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烬之后,世界于我掌心重生。

余烬之后,世界于我掌心重生。

主角:清欢魏钊沈舒意
作者:十安安吖

余烬之后,世界于我掌心重生。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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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曾以为,在那个烟雨蒙蒙的江南午后,我持续了十年的追寻,已经走到了尽头。

十年奔波,换来一场认错人的空欢喜。这足以摧毁任何一个心存妄念的人。

我坐在镇口那家破旧的茶馆里,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雨丝打在青石板上,

溅起的水花细碎如叹息。茶已凉透,一如我沉入谷底的心。十年,

我从一个鲜衣怒马的京城贵公子,沦为一个衣衫褴褛、满面风霜的浪人。散尽家财,

耗尽心力,只为寻找一个虚无缥缈的转世轮回。身边看客换了一拨又一拨,

有劝我回头是岸的,有笑我痴心妄想的。我从不理会。他们不知道,江清欢对我而言,

意味着什么。她是我年少轻狂时最不屑一顾的影子,也是我幡然醒悟后,

穷尽一生也追不回的月光。她死在我怀里的那个雪夜,让我失魂落魄。支撑我活下来的,

只剩下“找到她”这一个执念。可现在,连这唯一的执念,也成了一个笑话。

茶馆里人声嘈杂,邻桌两个行商的对话,却如钢针入耳。“听说了吗?临安城出了件奇事。

”“什么奇事?”“西城苏家那个女儿,前阵子高烧一场,醒来后,跟丢了魂似的,

又像是换了个人。”“哦?”那商人呷了口茶,压低声音,

神神秘秘:“她说自己不叫苏念,说她来自京城,

还说自己是什么将军府的……”我的后背猛地一僵,端着茶杯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另一个商人嗤笑:“胡话罢了,烧坏了脑子。”“一开始大家也都这么觉得。

可她说的那些事,有鼻子有眼的!她说京城的长乐大街尽头,有家叫‘桂满庭’的糕点铺子,

做的荷花酥一绝;还说当今圣上,最爱在秋日去城西别院围猎……这些事,

别说她一个临安城里足不出户的小姑娘,就算是我们这些走南闯北的,也未必知道!

”“咣当!”我手中的茶杯脱手滑落,摔得粉碎。茶水混着泥污,溅上我磨出破洞的裤脚。

邻桌被吓了一跳,不悦地瞥我一眼,见我形容落魄,便也没再计较。我却浑然不觉,

耳中轰鸣,只剩下“桂满庭”那三个字。那是清欢最爱的糕点铺子。每次我从宫中当值回来,

她都会遣人去买那家的荷花酥等我。而我,十次里有九次,都因与同僚饮酒作乐,

将此事抛诸脑后。回到府中,迎接我的,总是她落寞的眼神,和那盘早已冰凉的糕点。

心口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我正要起身,商人的下一句话,

却像一道惊雷,将我死死钉在原地。“最邪乎的是,她跟她爹娘说,

她在一棵老梅树下埋了个盒子,里面是她写给心上人的信。苏家人半信半疑去挖了,

你猜怎么着?还真挖出来一个紫檀木的盒子!可惜啊,里面的信纸早就烂了,

一个字也看不清。”血液,在瞬间凝固。紫檀木的盒子。老梅树。

那是我京城府邸后院的梅树。清欢喜欢梅花,我便为她移栽了满园。她有个小小的习惯,

喜欢把想对我说却又羞于出口的话,写在纸上,放进我送她的那个紫檀木盒子里,埋在树下。

她说,等我们老了,再一起挖出来看。这件事,天知,地知,我知,她知。再无第三人。

我猛地站起身,丢下几枚铜钱,疯了一般冲进雨幕。理智在嘶吼,告诉我这太荒唐。

可心底那个沉寂了十年的声音,却在疯狂叫嚣:去临安!去看看她!万一是真的呢?

