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子落时

栀子落时

主角:苏晚陆知珩
作者:20710

栀子落时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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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叶被秋风卷着,带着细碎的呜咽声撞在落地窗上,留下转瞬即逝的浅痕。

苏晚正用指尖反复摩挲着手机里那张褪色的合影,

指腹磨得发烫——照片里的陆知珩穿着灰色高领毛衣,下巴抵在她发顶,笑得眉眼弯弯,

阳光透过树叶缝隙落在他发梢,泛着柔和的金芒;而她攥着他的袖口,

眼里的光比窗外的阳光还要亮,嘴角还沾着一点没擦干净的蛋糕奶油。三年了,

这张照片她删了又恢复,恢复了又删掉,像极了他们之间那段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却又刻进骨血的关系。1阳台的藤椅上还搭着一件黑色大衣,

是陆知珩留在她家的最后一件东西。羊毛面料被岁月磨得有些发亮,

袖口处还留着一道浅浅的划痕——那是当年他创业失败,两人在出租屋里争执,

他不小心被桌角划破的,苏晚后来悄悄用针线缝补过,针脚细密得几乎看不见。

领口残留着淡淡的雪松香气,那是他惯用的香水味,曾经每次他从身后抱住她时,

这味道都会将她包裹,让她觉得无比安心;如今却像一根细针,稍一触碰就扎得心脏发疼,

连呼吸都带着涩意。她记得三年前的冬夜,就是这件大衣裹着她,陆知珩站在昏黄的路灯下,

呼出的白气一圈圈模糊了他的眉眼,声音带着酒后的沙哑,却异常坚定:“晚晚,

再等我半年,我把公司的事理顺,就回来娶你。”他的手放在她的头顶,

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发丝传过来,烫得她眼眶发红。那时的他,刚创业失败,

口袋里连一场像样的约会都付不起,两人最奢侈的消遣,就是在周末买一斤草莓,

坐在出租屋的地板上,你一颗我一颗地喂着吃。可苏晚信了他的承诺,她省吃俭用,

把自己的工资分给他一半当启动资金,陪着他在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吃了整整一年的泡面。

她总爱围着洗得发白的碎花围裙,站在小小的电磁炉前,

把唯一的鸡蛋小心翼翼地夹进他碗里,

笑着说“我不爱吃蛋黄”;她听他描绘未来的蓝图——有带超大阳台的房子,

阳台上要种满栀子花,有一只叫“年年”的橘猫,还有穿着洁白婚纱的她。

那些日子苦得像黄莲,可只要陆知珩摸一摸她的头,说一句“辛苦你了”,

她就觉得一切都值得,心里甜得像浸了蜜。变故是从他公司有了起色开始的。

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从最初的七八点,变成十点、十二点,最后常常是彻夜不归。

身上的味道变了,烟酒味越来越重,偶尔还会夹杂着陌生的香水味,甜得发腻。

手机也开始调成静音,总是倒扣在桌上,屏幕亮起时,他会下意识地捂住,眼神闪烁。

苏晚不是没有察觉,只是她不敢问,怕戳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连仅存的希望都没了。

她开始学着讨好,学着隐忍,学着在他疲惫地回到家时,递上温好的牛奶,

领口沾着的、与她口红色号完全不同的玫红色印记;学着在他偶尔提起某个“重要客户”时,

压下心底的酸涩,笑着说“那你要好好应酬”。“最近是不是很忙?

”她小心翼翼地问过一次,彼时陆知珩正对着电脑回复消息,手指飞快地敲击着键盘,

头也没抬地“嗯”了一声,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敷衍。“那……你还记得下周是什么日子吗?

”她咬着唇,声音低得像蚊子叫,指尖紧张地绞着衣角——那是他们的三周年纪念日,

她偷偷攒了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了一条羊绒围巾,藏在衣柜最里面。

陆知珩敲击键盘的手指顿了顿,几秒钟后,才漫不经心地说:“忘了,最近事太多,别闹。

”“闹”?她不过是想提醒他一句,不过是想和他过一个简单的纪念日,却成了“闹”。

苏晚的心像被一盆冰水从头顶浇透,从头冷到脚,可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

看着他桌前堆积如山的文件,终究还是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她安慰自己,他只是太累了,

等他稳定下来就好了,等他实现了承诺,一切都会回到从前。

2可等待从来都换不来想要的结果。他的消息从每天一条的“早安”“晚安”,

变成每周一条的“最近忙,照顾好自己”,最后只剩逢年过节时,

那条群发的、连称呼都没有的祝福短信。苏晚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抱着手机,

盯着聊天框发呆,哪怕他只回复一个标点符号,她都能开心半天,对着屏幕傻乐好久。

可大多数时候,她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像投入无底深渊的石子,连一点回音都没有。

她在他公司楼下等过三次。第一次,等到深夜十点,寒风吹得她脸颊发麻,手脚冻得僵硬,

终于看见他和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一起走出大楼。女人笑着挽住他的胳膊,头靠得很近,

说着什么,逗得他笑出了声——那是苏晚很久没见过的、轻松又温柔的笑容。

他没有推开那个女人,反而侧过头,帮她拢了拢围巾。苏晚躲在树后,手指深深掐进掌心,

疼得眼泪差点掉下来,却还是站在原地,直到他们的车消失在夜色里,

才拖着僵硬的脚步回家。第二次,是周末,她算着他应该不忙,特意炖了排骨汤,

装在保温桶里,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去他公司。

却在楼下看到他开车送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回家,车子停在小区门口,他降下车窗,

低头吻了吻女人的额头,动作自然又亲昵。苏晚站在马路对面,

保温桶里的排骨汤还冒着热气,烫得她手心发疼,心里却冷得像冰。第三次,

她终于鼓起勇气上前,那时他正和那个女人在公司附近的咖啡馆门口说话,她走到他面前,

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陆知珩。”女人娇笑着问:“知珩,这是谁啊?

