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书+团宠+报效祖国+动物】黎烟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穿书了,穿成了被送回乡下的假千金,还是开局就噶的那种。噶就噶了,还要给女主送装备,送男人。以老黎家的家破人亡来成就女主的幸福人生。黎烟直呼好家伙,薅羊毛也不带这样的!身经百战的噶蛋圣手,年代文高低也能打几局。黎烟不慌不忙,改行去当兽医。发家致富,势要在年代文里风生水起。可是……为什么发家致富歪成了月子中心?一个两个争着抢着让她带娃,求撸求摸求抱抱。要噶的黎烟:她这是屠宰场,不是动物园!……小剧场一:大橘猫:【听说了吗?那个两脚兽柔软不能自理!】路过的黎烟:我谢谢你,我真不吃老鼠!
娓弦连载中 穿越架空
被沈家找回的第一天。哥哥就送给我一只哈士奇。作为茅山第八十八代传人。我一眼看出哈士奇身体里有假千金的灵魂。只要我和哈士奇共同生活七七四十九天,我的身体就会被假千金的灵魂占据,而我会变成这只哈士奇。隔天,我便笑盈盈送给了哥哥一只折耳猫。哥哥,想换命也得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对吗?
佚名已完结 短篇言情
我叫赤鹤,我藏了一个秘密在眼睛里。丁云总是夸这双眼睛好看,我也高高昂起头,满心欢喜。毕竟这是他轮回九世不得善终才修来的美丽。丁云还说,我这猫妖当得实在是太不上进。初时我不以为意,直到他跨出了这座山,我才开始后悔。他说得对,如果我长进些,他是不是就不用走出这座山。我们,是不是就都会好好活着。----“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一时鸟兽四起,大概也嫌我酒醉吵得实在闹人。酒液清甜,润湿我大片领口。毕竟是撒了半条命偷来的酒,味道当真是更醇厚一些。当然不是我的半条命。这是丁云给我偷来的酒,自然是费了丁云半条命。我用袖子顺了把嘴,甩着尾巴在枝桠间哼着小曲,三月最怡人的风吹在我脸上。好生惬意。
都都已完结 短篇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