万一这一次,老天爷真的给了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呢?这个念头一旦升起,

便焚尽了我最后一丝理智。

我当掉了身上最后一件值钱的东西——那块清欢亲手为我编织络子的玉佩。

当铺朝奉轻蔑地报出一个不及原价百分之一的价格,我却平静地接过那几两碎银。

只要能去临安,别说一块玉佩,就是要我的命,我也在所不惜。我买了最快的船票。

站在船头,江风裹挟着雨水扑面而来,冰冷刺骨,却远不及我内心的万分之一。

如果她真的是清欢……她会如何看我?是怨,是恨,还是……彻底的漠然?江水滔滔,

载着我的不安与惶恐,奔赴一个未知的结局。三日后,临安码头。

我甚至来不及看一眼这江南的繁华,便迫不及待地向人打听西城苏家。

那是一座很普通的民宅,青瓦白墙,门口挂着两个小灯笼,透出一点橘色的暖光。

我站在街角,远远望着那扇紧闭的院门,双腿却沉重得一步也挪不动。十年寻觅的终点,

就在这扇门后。是救赎,还是又一场炼狱的开始?我深吸一口气,

整理了一下早已褶皱不堪的衣衫,如同一个即将面见君王的死囚,迈步向前。

就在我的手即将触到门环的那一刻——“吱呀”一声。院门从内打开了。一个少女提着裙摆,

蹦跳着迈出门口。她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裙,长发及腰,眉眼弯弯,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

正仰头看向巷口那株开得正盛的石榴花。当她不经意间转过头,

目光落在我身上的那一刹那——整个世界,轰然静止。是她。第二章那张脸,

和记忆深处的人,分毫不差。杏眼,琼鼻,还有唇角那颗小小的、不甚明显的痣。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倒流、凝固,将我拉回十年前的将军府。周围的喧嚣、街景、行人,

都化作了模糊的背景。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不,不对。我很快发现了不同。清欢的眼底,

总是萦绕着一层挥之不去的薄雾,带着深入骨髓的卑微和怯弱,看人时总是不敢直视,

眼神飘忽。而眼前这个少女,眼眸清亮,像一汪被初夏阳光照透的泉水,

盛满了鲜活的好奇与善意。她见我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盯着她,有些困惑地歪了歪头。

“这位大叔,你找人吗?”声音清脆,像清晨林间鸟儿的鸣叫,又像玉石在泉水中相击。

一声“大叔”,像一盆冷水,将我从滚烫的幻梦中浇醒。我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如今的模样。

胡子拉碴,衣衫褴褛,满面风霜,像个从灾荒里逃出来的难民。和“大叔”这个称呼,

倒是相得益彰。我狼狈地低下头,避开她澄澈的目光,喉咙像被沙子堵住一样,干涩得厉害。

“我……我路过,想讨口水喝。”我随便找了个蹩脚的借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

她没有怀疑,反而笑了。那笑容……就和当年清欢生气时,我费尽心思去哄,

她明明已经不气了,却还要努力憋着,最后还是忍不住绽开的笑颜,一模一样。

-先是嘴角微微上扬,然后那双明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最后,整张脸都生动了起来,

仿佛春风拂过,百花盛开。我的心脏,被这笑容狠狠击中,疼得几乎要蜷缩起来。

“那你等等。”她没有丝毫犹豫,转身走进了院子,留下一个轻盈的背影。我站在原地,

看着那扇虚掩的木门,感觉像在做一场不敢醒来的梦。很快,她端着一个粗瓷碗走了出来。

“家里只有凉白开,你别嫌弃。”她将碗递给我,我连忙伸出双手去接。

当我的指尖触碰到碗沿,感受到她指尖残留的温度时,我浑身一颤。是温的。是活生生的。

不像那个雪夜,她在我怀里,一点点变得冰冷。我几乎要握不住那只碗。“谢谢。

”我低下头,大口地喝水,试图用凉水压下翻涌的情绪。水很清甜,可我尝到的,

却是一股咸涩的味道。我喝完了水,却没有立刻离开的打算。我鼓起此生最大的勇气,

抬起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姑娘是本地人?”她拿着空碗,轻轻摇了摇头。“我不是。

”我的心,在这一刻提到了嗓子眼。她看着远处的天空,

眼神里带着一丝与年龄不符的迷茫和忧愁。“我……我应该是京城人。”她说得有些不确定,

仿佛在叙述一个别人的故事。“我不叫苏念,我爹娘都叫错了。”“我叫江清欢。

”轰的一声。我脑子里最后一根紧绷的弦,彻底断了。真的是她。真的是我的清欢。

十年追寻,十年苦厄,十年间每一个在雪夜里惊醒的噩梦,在这一刻,仿佛都有了答案。

巨大的狂喜冲垮了我的理智。我头晕目眩,连呼吸都忘了,几乎站立不稳。我张了张嘴,

想喊她的名字,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喉咙里像是被烙铁烫过,只剩下灼热的痛。就在这时,

