面:苏浅静静地躺在大床的左侧,
穿着那件她结婚纪念日买的酒红色真丝睡裙,而在她修长的脖颈处有一道整齐切口。
血已经凝固了,变成了暗黑色,浸透了半边床单。“第一百零一次。
”林默在心里默念着这个数字,带着一种苍凉的疲惫。如果是第一次,
他会像个疯子一样尖叫,扑上去试图捂住那个早已不再流血的伤口,把指纹印得到处都是,
最后被警察当场按在血泊里;如果是第十次,他会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甚至拿起那把丢在地上的凶器想要自杀,却被赶来的刑警一枪击碎手腕;如果是第五十次,
他会愤怒地冲出家门,试图去寻找那个根本不存在于监控里的“鬼影”,
然后在街角被一辆失控的渣土车撞成肉泥。在过去的整整一百次循环里,他死过很多次。
被注射死刑,被狱霸打死,被神秘杀手割喉,被车祸,
被火灾……他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瓶里的苍蝇,一次次撞向透明的墙壁,直到头破血流。
现在是第一百零一次。痛觉依然真实,心碎依然剧烈,但他的灵魂已经冷静下来了。
林默缓缓睁开眼,推了推鼻梁上并不存在的眼镜——那是他作为“作家林默”时的习惯,
而现在的他更像是一个披着作家外皮的冷血猎手。他抬起手腕,
看了一眼那块老旧的海鸥牌机械表。秒针还在跳动。7点31分20秒。
“还有13分钟40秒。”林默的声音沙哑。根据前一百次的经验,7点40分,
楼下那位收了凶手钱的邻居王强,会因为“听到激烈的争吵声”而报警。7点45分,
刑警支队那位以嗅觉灵敏著称的队长雷烈会准时带着破门锤敲响房门。
而在这个凶手精心布置的“完美密室”里,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林默。林默掀开被子,
赤脚踩在地板上。地板很凉,这种触感让他更加清醒。他没有去看苏浅的脸,
因为只要看一眼,他好不容易筑起的心理防线可能就会崩塌。他现在的每一秒钟,
都是为了让她在那一百次死亡中受的苦能够得到清算。他径直走向卧室的角落。
那里放着一个垃圾桶。在第88次循环里,他发现垃圾桶的底部夹层里,
藏着一张揉皱的便利贴。上面模仿他的笔迹写着:“如果她不签字,那就杀了她。
”这是凶手留下的“杀人动机”。
林默戴上一副从床头柜底层摸出来的乳胶手套——这是他上次循环特意放在这里的,
为了这一刻。他捡起便利贴,没有烧,因为烧纸的烟味会被雷烈那个狗鼻子闻出来。
他走进卫生间,将便利贴撕成了指甲盖大小的碎片,分三次扔进了马桶,并没有急着冲水。
接着,他打开洗漱台下方的柜门,伸手摸向U型管道的后方。那里有一根极细的鱼线。
这是凶手制造“密室”的关键道具。昨晚,凶手在杀人后,利用这根鱼线穿过门锁的锁舌,
在门外完成了反锁,然后用力一扯,鱼线断在里面,造成了门是从里面反锁的假象。
这根鱼线如果不取出来,就是铁证。但如果取出来……林默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他小心翼翼地抽出那根鱼线,缠绕在手指上。“想玩密室?”林默低语,
“那我就陪你玩个更大的。”他没有销毁鱼线,而是将它塞进了一管快用完的牙膏里,
重新拧紧盖子。这是一个思维盲区。警察会搜查垃圾桶,会搜查下水道,
甚至会拆开马桶水箱,但绝不会想到要把一管牙膏挤出来检查。做完这一切,
时间来到了7点35分。林默回到卧室。这一次,他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
那里放着一杯牛奶。昨晚苏浅递给他的热牛奶。里面被凶手下了高浓度的安眠药,
所以苏浅被杀时,他就躺在旁边,睡得像头死猪。杯把上只有他的指纹。
杯口有苏浅的DNA。这是为了证明是林默给苏浅下了药。如果不处理,这是死罪。
如果洗了杯子,那就是毁灭证据,欲盖弥彰。林默深吸一口气,拿起那个杯子。
他没有走向洗手间,而是高高举起,然后松手。“啪!
”清脆的碎裂声在寂静的早晨显得格外刺耳。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炸裂成无数碎片,
残留的牛奶溅得到处都是。紧接着,林默做了一个极其疯狂的动作。他蹲下身,
捡起一块最尖锐的玻璃碎片,没有任何犹豫,反手在自己的左小臂上狠狠划了一道!
