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我时,我站起来,看着法官,也看着原告席上的母亲。
“法官,我同意,血浓于水。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亲情应该是温暖的港湾,而不是绑架的锁链。我今年二十六岁,过去八年,我竭尽全力履行作为女儿、作为姐姐的责任。但我的付出,被视为理所当然;我的退让,被视为软弱可欺。”
我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
“当我拒绝为弟弟的赌债担保时,我被赶出家门。当我失去工作、无处可去时,我接到的是逼债的电话和威胁。现在,当我终于开始新生活,原告又起诉我,要求我支付我根本无力承担的高额赡养费。”
“法官,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也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赡养是义务,但不是无条件的义务。当亲情变成剥削,当付出变成压榨,法律应该站在公平的一边。”
“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法院认为我需要履行一定赡养义务,我也只同意在能力范围内,支付合理数额。”
我说完了。法庭里一片寂静。
法官看了看双方,说:“本案事实基本清楚,本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判决。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法槌落下。
走出法庭时,我妈在陈大勇的搀扶下走过来。她看着我,嘴唇颤抖,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王律师走到我身边:“表现不错。法条用得对,证据组织得有条理,情绪控制得也可以。”
“能赢吗?”
“五五开。”他说,“法官可能会基于同情,判你支付少量赡养费。但你的核心主张——不承担高额费用,不单独承担——应该能得到支持。”
“那就好。”
回到律所,我瘫坐在椅子上,浑身力气都被抽干了。刚才在法庭上的镇定是硬撑出来的,现在后劲上来,手还在抖。
“给你放半天假。”王律师难得温和,“回去睡一觉。明天继续工作,还有一堆案子等着。”
“谢谢王律师。”
“不用谢。这是你应得的。”他顿了顿,“对了,下个月开始,工资涨到三千。好好干。”
我愣住了,然后眼眶一热。
“别哭。”他摆摆手,“我最看不得人哭。要哭去休息室哭,别影响我工作。”
我点点头,回到休息室,关上门。没有哭,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苏明发来的短信:“姐,你太狠了,把妈告上法庭。你还是人吗?”
我没回,直接拉黑。
又一条短信,来自陌生号码:“晓晓,我是爸爸。今天在法庭上看到你,你长大了。爸爸对不起你。你妈也是一时糊涂,你别怪她。苏明的债,我们会想办法,不会再麻烦你了。你......照顾好自己。”
我看着这条短信,看了很久。然后删除,拉黑。
有些伤害,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的。有些路,一旦走了,就回不了头。
一周后,判决书下来了。
法院部分支持了我的主张:鉴于我多年来对家庭的付出,认定我已履行部分赡养义务;鉴于我目前经济状况,判决我每月支付五百元赡养费,直至原告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医疗费部分,因原告有医疗保险和退休金,且有多名赡养义务人,判决我承担百分之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