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乞丐京圈所有大佬都听她第一章:一饭之恩我叫江澈,一个标准的“京漂”,
也是一个在历史的故纸堆里,快要被熬成化石的博士生。我的世界,
由三点一线构成:学校图书馆、月租八百块的狭窄出租屋,
以及楼下那家永远热气腾腾的“老王记”包子铺。我的导师,
国内古代家族史研究领域的泰斗,总说我身上有股子书呆子的“痴气”,做学问能沉得下心,
但为人处世,却单纯得像一张白纸,迟早要吃大亏。我对此不置可否,我的人生目标很简单,
顺利毕业,留校当个讲师,安安稳稳地和历史谈一辈子恋爱,足矣。至于爱情本身,
对于一个兜比脸还干净的穷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奢侈品。直到,我遇到了阿梨。
第一次见她,是在去年入冬的时候。那天北京刮着刺骨的寒风,卷着枯叶和尘土,
像是要把整座城市的温度都抽干。我裹紧了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羽绒服,刚从图书馆出来,
准备去买两个肉包当晚餐。就在包子铺对面的胡同口,那个背光的墙角里,我看到了她。
她看起来很小,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穿着一身与这个季节完全不符的、破烂单薄的灰色旧衣,又脏又旧,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她抱着膝盖,缩在墙角,小小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一头长长的、有些干枯的黑发,
遮住了她大半张脸。她像一只被世界遗弃的流浪猫,安静,脆弱,充满了戒备。
很多人从她身边路过,都像没看见一样,行色匆匆。这个巨大的、繁华的城市,没有一束光,
愿意为她停留。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或许是导师口中的那股“痴气”又犯了。
我鬼使神差地,多买了两个刚刚出笼的、还烫手的猪肉大葱包,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感觉到了有人靠近,身体猛地一缩,更加警惕地,将头埋进了膝盖里。我没有说话,
只是蹲下身,将那两个用油纸包着的、还散发着浓郁肉香和热气的包子,轻轻地,
放在了她的脚边。然后,我便起身,离开了。我以为,
这只是一次微不足道、转瞬即逝的相遇。没想到,从那天起,每天傍晚,当我从图书馆出来,
走向包子铺时,都能在那个墙角,看到那个小小的、沉默的身影。她从不主动开口,
也从不向任何人乞讨。只是安静地,缩在那里,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而我,
也像是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都会多买两个肉包,放在她的脚边。有时候,天气特别冷,
我还会多买一杯热豆浆。她从不当着我的面吃,总是等我走远了,才小心翼翼地,
拿起那些还带着余温的食物。我们就这样,用一种奇怪的、无声的方式,
维持着这份“一饭之恩”。直到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再次把包子放在她脚边,准备离开时,
一只小小的、冰冷的、布满了污垢的手,轻轻地,拉住了我的衣角。我愣住了,回过头。
她终于,抬起了头。那一刻,我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她的脸很小,沾满了灰尘,
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那不是一双属于乞丐的、麻木或者谄媚的眼睛,
那是一双……怎么说呢,像是最纯净的黑曜石,又像是沉寂了千年的深潭,干净,剔透,
带着一种与她年龄和处境完全不符的、古老而茫然的宁静。她不会说话,或者说,
是不愿意说话。她只是仰着头,用那双干净得不像话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我看到她干裂的嘴唇,和冻得发紫的指尖。那一刻,我所有的理智,都被一种没来由的心疼,
彻底击溃了。“你……没有地方去吗?”我轻声问,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干涩。她没有回答,
只是依旧静静地看着我,抓着我衣角的手,又紧了紧。“那……要不要……跟我回家?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自己都惊呆了。我疯了吗?
把一个来路不明的、不会说话的小乞丐带回家?我的出租屋,只有不到十平米,
连我自己都快养不活了。但看着她那双充满了纯粹依赖的眼睛,我却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
她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歪了歪头,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我叹了口气,认命般地笑了笑。
“我叫江澈。”我说,“你呢?你叫什么?”她摇了摇头,然后,
指了指我手中提着的、刚从水果摊上买来的一个梨。“梨?”我试探着问。她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像一朵在尘埃里,顽强绽放的、最干净的梨花。“好,那以后,
我就叫你……阿梨。”我伸出手,握住了她那只冰冷的小手。我以为,
我只是捡回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我从没想过,我牵起的,是足以打败整个京圈,
乃至更高层面秩序的、一段活着的传奇。第二章:陋室里的神明我那间月租八百块的出租屋,
位于老城区一个破旧的筒子楼里,面积不足十平米。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
就占据了绝大部分空间。空气中,永远弥漫着一股旧书和潮湿的味道。这就是我的世界,
狭窄,清贫,但对我来说,足够了。而当阿梨走进这个世界时,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像一个第一次进入人类文明的、来自异世界的精灵,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极致的好奇。
当我拧开水龙头,告诉她这里会流出干净的水时,她伸出小手,小心翼翼地接着水流,
感受着那冰凉的触感,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里,闪烁着惊奇的光。当我打开灯,
昏黄的灯泡瞬间照亮了整个房间时,她会仰着头,呆呆地看着那个会发光的小东西,
一看就是半天,仿佛在研究什么宇宙的奥秘。最让她着迷的,
是那个我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小小的、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我给她放《猫和老鼠》,
她会盘腿坐在床边,看得目不转睛,偶尔,会因为汤姆猫被砸扁的滑稽样子,
而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咯咯的笑声。那笑声,仿佛能将我这间陋室里所有的阴霾,