“嘶——”鲜血瞬间涌出,滴落在地板上,与牛奶、玻璃渣混合在一起。这不是自残,
这是布局。这道伤口,将解释杯子为什么会碎——因为并没有发生所谓的“下药”,
而是他在早晨醒来发现妻子尸体时,惊慌失措打碎了杯子,并因为悲痛或跌倒划伤了自己。
血迹会掩盖牛奶的残留量,让警方无法精确测量他到底喝了多少。
虽然还能检测出安眠药成分,但这把水的浑浊度,足够他在审讯室里搅浑逻辑链。
7点38分。还有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林默走到床边认真地看向了苏浅。一百次了。
每一次,她都死得这么惨。林默伸出手轻轻抚摸着苏浅冰冷的手背。
那只手上还戴着他们的婚戒。“浅浅,别怕。”“前一百次,我为了洗清嫌疑,
像个懦夫一样四处逃窜。”“这一次,我不逃了。”“我要把他们,一个个都拖进地狱。
”林默俯下身,在苏浅冰冷的额头上落下轻轻一吻。然后在起身的一瞬间,
他顺手从床底下的地毯缝隙里,捏起了一颗彩色的糖果碎屑。这是他翻盘的王牌。
7点40分。楼下准时传来了邻居王强夸张的尖叫声:“杀人啦!救命啊!
楼上两口子动刀子啦!”这演技太浮夸了。林默在心里给了个差评。7点45分。
沉重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林默站起身,随手抓乱了自己的头发,调整呼吸,
让心跳飙升到140,瞳孔放大,面部肌肉开始微微抽搐。他在一秒钟内,
从那个冷静的布局者,切换回了那个刚刚遭遇丧妻之痛的崩溃丈夫。“砰!砰!砰!
”房门被砸响。“警察!开门!快开门!”林默跌跌撞撞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门外站着全副武装的特警,以及那个一脸横肉的刑警队长,雷烈。四目相对。
雷烈手中的枪指着林默的眉心,大吼道:“不许动!举起手来!”林默看着黑洞洞的枪口,
眼泪夺眶而出,
好处:“警官……救命……苏浅她……她不动了……”2.审讯室里的空气冷得像停尸房。
头顶那盏高瓦数的白炽灯发出滋滋的电流声,光线惨白刺眼,直直地打在林默的脸上。
林默坐在特制的铁椅子上,双手被铐在桌面的横杆上。左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
那是刚才法医给他包扎的伤口。他对这里太熟悉了。前世,
他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绝望的小时。这把椅子哪里有个凸起的焊点会硌着背,
桌子下面哪里刻着上一任犯人的诅咒,他都一清二楚。“姓名。”对面,
雷烈把保温杯重重地磕在桌子上,发出“咚”的一声响。这是一种心理施压手段,
目的是在对话开始前就击溃嫌疑人的防线。林默缩了缩肩膀,显得有些畏缩:“林……林默。
”“职业。”“推理小说……作家。”“作家?”雷烈冷笑了一声,翻开面前厚厚的文件夹,
“写过什么大作啊?《消失的凶手》?还是《完美谋杀》?怎么,书卖不出去了,
打算在现实里找找灵感?”旁边的记录员配合地发出了一声讥笑。林默低下头,
看似在躲避雷烈的目光,实则是在掩饰眼底那一闪而过的寒芒。他在等。
等那个“关键证据”上桌。“林默,别装了。”雷烈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林默身边,
压迫感十足,“现场我们已经勘察完了。门窗反锁,没有撬动的痕迹。这是个密室。
除了你和死者,没有第三个人的指纹。甚至连那杯牛奶上,也只有你的指纹。”雷烈俯下身,
盯着林默的眼睛:“是你给苏浅下了药,看着她昏睡过去,然后割开了她的喉咙。为了什么?
为了那份五百万的意外保险?还是为了你在外面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情人?”逻辑闭环。
如果是普通人,此刻已经被这种铁一般的“事实”搞懵了。但林默只是抬起头,
透过乱糟糟的刘海看着雷烈。他的眼神里没有恐惧,只有令人不安的困惑。“雷队,
如果我想杀人骗保……”林默的声音有些沙哑,“我为什么要把杯子摔碎?
我又为什么要留在现场等你们来抓?”“那是你没想到邻居会报警!你慌了!”雷烈吼道。
“邻居?”林默似乎抓住了什么重点,眉头微微皱起,“你是说王强?他报的警?”“没错!
