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将军府后巷,雪地里,王伯佝偻着身子想去扶起那个冻僵的少年。
嫡长子一脚踹开他:“老东西,一个废物,冻死就冻死了,你管得着吗?
”王伯跪在地上磕头:“大少爷,他好歹是将军的骨肉……”嫡长子冷笑:“骨肉?他也配?
”转身离去,王伯趴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少年的呼吸一点点消失。三年后,金銮殿上,
皇帝亲手将虎符交给我:“爱卿,北境二十万大军,从此归你节制。”我跪谢皇恩,起身时,
看见大将军和嫡长子站在武将队列里,脸色惨白如纸。大将军挤出笑容:“逸儿,
你终于出息了,为父……”我打断他:“将军,你认错人了。我姓秦,不姓林。
”---第一章雪夜冻毙,穿越重生大雪已经下了三天三夜,整座京城被埋进一片惨白。
将军府后巷的积雪堆到了膝盖,王伯佝偻着身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挪。他今年五十七了,
早年在战场上断过三根肋骨,左腿也被马踩断过,每到阴天下雨就疼得直不起腰。可今夜,
他顾不上疼。他怀里揣着一件旧棉袄,手里提着一壶热姜汤,
踉跄着朝巷子尽头那堆破草席跑去。那里躺着一个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蜷缩在草席上,
衣衫单薄,脸色青紫,嘴唇已经没有了血色。他的睫毛上结了霜,
呼吸微弱到几乎看不见胸口的起伏。“小少爷!小少爷!”王伯扑过去,
把棉袄盖在少年身上,颤抖着手去探他的鼻息。还有一丝气,但冷得像冰。
王伯急得老泪纵横,手忙脚乱地拧开姜汤,想往少年嘴里灌。可少年的牙关紧咬,
姜汤顺着嘴角流下来,混着雪水淌进领口。“小少爷,你撑住,
老奴背你回去……”王伯把少年往背上拖,可他这把老骨头哪里背得动一个半大孩子,
试了两次都摔倒在雪地里。就在这时,巷口传来脚步声。王伯回头一看,心里咯噔一下。
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带着两个家仆走了过来。青年二十出头,生得剑眉星目,器宇轩昂,
可那双眼睛里全是冷意。他正是将军府嫡长子——林昊。“哟,王伯,
大半夜的不在府里待着,跑这儿来做什么?”林昊慢悠悠地走近,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少年,
嗤笑一声,“我还以为是什么野猫野狗死在巷子里了呢。”王伯跪在雪地里,
重重磕头:“大少爷,求您开恩,小少爷他快不行了,求您让老奴带他回府,
哪怕只让他住在柴房里,好歹有条命在……”“小少爷?”林昊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你说这个废物?他也配叫少爷?”他抬脚,一脚踹在王伯肩膀上。
王伯整个人翻倒在雪地里,旧伤复发,疼得脸色煞白。“老东西,一个废物,冻死就冻死了,
你管得着吗?”林昊居高临下地看着王伯,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王伯爬回来,又磕头,
额头磕在冻硬的地面上,磕出了血:“大少爷,他好歹是将军的骨肉啊!您不看僧面看佛面,
将军他……”“将军的骨肉?”林昊冷笑,蹲下身,捏起少年的下巴,像打量一件垃圾,
“我娘是将军正妻,他娘是个什么玩意儿?一个**的舞姬,也配生将军的骨肉?
