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季云羡时,我正站在门口送客。他站在暮色里,风尘仆仆。我站在暗巷中,
颈间斑驳。“虫娘,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挺好的。比起那个被他抛弃,留在长安的冬天,
比起因他青梅走漏我身份、让我从名动长安的才女沦为军营贱奴的那些年。如今这样,
已经很不错了。我抬了抬倦怠的眼梢,朝他轻笑:“奴家今日乏了,公子不妨改天?
”木门合拢,他却突然伸手抵住,“我顺利继承王位了,要是你想离开,
我随时——”“算了吧。”我打断他。十四年了,北狄的王和长安的营奴,本就不该重逢的。
......他抵门的力道大得吓人,我没再坚持,任由他进了屋内。
刚经历过云雨的房间并不好闻,他跟在我身后蹙眉屏息。直到见我坐到浆洗衣物的木盆前,
他才缓缓开口:“新帝登基,大赦天下。所有潜伏长安的北狄细作皆可赦归故土。
”“浸月有了身孕,我在此地不能久留。”“……你要不要随我回去?
”我将生着冻疮的手浸入冷水,对着床单一遍遍搓洗。“不必了,替我向王妃道喜!
”季云羡沉默片刻,最终叹了口气,蹲下身:“当年是我与浸月对不住你。
”“你是北狄最优秀的细作,折损了你,我也很……”“虫娘!
”一个瘸着腿的男人出现在门口,身上散发出的难闻气味让季云羡忍不住皱眉。
我却快速起身,擦干手上的水,拿了块手帕递到男人跟前。“今天怎么这么晚啊!
”男人下意识躲开我的帕子,
用袖子随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东坊的夜香收得迟了些……别!我自己来,
好好的帕子别弄脏了!”我摇了摇头,
任由他将一只小陶罐塞进我手里:“今天路过药铺时看见的,你留着擦手。”他哈了口冷气,
搓了搓冻僵的手指:“快大寒了,你这门帘得加厚些,还有这院子也——”话音一顿,
宋星这才留意到屋内的季云羡:“这位是……”“一个过客。”我转身,
朝季云羡微微一笑::“天色不早了,公子若想留下来过夜,得出钱!”话音刚落,
季云羡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抓住我的手腕:“就算被罚没为妓,
你怎么能跟夜香郎厮混在一起,你这样,你这样简直就是——”“就是什么?自甘**吗?
”我接过话茬,目光落在宋星身上:“夜香郎怎么了?我未必比他干净。
”从名动长安城的才女到人尽可夫的营妓。夜香的气味洗洗还能散去,
可我无论如何都洗不干净了。“我和他同是天涯沦落人罢了,公子若是嫌弃,
就请早些离去吧!”“虫娘,你从前不是这样的!!”季云羡的声音追进屋里,我没有回头,
只是拉着宋星的手关了门。我早就忘记自己原先的样子了。那个在草原上驯野马、挽强弓,
在篝火旁饮烈酒、唱长歌的身影早在十四年前就被他留在了人不生地不熟的长安。
如今剩下的只是一个被故国抛弃的细作、被敌国羞辱的娼妓,以及——被爱人舍掉的弃棋。
屋里的烛火明了又灭。屋外的人影终于离去。宋星坐在桌旁,
目光久久停在那块被季云羡留下的羊脂玉上:“听说北狄有个习俗,夫妻两人争执,
先低头者就送对方一块玉石,取化干戈为玉帛之意。”“你想好了?真不跟他回去?