一个中年妇人从院里快步走了出来,像护崽的母鸡,一把将少女拉到自己身后,

满眼警惕地看着我。“念念,他是谁?”“娘,他是个问路的,口渴了,我给他倒了碗水。

”少女解释道。妇人,也就是苏念的母亲,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眼神里的防备和厌恶毫不掩饰,仿佛在看一团沾染了污泥的破布。“水也喝完了,

你赶紧走吧,我们家不欢迎外人!”我明白她的戒心。任何一个母亲,

看到一个来历不明、形容枯槁的流浪汉在自家门口和女儿搭话,都会是这种反应。我放下碗,

对着她深深鞠了一躬,准备转身离开。我不能吓到她们。我花了十年才找到她,

不能在第一天就失去她。我需要一个更稳妥的方式,来靠近她。“娘,你别这样,

”少女拉住她娘的衣袖,语气里带着一丝嗔怪,“人家又没做什么。”她绕过母亲,

走到我面前,脸上带着歉意。“我娘她只是担心我,你别往心里去。”这句轻声的维护,

像一根针,狠狠刺入我的心脏。曾经,在我还是那个不可一世的镇国公世子时,

也曾这样被人维护过。那时我饮酒无度,时常在府里撒疯,清欢总是默默地跟在我身后,

为我善后,安抚被我责骂的下人,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我那可悲的尊严。而我,

却只觉得她多事,嫌她丢人。往事涌上心头,我深陷在迟来的悔恨中,痛苦不堪。

我强忍着夺眶而出的泪水,再次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姑娘……你说你来自京城?

”“嗯。”“那你可知道,长乐大街尽头的桂满庭?”我问出了那个在我心里盘旋了十年,

问了无数遍的问题。听到“桂满庭”三个字,她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假思索的喜悦。“知道!我当然知道!”“那家的荷花酥最好吃了!

入口即化,甜而不腻,每次去晚了都买不到呢!”她的描述,她说话时神采飞扬的样子,

和清欢当年第一次向我推荐那家铺子时,一字不差,一模一样。苏母的脸色变了。

她更紧地拉住女儿的手,厉声说道:“念念,别再胡说了!你什么时候去过京城!

快跟我进来!”少女却不理会母亲的拉扯,她仿佛陷入了某种甜蜜的回忆,

甚至下意识地舔了舔嘴角,继续对我说道:“我还知道,将军府的后院,

有一棵很大很大的老梅树,对不对?”她仰着头,认真地看着我,

像一个等待老师表扬的学生,在寻求一个肯定的答案。那一瞬间,我再也无法言语,

只能拼命地点头。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决堤,模糊了我的视线。是她,是她,真的是她!

我的清欢回来了!“你这个疯子!你到底对我女儿做了什么!”苏母见状,彻底慌了,

她一边把我往外推,一边大声呼喊。很快,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大概是苏父,

从院里冲了出来,不由分说地将我推出了几丈远。“滚!再敢靠近我们家,我打断你的腿!

”院门被重重地关上,像一道天堑,隔绝了我的视线。

我还能听到门后传来少女焦急的声音:“爹,娘,你们干什么!他不是坏人!”然后,

是苏母压抑的哭声:“我的念念啊,

你到底是怎么了……怎么净说这些胡话……”我被推倒在地,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身体的麻木早已习惯,此刻心中失而复得的狂喜盖过了一切。我坐在冰冷的青石板上,

看着那扇紧闭的大门,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状若疯癫。路过的行人纷纷对我指指点点,