”他松开手,任由少年的头重重磕在地上,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实话告诉你吧,
老头子早就当没这个儿子了。他死在外面,老头子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王伯浑身发抖,
不知是冷的还是气的。他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林昊懒得再看,
转身带着家仆离去,走了几步又回头:“王伯,你要是再多管闲事,明天就卷铺盖滚蛋。
将军府不养吃里扒外的东西。”脚步声渐渐远去,巷子里重新归于寂静,只有风声呜咽。
王伯趴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少年的呼吸越来越弱,越来越浅,最后几乎消失不见。
他把少年抱在怀里,老泪纵横,哭得像个孩子。“小少爷,
老奴无能……老奴只能帮你到这了……”他从怀里摸出仅剩的几两碎银,塞进少年怀里,
又脱下自己的外衫盖在少年身上,然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去。雪越下越大,
很快将王伯的脚印覆盖。少年躺在雪地里,生命的气息一点一点流逝。
他的意识在黑暗中沉沦,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不住任何东西。然后,一切戛然而止。下一刻,
秦逸睁开了眼睛。彻骨的寒意瞬间席卷全身,像有千万根冰针刺进骨髓。他猛地坐起来,
大口大口地喘气,肺里吸进的空气冷得像刀割。“这是……哪里?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一双骨节分明但瘦得皮包骨的手,皮肤苍白,指甲发青。
这不是他的手。他的手常年握手术刀,指腹有薄茧,手背有青筋,绝不是这样一双少年的手。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他叫林逸,今年十五岁,是镇北大将军林镇山的庶子。
母亲原是将军府的舞姬,因貌美被将军临幸,生下了他。他自幼习武,天赋极高,
十二岁时便能在军中与普通士兵过招不落下风,被将军视为可造之材。
可这引来了嫡长子林昊的嫉妒。林昊怕他抢了自己的位置,在两年前的秋猎中暗算他,
在他的马鞍上动了手脚。他从疾驰的马背上摔下来,摔断了三根肋骨,更致命的是,
林昊在他养伤期间,在他的药里下了“化功散”。这种药不会要人命,但会慢慢侵蚀经脉,
让一身武功全废。等林逸伤好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内力完全消失了,连马步都扎不稳。
一个天才,一夜之间变成了废人。更狠的还在后面。林昊的母亲——将军正妻王氏,
趁将军出征之际,以“舞姬出身,勾引将军,败坏门风”为由,将林逸的母亲毒死,
对外宣称“暴病而亡”。林逸去闹,被打断了三根手指。他被赶出了将军府,
扔到了后巷的破屋里自生自灭。而他的父亲,镇北大将军林镇山,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
没有为他的母亲讨公道,没有惩罚王氏和林昊,甚至没有来看过他一眼。那个男人,
从头到尾,只在乎自己的权势和脸面。秦逸跪在雪地里,双手撑地,指节发白。
原主的记忆像刀子一样扎进他的心脏,那种被抛弃、被背叛、被践踏的痛苦,他感同身受。
因为在前世,他也是个孤儿。秦逸,三十岁,临床医学博士,三甲医院外科主任,
手术成功率百分之九十九,被誉为“外科圣手”。他从一个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的婴儿,
一步步走到今天,靠的是一双手和一颗从不认命的心。而现在,他穿越了,
穿越到这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少年身上。“林逸。”秦逸低声念着这个名字,
像是在跟另一个人说话,“你的仇,我替你报。你的公道,我替你讨。”雪还在下,
风还在刮。可秦逸的眼睛里,有火在烧。他撑着地面站起来,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冷,
而是因为这具身体太虚弱了。武功被废之后,林逸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加上这几天没吃没喝,几乎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秦逸深吸一口气,凭着原主的记忆,
踉踉跄跄地往巷子外走。刚走了几步,脚下踢到一个布包,
他弯腰捡起来——是几两碎银和一件旧外衫。王伯。秦逸攥紧银子,眼眶发酸。
这个世界对他唯一释放过善意的人,是一个快六十岁的老人。他不能辜负这份善意。
破庙在城外三里处的山坳里,秦逸走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到。他把旧外衫裹在身上,
找了个避风的角落,蜷缩在干草堆里。身体的虚弱让他很快陷入昏睡,但意识深处,
他在飞快地思考。他现在的处境很糟糕:没有身份,没有钱,没有武功,没有任何社会资源。
唯一拥有的,是前世的医学知识。在这个时代,医疗条件极其落后,
伤口感染、破伤风、败血症……随便一个小病就能要人命。
军队里的伤兵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六七十,很多时候不是伤太重,而是感染太严重。而抗生素,
要到二十世纪才被发明。秦逸的嘴角微微上扬。他有办法提取粗制青霉素,虽然工艺粗糙,
但在这个时代,那就是神药。只要给他时间和机会,他就能用手术刀,
剖开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天亮了。阳光透过破庙的窗户照进来,秦逸睁开眼,
发现自己还活着。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走出破庙,
看见远处官道上有一队人马正往南行。那是朝廷的运粮队伍,押送粮草去边境军营。
秦逸眼睛一亮。边军,就是他最好的起点。他摸了摸怀里的碎银,深吸一口气,
朝着官道走去。---第二章南下从军,初露锋芒边境大营在京城以南八百里,
秦逸走了整整十天。一路上他靠采药换干粮,
这具原本虚弱不堪的身体反而因为连日奔波结实了几分。他还意外地发现,
虽然原主的武功被废了,但肌肉记忆还在,身体的协调性和柔韧性远超常人,
这对于一个外科医生来说,简直是天赐的礼物。边军大营坐落在两山之间的平地上,
旌旗招展,营帐连绵数里。还没走近,秦逸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腐烂味。
这是伤兵营的味道。前世他在野战医院轮转过,对这种味道再熟悉不过。可这个时代的军营,
连最基本的消毒都做不到,士兵受伤后只能用烧红的铁烙止血,用草药敷伤口,
死亡率高得惊人。征兵处设在营门外,一张破桌子后面坐着一个满脸横肉的校尉。
秦逸走过去的时候,校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嗤笑出声。“你这身子骨,上战场送死吗?