他在7点40分听到了激烈的争吵声!”“7点40分……”林默喃喃自语,
随后突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但在这种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你笑什么?
”雷烈心里咯噔一下。他办案二十年,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看起来懦弱的男人,
有点不对劲。林默缓缓坐直了身体。那一瞬间,他身上的颓废气息荡然无存。
他目光变得清明而锐利,仿佛此刻被审讯的不是他,而是雷烈。“雷队,你的推理很精彩,
标准的教科书式侦查。”林默的声音也传到了单向玻璃后正在观察的局长耳朵里。“但是,
有两个致命的逻辑硬伤。”雷烈一愣:“什么?”林默伸出一根手指,
那是戴着婚戒的左手无名指。“第一,关于那个邻居王强。
他说他在7点40分听到了争吵声。”林默看着雷烈,语速不紧不慢,
的牛奶——这一点你们的法医验血应该已经有结果了——我一直昏睡到今早7点30分才醒。
”“尸体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昨晚凌晨2点到3点之间。雷队,死人是不会吵架的。
”“如果王强听到了争吵,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他在撒谎。或者……他在配合真正的凶手,
演这一出戏。”审讯室里一片死寂。雷烈的脸色变了变。尸检报告还没出来,
但这小子怎么对死亡时间判断得这么准?
“罪犯在行凶后模仿争吵声制造混淆死亡时间的假象,这也是常有的事!”雷烈强行解释。
“好,那说第二点。”林默伸出了第二根手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极具侵略性,
死死盯着雷烈的脚。“雷队,你刚刚进门的时候,是不是感觉脚底下有点粘?
”雷烈下意识地动了动脚。他在勘察现场时,确实感觉卧室地板有些地方粘糊糊的,
但他以为那是溅出来的牛奶。“那是糖。”林默淡淡地说。“糖?”“苏浅有严重的低血糖,
她习惯在床头柜放一个水晶糖罐。昨晚凶手在行凶时,应该是动作太大,打翻了糖罐。
糖果洒了一地,很多都被踩碎了,变成了糖渣。”林默顿了顿,
语气变得冰冷:“如果我是凶手,如果我在凌晨杀人后还要忙着布置密室、伪造现场,
我必然会在房间里来回走动。那么,我的脚底应该全是糖渍和碎屑。”说完,
林默抬起自己那双穿着一次性拖鞋的脚展示给雷烈,也展示给那个闪着红光的监控摄像头。
拖鞋底干干净净。除了刚才踩到的一点玻璃渣,没有任何糖分的痕迹。“但是雷队,
你可以看看你的战术靴,或者现场勘查员的鞋套。”“如果我没猜错,
你们的脚底现在应该全是彩色的糖渣。”“这说明什么?”雷烈感觉喉咙有些发干。
“这说明,昨晚在苏浅死的时候,我一直躺在床上。而那个凶手,他在行凶后,
为了不留下脚印,特意换了一双鞋,或者……他清理了现场,
但没来得及清理你们这些警察进来后踩到的地方。”林默靠回椅背,眼神如刀:“雷警官,
一个在满地糖渣的密室里忙活了半宿的凶手,脚底却比脸还干净。这合理吗?”“砰!
”单向玻璃后的观察室里,局长猛地拍了一下大腿:“快!让人去检查嫌疑人的拖鞋!
还有现场的糖分反应!”十分钟后。技术科的人满头大汗地跑进审讯室,
手里拿着一份加急报告。“报……报告雷队!嫌疑人的拖鞋底部确实没有糖分反应!
但是现场地板上,确实检测到了大量的葡萄糖残留,而且……”“而且什么?”雷烈吼道。
“而且我们在现场提取到了一组陌生的鞋印痕迹,虽然被擦拭过,
但在紫外灯下还是能看到轮廓……那是带糖渍的!”雷烈猛地转头看向林默。
那个男人依然安静地坐在那里,神情冷漠,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其实,
这是林默在第101次“醒来”后的第一时间就特意清理了自己的鞋底,
并且故意没有清理地上的糖。这就是信息差的极致碾压。
他用一百次死亡换来的细节在这一刻变成了反杀的利刃。“这……这怎么可能?
”雷烈咬着牙,“难道你昨晚一直飘在空中?”“不。”林默身体前倾,“这说明,
有人进来过。他杀了我的妻子,布置了现场,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雷队,
我的嫌疑洗清了一半。现在,该我给你提供线索了。”“你要说什么?