避之不及。我不在乎。所有的指点,都比不上她看我一眼。所有的唾弃,

都轻不过她的一句维护。我找到了她。这就够了。我在街角枯坐到天黑,

直到夜里的寒气将我冻得瑟瑟发抖,才终于恢复了一丝理智。我不能就这么守在这里。

我需要一个身份,一个能光明正大留在这里,靠近她的身份。我在街对面的一个小客栈,

租了一间最便宜的柴房。从柴房那个小小的、积满灰尘的窗口,刚好能看到苏家的大门。

夜深人静,我躺在冰冷的木板床上,一遍遍回想今天与她相见的每一个细节。

她说的每一句话,她的每一个表情,都像烙印一样刻在我的脑海里。她记得京城,

记得桂满庭,记得那棵梅树。她甚至记得自己的名字,江清欢。这世间,

怎么会有如此离奇的巧合?这不是巧合。这就是她。是老天爷见我这十年活得太过痛苦,

终于施舍给我的一点怜悯。可是,狂喜之后,是更深的恐惧和痛苦。我找到了她。

但我也找到了十年前那个混账透顶、罪孽深重的自己。她现在是苏念,

一个被父母疼爱、眼神清澈干净的少女。她的人生本该是崭新的,

不应再与我这个背负着一条人命的罪人,有任何纠葛。我该如何面对她?告诉她,

我就是那个害死她的人?告诉她,她记忆中那个“心上人”,曾如何践踏她的真心,

将她逼上绝路?不,我不能。窗外,夜色如墨。我看着对面那扇紧闭的门,一夜无眠。

我终于走到了十年苦寻的终点。可这个终点,竟是另一个更加痛苦的审判的开端。

第三章一夜无眠。窗外,天光由墨黑转为灰白,再染上一层朦胧的亮色。

街上的早点摊已经支了起来,热气腾腾的白雾混着食物的香气,飘进我这间阴冷的柴房。

我坐起身,浑身酸痛,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可我顾不上这些。我看着对面那扇依旧紧闭的门,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该怎么做?直接冲过去,告诉她我是谁?不,那会吓坏她,

也会让她纯净的世界,沾染上我肮脏的过去。我不能那么自私。我必须想一个万全之策。

首先,我不能再是这副鬼样子。我摸了摸怀里那几两碎银,这是我全部的家当。我起身,

走出了客栈。我先找了一家澡堂,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洗去十年奔波的风尘与污垢,

也洗去那份卑微。然后,我找了个剃头匠,刮掉了满脸的胡须。

当我在水盆里看到自己倒影的时候,有片刻的恍惚。那是一张陌生的脸,苍白,消瘦,

眼角带着不相称的沧桑。但至少,不再像个乞丐。我走进一家成衣铺,

为自己挑了一身最便宜的青布长衫。当我换上干净的衣服,重新站在苏家对面的街角时,

我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可以靠近她的底气。我在客栈的窗口,整整观察了两天。

我看到了她的生活。她会陪着苏母去集市买菜,会和邻家的女孩一起在门口踢毽子,

会搬个小板凳坐在院里,帮苏父整理草药。她脸上的笑容,

是我在清欢脸上从未见过的明媚和鲜活。

她不再是那个寄人篱下、处处看人眼色、将所有委屈都咽进肚子里的孤女。

-她是苏家被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这个认知,让我心痛欲裂,却又感到一丝怪异的欣慰。

她过得很好。这就够了。可我还是不甘心。我必须再次确认,她到底是不是我的清欢。

第三天上午,我看到她一个人出了门,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竹篮。我立刻跟了上去。

我与她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看她穿过几条热闹的街道,最后走进了一家书斋。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清欢生前,最爱去的地方,就是书斋。她识字,是我教的。

我曾笑她愚笨,一个简单的字要教上十几遍。现在想来,或许只是她想让我多陪陪她。

我深吸一口气,也走进了书斋。书斋里很安静,只有淡淡的墨香。我看到她正在书架前,

认真地挑选着什么。我慢慢地走过去,在她身旁停下,假装在看同一排的书。

她似乎察觉到了身边的动静,转过头来。看到是我,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

“是你?”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惊喜,“大叔,你的胡子……”她大概是想说我的变化很大。

“在下姓陆。”我打断了她,声音有些沙哑,“那日多谢姑娘赠水。

”我不想再听到“大叔”这个称呼。“陆先生。”她从善如流地改了口,好奇地打量着我,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一个游学的书生,路过临安,盘缠用尽,暂时在此地落脚。

”这是我为自己编造的身份。一个落魄书生,听起来合情合理,也不会让人有太多的戒心。

她果然信了,还安慰我:“先生定是满腹经纶,只是时运不济。”她眼神清澈,

充满了同情和善意。一瞬间,我几乎要分不清,眼前的人究竟是谁。和清欢,真的一模一样。

我攥紧袖中的手,用掌心的刺痛强迫自己清醒。我看着她的眼睛,

终于问出了那个盘桓已久的问题。“我看姑娘也喜欢看书,倒像是我在京城认识的一位故人。

”提到“京城”,她的眼神果然变了。“先生也来自京城?”“嗯,故乡就在那里。

”-我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怀念。“那你一定知道很多京城的事!