”秦逸确实瘦,一米七的个子,体重估计不到一百斤,胳膊细得像麻杆。但他脊背挺得笔直,
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不上战场,”秦逸说,“我当军医。”校尉愣了一瞬,
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连旁边的士兵都跟着笑。“军医?你?
毛都没长齐的小崽子,见过血吗?知道怎么给人治伤吗?”校尉拍着桌子笑,“滚滚滚,
别在这儿捣乱。”秦逸没动,声音依旧平静:“你们伤兵营里,现在有多少人伤口化脓?
”校尉的笑声戛然而止。“有多少人高烧不退?”秦逸继续问,“有多少人因为感染死掉?
”校尉的脸色沉了下来。这确实是边军大营的痛点,上一场仗打完,
伤兵营里躺了两百多号人,已经死了三十多个了,剩下的多半也在等死。“你能治?
”校尉半信半疑。“能不能治,试试就知道。”秦逸说着,
从怀里掏出一把银针——这是他路上用碎银找铁匠打的,虽然粗糙,但勉强能用。
校尉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带他进了营门。伤兵营的惨状,比秦逸想象的还要糟糕。
几十顶帐篷挤在一起,空气里弥漫着腐肉的恶臭和脓血的腥味。伤兵们躺在草席上,
有的断了胳膊,有的断了腿,伤口用破布缠着,布条已经被脓血浸透,黑乎乎的一片。
一个老兵躺在最外面的帐篷里,右腿被箭射穿,箭杆已经拔了,但伤口肿得像馒头,
周围一圈发黑,脓水顺着腿往下流。他烧得迷迷糊糊,嘴里不停地喊娘。秦逸走过去,
掀开伤口上的破布,眉头皱了起来。这是典型的细菌感染,
金黄色的脓液说明感染已经很严重了,再拖下去,要么败血症死掉,要么截肢。“有酒吗?
”秦逸回头问校尉。“有,烈酒。”“拿一坛来,再拿干净的布,烧开的水,
还有刀——越锋利越好。”校尉被他的气势镇住了,二话不说去准备。
秦逸把银针在火上烤了烤,开始处理伤口。他先用烈酒清洗伤口周围,
然后小心翼翼地切除坏死的组织,挤出脓液,最后用烧开的水煮过的布条包扎。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犹豫。老兵疼得嗷嗷直叫,但秦逸的手法又快又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伤口已经处理好了。“伤口每天换一次药,用烈酒清洗,
”秦逸对旁边的士兵说,“三天之内,如果烧退了,伤口开始结痂,就说明活下来了。
”校尉看得目瞪口呆。这个瘦得跟小鸡子似的少年,处理伤口的手法比营里的老军医还利索。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校尉问。秦逸把银针收好,淡淡道:“一个想当军医的人。
”消息传得很快。不到半天,整个伤兵营都知道来了个少年神医,手法干净利落,
治了好几个伤口化脓的老兵。傍晚时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军医拄着拐杖来找秦逸。
老头姓张,大家都叫他老张头,在边军干了三十年,是营里唯一正经八百的军医。“小子,
你那手法跟谁学的?”老张头上下打量他,眼睛里全是审视。“自学的。”秦逸面不改色。
“自学?”老张头嗤了一声,“自学的敢用烈酒洗伤口?自学的知道把刀用火烧过再切肉?