”雷烈感觉局势已经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查查那个邻居王强。”林默闭上眼睛,
掩盖住眼底的杀意,“如果在他的垃圾桶里,或者床底下,
找到了那双沾满糖渍的鞋套……你会怎么想?”雷烈的瞳孔一缩。
他猛地站起身喊道:“二组!马上控制报案人王强!搜查他的家!立刻!马上!
”看着雷烈风风火火冲出去的背影,林默在心里默默倒数。3,2,1。好戏才刚刚开始。
邻居王强只是个拿钱办事的替死鬼,是个为了十万块赌资就能出卖良心的烂人。
在之前的循环里,王强是作伪证钉死林默的关键。但这一次,
林默把他变成了破局的棋子。而且,林默知道,
真正的幕后黑手——那个代号“画家”的变态,此刻一定正躲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
通过某种渠道窥视着这里。“画家,看到这一步了吗?”林默抚摸着手腕上的伤口,
疼痛让他感到兴奋。“你精心设计的剧本,被我撕了第一页。”“接下来,
我会顺着王强这条线,把你像拔萝卜一样,连根拔起。”3.两个小时后。
雷烈再次回到审讯室时,脸上的表情精彩至极。震惊、疑惑、还有一丝被戏耍的愤怒。
他把一个证物袋重重拍在桌子上。里面装着一双皱皱巴巴的蓝色鞋套,
底部满是粘稠的彩色污渍。“你在王强家装了监控?”雷烈盯着林默,语气不再是审问犯人,
更像是在质问一个深藏不露的对手。林默睁开眼,有些虚弱地笑了笑:“看来我猜对了。
”“不仅找到了鞋套。”雷烈拉开椅子坐下,点燃了一根烟,深吸了一口,
“还在他家床底下的鞋盒里找到了五万块现金。全是连号的新钞。”“那就对了。
”林默语气平淡,仿佛他在谈论的不是一桩命案,而是今晚吃什么,“杀人的是个高手,
但找的替死鬼是个蠢货。王强大概以为只是作个伪证就能拿钱,但他不知道,
这笔钱是他的买命钱。”雷烈眯起眼睛:“你什么意思?”“雷队,动动脑子。
”林默指了指那个证物袋,“如果我是那个真凶,我精心设计了密室,
怎么会容忍一个知道内情的邻居活着?王强现在的处境,比我危险一万倍。”“你是说,
有人会杀人灭口?”“在之前的……我是说,在我的推理小说里,
这种情节通常会在警方发现线索后的两小时内发生。”林默差点说漏嘴“之前的循环”。
雷烈刚想反驳,但他多年的刑侦直觉告诉他,林默是对的。
王强作为一个唯一的目击证人(伪),一旦心理防线崩溃就会供出幕后指使。“把他带进来!
”雷烈对着对讲机喊道,“加强警戒!别让人靠近!”片刻后。
一个身材瘦小、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被两名警员押了进来。他戴着手铐,眼神飘忽不定,
正是邻居王强。一进门,看到坐在对面的林默,王强像是见了鬼一样尖叫起来:“警官!
就是他!我听见了!昨晚他们吵得很凶!然后就是那个男人拿着刀……”“闭嘴!
”雷烈猛拍桌子,“鞋套都在你家找到了,还敢撒谎!”王强愣住了,看到桌上的证物袋,
脸瞬间煞白。林默却笑了。他看着王强,那种眼神让王强感到骨子里的寒冷。
林默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抬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一个夹烟的动作,然后放到嘴边,
虚空吸了一口。这是一个极其隐晦的动作。但在王强眼里,这无疑是一道催命符。
在第88次循环里,林默曾绑架过王强,逼问幕后主使。当时王强招供说,
那个联系他的神秘人,每次见面都戴着口罩,
但有一个标志性动作——抽一种特制的细长薄荷烟,
并且习惯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烟蒂的根部。看到林默这个动作,王强的瞳孔剧烈收缩,
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裤裆瞬间湿了一大片。他以为林默也是“那边”的人!
或者是来灭口的!那个人说过,如果泄密,全家都要死!
“我不说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别杀我……钱我不要了……”王强开始语无伦次,
心理防线在林默的一个手势下瞬间崩塌。雷烈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变化,
他震惊地看了林默一眼。这小子什么都没说,只是做个动作,就让证人崩溃了?
