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在二十七岁生日那天,收到了程屿送的一枚钻戒——还有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
“他向你求婚了?真好。那我肚里的孩子,该叫他爸爸,还是叔叔?”下午四点二十分,
深秋的阳光斜穿落地窗。林薇提前半小时回到家时,愣住了。
客厅被改造成了玫瑰的海洋——不是花店里整齐划一的红,
而是深深浅浅的胭脂粉、奶油白、香槟色,从土耳其空运来的奥斯汀玫瑰慵懒地盛开着,
挤满了每一个角落。阳光被花瓣滤过,在地上投下温柔的光斑,空气里浮动着昂贵的香气。
她最喜欢的NorahJones在背景里浅吟低唱,
那首他们第一次约会时听的《ComeAwayWithMe》。长绒地毯上,
新鲜的玫瑰花瓣铺成了一条小径,蜿蜒通向客厅中央。程屿就站在小径的尽头,
穿着她去年送他的那套深灰色定制西装。领带是她挑的黛青色,衬得他眉眼格外深邃。
他显然精心打理过,头发一丝不苟,连袖扣都是她喜欢的贝母材质,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但林薇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微微发红的耳根——只有紧张到极致时,他才会这样。
“你……”她刚开口,声音就卡住了。程屿没说话,只是朝她伸出手。他的指尖有点凉,
握住她的时候很用力,像是怕她逃走。然后他单膝跪下,动作缓慢而郑重,
西装裤在膝盖处折出妥帖的褶皱。这个瞬间,世界忽然失声。林薇只能看见他仰起的脸,
看见他瞳孔里小小的自己,看见他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他打开了那个深蓝色丝绒盒子。
Tiffany的六爪镶,主钻大约一克拉半,完美的圆形明亮式切割,
在午后的光线下炸开一道小小的彩虹。更特别的是,周围镶嵌着一圈极细的粉钻,
像给主钻围上了一层梦幻的光晕。是她三个月前盯着看了五分钟的那枚。“我记得你说过,
喜欢粉钻的温柔,又喜欢经典款的永恒。”程屿的声音有点哑,每个字都吐得很慢,
像排练过无数次,“所以我定制了这个……主钻是我们相遇那年开采的,
粉钻是从阿盖尔矿最后一批粉钻里选的。证书在盒子里。”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林薇,
从二十四岁到二十七岁,一千一百二十三天。我可能……还是没学会说漂亮的情话,
还是会在你生气时笨得手足无措,还是会因为工作忽略你的感受。
”“但有一件事我无比确定——我想和你共度余生。想每天醒来都看到你睡乱的头髮,
想陪你吃完所有你种草的小店,想在我们自己的家里,养一只猫,种很多花,慢慢变老。
”他的眼眶红了,握着她手的掌心渗出薄汗:“所以,嫁给我好吗?给我机会,
去学做更好的丈夫,未来做更好的父亲。给我机会,用一辈子证明……遇见你,
是我人生最幸运的事。”钻石在盒子里静静闪耀。林薇的视线模糊了,她张了张嘴,
还没发出声音,眼泪就先滚了下来。她用力点头,点得很重,生怕他看不见。
程屿如释重负地笑了,那笑容里有种少年般的赤诚。他小心翼翼取出戒指,
套上她的无名指——尺寸分毫不差,戒圈内侧刻着细小的“W&CForever”。
他站起来吻她。嘴唇相触的瞬间,林薇尝到了咸涩的眼泪,分不清是谁的。
他的手臂环得很紧,玫瑰的香气将他们包裹,
句“Iwanttowakeupwiththerain……”就在这时,
手机在包里震动起来。第一下,她没理会,完全沉溺在这个吻里。第二下,
第三下……震动持续不断,固执地穿透音乐,穿透花香,
像一根细针试图刺破这个完美的泡泡。程屿松开她,额头相抵,轻声问:“不看看吗?