”陆知珩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陌生得让她心惊,没有一丝温度,淡淡地说:“一个朋友。

”朋友?她陪他熬过最艰难的时光,为他付出了全部的青春,省吃俭用供他创业,

在他失意时陪他喝酒,在他熬夜时给他煮面,最后成了“一个朋友”。

苏晚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掐出几道弯弯曲曲的血痕,疼得她浑身发抖,却还是强装镇定,

转身离开。那一天,她走了很远的路,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割得生疼,

可她觉得心里更疼,空落落的,仿佛被人剜去了一块,连呼吸都带着血腥味。她给他打电话,

想问个清楚。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背景音很嘈杂,像是在酒吧,

有女人的笑声和酒杯碰撞的声音。“有事吗?”陆知珩的声音带着明显的不耐,

甚至还有一丝厌恶。“那个女人是谁?”她的声音忍不住发抖,眼泪已经掉了下来,

砸在冰冷的地面上。“你胡思乱想什么?”他的语气冷了下来,带着警告,“苏晚,

我警告你,别无理取闹,我现在很忙。”“无理取闹?”她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陆知珩,你摸着良心说,你还爱我吗?如果你不爱了,

你可以直接告诉我,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拖着我?我等了你一年又一年,我到底算什么?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空气安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然后传来一声轻描淡写的“随你怎么想”,接着便是冰冷的忙音。那之后,

他们有整整两个月没有联系。苏晚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吃不喝,瘦了整整十斤,眼眶深陷,

脸色苍白得像纸。她想过彻底忘记他,把和他有关的东西全部扔掉,可每当夜深人静,

往的片段就会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回放——他的笑容、他的承诺、他的温柔、他掌心的温度,

一点点侵蚀着她的理智。她恨他的欺骗,恨他的敷衍,恨他的绝情,

可更恨自己的不争气——明明知道他已经不爱了,却还是放不下,

还是会在听到相似的名字时,心脏猛地一跳,还是会在看到灰色高领毛衣时,驻足良久。

直到那天,她在朋友圈刷到了他的订婚宴照片。照片里的他穿着笔挺的定制西装,

胸前别着一朵香槟色玫瑰,笑容得体又疏离;身边站着的正是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

穿着洁白的礼服,戴着硕大的钻戒,笑得一脸幸福。配文是:“终遇良人,余生共度。

”发布时间是今天中午,而她前一天晚上,还在给他发消息,问他“最近还好吗”。

苏晚的心脏像是被重锤狠狠砸了一下,疼得她蜷缩在地上,半天缓不过劲来,

眼前一阵阵发黑,耳边嗡嗡作响。她张了张嘴,想喊他的名字,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手机屏幕上,晕开了照片里的光影。

她终于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这一次,她的声音异常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没有丝毫波澜。“陆知珩,”她说,“我们结束吧。”3电话那头,

陆知珩正坐在订婚宴的休息室里,指尖夹着一支未点燃的烟,烟身被他捏得微微变形。

水晶灯的光落在他昂贵的西装袖口上,折射出冰冷的光,衬得他脸色愈发淡漠。

听到“结束吧”三个字时,他喉结动了动,

先是漫不经心的嗤笑——他笃定苏晚会哭闹、会质问、会像以前一样带着哭腔纠缠不休,

会求他不要离开,可那声音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湖面,连一丝涟漪都没有。

这种反常的平静像根细刺,猝不及防扎进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他莫名地烦躁起来,皱紧眉头,

脱口而出一个“好”字,指尖用力按断通话键,仿佛多听一秒,

就会泄露心底那点莫名的慌乱。订婚宴的音乐在门外响起,欢快又喜庆,

宾客的欢声笑语隔着厚重的门板飘进来,像一把把小锤子,敲得他太阳穴突突直跳。

他抬手松了松领带,指尖触到领口僵硬的布料,

猛地想起以前苏晚总爱踮着脚帮他整理领带——她的指尖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

会轻轻蹭过他的下颌线,动作笨拙又认真,笑着说:“知珩,这样才精神,像个大老板。

”那时他总嫌她麻烦,抬手挥开她的手,不耐烦地说“不用你管,我自己来”,

现在指尖触到的只有冰冷坚硬的面料,才后知后觉地怀念那点温热的、带着烟火气的触感,

怀念她指尖的温度,怀念她眼里的光。夜里,他躺在新婚的婚床上,身边的女人呼吸均匀,

鼻尖萦绕着陌生的玫瑰香水味,浓得发腻,刺得他太阳穴突突直跳。

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璀璨的水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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