这到底是什么压迫感?“雷队,审讯这种事,看来不需要我教你了。”林默靠回椅背,
恢复了那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我现在可以走了吗?”雷烈咬着牙,
盯着林默看了足足五秒钟。目前的证据链已经断裂。林默没有作案时间(昏睡),
没有作案痕迹(鞋底无糖),而且所谓的证人王强已经反水,变成了嫌疑人。根据法律程序,
警方最多只能扣留他24小时。而现在,随着王强的落网,扣留林默的理由已经不充分了。
“你的嫌疑虽然减轻了,但在案情彻底查清前,你还是嫌疑人。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但不能离开本市。”雷烈不甘心地说道。“足够了。”林默站起身伸出双手。
雷烈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钥匙,解开了林默的手铐。林默揉了揉红肿的手腕,
那种自由的感觉让他有些恍惚。这是第101次。
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个时间点堂堂正正地走出了这间审讯室。他走到门口时停下脚步,
背对着雷烈说道:“雷队,送你个建议。查查那五万块钱捆扎带内侧的指纹,
你会发现很有趣的东西。”“还有,”林默的声音低沉了一些,“保护好王强。
那个‘画家’不喜欢留下活口。”“画家?”雷烈皱眉,“那是谁?”林默没有回答。
他推门而出。走廊里,警局大厅嘈杂的声音扑面而来。有人在报警,有人在哭诉,
电话**此起彼伏。林默站在走廊尽头,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空。暴雨即将来临。
他摸了摸口袋,那里空空如以。他的手机还在证物科。不过没关系。在这个城市里,
他知道无数个隐藏的秘密。钱、武器、情报,对他来说,
就像是从自家的后花园里拿东西一样简单。“第一关,过了。”林默在心里对自己说。
但这只是热身。“画家”的手段远不止于此。接下来,
将会是一场真正的高智商猎杀游戏。林默走出警局大门,深吸了一口带着潮气的空气。
在那熙熙攘攘的街道对面,一辆不起眼的黑色轿车里似乎有一道目光正在注视着他。
林默对着那个方向缓缓竖起了一根中指。第二章:电子街的暗流1.走出警局大门,
时间是上午10点15分。空气闷热潮湿,知了在路边的榕树上有气无力地叫着,
暴雨前的低气压让人喘不过气来。林默站在警局门口的台阶上,
眯起眼睛看了一眼街道对面的那辆黑色轿车。车窗贴着深色的防爆膜,看不清里面的人,
但在林默竖起中指的那一瞬间,轿车迅速发动,汇入了滚滚车流中消失不见。“跑得倒是快。
”林默冷笑一声,压低了刚从路边摊买来的鸭舌帽。虽然雷烈暂时放了他,但林默很清楚,
警方的监控并没有结束。在他的左后方,
是刑警队的便衣老张;右后方那个推着婴儿车但步伐矫健得像短跑运动员的**也是熟面孔。
至少有两组人在盯着他。如果是前世那个只知道埋头写书的林默,此刻恐怕寸步难行,
只能在恐惧中等待再次被捕。但对于在生死边缘轮回了百次的“老练猎手”来说,
这种程度的跟踪简直像是小学生在玩捉迷藏。林默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师傅,
去西城区的电子旧货市场。”车子启动。
林默透过后视镜看到一辆灰色的桑塔纳和一辆不起眼的白色面包车不远不近地吊在后面。
“两只跟屁虫。”林默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他在脑海中迅速构建着接下来的行动路线图。要想反杀“画家”,光靠脑子是不够的。
他需要装备。需要那些在正规渠道买不到却能要在关键时刻救命的东西。二十分钟后,
出租车停在了西城最大的电子旧货市场门口。这里是这座光鲜亮丽城市的背面,
是灰色地带的集散地。
狭窄的巷弄里充斥着倒卖翻新手机的小贩、销赃的扒手、卖假发票的骗子,
以及各路牛鬼蛇神。林默付了钱下车。他没有急着进去,
而是在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包“利群”和一只打火机。他其实不会抽烟。
但在第33次循环里,为了混进一个走私团伙获取情报,
他学会了把烟夹在指尖装样子的技巧,甚至能吐出完美的烟圈。“啪。”火苗窜起,
点燃了烟头。林默深吸了一口,虽然只是包在嘴里没过肺,
但辛辣的味道还是让他清醒了不少。他借着吐烟圈的动作,极其自然地环顾了一圈四周。
“三个监控死角。两个假探头。还有一个……在那儿。”他的目光扫过二楼的一扇破窗户,
那里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是某黑帮用来监视地盘的。脑海中的“犯罪地图”瞬间构建完成。
林默把刚抽了一口的烟弹进垃圾桶,转身钻进了拥挤的人流。
那两个便衣警察立刻跟了上来。但这里人太多了,摩肩接踵,嘈杂得像个菜市场。
他们不敢跟得太紧,生怕被目标发现,只能在人群中艰难地挤着。这正是林默想要的。
他像一条滑腻的泥鳅,在人群中左穿右插。利用一个大妈的菜篮子挡住视线,
利用两个正在争吵的小贩制造混乱,短短两分钟,他就把身后的尾巴甩开了十几米。然后,
他闪身走进了一家挂着“老王家电维修”招牌的破旧店铺。2.店铺里光线昏暗,
堆满了拆开的洗衣机、显像管电视和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电子垃圾。
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正戴着放大镜埋头在一块电路板上焊着什么。“老板,有货吗?