你当老夫没读过医书?”秦逸心里咯噔一下,但面上不动声色。
他没想到这个时代的军医居然知道消毒的概念,看来无论哪个时代,
实践出真知这句话都成立。“张老慧眼,”秦逸拱手,“家传医术,不便透露,还请见谅。
”老张头盯着他看了半天,最后哼了一声:“手艺不错,比老夫那几个废物徒弟强。留下吧,
给我当助手,每月三百文,包吃住。”秦逸心中一定,拱手道谢。他知道,这只是第一步。
接下来的半个月,秦逸在伤兵营里大显身手。
他用烈酒消毒、用银针缝合伤口、用草药止血消炎,手法之精湛,连老张头都自愧不如。
更重要的是,他开始着手提取青霉素。方法是从发霉的食物中提取的,虽然工艺粗糙,
纯度不高,但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粗制青霉素已经能救命了。
他找了一堆发霉的柑橘和馒头,放在潮湿的地方培养霉菌,然后经过多次过滤和提纯,
得到了一小瓶黄色的液体。他把这瓶液体称作“消炎水”。
第一个试用的是一个被刀砍伤胳膊的士兵,伤口已经严重感染,高烧到神志不清,
老张头已经放弃治疗了。秦逸给他注射了青霉素,当然,
用的是银针和竹管自制的简陋注射器。第二天,士兵退烧了。第三天,伤口开始结痂。
消息像炸了锅一样传遍整个军营。士兵们奔走相告,说伤兵营来了个神医,能治必死之症。
秦逸的名声,开始在边军中悄然流传。---第三章抗生素问世,
一战成名大战来得比预想中更快。北狄三万骑兵南下,边军主将周怀远率两万步骑迎击,
两军在青石岭激战三天三夜。这是一场惨烈的战斗。边军虽然击退了北狄,
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阵亡两千余人,伤兵超过四千。伤兵营爆满,
到处都是断肢残骸和撕心裂肺的哭嚎。老张头带着几个徒弟忙得脚不沾地,
但伤兵实在太多了,而且大部分人的伤口都已经感染,开始发高烧。按照往年的经验,
这四千伤兵里,至少会有两千人死在感染上。秦逸站在伤兵营中央,看着满地的伤兵,
脑子里的医者本能被彻底激活了。他前世经历过汶川地震的救援,见过比这更惨烈的场面,
但那时候有抗生素、有手术室、有完善的医疗体系。现在他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双手术刀般精准的手和一瓶子粗制青霉素。可他别无选择。“所有伤口感染的,
集中到东边那几顶帐篷里,”秦逸对老张头说,“我要集中用药。
”老张头看着他那瓶黄色的“消炎水”,心里没底:“这东西真能救人?
”“已经救了一个了,”秦逸说,“现在要救四百个。”四百个严重感染的伤兵,
那瓶粗制青霉素根本不够用。秦逸连夜赶制了更多的青霉素,
把整个营帐里所有发霉的东西都翻了出来,不分昼夜地培养、提纯、过滤。三天后,
第一批用药的伤兵开始退烧。五天后,大部分伤兵的伤口开始结痂。十天后,
四百个被认为必死无疑的伤兵,活下来了三百八十个。这个消息传出去的时候,
整个边军大营沸腾了。士兵们涌到伤兵营门口,喊着“神医”的名字。有人跪在地上磕头,
说秦逸是他们全家的恩人。有人把自己攒了半年的军饷塞给他,被他婉拒。
老张头握着秦逸的手,老泪纵横:“老夫在边军三十年,看着多少好儿郎因为伤口化脓死去,
从没想过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一天。小子,你是活菩萨啊!”秦逸摇摇头:“我不是菩萨,
我只是个大夫。”但他心里清楚,这一步,他走对了。半个月后,
边军主将周怀远从大帐传来命令——召见军医秦逸。周怀远是边军名将,五十出头,
生得魁梧雄壮,一双虎目炯炯有神。他打了三十年的仗,见过无数生死,可当他看到秦逸时,
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因为这个少年太年轻了,也太瘦了。可就是这个瘦弱的少年,
救了他几百个士兵的命。“秦逸,”周怀远坐在帅案后,声音低沉,“本将军问你,
你那消炎水是怎么做的?”秦逸早准备好了说辞:“启禀将军,这是家传秘方,
从发霉之物中提取精华,能杀灭伤口中的毒气,防止感染扩散。”周怀远不懂医,
但他懂打仗。一个能大幅降低伤兵死亡率的医术,对军队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太清楚了。
“你可愿意把方子献出来?”周怀远问。“愿意,”秦逸毫不犹豫,“但这方子**不易,
需要专门的人手和场地。末将恳请将军,在营中设立专门的制药坊,
招募识字的士兵学习此法。”周怀远深深看了他一眼:“你倒是不藏私。
”秦逸坦然道:“多一个人学会,就能多救一条命。命比秘方值钱。
”这句话让周怀远对他的印象又好了几分。他沉吟片刻,拍板道:“好,本将军就依你。
从今日起,你在营中设立制药坊,需要什么人手、什么材料,尽管开口。另外,
本将军升你为军医长,统领全营军医,每月俸银二两。”秦逸单膝跪地:“谢将军。
”周怀远摆摆手让他起来,忽然又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秦逸。”“哪里人氏?
