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承宇果然说到做到。一周后,法院的传票直接送到了我的出租屋。原告:江承宇。被告:路遥。案由:离婚纠纷,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确认债务承担。一同送来的,还有一叠厚厚的证据复印件——他“失踪”期间收集的所谓“财产证明”,以及几份试图证明那些高利贷属于我个人债务的“证人证言”。我看着传票上“江承宇”三个字...
小区花园突然出现一个花圈。白的。正中写着我名字:路遥。落款:江承宇。
我那失踪三年的丈夫。花圈被晨练大爷发现时,露水还没干透。物业经理老张搓着手,
胖脸上全是汗:“路、路遥啊,你看这…大清早的,晦气不是?赶紧撤了吧?”我没动。
盯着花圈上墨汁淋漓的“路遥”两个字,像被钉在了地上。江承宇?殉情?为谁?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像塞进了一窝马蜂。“江承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