”林默敲了敲满是油污的玻璃柜台。秃顶男人——也就是这里的老板老王,抬起眼皮,
看了一眼林默那身虽然脏乱但质地不错的衬衫,又看了看他脸上的伤。“要什么?手机?
电脑?还是那种片子?”老王的声音懒洋洋的。林默没说话,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早就准备好的纸条放在柜台上推了过去。
(需破解加密频段)、高增益定向天线、军用级信号屏蔽模块、以及……两管高浓度的乙醚。
老王的脸色变了。他放下手里的电烙铁,摘下放大镜,上下打量着林默。
那种慵懒的气息瞬间消失,眼睛里满是警惕和精明。“朋友,这可不是玩票的东西。
这是管制品。尤其是那个接收机和乙醚,弄不好是要进去蹲号子的。”“两倍价钱。
”林默的声音很稳,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不是钱的事儿……”老王摇摇头,
“最近查得严,风声紧。”“三倍。现金。”林默打断他,“另外,借你的后门用一下。
我知道你后门通向哪儿。”老王愣了一下。他的后门通向一条废弃的防空洞,
那是只有这一带的老油条才知道的逃生密道。这小子看着斯斯文文的,
怎么对这里的门道这么清楚?“你是哪条道上的?”老王试探着问。“不该问的别问。
这规矩你不懂?”林默扔下一叠从邻居王强那里顺来的足足一万块的现金。
那是在警局审讯时,他趁乱从王强兜里摸出来的私房钱。看着那叠红色的钞票,
老王咧嘴笑了,露出一口常年抽烟熏黄的大牙:“得嘞。成交。东西在里屋保险柜,
密码三个8。自己拿。后门没锁,小心点,那边野狗多。”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就是地下世界的法则。林默迅速闪身进了里屋。熟练地打开保险柜,
将那一堆精密的电子元件和两管危险的液体装进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
就在他刚刚关上保险柜门不到十秒钟。“警察!别动!
”两个便衣警察气喘吁吁地冲进了店铺,手里亮出了证件。“刚才进来的那个人呢?
”老王慢悠悠地拿起电烙铁,指了指头顶那个摇摇欲坠的吊扇,一脸茫然:“什么人?哦,
你是说那个买旧手机电池的?刚走,往东边去了。”便衣警察骂了一句,转身向东追去。
而此时,林默已经提着黑色的塑料袋,穿过了那个阴冷潮湿的防空洞,
来到了满是污水的后巷。3.这里是真正的无人区。两边是即将拆迁的高墙,
地上满是碎玻璃、注射器针头和腐烂的垃圾。这里安静得可怕。林默打开袋子,
快速检查了一遍里面的零件。宽频接收机——这是为了截获“画家”的通讯信号。
在第99次循环中,林默用命换来的情报是:“画家”极其谨慎,
从不使用手机或互联网联系下线,而是使用一种老式的经过特殊加密的无线电台。而且,
他只在每天下午两点整开启通讯。现在是**40分。还有20分钟。
林默蹲在地上开始组装那个简易的信号拦截器。只要能截获那一段波频,
他就能通过三角定位法锁定那个藏在阴沟里的老鼠!就在这时。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巷子的死寂。林默手里的动作一顿。他慢慢站起身,
将那个还未组装完的黑盒子塞进怀里。巷口走出来三个染着黄毛、打着耳钉的小混混。
他们手里甩着明晃晃的弹簧刀,一脸坏笑地堵住了去路。“哟,哥们,看着挺面生啊。
”领头的黄毛吹了个口哨,目光贪婪地盯着林默手里那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
“这里可是我们的地盘。过路费交了吗?手里提的什么好东西?借哥几个玩玩?
