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晚风

一抹晚风

主角:王晚晚张丽君
作者:撞了南墙的猪

一抹晚风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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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开学第三天,校花前桌红着脸递纸条说喜欢我。开学第五天,

她挽着我那人帅多金的同桌,甩了我,还在河边为我点播了一首动力火车的《那就这样吧》。

可没人知道,我压根不在乎她。01人在大学,刚被分手。

如果非要给「被当成爱情跳板是种什么体验」这个问题写个标准答案,

我的经历大概能拿个高分。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在开学第一周,

就集齐了被告白、被约会、被分手这三大流程,并且在结局时,

附赠一首由前女友本人亲自点播,开到最大音量的分手背景音乐。故事要从开学典礼说起。

那天礼堂里我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念了一篇四平八稳、毫无亮点的稿子。稿子是辅导员给的,

我一个字都没改,只想赶紧走完流程下台。结果刚一坐下,前桌的女生就回过头来。

她有一张非常标准的校园初恋脸,皮肤白皙,眼睛很大,笑起来脸颊上有浅浅的梨涡。

「林默,你刚刚发言的样子好帅。」她的声音和她的长相一样甜。我礼貌性地点了点头,

没说话。她叫张丽君,开学第一天就凭借出众的外貌在系里小有名气,

微信群里已经有人偷偷叫她「经管系系花」。室友们都在讨论怎么要到她的联系方式,

没想到她会主动跟我搭话。第二天上专业课,一本厚厚的《宏观经济学》从前排传了过来,

夹在书页中间的,是一张粉色的便利贴。字迹很清秀,带着一点少女的香水味。「林默,

我观察你很久了,我觉得你很特别,我喜欢你。」我捏着那张小小的纸条,说实话,

我没什么感觉。意外是有的,但心动,一秒钟都没有。我的视线越过张丽君的肩膀,

落在了她身边的女孩身上。那个女孩叫王晚晚,是张丽君的同桌。她一直安安静静地坐着,

低头看书,她的侧脸线条很柔和,鼻梁却很挺,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倔强。不知道为什么,

我总觉得这张脸,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很久以前我也曾见过这样一张倔强的脸。

我正出神,同桌安平用胳膊肘捅了捅我,朝我挤眉弄眼,压低声音说:「可以啊林默,

闷声干大事,系花都让你拿下了?」安平,我们系的另一位风云人物。开学那天,

他开着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来报到,手腕上戴着我叫不出牌子的表,一身行头顶我四年学费。

人长得又高又帅,走到哪里都像个移动的荷尔蒙发射器,身边从不缺女孩。

我把纸条收进口袋,没理他。可张丽君的攻势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接下来两天,

我在食堂吃饭能「偶遇」她,在图书馆自习能「偶遇」她,就连晚上去操场夜跑,

都能在拐角处碰到「碰巧」也在散步的她。她会给我带亲手做的三明治,

会记住我不喝加糖的咖啡,会眨着那双大眼睛问我各种问题。室友们都说我祖坟冒了青烟,

劝我赶紧从了。我想了想,觉得大学嘛,总要谈个恋爱,才算完整。跟谁谈不是谈呢?于是,

在张丽君第三次问我「我们到底算什么关系」时,我半推半就地说了句:「那……先处处看?

」就这么,我成了我们宿舍最早脱单的「传说」。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去看电影,

一部好莱坞大片,从头打到尾。黑暗的影院里,我却觉得无比尴尬,全程除了电影的轰鸣声,

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流。散场后走在路上,她的话才渐渐多起来。「林默,

你跟安平一个宿舍,他为人怎么样啊?」「他家是本地的吗?看他穿得那么好,

家里是做什么生意的?」「他有没有女朋友啊?」她问得似乎很随意,像是随口八卦。

但我发现,一旦话题涉及到安平,她的眼睛就比聊其他任何事情时都要亮。

我心里隐约有了一丝了然,但没点破。果然,仅仅一天之后,微妙的变化就发生了。

她回复我微信的速度从秒回变成了轮回,内容也从大段的分享变成了「嗯」、「哦」

、「在洗澡」。这场闹剧,很快就结束了。第三天傍晚,我在篮球场边找到了答案。

02夕阳把天空染成一片橘红,安平正在场上打球,身姿矫健,引来阵阵喝彩。

而张丽君就站在场边,手里拿着一瓶水,目光痴痴地追随着他的身影。中场休息时,

安平朝她走了过去,她立刻拧开瓶盖递上水,又拿出纸巾,体贴地帮他擦汗。两人靠得很近,

有说有笑,举止亲昵得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像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我平静地转身离开,没有愤怒,没有心痛,只有一种荒诞的滑稽感。我感觉自己不是失恋了,

