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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那年,我用治耳聋的钱,从黑市赎回半狼化的裴之礼。
村里人都说他养不熟,我不信。
被抓得满臂血痕,也要把唯一的窝头掰大半给他。
他怕黑,我就强撑着眼皮点灯守到天亮。
他半夜伏地,对月长啸,我便轻点他眉心。
“裴之礼,人要站着活。”
后来他成了渔村最能干的捕鱼手。
又聋又瘸的我,反倒成了累赘。
可他推着破车走街串巷地卖鱼。
发誓哪怕自己饿肚子,也要攒钱治好我的耳朵和腿。
我总和他吵:“活命要紧,我的残疾有什么所谓?”
他每次都气红了眼吼回来:“我还能饿死不成?可你这么好,不该听不见,不该跑不了!”
吵到最后,我们总是抱头哭做一团,像两株掰不开的藤。
直到裴氏集团找上门,说他是流落在外的大少爷。
临走前,他将狗尾巴草戒指套上我无名指。
“从此你就是我的未婚妻,等我回来娶你。”
我等啊等。
却等来了他与楚家楚昭柠联姻的喜讯。
......
“裴大少爷回来啦?”邻居打趣,“要娶楚家**了吧?我在新闻上见过,**,你好福气啊!”
“我早说之礼不会被沈若笙拖累一辈子,城里的大家闺秀才配得上你!”
从前谁敢说我是拖累,裴之礼一定会翻脸。
我指甲掐进掌心,盼着他像过去一样怒斥一番。
但那熟悉的声音只是一笑,“谢谢大家,到时来吃喜糖。”
我捏捏耳垂。
新戴上的隐形助听器,听得太清晰,刺得耳膜生疼。
“阿笙,我回来了!”他推开船屋的门。
我低头不语。
他走过来捏捏我的脸,手指翻飞打着手语。
“不开心?”
我伸手要他手机。
他迟疑片刻,递过来。
我点开消息界面。
我的头像上,那么多的疑问和关心,缩略成未读的99+。
视线右移,一个免打扰标记赫然在目。
我沉默归还手机。
“对不起,”他有些着急地解释:“我刚回裴家很忙,你信息太多,会打扰到我。”
我背过身去。
泪水砸下前,一样冰凉的东西塞进我手里。
低头一看,指尖微颤。
这个玉镯,是母亲的遗物。
当年我狠心卖掉它,想去黑市买那张“耳聋药到病除”的方子。
却看见笼子里的裴之礼。
他几近**,四肢伏地,呲着牙低吼。
“狼窝里长大的,”贩子咧嘴,“买回去看家护院,比狗强!”
人不该被这样对待。
我攥着钱看了很久,最终买下了他。
自此失去了治耳聋的机会。
这件事一直是裴之礼的心病。
“托了不少关系才赎回来,”他为我戴上,“阿笙,不生气了,好不好?”
我轻抚着温润的玉镯,心口发暖。
这时,门外一道娇脆的女声飘来。
“这什么破地方,连个像样的洗手间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