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衙里最卑微的掌灯人。
直到那个雨夜,我提着灯,在一具被判定为“意外”的尸体上,照出了一枚只有我能看见的、来自地狱的蝴蝶印记。
他们以为黑暗是最好的保护色,却不知我的灯,专照无间罪恶。
一场将整个官场拖入深渊的风暴,就此开始。
雨,像千万根冰冷的针,刺入墨安县的夜。
我提着一盏牛油灯,半跪在泥水里。灯火被风压得很低,像一颗随时都会熄灭的心。
面前是一具泡得发白的尸体。县衙的仵作草草验过,结论是“失足落水,意外溺亡”。
周围的捕快们懒散地谈笑着,催促着快点收队。
总捕头尉迟风蹲在尸体旁,眉头紧锁,似乎在犹豫什么。
“看什么看?一个臭掌灯的,滚远点!”
捕快赵莽一脚踹在我的灯笼上。灯笼滚进泥水,火光剧烈地跳动。
我没动,只是将灯笼默默扶正。
就在灯火重新稳定的那一刹那。
我看见了。
尸体冰冷的脖颈上,一抹肉眼不可见的幽蓝微光,悄然浮现。
那光,勾勒出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我的瞳孔,猛然收缩。
是“鬼见愁”的粉末。
我下意识地抬头,看向站在远处屋檐下,那个手持油纸伞的儒雅身影——县令师爷,闻人渊。
他仿佛察觉到了我的目光。
隔着重重雨幕,他对我微微一笑。
那笑容,温润如玉。
却让我的血液,寸寸冰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