”这是之前一百次循环里从未发生过的“小插曲”。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
因为林默这次没有被关在警局,而是提前来到了这里,所以撞上了这一带收保护费的地痞。
如果是以前的林默,遇到这种情况早就吓得腿软,乖乖交出钱包求饶了。
但现在……林默看了一眼手表。**45分。时间很紧。他抬起头,
那双眼睛里没有一丝恐惧,只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漠然。仿佛在他面前的不是三个持刀歹徒,
而是三具会动的尸体。“滚。”林默只吐出了一个字。“嘿!给脸不要脸!
”领头的黄毛大怒,在这片混了这么久,还没见过这么横的“肥羊”。“兄弟们,
给他放点血!让他知道马王爷几只眼!”黄毛怒吼一声,挥舞着弹簧刀就冲了过来,
直刺林默的小腹。这一刀虽然没什么章法,但胜在够狠,若是扎实了,不死也得重伤。
林默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直到那冰冷的刀尖距离他的腹部只有十厘米的时候,他动了。
快。快得让人看不清。林默的左手如闪电般探出,精准地扣住了黄毛握刀的手腕,
顺势向下一折,同时身体侧转,避开锋芒。“咔嚓!”清脆的骨裂声在巷子里炸响。
那是腕骨被生生折断的声音。“啊——!”黄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手中的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但这还没完。林默没有丝毫停顿,借着侧身的惯性,
右臂弯曲,一记凶狠至极的肘击,重重地砸在黄毛的太阳穴上!“砰!
”像是一袋水泥砸在地上的闷响。黄毛连哼都没哼一声,翻着白眼,
像烂泥一样瘫软在地,当场昏死过去。剩下两个混混傻眼了。他们握着刀的手僵在半空,
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却一步也不敢往前挪。这……这是什么身手?
眼前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甚至有些瘦弱的男人,出手怎么这么狠?这么专业?
简直就像是个杀人机器!林默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他弯下腰,捡起地上那把弹簧刀,
在手里挽了个漂亮的刀花,然后一步步向剩下的两人逼近。“还要玩吗?
”林默的声音很轻,却带着浓浓的血腥味。“妈呀!”那两个混混对视一眼,怪叫一声,
丢下同伴转身就跑,连滚带爬地消失在巷口,比兔子还快。林默并没有追。他收起刀,
跨过地上昏迷的黄毛。在这个残酷的循环世界里,暴力不是目的,却是最高效的通行证。
他走到巷子深处的一家没有招牌的黑网吧门口。推开门,一股烟臭味扑面而来。“老板,
开个包厢。最里面的那个。”4.网吧包厢内,光线昏暗,只有电脑屏幕发出的光。
这里没有监控,也没有身份证登记系统,是绝佳的隐匿点。
林默把组装好的信号拦截器连接到电脑上,屏幕上开始跳动绿色的波纹代码。
这是他在第60次循环里,向一个顶级黑客学来的技术。那个黑客最后死于“意外”车祸,
但在死前,教会了林默如何追踪幽灵信号。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林默看了一眼手表。
**58分。还有两分钟。此时此刻,在警局里。
雷烈正盯着技术科刚出来的报告发呆,眉头锁成了一个“川”字。“队长,神了!真神了!
”技术科的小刘满脸不可思议,“那五万块钱上确实没有王强的指纹,
但是我们在钱的捆扎带内侧,提取到了一枚残缺的指纹。经过数据库比对……虽然不完整,
但特征点指向了一个人。”“谁?”雷烈掐灭了烟头。“赵四海。
两年前那个连环入室抢劫杀人案的A级通缉犯!”“嘶——”雷烈倒吸一口凉气。
赵四海?那个手段极其残忍、背负了三条人命的悍匪?
他怎么会卷入苏浅这个看似普通的家庭主妇被杀案?更可怕的是,林默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这小子真的……有预知能力?”雷烈喃喃自语,随即猛地摇头,
把这个荒谬的念头甩出去,“不可能。他一定是观察到了什么我们忽略的细节。
这小子的观察力简直不像人类。”“队长,现在怎么办?”“发通缉令!全城搜捕赵四海!
还有……”雷烈咬了咬牙,“加派人手,把林默给我找出来!
