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女主人格分裂vs男主病娇忠犬】“人前我做大小姐的宠物,人后我要做大小姐的情郎。”沈厌漆黑眼底是无尽的偏执与疯狂。病情近乎康复的盛昭色厉内荏的给了他一巴掌,“你疯了!”沈厌摩挲着盛昭扇红的手掌,把另一边脸也给她扇:“扇完,我要办正事了,大小姐。”盛昭被他眼中的侵略吓得后退,“别忘记,你的身份。”沈厌逼近她,“身份?我是盛董事长情妇带来的拖油瓶,是多年来对大小姐摇尾乞怜的狗,大小姐把我变成了这样,不该怕我的。”盛昭落荒而逃,醒来,却已经被他禁锢。-被关起来的第三天,盛昭发现了沈厌的日记。明白了他对自己病态般的渴望。【大小姐说我是她的宠物,却忘记拴上铁链。】【今晚被大小姐用高跟鞋踩手时多坚持了十秒。】【哦,大小姐说她以前践踏我是因为病了,她现在病好了愿意给我补偿要放我走……养狗人的遗弃罪——罪无可恕,我的大小姐。】养狗手册周知版:玩弄了一只疯狗就要一直豢养他。
盛昭的人格分裂得到了有效控制,也迎来了自己的初恋。
白霁文是大她两届的学长,温雅绅士,仪表堂堂,情绪稳定,是她精心挑选的伴侣,也是她进一步稳定病情的良药。
今天是他们交往的第三天,白霁文送她到家门口。
仲夏时节,盛家门前的大树郁郁葱葱,白霁文分别时依依不舍,“昭昭,我能……吻你吗?”
白霁文是校草,还是个富二代,盛昭是他交往的第二任女友。……
盛昭从中听出了几分质问的口吻,凝眸睨着还跪在自己脚边的少年。
沈厌仰头望着她,如同信徒仰望神明的姿势,神情之间却没有虔诚姿态,有的是阴湿男鬼般灼然的目光。
沈厌:“他肯让大**鞭打吗?”
沈厌:“他一定也不知道该怎么配合大**高跟鞋踩下的力道。”
沈厌漆黑眸光如盏盏鬼火,“我都记得。”
盛昭心下一颤,思索他这话语里的意思,是记仇了吧……
她用三年活明白的道理。
方莉青活了四十多年依旧活不明白。
说到底,只是一个背弃婚姻后脏掉的男人罢了。
走到门口的盛昭停下脚步,声音很低,却足够方莉青听到。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弄脏了你一个稀有皮的喜马拉雅,全世界只有三只,我哭了很久,你告诉我,脏掉的东西丢了就好,没有必要一直哭,妈妈不会只有一只包包。”
虽然当时年幼,但至今盛昭……
“你……”
盛昭想要让沈厌上楼换件衣服,刚开口吐出一个字,听到她声音的沈厌便忽的目光一瞬不瞬望过来,像是被主人声音吸引住的宠物犬。
这一瞬,盛昭有种荒唐错觉,沈厌好像身后真的长出了条尾巴,此刻正因为她的声音不停摇晃。
盛昭:“……”
“见鬼了。”她蹙眉喃喃。
“怎么了?”白霁文伸出手自然的搭在她腰间。
两人刚刚交往,正是……
盛昭觉得他到底是年纪小,不懂得此刻随意做出的决定究竟价值几何,那是成倍的利益损失。
似乎是察觉到她的迟疑,沈厌再次开口:“我选择好了。”
见他一意已决,盛昭没再说什么,尊重了他的想法。
这世间的事情,多的是“我之砒霜,彼之蜜糖”,她看不上的郊区别墅,也许对于沈厌来说,就是个不被人打扰的清净地方。
盛昭不再犹豫,拿起笔签上自己的名字,最后一笔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