”秦逸顿了顿,平静道:“京城人氏,父母双亡,孤身一人。”他没有提将军府,
没有提林逸。从今往后,他就是秦逸,与那个抛弃他的家族再无关系。周怀远点了点头,
没有多问。在边军,很多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去,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能打仗、能救人、能为朝廷效力。秦逸走出帅帐,阳光刺眼。他抬头看了看天,
嘴角微微上扬。京城,将军府,林昊,林镇山。等着我。---第四章重返京城,
意外重逢一年后。边军大捷,北狄求和,皇帝下旨召边军有功之臣回京述职。
秦逸随周怀远进京的那天,正好是元宵节。京城张灯结彩,人山人海。
秦逸骑着马走在队伍里,穿着一身崭新的军医官服——青色长袍,腰系银带,头戴乌纱帽,
胸前绣着象征医官的葫芦纹样。从四品,太医院院判。这是皇帝对他的封赏,
虽然还没正式授官,但周怀远已经提前给他置办了行头。“秦大人,
”身边的亲兵凑过来笑道,“您看这京城多热闹,要不咱们晚上去看花灯?
”秦逸笑了笑:“好,带你们去。”他嘴上应着,眼睛却一直在人群中搜寻什么。一年了。
他离开这里整整一年。那个雪夜,那条后巷,那个冻僵的少年。
一切都像昨天发生的一样清晰。队伍经过将军府的时候,秦逸下意识地放慢了速度。
将军府还是老样子,朱漆大门,石狮雄踞,
门楣上“将军府”三个鎏金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门口站着两个家丁,一个个趾高气扬,
仿佛这座府邸就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地方。秦逸看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
不值得为这种人浪费时间。可他没注意到的是,人群中有一个佝偻的身影,正死死地盯着他。
王伯是出来采买元宵节的东西的。他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将军府的差事越来越难做,
要不是实在没地方去,他早就不想干了。他提着篮子,在人群中挤来挤去,
忽然听见有人在喊“军爷威武”“边军好样的”。他抬头一看,是一队骑兵正从街上经过,
为首的是一个年轻的军官,穿着青色官服,骑在高头大马上,器宇轩昂。
王伯本来只是随便看一眼,可这一眼,让他整个人僵住了。那张脸,他太熟悉了。
虽然比一年前胖了一些,气色好了很多,但那眉眼、那轮廓,分明就是——“小少爷!
”王伯丢了篮子,跌跌撞撞地冲出去,“小少爷!是你吗?小少爷!”队伍被他拦住了,
亲兵正要呵斥,秦逸已经翻身下马。他看着眼前这个满头白发、满脸皱纹的老人,
眼眶一瞬间就红了。“王伯。”就两个字,王伯的眼泪就下来了。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抱住秦逸的腿,哭得像个孩子。“小少爷,
你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老奴以为你……老奴对不起你啊……”秦逸蹲下身,
扶住王伯的肩膀,声音有些哽咽:“王伯,你没对不起我。是你救了我,没有你那几两银子,
我真的就死在雪地里了。”王伯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他,看着这一身官服,
看着这张比一年前坚毅了许多的脸,心里又酸又喜。“小少爷,你……你当官了?
”王伯不敢相信。秦逸把他扶起来,点了点头:“我在边军当了军医,立了些功劳,
朝廷封了我从四品院判。”从四品。王伯倒吸一口凉气。将军林镇山是正三品,
从四品虽然低了两级,但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宠了。更重要的是,
这意味着他的小少爷,再也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废物了。“王伯,”秦逸压低声音,
“将军府现在怎么样?”王伯擦了擦眼泪,左右看了看,小声道:“大少爷升了偏将,
在军中还算有些名声。将军还是老样子,整天忙着结交权贵。夫人……还是那样。
”秦逸面无表情地听着,忽然问了一句:“少夫人呢?”沈清漪。国公府嫡女,
京城第一才女,他的未婚妻。原主落魄时,所有人都劝她退婚,连国公府的老太爷都松了口,
可她死活不退。她说:“婚约是父母之命,既然定下了,就是一辈子的承诺。他落魄也好,
富贵也罢,我认了。”秦逸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一直有几分好奇和感激。
王伯听他问起沈清漪,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少夫人好着呢,三天两头派人来问你的消息。
小少爷,少夫人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能辜负她。”秦逸点了点头:“我知道。
”他在京城没有府邸,暂时住在驿站。安顿好之后,他让亲兵去买了一些礼品,
准备去国公府拜访。没想到,他还没出门,沈清漪就来了。驿站的门被推开,
一个素衣女子走了进来。她大约十五六岁,生得眉目如画,气质清冷,
一双眼睛像是深秋的潭水,平静而深邃。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裙,头上只簪了一支玉簪,
素净得像一朵白莲花。秦逸看着她,一时有些愣神。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是因为她的眼神。
那双眼睛里没有好奇、没有审视、没有同情,只有一种淡淡的、安静的打量,
像是在看一个认识很久的人。“你就是林逸?”沈清漪开口了,声音不高不低,像泉水叮咚。
秦逸回过神来,拱手行礼:“在下秦逸。林逸已经死了。”沈清漪微微一怔,
随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秦逸?你改姓了?”“不是改姓,
”秦逸平静地说,“是从一开始就不该姓林。”沈清漪看了他半晌,忽然点了点头:“也好。
林这个姓,配不上你。”秦逸有些意外:“你不劝我认祖归宗?”“为什么要劝?
