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五岁那年,妈妈说我害死了三个月的弟弟。为此,我成了爸妈的眼中钉肉中刺,姐姐们排挤的对象。养父撞见妈妈将我的头按进溪流中时,用两千元换回我的命。爸妈说:「你领走可别后悔,我们家可不会再要她了。」养母见了我道:「我们家可供不起她,哪儿来的回哪儿去。」我成了没家的孩子。
五岁那年,妈妈说我害死了三个月的弟弟。
为此,我成了爸妈的眼中钉肉中刺,姐姐们排挤的对象。
养父撞见妈妈将我的头按进溪流中时,用两千元换回我的命。
爸妈说:「你领走可别后悔,我们家可不会再要她了。」
养母见了我道:「我们家可供不起她,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我成了没家的孩子。
五岁那年,……
「村里人都说你抱她回来是图她长得好,莫不是真的!」
我还没有从失去糖人的悲伤中理清情绪,就被养父气急败坏的语气吓坏了。
从来没舍得对养母大声喊过的他,第一次用哆嗦的手指着她说:「金贵枝,你放屁,我啥人你不知道!」
那时我还小,没怎么懂养母话里的意思,但却怕因为我而影响养父原本正常的生活。
那天晚上,养父和养母……
再遇见生母时,我告诉自己别再害怕。
毕竟我们不是一家人了。
那天我在溪水边大汗淋漓的正低头洗衣服时,盆里被丢进来一堆脏衣服。
「幺妹,把这几件衣服也洗了!」
我抬头看了眼她,是生母,她的肚子大得已经看不到脚尖了。
她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好歹生了你一场,让你洗几件衣服不过份吧!」
我回头……
虽然被养母激退了生母,但他们却提出要我回家为未谋面的弟弟送行。
这个要求一下为难住了养父母,从情理上讲,虽然我过继给了养父家,但人不能忘本。
我的身体是生父母给予的,他们要求我回去为弟弟送行也似乎是人之常情。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他们是故意折磨和鞭挞我。
他们想要彻底地摧毁我。
来发泄他们枉加给我的罪名。……
我的身体在三个月后才慢慢好了起来。
生母家的事虽然过去了,但人们的议论并没有停止。
小地方的人本来就事非和迷信,尤其爱看笑话。
我走到哪总有人指指点点,但我不再是那个任人欺负的女孩了。
有人骂我克子,我就骂他们全家都克子,生不出儿子,有儿子也生不出孙子。
有人偷我们家的母鸡,还故意说留着也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