”她兴奋起来,像个急于找到同乡的孩子,“我……我脑子里有很多画面,但都很乱,

我想不起来。”“比如呢?”我引导着她。“比如……我记得朱雀大街到了春天,

两旁的槐花会开,香气能飘出好几里。”“我记得皇城根下的那条护城河,夏天的时候,

河面上会开满莲花。”“我还记得……有一首诗,我只记得半句,

‘人生若只如初见’……”她每说一句,我的心就往下沉一分。这些,

都是清欢生前最喜欢和我念叨的。我压下心头的激动,让自己的声音尽量保持平稳。

“何事秋风悲画扇。”我接上了下半句。“对!就是这句!”她高兴地拍了下手,“先生,

你真厉害!”她的喜悦是那么真实,那么纯粹。我几乎就要相信,眼前这个人,

就是完完整整的清欢。可我心里,还藏着最后一根刺。那根刺,是我最后的防线,

也是我最后的希望。我看着她,装作不经意地说道:“我那位故人,性子和你很像,

也爱诗词,爱京城的风物。”“她很珍视一支木簪,那是我亲手为她雕的。”我说得很慢,

每一个字都像含在舌尖,滚烫得几乎要灼伤我自己。“簪头是一朵小小的、含苞待放的梅花,

用的是上好的紫檀木。”“她说,那是她收过最贵重的礼物。”我说完,四周瞬间安静下来。

我紧盯着她,几乎忘了呼吸。我期待着,我迫切地期待着,她眼中能闪过一丝了然的神色。

哪怕只有一个瞬间的迷茫,只要有,就足够了!然而,没有。时间流逝得格外缓慢,

一点点磨灭着我的希望。她只是认真地听着,那双我曾无比熟悉的眼睛里,

只有全然的陌生和困惑“木簪?”她皱起眉头,轻声重复“木簪?”她喃喃自语,

努力地在脑海中搜索着。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书斋里很静,

我甚至能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过了许久,她终于抬起头,歉意地对我摇了摇。“先生,

对不起。”“我……我想不起来。”“我的记忆都是些零零碎碎的片段,

好像……没有关于一支木簪的印象。”那一瞬间,

我感觉自己像是被人从万丈悬崖上推了下去。失重感和巨大的绝望,瞬间攫住了我。

怎么会不记得?她怎么会不记得那支木簪?那是我唯一亲手为她做过的东西。那年她生辰,

我囊中羞涩,买不起贵重的礼物,便偷偷学着木匠,用一块捡来的紫檀木料,花了七天七夜,

为她雕了那支簪子。我的手被刻刀划得伤痕累累。当我把簪子交到她手上时,她哭了。她说,

这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从那以后,她便日日都戴着。直到她死的那天,

那支簪子,还好好地插在她的发间。她可以记得桂满庭,可以记得老梅树,

可以记得那些风花雪月的诗句。却唯独忘了这支木簪。忘了这个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

最私密的信物。我的信念轰然倒塌。原来……是我错了。我从一开始,就错得离谱。

一样的容貌,一样的记忆,甚至一样的喜好……可那又如何?她记得朱雀大街的槐花,

记得护城河的莲花,记得那半句风花雪月的诗。她唯独忘了那支木簪。

忘了那个属于我们、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信物。她不是我的清欢。这个念头如一道惊雷,

在我脑海中轰然炸开。十年追寻,十年执念,原来只是一场镜花水月的空欢喜。

老天爷给了我最甜美的毒药,又亲手将解药碾碎在我眼前,笑着看我毒发身亡。“先生?

