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两辆黑色迈巴赫同时停在我和林屿森的四合院门口。
阳光照在烫金封面上,像一层流动的火焰。
我的那份静静躺在紫檀托盘里:
甲方——沈昭昭;
乙方——周以棠;
婚姻期限——三年;
违约赔偿——人民币三亿元整。
末尾,沈昭昭的签名像一把小小的匕首,锋利而优雅。
我捏着钢笔,指腹微微发白。
“沈**,”我抬眼看她,“三亿会不会太抬举我?”
她坐在对面,指尖转着一枚翡翠戒指,声音淡淡:“三亿买的是时间,不是爱情。你别多想。”
我笑了,低头写下名字。
笔锋勾折之间,像给自己画了一道符咒。
同一刻,军区大院。
林屿森站在顾南霜的办公桌前。
桌上除了一纸婚书,还有一把92式手枪。
“期限?”林屿森问。
“到我调离或你死亡。”顾南霜语气平静,“违约送军事法庭。”
林屿森抬手敬礼:“保证完成任务。”
顾南霜把枪推到他面前:“签字之前,先擦枪。”
林屿森拿起枪机,指尖摸到冰凉的金属,忽然觉得那是一场更漫长的行军。
当夜,我们两人在簋街见面。
卤煮的热气在冷风里翻滚。
“跑吗?”林屿森问。
“跑不掉。”我答。
我们碰杯,北冰洋汽水的甜味混着蒜泥,像提前庆祝,又像提前告别。
霓虹灯下,婚书在公文包里躺着,一纸千金,一诺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