”盯着那块玉石,我的思绪飘到了更久远的年岁。那时,
季云羡不过是北狄王帐里最不起眼的八王子。而我,已经是王庭暗中培养出的最好的探子。
一次,我在长安边境带回秘报的途中,偶然撞见了被手足们欺辱的季云羡。
彼时他因性情绵软,很不得北狄王喜欢。他穿的单薄,蜷缩在雪地里,
呜咽着朝我讨口热水喝。我接下水囊递去并告诉他在弱肉强食的北狄,讨饭换不来生机,
你得学会揣度人心。后来,无人知晓的草场角落、废弃马厩旁,
我教他如何从父王的沉默里辨出喜怒,如何让兄弟的刁难反噬己身。他学得很快,
眼中怯懦逐渐被一种叫‘掌权’的欲望所取代。我教他拉弓,教他射箭。有一日,
他忽然握住我执弓的手,指尖抚上手腕处那道被箭簇射伤的深疤,低声说:“早晚有一天,
我不会再让你过刀尖舔血的日子。”为着这句话,我在北狄王重病,王庭内斗最严重的时候,
毅然选择了他这个没什么继位胜算的八王子。为了把他推上王位,我决定潜伏到长安,
只为刺探出最有用的情报,给他在王庭中拉拢更多的势力。一次,
我为了暗杀三王子派往长安的使节受了重伤,筋脉尽断,好不容易逃到边城荒驿。
是季云羡冒着风雪赶来,将我救回王庭,衣不解带的守着我。他说,
就算我以后再也不能习武、拿刀、射箭,在他眼里我依旧是那个无所不能的聂虫娘。
等到功成那日,他会……话说到一半时,帐里走进一个身影。那是北狄权臣的女儿,
也是和季云羡上过一个书孰,有过青梅缘分的女子。江浸月进来后,
季云羡那半句话也没再说下去,只是趁她不注意,往我手心里塞了块羊脂玉。宋星不知道,
在北狄,已婚男女送的玉石代表求和,而未嫁男女之间的玉石则代表求亲。
就算季云羡不说我也知道,等他即位那天,会娶我为妻。记忆被骤然拉远,
我摇头苦笑:“没拜过天地的算什么夫妻?我和他,是死敌。”见宋星不再说话,我起身,
朝他缓缓跪了下去:“请大人转告陛下,虫娘绝不会让季云羡活着回到北狄!
”宋星的眼神顿时凌厉起来。他站起身,抖了抖衣袖:“那江浸月呢?
她可是杀了你孩子的人!”“季云羡说,她怀孕了。”我俯身,
眼中掠过一丝杀意:“所以恳请陛下,允我一命还一命!”宋星走后,
长安城下了今年第一场雪。看着纷纷扬扬的雪花,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被季云羡抛弃的夜晚。
那是我来到长安的第十年。烟月楼里,一曲唱罢,我同伪装成客人的同僚交换着最近的情报。
临走前,他有些于心不忍:“你知道吗?八王子成亲了。”策马奔回北狄的路上,
我脑中还回响着同僚说过的话:“这件事本不该让你知道。他娶了汝阳王的女儿,汝阳王说,
只有这样他才愿意支持八王子继位。”下马前,我无数次想象过和季云羡再见的场景。
我想过他会跟我解释,自己有多无可奈何,身不由己,我也想过这会不会是他的缓兵之计。
可我怎么都没想到,他会躺在曾经照顾我的暖帐中,和另一个女人翻云覆雨。
我发了疯地冲进去,扯开两人,用尽全力扇在季云羡的脸上。就算是以下犯上,冒犯王威,
我还是这么做了。可他只是冷冷抬眼,问了句:“谁准你回来的?
”我厉声质问他为什么背叛我和别人成亲。他没说话,
反倒是一旁盖着裘被的江浸月开口了:“云羡哥哥,她就是你安插在北狄的那颗棋啊?
”“你也真是的!怎么把死物给养出脾气来了?”她勾了勾唇,
眼角划过一丝毫不掩饰的嘲讽:“棋子就是棋子,棋子是不能变成妻子的!
”我所有的理智在那一刻崩断。下一秒,藏在袖中的暗器直刺她的咽喉。随着一声脆响,
暗器被季云羡挡下。“放肆!”他冷下脸色:“聂虫娘,摆正你的位置!
”“若是你再敢对浸月不敬,我会让你后悔回到这里!”浑身的血,比帐外的雪还要冷。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长安的。只知道再次醒来时,我躺在了一家陌生的医馆。
大夫有些责怪地看了我一眼:“已经两个月的身孕了,怎么还深夜赶路?
”这时我才恍惚惊觉,是两个月前,他瞒着我和江浸月定下婚约,独自一人来烟月楼找我。
那个晚上,让我怀上了季云羡的孩子。做暗探这么多年,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走投无路。
我用鹰隼给他传信,希望季云羡能看在孩子的份上,让我回到故国。没想到,
等来的却是自己身份暴露的消息。大牢里,
两个侍卫喝酒谈笑:“听说这探子是北狄王妃来长安时说漏嘴才抓着的?”“是啊,
北狄新王带着王妃来谈停战,刚到长安,王妃在宴上多喝了几杯,当场就把她身份嚷出来了。
”“两国正在议和,陛下也不好重罚。”“等议和事毕,
说不定这女探子就能跟着北狄王回去了。”“我看未必!”年长的侍卫冷笑一声,
“听说她和北狄王以前有旧情,王妃未必容得下她!