先生你没事吧?”她担忧的声音,将我从地狱拉回现实。我看到她清澈的眼眸里,满是关切。

我猛地后退一步,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一样。“我……我没事。”我丢下这句话,

狼狈地转身,踉踉跄跄地逃出了书斋。身后,还传来她困惑不解的呼喊。我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只知道,我十年追寻的梦,碎了。第四章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逃回那间阴冷潮湿的柴房的。

我只记得临安城热闹的街道在我眼前扭曲、旋转,最后化为一团模糊的色块。

所有声音都离我远去,唯有苏念那句清脆而无辜的“我想不起来”,像一把淬了毒的冰锥,

反复凿击着我的耳膜。我想不起来。多简单的一句话。却将我十年苦苦支撑的信念,

击得粉碎。我把自己重重地摔在冰冷的木板床上,蜷缩成一团。胸腔里的那颗心脏,

像是被一只巨手攥住,又像是被千万只蚂蚁啃噬,疼得我几欲昏厥。不是她。原来,

真的不是她。十年寻觅,十年跋涉,到头来,只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笑话。我像一个溺水的人,

拼命想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却发现那稻草早已腐烂,一触即碎。

希望彻底破灭所带来的空虚和绝望,比死亡本身更令人恐惧。我开始发抖,先是细微的颤栗,

然后是无法抑制的剧烈抽搐。冷。刺骨的寒冷从四肢百骸涌来,仿佛要将我的血液都冻结。

我紧紧地抱住自己,牙齿磕碰得咯咯作响。我知道,我病了。被这十年积攒的疲惫、风霜,

以及这最后一击彻底击垮了。意识开始变得模糊,柴房里的一切都在我眼前晃动。

我好像坠入了一个滚烫的深渊。无数破碎的画面,在我脑海里翻涌、冲撞。我看见了京城,

看见了镇国公府那朱红的大门。我看见了自己,鲜衣怒马,众星捧月。也看见了她,江清欢,

永远跟在我身后,那个安静得像一道影子的姑娘。画面,陡然定格在我二十岁生辰。

镇国公府宾客满座,金樽玉盏,衣香鬓影。而我,众星捧月的主角,

正被一群狐朋狗友簇拥着,醉醺醺地听着那些言不由衷的奉承。就在这时,

清欢穿过喧闹的人群,与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端着醒酒汤,小心翼翼地走到我面前。

她手里,还捧着一个用素色布紧紧包裹的小盒子。“世子,”她的声音很低,

带着一丝藏不住的紧张与期待,“这是……我为你做的生辰礼。”我醉眼朦胧,还未开口,

身旁的永安侯世子已抢先发难,语带轻佻:“哟,让我们开开眼,

清欢姑娘送了什么稀世奇珍给咱们陆世子?”他笑着伸手去夺,

清欢触电般将盒子往怀里一缩。那侯爵公子见状,笑得愈发张狂:“怎么?还藏着掖着?

莫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周围顿时哄堂大笑。那一刻,所有的笑声都像无形的巴掌,

狠狠扇在我的脸上。我不觉得他们是在羞辱她,只觉得她让我,镇国公府的世子,

在满堂权贵面前丢了脸。一股混杂着酒精与虚荣的怒火直冲头顶。我猛地从她怀里夺过盒子,

粗暴地撕开布包。一件月白色的长袍露了出来。料子算不上顶尖,但做工精细得惊人,

领口与袖口处,是用银线一针一线绣出的繁复云纹,在灯火下闪着清冷而温柔的光。

即便隔着十年的光阴,我仿佛仍能感受到指尖下那针脚的温度——那是她熬了多少个夜晚,

才换来的心血。可当时的我,脑子里盘旋的只有一个念头:我的衣袍,皆出自江南名绣之手,

贡品料子堆满库房。她送的这件,算什么?是在提醒我,我堂堂世子,

竟要靠她来添置衣物吗?“这是什么?”我拎起那件长袍,像拎着一件破布,

语气里的轻蔑如刀,“本世子,缺你这件衣服?”我的声音不大,

却足以让周围的喧闹都静止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们身上。我看到清欢的脸,

在一瞬间变得惨白。她的嘴唇翕动着,像是想解释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的眼睛里,

蓄满了泪水,却倔强地不肯让它掉下来。那副样子,让我心底莫名地升起一股烦躁。

为了在朋友面前彰显我的大方和不在意,我随手将那件长袍丢给了身后的下人。“赏你了。

”我云淡风轻地说着,仿佛丢掉的不是她耗费无数心血的礼物,而是一件碍眼的垃圾。

我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便被那群人簇拥着,继续饮酒作乐。我没有看到,她在我转身后,

