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别“无辜”地,配合警察叔叔,做了个简单的笔录。当然,我表示,我只是一个刚毕业,想来找个兼职的高中生,对这家公司那些非法的勾当,一无所知。当我从那栋破败的办公楼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姑那辆白色的车,早就没影儿了。我站在路边,夏天的风,吹在脸上,暖洋洋的。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向上扬起。第一回合,我赢了...
“哟,晚晴这是要去储物间啊?”她的声音,跟抹了蜜似的,“要不要姑姑帮你一块儿找找?那儿东西忒乱了,你一个小姑娘,怕是找不着。”
“不用了,姑姑。”我捏紧了手里的钥匙,冲她摇了摇,“我就找几本笔记,不麻烦您了。”
我嘴上说着,脚下步子迈得飞快,几乎是落荒而逃。
但我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她那两道目光,就跟两条黏糊糊的毒蛇似的,死死地缠在我的后背上。……
接下来连着三天,我都是在凌晨四点准时被惊醒的。
手腕上那道已经消失的伤口,总会传来一阵阵尖锐的幻痛。
就好像那道疤,跨过了生死的界限,从上辈子,一直跟着我,追到了这辈子。
它在提醒我,别忘了那些痛苦,别忘了那些背叛。
每次惊醒,我都会跟个神经病似的,立马从床上弹起来,冲到书桌前,拉开那个上了锁的抽屉。
直到我亲眼瞅见那份牛皮纸信封还……
我的脑子“嗡”一下就炸了,好像有根针,从我上辈子扎到这辈子,直直戳进太阳穴。
腕子上的疼,钻心刺骨,好像那把冰凉的美工刀片子,刚从我皮肉里抽出去。
我猛地睁开眼。
呼哧,呼哧。
胸口跟个破风箱似的,剧烈地起伏。
眼前这客厅,熟得都刻进骨子里了。
吊顶上那盏水晶灯,还是我爸妈结婚那会儿买的,暖黄的光,腻得让人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