这小子身上绝对还有更大的秘密!不能让他跑了!”……网吧包厢内。
14点00分00秒。耳机里的电流声突然消失了,
现在是一个经过变声器处理的沙哑而诡异的声音。“任务完成了吗?”紧接着,
是另一个颤抖的声音(显然不是赵四海,而是那个被抓进警局的王强,
音是王强在被抓前汇报的):“老板……出事了……警察来了……”这是之前的录音回放。
随后,频道里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默。整整十秒钟。就在林默以为对方已经切断信号的时候,
那个被称为“画家”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轻笑:“呵呵……有意思。
”“原本以为是个无趣的结局,没想到那只温顺的小绵羊竟然长出了獠牙。”“画家,
现在怎么办?”这是另一个声音,听起来粗犷凶狠,应该是那个名为“赵四海”的通缉犯。
“既然他想玩,我们就陪他好好玩玩。”画家的声音变得阴冷,“启动B计划。
送林默一份大礼。”“什么大礼?”“去把他岳父岳母家……烧了。”“让他知道,
反抗的代价。”“滋——!”信号瞬间中断。“咔嚓!”林默猛地摘下耳机,
眼神瞬间变得狰狞,手中的铅笔被硬生生折断!前一百次循环里,
“画家”从未对苏浅的父母下过手!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情节变了!
因为林默这次的反抗太激烈,因为他没有像以前那样被关进看守所,反而要在外面反击,
这激怒了“画家”,导致情节发生了不可控的变异!苏浅的父母住在老城区的幸福里小区,
那是一栋木质结构的老楼,一旦起火,那就是火烧连营,必死无疑!“想动我的家人?
”林默霍然起身,身上爆发出的杀气让刚进门准备送泡面的网管吓得手一抖,
泡面汤撒了一地。“对……对不起……”网管看着林默那双通红的眼睛,吓得腿都在发抖。
林默没有理他。他抓起外套,像一阵风一样冲出了包厢。既然情节变了,
那就不用再按照剧本走了。既然法律的程序太慢,赶不上救人的速度。那这一次,
我就做一次暴徒。林默一边狂奔一边掏出刚顺来的那把弹簧刀,眼神冷冽如刀。“画家,
这是你逼我的。”“你会后悔的。”他冲出网吧,大雨倾盆而下。
他需要在十五分钟内跨越半个城市去阻止一场足以毁灭一切的大火。
具就是那辆停在路边钥匙还没拔的黑色杜卡迪V4——那是刚才被他打晕的黄毛混混留下的。
林默跨上摩托,戴上那个满是划痕的头盔。
第三章:雨夜修罗与烈火1.时速表上的指针已经飙到了140。
两侧的景物早已模糊成流光,雨点打在头盔护目镜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林默伏低身体,整个人几乎贴在了油箱上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阻。他的心脏跳动得很快,
但大脑却异常冷静。“嘀呜——嘀呜——”身后传来了凄厉的警笛声。
两辆交警的巡逻摩托和一辆警车正闪着红蓝爆闪灯,紧咬不放。“前方摩托车!
立即靠边停车!你已经严重超速!重复一遍,立即停车!
”扩音器里的警告声在暴雨中有些失真。林默没有减速。停车?停下来就是死局。
岳父岳母的命就在分秒之间,他哪怕慢一秒,等待他的可能就是两具烧焦的尸体。
前方是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红灯还有5秒。正常人会减速,疯子会冲过去。
林默选择了做疯子。他猛地拧动油门,杜卡迪没有刹车,反而加速冲向了那个路口!
“他疯了吗?!”身后的交警惊恐地大喊。就在摩托车即将冲入路口的瞬间,红灯跳绿。
两辆满载沙石的渣土车正好从侧向驶来,瞬间封死了路口。“吱——!!!
”刺耳的刹车声响彻云霄。身后的警车为了避让渣土车,不得不猛打方向盘,
一头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而林默就像幽灵贴着渣土车的轮胎缝隙“嗖”地一声钻了过去。
生死只差毫厘。后视镜里,警灯闪烁着被甩在了身后。林默连头都没回。
这种级别的甩脱,对于在第60次循环里拿过地下赛车冠军的他来说,只是基本操作。
2.十五分钟后。城西,幸福里小区。这里是这座城市的伤疤,
一片即将拆迁却迟迟未动的棚户区。巷道狭窄,木质结构的危房连成一片,
违章搭建的电线像蜘蛛网一样密布。林默猛地捏下刹车,
杜卡迪在湿滑的青石板路上滑行出十几米,稳稳地停在了巷口。还没摘下头盔,
一股浓烈的汽油味就混合着焦糊味扑鼻而来。林默的心脏猛地一沉。还是来晚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