终于忍不住滑落的泪水。我也没有看到,她是如何在满堂宾客的嘲笑和怜悯中,失魂落魄地,

一步步退出了那场不属于她的热闹。那件长袍,后来我再也没见过。我也没问过。

我以为我忘了。可原来,我记得这么清楚。我记得她当时惨白的脸,记得她强忍泪水的眼睛,

记得她单薄而颤抖的肩膀。这些记忆,像一根根烧红的铁钉,狠狠地钉进我的脑子里。

滚烫的噩梦还在继续。场景切换到了城西的一处别院。那是一个初秋的午后,

安平公主举办的诗会。安平公主是当今圣上的掌上明珠,也是我当时极力讨好的对象。

我带着清欢赴宴,不是因为想让她见见世面,只是因为所有赴宴的公子,都带了女伴。

我不能落于人后。清欢显然不适应这样的场合,她一直低着头,跟在我身后,局促不安。

天气转凉,风有些大。她见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秋衫,便悄悄地回马车取了件披风,

穿过人群,想为我披上。就在她的手即将碰到我肩膀的时候,安平公主用帕子掩着唇,

轻笑了一声。“陆世子,你府上的丫鬟,真是体贴。”她故意将“丫鬟”二字咬得很重。

我所有的血液,瞬间冲上了头顶。我感觉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带着嘲讽。我猛地转过身,

一把挥开清欢递过来的披风。“滚回去!”我压低了声音,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每一个字都淬着冰。清欢被我吓得后退一步,手里的披风掉在了地上。她惊慌失措地看着我,

眼神里满是惊慌。可我没有半分怜惜。我只觉得她的出现,让我颜面尽失。“谁让你出来的?

一点规矩都不懂!在这里丢人现眼!”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留情地斥责她。

我看到安平公主嘴角那抹得意的笑容。也看到了清欢眼中,瞬间黯淡的神采。她的世界,

在我的怒吼声中,彻底坍塌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弯下腰,

捡起那件沾了尘土的披风,然后,用尽全身力气,转身跑开了。从那天起,

她就很少再主动和我说话了。她看我的眼神,也从最初的依赖和爱慕,

变成了后来的躲闪和恐惧。我曾亲手捧着她的真心,然后,又亲手将它摔得粉碎。

“咳……咳咳……”剧烈的咳嗽将我从噩梦中惊醒。我睁开眼,依旧是那间昏暗的柴房。

脸上湿漉漉的,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喉咙里像是着了火,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灼痛。

我撑着身体坐起来,无边的黑暗和悔恨,将我吞噬。原来,我犯下的罪孽,

远比我想象的要深重。我总以为,她是因为我即将要迎娶安平公主,才心灰意冷,饮下鸩酒。

可直到今天我才明白。那只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杀死她的,

是我日复一日的冷漠、轻视和践踏。是我一次又一次,亲手将她推开,将她的尊严踩在脚下。

那支木簪,她为什么不记得?因为那或许是她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带着一丝暖意的片段。

而那些温暖,早已被我后来无数次的伤害,彻底覆盖、抹杀了。她记得桂满庭,记得老梅树,

记得那些风花雪月。那是因为,这些记忆是大众的,是属于京城的,是与我无关的。

而那支簪子,是属于我的。所以,她忘了。或者说,是她身体里属于江清欢的残存意识,

选择了遗忘。遗忘那个带给她无尽痛苦的人。我捂住脸,发出了野兽般的呜咽。十年寻觅,

我到底在找什么?我不是在找她。我是在找一个赎罪的机会,

是在进行一场漫无目的的自我放逐。我是在用这种苦行僧般的方式,来惩罚我自己。

我以为只要找到了她,我所有的罪孽,就都可以被原谅。可我错了。这往事,

早已化作一副沉重的枷锁,牢牢地拷在我的灵魂上。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是否找到她。