否则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暴露她的身份了!”指甲陷进掌心,血珠渗出,痛的我大口呼气。
“怎么,不甘心啊?”我双眼猩红,看着身披雪白狐裘,
缓步走近的江浸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也是北狄人!”“不!”她面露嘲讽,
打断我反驳道:“你只是北狄的狗。”“狗怀了主人的孩子,是要被当成妖孽,烧死的!
”我苦笑一声。下一秒,藏在袖中的银针直刺她咽喉。针尖离她皮肤只剩一寸时,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死死攥住我的手腕。季云羡站在阴影里,面色铁青。“虫娘!”他低吼,
“你疯了?!”江浸月踉跄后退,跌进他怀中,眼泪瞬间涌出:“云羡哥哥,还好你来了,
虫娘她,她想杀我!”季云羡将她护在身后,看向我的眼神复杂难辨:“浸月若有事,
你十条命也不够赔!”他声音沉冷:“我本以为之前的事能让你长个教训,现在看来,
还不够!”“从今往后你就留在长安,按这的规矩,罚没充妓,
就当是你两次暗杀浸月的惩罚!”“你说什么?”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季云羡,
你说过等你当上北狄的王就带我回家的!”“你为什么要出尔反尔,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话音未落,江浸月突然从旁边窜出来,
挡在季云羡身前:“云羡哥哥小心!
”她用季云羡从前送给我的同款玉料制成的发簪扎进身体,佯装是我刺伤了她。
突如其来的巴掌将我扇倒在地,头脑轰鸣。抱着江浸月离开牢房前,
季云羡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虫娘,从此往后,我不欠你了!”后来的事,
没什么值得回忆的了。我被送到长安与北狄交界的军营做军妓,
和季云羡的孩子也死在了进军营的第一天。故乡近在咫尺,我却再也不能回去。
每每看见远处的草原和月光,我都在想——总有一天,我要让该死的人,血债血偿!第二天,
雪停了,天色依旧阴沉。季云羡再次走进了我的院子。这次和他一起来的还有江浸月。
她一身华贵狐裘,一进门,就摆出一副愧疚模样,走到我跟前。“当年,都是我年轻不懂事,
一时嫉妒心起,才会不慎说漏了嘴,害得姐姐身份暴露,受了这么多年的苦。”她垂下眼睫,
似乎快要落泪:“这些年,虽然我与云羡哥哥感情恩爱,可每每想到姐姐,
我这心里总是过意不去。”说着,她眼神扫过破旧的屋子,
有些意味深长:“尤其是看见姐姐住在这种地方。就算姐姐现在是做这种生意,
也该对自己好些。”她轻轻抬手,下人马上抬来一箱金银放进院子。“这些钱,
就当我和云羡哥哥补偿你的,姐姐,你还是换个宽敞的地方招待客人吧?
”我没理会她的惺惺作态,目光落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王妃的孩子多大了?
”“三个月了。”江浸月一愣,很快脸上浮起笑意,
她亲昵地挽住季云羡的胳膊:“御医说是个小王子。云羡哥哥可是答应我了,等孩子出生后,
北狄的王位就是他的!”我弯了弯嘴角,笑意未达眼底:“真巧。”“我孩子死的时候,
也是三个月。”江浸月的笑容僵住了。就连季云羡也猛地回头:“孩子?
你什么时候有的孩子?”他脸色变了变,不确定地开口试探道:“是昨天那个夜香郎的?
”不等我说话,他叹了口气:“算了,夜香郎的孩子没了就没了。你不必太自责。”他抬手,
指了指院里那箱黄金:“拿着那些钱补补身子,孩子还会有——”“是你的。”我打断他,
声音冰冷地重复:“孩子,是你的。”盯着季云羡颤抖的瞳孔,我一字一顿:“四年前,
在你将我弃在长安时,你的孩子就已经被杀死了。”“现在,你要用这些金子,
买你孩子的命吗?”“你说什么!”季云羡猛地后退一步:“不可能!
不可能……你入军营那天,我特意让北狄的军医混进去为你诊脉!”“我当时想,
只要你跟我认错,我就接你回来。”“为什么,当时我就在北狄边境,为什么没人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