”沈清漪走进来,在椅子上坐下,端起茶盏抿了一口,
“一个在你最落魄的时候抛弃你的家族,有什么好认的?”秦逸看着她,忽然笑了。
这个姑娘,有点意思。“沈**,”秦逸在她对面坐下,“我今天本来要去国公府拜访你,
感谢你这一年多来没有退婚。”沈清漪放下茶盏,看着他的眼睛:“你感谢我,
是因为我没有落井下石?”秦逸坦诚道:“是。”“那你不用感谢我,”沈清漪淡淡道,
“我没有退婚,不是因为同情你,也不是因为守诺。而是因为我看人,从来不看一时的高低。
”她顿了顿,目光平静如水:“一年前我就说过,林逸不是池中之物。现在我更确定了。
”秦逸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清了清嗓子:“沈**过奖了。”“叫我的名字吧,
”沈清漪站起身,“沈**太生分了。我们毕竟是未婚夫妻,虽然还没成亲,
但也不必如此客套。”秦逸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清漪。
”沈清漪嘴角的弧度大了一些,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对了,过两天将军府设宴,
你应该也收到请帖了。到时候见。”她走了,留下一阵淡淡的幽兰香。秦逸站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忽然觉得,这个穿越,好像也没那么糟糕。---第五章将军府宴,
初次交锋将军府的请帖送来得比预想中更快。秦逸看着手中那张烫金请柬,
嘴角勾起一丝冷笑。请帖上写的是“林逸贤侄”,落款是“镇北大将军林镇山”。林镇山。
这个男人,一年前连看都不愿意看他一眼,现在居然主动请他赴宴?“秦大人,
这将军府……”亲兵小心翼翼地问,“您去吗?”“去,”秦逸把请帖收好,“为什么不去?
”他换上一身崭新的官服,对着铜镜整理衣冠。镜中的少年瘦削但挺拔,眼神坚定而平静,
与一年前那个蜷缩在雪地里等死的废物判若两人。“林逸,”他对着镜中的自己说,“今天,
你该讨点利息了。”将军府的宴会设在正堂,规模不小,京城大半的官员都来了。
林镇山虽然被皇帝训斥过,但毕竟还是正三品的大将军,在军中根基深厚,
巴结他的人依然络绎不绝。秦逸到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了。他走进正堂的那一刻,
原本热闹的气氛骤然一静。所有人都认出了他——那个被将军府赶出去的庶子,
那个传说中冻死在街头的废物。可现在,他穿着一身从四品的官服,腰悬银鱼袋,
步伐从容地走了进来。“那是……林逸?”“不是说他死了吗?”“听说去了边军,
当了军医,救了很多人,连周怀远都对他赞不绝口。”“从四品?他才多大?