这副枷锁,都将伴随我一生,直到我腐烂成泥土。第五章那一场大病,

仿佛耗尽了我余生的所有力气。我在那间客栈的柴房里,时而滚烫如火烧,

时而冰冷如坠深渊。客栈的老板以为我活不成了,几次三番想要将我丢出去。

或许是我命不该绝,或许是这地狱般的惩罚还未到尽头。半个月后,我竟奇迹般地挺了过来。

烧退了,人也清醒了。只是,心底曾有的微光,如今已化为死寂。我拖着一副空荡荡的皮囊,

走出了客栈。临安的阳光依旧和煦,街市依旧繁华人声鼎沸,但这世间的一切喧嚣,

都与我无关了。不远处,苏家院门前,苏念正和邻家女孩们笑着跳着皮筋,阳光洒在她身上,

镀上一层温暖的金晕。那笑声清脆如银铃,曾是我最渴望听到的声音。我站在街角,

如同一道格格不入的影子,远远地看着。心中再无波澜。那一刻,我比任何时候都清楚,

那不是我的清欢。我的清欢,已经死在了十年前那个落雪的冬夜。这十年,我追寻的,

不过是一个自我救赎的幻影。如今,幻影破灭了。梦,也该醒了。我摸了摸空空如也的钱袋,

自嘲地笑了笑。连看病的钱,都是当初那块玉佩换来的最后一点碎银。如今的我,身无分文,

举目无亲。我该去哪里?又能去哪里?回京城吗?不,那个地方,早已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处。

父亲在我离家后的第三年便郁郁而终,镇国公的爵位由旁支继承,那个家,早已物是人非。

更何况,那里有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每一寸土地都烙印着我的罪孽。我转身,

朝着与苏家相反的方向走去。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像一叶漂泊无依的孤舟,

不知将被命运的潮水推向何方。我离开了临安。这座曾给予我最大希望,

又给予我最深绝望的城市。我一路向南,风餐露宿,靠着帮人打短工,做苦力,

换取一点微薄的口粮。我曾是高高在上的世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

却为了一个冰冷的馒头,在码头上和最底层的苦力一起扛着沉重的麻袋,汗水浸透衣衫,

肩膀被磨得血肉模糊。我没有觉得苦。身体上的痛苦,远不及内心的万分之一。甚至,

我有些享受这种折磨。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稍稍抵消我心中的罪恶感。一个月后,

我流落到了明州。这是一座繁华的港口城市,终日里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巨大的海船在这里停靠、起航,载着数不尽的丝绸、瓷器和财富,

也载着无数人的欲望和梦想。我在城西的码头找了一份卸货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开工,

直到深夜才能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工头施舍的那片简陋的工棚。日子变得简单而麻木。

白天,是无休止的体力消耗,夜晚,是短暂而沉重的睡眠。我不再去想过去,

也不再去想未来。我麻木地活着,只剩下最本能的求生欲望。我以为,我的人生,

就会这样在无尽的劳作和麻木中,走向终点。直到那天。那是一个寻常的午后,阳光毒辣,

空气里弥漫着海水的咸腥和鱼干的腐臭。我赤着上身,扛着一个巨大的木箱,

一步步艰难地走在颠簸的跳板上。汗水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滴在滚烫的木板上,瞬间蒸发。

码头上忽然起了一阵骚动。“快看!是沈家商会的船队!”“是沈家大**亲自来了!

”工头扯着嗓子大喊:“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这批货要是出了岔子,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

”我下意识地抬起头,眯着被汗水蛰痛的眼睛,朝那骚动的中心望去。

一艘楼宇般装饰华丽的大船正缓缓靠岸,船头甲板上,一群人众星拱月般簇拥着一个身影。

是个女子。她一身利落的宝蓝色劲装,长发高高束成马尾,腕间扣着银色护腕,

手中一把墨色折扇,负手而立,正淡然睥睨着整个码头。海上的日光太过炽烈,

我看不真切她的容貌。只觉那削瘦而挺拔的轮廓,竟有几分莫名的熟悉,

让我早已麻木的心,泛起一丝涟漪。我没有多想,扛着木箱,继续往前走。

就在我与那艘大船擦身而过的时候,船上的那个女人,似乎是听到了岸上管事的汇报,

微微侧过了身。只是一眼。就那一眼。我如遭雷击,僵在原地。我肩上的木箱轰然滑落,

重重地砸在甲板上,发出一声巨响。可我什么都听不到了。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张脸。

杏眼,琼鼻,还有……唇角那颗若隐若现的痣。是清欢。不,不可能。我脑中一片空白。

我一定是疯了。我一定是思念成疾,出现了幻觉。我拼命地眨眼,想要驱散这个荒唐的幻象。

可那张脸,却无比清晰地印在我的视网膜上。她……她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是应该在临安,

和邻家的女孩一起跳皮筋吗?不对。我猛然惊觉。眼前的这个女人,和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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