万一有急事。”林薇这才恍惚地拿出手机。屏幕亮起,
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跳出来:“他向你求婚了?真好。那我肚里的孩子,该叫他爸爸,
还是叔叔?”下面附着一张B超照片。黑白影像里,一个小小的孕囊,像宇宙里孤独的星球。
右下角的水印清晰可见——市妇幼保健院,三周前的周四。那个程屿说“公司团建,
可能要通宵”的周四。林薇的手指僵住了。钻石在指间突然变得冰冷坚硬,
那些粉色光晕此刻看起来像凝固的血点。她抬起头,看向程屿。他正低头整理袖扣,
嘴角还噙着笑意,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瞬间苍白的脸。阳光照在他侧脸上,那么温柔,
那么熟悉。这个刚才还说“遇见你是我人生最幸运的事”的男人。
这个为她空运玫瑰、定制钻戒、记住她每一句随口一提的喜好的男人。这个此客,
可能也是另一个女人腹中孩子父亲的男人。“薇薇?”程屿终于察觉到异样,
伸手想碰她的脸。林薇下意识后退半步,手机“啪”地掉在玫瑰花瓣上。屏幕还亮着,
那条短信像一条毒蛇,盘踞在他们之间。音乐还在流淌,玫瑰还在盛开。
而二十七岁生日这天,林薇左手戴着dreamring,右手攥着噩梦般的短信,
站在精心布置的求婚现场中央,第一次清晰听见——某种东西碎裂的声音。不是玻璃,
不是陶瓷。是她用三年时间,一点点搭建起来的,关于爱情的全部信仰。“怎么了?
”程屿端着两杯香槟走过来,嘴角还噙着笑,“谁的消息?”“没、没什么。”她迅速锁屏,
把手机反扣在沙发上,“垃圾短信。”声音抖得不像自己。程屿在她身边坐下,
自然地揽住她的肩。他的体温透过衬衫传来,曾经让她安心的气息,此刻却让她胃里翻涌。
她注意到他左手腕上的表——她去年省了三个月工资给他买的生日礼物,
表盘在光下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就是这只手,今早还温柔地抚过她的脸。就是这只手,
可能也抚过另一个女人的小腹。“薇薇?”程屿察觉她的僵硬,“你脸色不太好。
”“可能是太激动了。”她勉强扯出笑容,举起左手,让钻石再次对准阳光,“真好看。
”钻石的确好看,每一道切割面都完美。可她现在看着它,只觉得像一颗凝固的眼泪,
或者一块坚硬的冰。手机又震了。这次是来电,同一个号码。
林薇猛地站起来:“我去下洗手间。”镜子里的女人眼圈已经开始发红。她打开水龙头,
用冷水一遍遍拍脸,直到皮肤刺痛。她点开第二条短信:“不相信?
问他三周前的周四晚上在哪里。问他衬衫领口的口红印怎么来的。
问他为什么总在半夜去阳台接电话。”每一个字都像淬了毒的针。三周前的周四——她记得。
那晚程屿凌晨两点才回家,身上有淡淡的酒气。她说要帮他洗衬衫,他坚持自己来。
第二天那件Armani衬衫就不见了,他说送去干洗了-口红印。林薇扶住洗手台,
指甲抠进大理石边缘。她想起上周帮他整理衣领时,
确实在靠近锁骨的位置看见一抹淡淡的玫红。他说可能是公司年会女同事不小心蹭到的。
半夜接电话——最近三个月,他至少有五次在深夜去阳台,说是“美国那边的客户有时差”。
每一个疑点,她都主动为他找好了理由。每一个漏洞,她都亲手用信任填补。“薇薇?
”程屿在敲门,“你还好吗?”“马上就好。”她的声音居然很平静。在他转身的瞬间,
林薇迅速回了一条短信:“你是谁?”几乎立刻有了回复:“苏晴。
或者你可以叫我——他孩子的母亲。”从卫生间出来,程屿走上前,
关心的询问“下个月我爸妈想见你父母。”他说,“对了,明天我要出差,见个大客户。
”林薇握紧手机,指甲陷进掌心:“哪个客户?去几天?”“陈总的公司,大概三天。
”程屿眼神闪烁了一瞬,快得让她以为是错觉,“怎么突然问这么细?
”因为短信里写着:“他明天会来陪我产检,像过去三个月一样。
”程屿“出差”的那天晚上,林薇在闺蜜的怂恿下,点开了那个陌生号码的朋友圈。
仅三天可见。最新一条是半小时前发的照片:一只男人的手,正轻轻抚摸着微微隆起的腹部。
那只手腕上戴着的表,是林薇去年送程屿的生日礼物。配文是:“宝宝,爸爸说等你出生,
就给我们一个家。”背景的酒店窗帘,和程屿视频通话时身后的那幅,一模一样。“薇薇,
这肯定是误会!”闺蜜抢过手机,“程屿不是这种人……”“那这是什么?
”林薇点开另一张照片。三个月前,程屿说去临市开会,
照片里却是他和一个长发女人在妇幼保健院的背影。时间戳,
正是他“失联”一整天的那个周六。她浑身发冷,想起那天自己急性肠胃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