”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在堂中蔓延开来。秦逸充耳不闻,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
最后落在了主位上。林镇山坐在主位,一身紫袍,面容刚毅,五十出头的年纪,
看起来像四十岁。他身旁坐着正妻王氏,一个保养得宜的中年妇人,眉眼间全是精明和刻薄。
林昊站在父亲身后,穿着一身银甲,腰佩长剑,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可当他看到秦逸走进来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林逸?”林昊脱口而出,
声音里全是不可置信,“你怎么进来的?”秦逸淡淡看了他一眼:“林偏将,请叫我秦大人。
另外,我是接到将军的请帖来的。”他从袖中抽出请柬,轻轻晃了晃。
林镇山的脸色微微一变。他确实让人送了请帖,但那是因为听说边军来了个神医,
想结交一下,他根本不知道这个“神医”就是他的庶子。可请帖已经送出去了,
现在当着满堂宾客的面,他总不能把人赶出去。“既然来了,就坐下吧。”林镇山声音冷淡,
指了指末席。末席,是最低等的座位,通常是给那些不入流的小官坐的。
秦逸看了一眼那个位置,没有动。“将军,”他不卑不亢地说,“我官居从四品,按礼制,
应该坐在五品以上官员的位置。末席,那是给从七品以下的人坐的。”全场又是一静。
一个被赶出家门的庶子,竟然当着满堂宾客的面,跟大将军论起品级来了。
林镇山的脸色沉了下来。他还没开口,林昊就冷笑着抢话了:“从四品?你一个军医,
也配谈品级?太医院的院判,不过是给皇帝看病的奴才,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秦逸转头看向林昊,目光平静得像在看一个死人。“林偏将,听说你去年在战场上受了伤,
是军医救了你。”他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没有军医,
你现在坟头草都长出来了。怎么,救命之恩不记,反倒瞧不起救你命的人?”林昊脸色一僵。
满堂宾客的目光在他俩之间来回扫视,有人忍不住偷笑。“你——”林昊想反驳,
但秦逸根本不给他机会。“另外,”秦逸继续说,“你口口声声说军医是奴才,那请问,
周怀远将军帐下的军医长,也是奴才?周将军待军医如上宾,你是在质疑周将军的眼光?
”这顶帽子扣下来,林昊脸色彻底变了。周怀远是边军主将,手握重兵,
连林镇山都要让他三分。林昊要是敢说周怀远的不是,那就是找死。
“我不是那个意思……”林昊咬牙。“那你是什么意思?”秦逸步步紧逼。“够了!
”林镇山一拍桌子,声音冷厉,“林逸,你来者是客,我敬你一杯酒,你坐下便是。
何必咄咄逼人?”秦逸看向林镇山,目光中没有任何温度。“将军,我姓秦,不姓林。
您叫我秦逸,或者秦大人,都行。但请不要叫我林逸,因为我跟您,没有任何关系。
”这话说得太直白了,直白到满堂宾客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林镇山的脸色铁青,
握着酒杯的手青筋暴起。他什么时候被一个晚辈这样当众顶撞过?“放肆!”王氏忍不住了,
尖声道,“你一个庶子,也配在将军府撒野?你娘是个**的舞姬,
你也是个**——”话没说完,秦逸的目光已经扫了过去。那目光冷得像刀,
王氏的声音戛然而止,竟然被他看得打了个寒颤。“王夫人,”秦逸一字一顿,
“我母亲是怎么死的,你心里清楚。我迟早会查清楚,到时候,该还的债,一分都不会少。
”王氏脸色煞白,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林镇山猛地站起来,手掌按在佩刀上:“林逸,
你再敢胡言乱语,别怪本将军不客气!”秦逸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嘲讽的笑。
“将军,你想动手?”他指了指自己的官服,“我是朝廷命官,你动我一根手指,
就是藐视朝廷、欺辱命官。你要不要试试?”林镇山的手僵在半空中。他不敢。
秦逸是从四品的太医院院判,虽然品级比他低,但那是皇帝亲自封的。他要是当众打了秦逸,
传到皇帝耳朵里,那就是“大将军欺凌朝臣”,罪名不小。更何况,秦逸身后还站着周怀远。
一个手握重兵、深得皇帝信任的边军主将。林镇山深吸一口气,缓缓松开刀柄,坐了回去。
“秦大人,”他咬着牙说出这三个字,“请坐。”这一次,他没有再指末席。
秦逸挑了靠前的位置坐下,从容地端起酒杯,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宴会在尴尬的气氛中继续进行,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场宴会的真正主角,已经不是林镇山了。
酒过三巡,一个清冷的声音忽然响起。“秦大人的医术,我在闺中就听闻了。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沈清漪从女眷的席位上站起来,端着酒杯,笑意盈盈地看着秦逸。