而是看完了一场三流的爱情短剧。回到宿舍的路上,我收到张丽君的短信。言简意赅,

冰冷得像块石头。「我们聊聊吧,老地方,河边见。」老地方?我们认识总共不到一周,

除了电影院和食堂,唯一算得上有点氛围的,就是学校那条人工河。我回了一个字:「好。」

我到的时候,河边已经站了两个人。一个是张丽君,另一个是安平。夜风吹过河面,

带着潮湿的水汽。路灯的光昏黄暗淡,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安平看到我,

脸上露出一副「兄弟我对不住你但我也没办法」的尴尬表情,眼神躲闪,不敢看我。

张丽君倒是理直气壮,她抱着胳膊,率先开口。「林默,对不起。我这两天想了很久,

我发现我真正喜欢的人是安平。我们不合适,你太闷了,我们之间根本没有共同话题。」

我看着她,很想笑。我们满打满算在一起不到72小时,她居然能用「想了很久」这个词。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就做出了一个让我毕生难忘的神级操作。她拿出手机,

熟练地点开音乐播放器。「那就这样吧,再爱都曲终人散啦……」

是动力火车的《那就这样吧》。她把手机音量开到最大,仿佛在举行某种庄严的仪式,

还煞有介事地对我说:「这首歌送给你,希望你别太难过。我们以后,还是朋友。」那一刻,

安平的表情也很尴尬,简直是见了鬼。他大概也没想到,张丽君能这么有「创意」。

我非但没生气,反而觉得极其荒诞可笑。我看着她那张写满「我为你考虑得很周到吧」的脸,

认真地问了一句:「你这手机流量包月吗?别浪费钱。」一句话,

噎得张丽君漂亮的脸蛋一阵红一阵白。她大概准备了一肚子文艺又伤感的台词,

结果被我一句话全堵了回去。连旁边的安平都忍不住「噗嗤」一声,又赶紧强行憋住。

我懒得再看他们,转身就走。就在我转身的瞬间,眼角的余光瞥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下,

站着一个纤细的身影。是王晚晚。她似乎是在等张丽君,没想到会撞见这堪称「年度最佳」

的分手场面。她的脸上露出一种混合着尴尬、同情和一丝没忍住的看好戏的复杂表情。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短暂交汇。我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了一种「你真倒霉」的讯息。

而我则用眼神回敬:「你朋友真奇葩。」她似乎读懂了我的意思,嘴角微微上扬,

随即又迅速抿紧,恢复了那副清冷安静的模样。我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晚风吹在脸上,

很凉爽。动力火车的歌声被我甩在身后,渐渐听不见了。我脑子里回放的,

不是张丽君那张自以为是的脸,也不是安平那张尴尬的脸。而是柳树下,

王晚晚那个一闪而过的、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我走在路上,回想着她那张清秀的侧脸,

记忆深处某个尘封已久的片段,开始像生锈的齿轮一样,缓缓转动了起来。我觉得,

比起这场三天就宣告结束的所谓「恋爱」,那个叫王晚晚的女孩,她的眼神,更让我在意。

03「三天被甩」的事迹像插上了翅膀,以惊人的速度传遍了整个经管系。我成了风云人物,

不过是小丑的那种。走到哪儿都能感受到背后若有若无的指指点点,和压低了声音的窃笑。

「看,就是他,那个乌龙男友。」「听说张丽君就是为了接近安平才追的他,太惨了。」

「长得也不差啊,怎么就成了跳板呢?」安平在寝室里,

还假惺惺地拍着我的肩膀道歉:「兄弟,对不住了,我真不知道丽君她……」我拨开他的手,

眼神冷淡地看着他:「道歉就不必了,管好你的女朋友,

别让她下次再心血来潮送我一首《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我的反应让他碰了一鼻子灰,