她今天穿了一身水蓝色的长裙,头上戴了一支白玉簪,衬得肌肤胜雪,眉目如画。
在场不少年轻官员都看直了眼。“沈**过奖。”秦逸举杯回敬。“不过奖,
”沈清漪浅笑道,“听说秦大人在边军救了几百个伤兵,连周怀远将军都赞不绝口。
这样的本事,放眼整个太医院,也找不出第二个。”她说着,
看向林镇山:“将军府有此人才,是福气。”这句话说得轻飘飘的,
但所有人都听出了弦外之音。将军府把这样的“人才”赶出家门,那可不是福气,是晦气。
林镇山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清漪说得对,逸儿确实有本事。”“将军,
”秦逸放下酒杯,淡淡道,“我叫秦逸。”林镇山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了。
宴会在诡异的气氛中草草收场。秦逸走出将军府的时候,夜风拂面,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秦大人,”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请留步。”秦逸回头,
看见一个身穿明黄色蟒袍的年轻人正朝他走来。年轻人二十出头,面如冠玉,气度雍容,
一双眼睛温润如玉,却隐隐透着一股锐利。太子,赵恒。秦逸心中一凛,
拱手行礼:“臣参见太子殿下。”赵恒摆了摆手,笑道:“不必多礼。
本宫今天在宴上看了你的表现,很有意思。”“殿下谬赞。”“不是谬赞,”赵恒走近几步,
压低声音,“林镇山在朝中经营多年,党羽众多,连父皇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你敢当面顶撞他,要么是蠢,要么是有底气。你看起来不像蠢人。”秦逸抬眼看他,
没有接话。赵恒笑了笑:“有空来东宫坐坐,本宫想跟你聊聊医术。”他说完,转身走了,
留下秦逸一个人站在夜色中。秦逸看着赵恒的背影,眉头微微皱起。这位太子殿下,不简单。
---第六章太子试探,医术折服两天后,东宫的请帖送到了驿站。秦逸早有心理准备,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带着药箱去了东宫。太子赵恒在东宫的书房接见他。书房不大,
但藏书极多,墙上挂着一幅“仁心仁术”的匾额,落款是当朝皇帝。“秦大人,请坐。
”赵恒态度和蔼,亲自给他倒了杯茶。秦逸受宠若惊:“殿下,这……”“不必客气,
”赵恒笑道,“本宫今天请你来,是有事请教。”“殿下请说。”赵恒放下茶盏,
脸上的笑容收了几分,目光变得锐利起来。“秦大人,本宫查过你的底细。”他开门见山,
“你原名林逸,是林镇山的庶子,两年前被嫡长子暗算,武功尽废,被赶出家门。
一年前冻死在街头,后来不知怎么又活了,去了边军,摇身一变成了神医。”他顿了顿,
目光直视秦逸:“本宫想知道,你的医术,是从哪里学的?”秦逸心中一凛,
但面上不动声色。这个问题他早就想过无数遍,也准备好了答案。“殿下,”他站起身,
拱手道,“臣幼时曾遇一游方道士,传臣医术。道士言,此术不可轻易示人,否则必遭天谴。
臣本不欲用,但那年冻死街头,是老天爷不收,让臣活了过来。臣想,既然老天爷让臣活,
那臣就用这医术救人,也算是积德。”赵恒听完,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游方道士?
这个借口,本宫听过不下十遍了。”他摇了摇头,但没有追问,“罢了,你不想说,
本宫也不勉强。本宫只问你一句——你的医术,到底能不能救命?”“能。
”秦逸回答得斩钉截铁。“好,”赵恒站起身,“那你跟本宫来。
”他带着秦逸穿过几重院落,来到东宫后院的一间厢房前。门口站着两个侍卫,脸色凝重。
“里面躺着的是本宫的贴身侍卫,叫赵虎。”赵恒推开门,“三天前,本宫遇刺,
赵虎替本宫挡了一刀。刀伤在腹部,太医已经看过了,说伤口太深,已经感染化脓,
活不过今晚。”秦逸走进房间,一股浓烈的腐臭味扑面而来。床上躺着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
面色蜡黄,嘴唇干裂,额头烫得吓人。他的腹部包着厚厚的纱布,纱布已经被脓血浸透,
黑乎乎的一片。秦逸掀开纱布,眉头皱了起来。伤口确实很深,从右下腹一直延伸到肚脐,
至少有十五厘米长。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发黑,黄色的脓液不停地往外渗,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刺鼻的恶臭。这是典型的腹腔感染,如果不及时处理,
败血症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夺走他的命。“殿下,”秦逸转头看向赵恒,“我能救他,
但需要一些东西。”“什么东西?”“烈酒、干净的布、烧开的水、锋利的刀,
还有——针和线。”“针线?”赵恒皱眉,“你要缝伤口?”“对。”赵恒看了他一眼,
点头道:“本宫让人去准备。”半个时辰后,所有东西都备齐了。秦逸把刀在火上烤了烤,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