悻悻地闭了嘴。心情烦闷,我戴上耳机出了门,想去买杯喝的。轮到我时,

店员机械地问:「您好,需要点什么?」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两杯,一样。」

这是我高中时留下的习惯。那时候为了节省时间,

我总是帮后桌那个懒得下楼的学霸带午饭和饮料,久而久之,买什么都习惯性地买双份。

等我提着两杯冰镇的奶茶走出店门,被晚风一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低头一看,

两杯一模一样的饮料,在塑料袋里轻轻碰撞。我自嘲地笑了笑,真是甩不掉的惯性。

回到教学楼,晚自习的预备铃刚响过。我走到我们班教室门口,脚步却顿住了。透过玻璃窗,

我能清楚地看到张丽君和安平正坐在座位上打情骂俏。张丽君笑得花枝乱颤,

正用吸管戳着安平的脸颊,安平则一脸宠溺地捉住她的手。

两人周围散发着一股恋爱的酸腐气,引得前后左右的同学频频侧目。我握着奶茶的手紧了紧。

把奶茶拿进去,分一杯给张丽君?那无异于自取其辱,是嫌自己沦为笑柄的程度还不够彻底。

扔了?崭新的两杯,又觉得浪费。我就像个傻子一样,提着两杯奶茶,在教室门口进退两难。

正当我准备转身找个垃圾桶解决掉这尴尬时,我的视线穿过嬉笑的人群。

王晚晚独自一人坐在她的座位上。她似乎完全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正低着头,

安静地预习着什么。她就像一个自带结界的人,将所有喧嚣都隔绝在外。鬼使神差地,

我推开了教室的后门。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过来,包括正在打闹的张丽君和安平。

我无视了那些探究、好奇、看好戏的眼神,径直走到了王晚晚的座位旁。

我把其中一杯奶茶从袋子里拿出来,轻轻放在她的桌角。

冰凉的杯壁在她摊开的书本旁凝结出细小的水珠。我言简意赅:「点多了,给你。」

教室里的气氛瞬间变得安静下来。王晚晚明显愣住了,她缓缓抬起头,

那双总是低垂着的、清澈的眼睛里,此刻写满了纯粹的惊讶。她看看桌上的奶茶,

又看看面无表情的我,似乎完全没搞懂眼下的状况。几秒钟后,她才像是反应过来,

低声说了句:「……谢谢。」我看见她白皙的耳朵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

泛起了一层薄薄的红色。这个小小的互动,像一颗石子投进了八卦的池塘,瞬间激起千层浪。

张丽君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她看着王晚晚桌上的奶茶,脸色顿时有些难看,

随即带着一种质问的口气问她的同桌:「他怎么会给你买奶茶?」王晚晚只是拿起奶茶,

插上吸管,淡淡地回了句:「他点多了。」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没再停留,回到自己的座位,将另一杯奶茶放在桌上。

看着王晚晚低头小口小口喝着奶茶的样子,她喝得很慢,很认真,像是在完成一件重要的事。

看着她,我脑海中那段模糊的、尘封已久的记忆,终于彻底清晰了起来。小学,

那个扎着高高的马尾、满脸不服气的小女孩。那个在美术课上,

用铅笔狠狠戳向我的大腿的同桌。那个让我腿上至今留着一个黑色小点的「罪魁祸首」。

她的名字,就叫王晚晚。那个被削尖的2B铅笔戳中的午后,所有的细节,瞬间浮现在眼前。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潮水般汹涌而至。小学三年级的教室里,我和王晚晚是同桌,

也是彼此的「死对头」。起因幼稚得可笑,仅仅是因为我在课间追逐打闹时,

不小心在她崭新的白球鞋上踩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她气得一天没跟我说话,

还扬言要报复我。我没当回事,小孩子的狠话,能有多狠?直到那天下午的美术课。

我们都在画画,我画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霸王龙,正得意地向她炫耀。她只是瞥了一眼,

撇撇嘴,一脸不屑地说我画得像「长了牙的壁虎」。我被激怒了,立刻反唇相讥,

嘲笑她画的那个穿着蓬蓬裙的公主,像个「大馒头」。战争瞬间升级。

我们从口头上的互相攻击,发展到了桌子底下的肢体冲突,用脚在对方的小腿上你来我往。

混乱中,她不知从哪摸出了刚用小刀削好的2B铅笔。她大概是被我惹急了,

眼神里带着一股被逼到绝路的狠劲,隔着那层薄薄的夏季校服裤子,

猛地朝我的大腿扎了过来。「啊!」我痛得叫出了声。那是一种极其尖锐的、钻心的疼,

仿佛一根烧红的针扎进了肉里。全班同学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

正在巡视的美术老师也闻声快步走来。我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也顾不上丢人,

一把撩起裤腿。只见白皙的皮肤上,一个细小的血点正在迅速地往外渗,周围很快红了一圈。

王晚晚也吓傻了。她大概没想到自己会真的扎进去,那双握着铅笔的小手在控制不住地发抖,

脸色煞白,嘴唇紧紧地抿着,却还是一副不肯认输的倔强模样。铅笔的笔芯很脆,

在扎进去的瞬间就断了。一小截黑色的石墨,就这样,永远地留在了我的皮肉里。后来,

伤口愈合了,那个小黑点却像一颗微型的痣,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每次夏天穿短裤,

我都会看到它,然后想起那个倔强的、眼睛里含着泪却不肯低头的王晚晚。再后来,

我们升了四年级,不再是同桌。没过多久,她就转学了。从此,我们再也没见过。

04思绪回到现实。周四的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

我因为昨晚在寝室听安平打了半宿电话粥,早上没睡好,便没去打球,

独自一人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休息。夏日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

在塑胶跑道上投下斑驳陆离的光影。我穿着运动短裤,

那条留着陈年印记的左腿就这么随意地伸着,任由阳光烘烤。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一个人影在我身边坐下,带来一阵淡淡的洗发水香味。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王晚晚。

自从上次的奶茶事件后,我们之间的气氛就变得很微妙。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完全无视我,

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会极不自然地冲我点点头。在我不小心把笔弄掉时,

她也会默默地帮我捡起来,再飞快地递给我,全程不发一言。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我能感觉到她在偷偷看我,目光里带着几分探究,几分好奇,

还有几分我读不懂的复杂情绪。我装作没注意,百无聊赖地看着远处篮球场上奔跑的身影。

突然,我感觉到身旁的人呼吸一滞。我顺着她凝固的视线,缓缓低头看去,

正好看见她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左大腿。

她的目光锁定了那个已经陪伴我十年、如今已从纯黑淡化成灰青色的小黑点。

我能清晰地看到,她逐渐睁大的眼睛里,那份最初的疑惑,如何迅速地转变为震惊,

再到难以置信。她猛地抬起头,嘴唇微微颤抖着,

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林默……腿上那个黑点……是你吗?」我看着她,

看着这个十年后再次闯入我生活的「宿敌」。十年前那阵钻心的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那个小小的印记,却像一条看不见的线,穿越了漫长的时光,将我们的过去与现在,

再次紧紧地相连。我没有回答。只是迎着她那双写满了惊惶与无措的眼睛,

缓缓地、郑重地点了点头。05和自己的童年「死对头」在大学重逢,

还发现对方就是那个让自己腿上留了十年印记的罪魁祸首,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我的体验是,

很奇妙。看着王晚晚那张因震惊和恐慌而瞬间失色的脸,我没有报复的**,

也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反而觉得有些好笑。十年了,这姑娘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一双眼睛清澈见底,什么情绪都藏不住。她的眼圈瞬间就红了,语无伦次地道歉:「对不起,

对不起……林默,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那时候太小了……我……」看着她快要哭的样子,

我心里那点早已风干的陈年旧怨,彻底烟消云散了。说实话,

那个印记早就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一颗痣,不痛不痒。偶尔想起来,

也只觉得童年真是有趣。我半开玩笑地打破了这悲情的氛围:「没事,都十年了,

我要是再计较,岂不是显得我特别小气?」我看着她,忽然起了点逗弄的心思,

继续说道:「不过,这事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你得对我负责。」「负责?」

王晚晚猛地抬起头,那双被泪水洗过的眼睛瞪得溜圆,里面写满了紧张和茫然,

「怎……怎么负责?」她不会以为我要她以身相许吧?我忍着笑,

一本正经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简单。罚你以后给我讲题,我数学不好。」

这个出人意料的要求,让王晚晚彻底愣住了。她看看我,又低下头看看自己的手指,

似乎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几秒钟后,她紧绷的嘴角终于松懈下来,绽开一个「噗嗤」

一声的笑。这一笑,像是雨后的第一缕阳光,驱散了所有的阴霾和尴尬。从那天起,

我和王晚晚就成了名正言顺的「学习搭子」。她成了我的专属「小老师」。每天晚自习,

她都会雷打不动地搬个小板凳坐到我旁边,摊开那本比砖头还厚的《高等数学》,

开始给我补课。不得不说,王晚晚虽然性格内向,但讲题思路却异常清晰。

她会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出重点,一步步地推导公式,耐心得像个教幼儿园小朋友数数的老师。

而我,也终于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她。我发现她写字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微微嘟起嘴。

她的睫毛真的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像两把小小的刷子。阳光好的时候,

能看到上面附着一层细小的金色绒毛。我们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下午,

常常是等到闭馆的音乐响起,才发现天已经黑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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