都一扫而空。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烧了一大锅热水,让她好好地洗了个澡。
当她从狭小的卫生间里走出来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洗去了所有的污垢,
换上了我从楼下服装店买来的、最便宜的白色棉布裙子。她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
她的皮肤,是一种近乎病态的、长时间不见阳光的苍白,却细腻得像最上等的羊脂玉。
她的头发,虽然依旧干枯,但洗干净后,却是纯粹的、不带一丝杂质的墨色,
长长地垂到腰间。而那张小小的、精致的脸,更是美得让人窒-息。特别是那双眼睛,
在洗去灰尘之后,愈发显得深邃、幽静,像一对能吸走人灵魂的黑洞。她就那么赤着脚,
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仿佛天地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那一刻,
我产生了一种极其荒谬的错觉。我感觉,我带回来的,不是一个可怜的小乞丐。
而是一尊……流落凡间的,蒙尘的神明。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平淡而温馨。我每天去图书馆,
她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看电视,或者,坐在窗边,
呆呆地看着楼下人来人往的街道。她从不乱碰我的东西,也从不给我添任何麻烦。
我回来的时候,她总会像一只等待主人回家的小猫,第一时间,跑到门口,
用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迎接我。我开始教她说话。她的学习能力,强得可怕。
几乎我教一遍的词语,她就能准确地记住发音。但她依旧不怎么开口,更多的时候,
她喜欢用点头和摇头,或者用手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也开始攒钱,想带她去医院,
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我想知道,她为什么不会说话,她的过去,到底经历了什么。我发现,
她对食物,有着一种近乎本能的执着。每次我带回包子或者饭菜,她都会吃得干干净净,
连一点汤汁都不剩下。然后,她会满足地,摸着自己微微鼓起的小肚子,
对我露出一个无比幸福的笑容。那笑容,是我每天最期待的、也是最珍贵的宝藏。我渐渐地,
习惯了生命里,有这样一个“小拖油瓶”。我的生活,不再是只有枯燥的文献和冰冷的历史。
多了一个人,也就多了一份烟火气,多了一份……名为“家”的牵挂。我甚至开始幻想,
等我博士毕业,留校当了老师,有了稳定的收入,我就能给她更好的生活。
给她买漂亮的衣服,带她去吃所有她没吃过的美食,或许……我们还可以,一直这样,
生活下去。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幸福就是这么简单。我以为,我可以用我这双微薄的手,
为她撑起一片小小的、能遮风挡雨的天空。我从没想过,她的世界,远比我想象的,要庞大,
要复杂,要……恐怖得多。我这点微不足道的光,对于她来说,或许连萤火都算不上。而我,
却妄图用萤火,去照亮整个宇宙。第三章:恭迎老祖宗平静而温馨的日子,
在一个寻常的周末,被彻底打破了。那天下午,我带着阿梨,去附近的公园散步。
这是她第一次,在白天,走出那栋破旧的筒子楼。阳光下,她显得有些不适应,
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像一只许久未见光的地底生物。
她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飞驰而过的汽车,嬉笑打闹的孩童,还有树上叽叽喳喳的麻雀。
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最纯粹的、未经雕琢的好奇。
我给她买了一个草莓味的冰淇淋,她学着我的样子,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
那冰凉香甜的滋味,让她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像一只偷吃到鱼干的猫咪。
看着她那满足的样子,我的心里,也充满了阳光。然而,这份美好,
却被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和嚣张的叫骂声,粗暴地撕碎了。“他妈的!没长眼啊!找死是不是?
!”一辆骚红色的、敞篷的法拉利跑车,以一个极其危险的姿态,横在了我们面前。车上,
坐着一个穿着一身潮牌、戴着大金链子、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人。
他就是典型的“京城顽主”,脸上写满了被酒色掏空的虚浮和被权力惯出来的乖张。刚才,
一个皮球滚到了路中间,阿梨下意识地想去捡,差点被他的车撞到。“对不起,对不起!
”我连忙将阿梨护在身后,对着那个男人,连声道歉。我知道,这种人,我们惹不起。
“对不起就完了?!”那个被称作秦少的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黑衣保镖。他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知道老子这车多少钱吗?
蹭掉一点漆,卖了你都赔不起!还有你身后那个小乞丐,哪儿来的?脏兮-兮的,
冲撞了本少爷,晦气!”他说着,竟然伸出手,想去推搡我身后的阿梨。我脑子一热,
也顾不上害怕了,一把打开了他的手。“你别碰她!”我将阿梨死死地护在身后。“呦呵?
”秦少被我这个举动逗笑了,他像是看一个不知死活的蝼蚁一样看着我,“还敢还手?
给脸不要脸了是吧?”他对着身后的保镖,使了个眼色:“给我打!往死里打!出了事,
我担着!”那两个身高马大、浑身肌肉的保镖,狞笑着,朝我逼近。我下意识地,
将阿梨推开,让她快跑。但阿梨,却像被吓傻了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叹了口气,只能咬着牙,迎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我这个常年坐在书桌前的文弱书生,
怎么可能是两个专业保镖的对手。我被一脚踹倒在地,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的嘴角,很快就流出了血,视线也开始模糊。“别……别打了……”我听到阿梨在旁边,
发出了带着哭腔的、微弱的声音。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开口说话。“现在知道求饶了?晚了!
”秦少一脚踩在我的背上,得意地大笑,“今天,本少爷就让你知道知道,在这京城,
有些人,是你这辈子都惹不起的!”他说着,从保镖手里,拿过了一根棒球棍。他高高地,
举起了球棍,对准了我的头。我闭上了眼,心中一片绝望。而就在这时,
十几道刺耳的、急促的刹车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响彻了整个公园!紧接着,
一排……整整一排,黑色的、挂着特殊牌照的劳斯莱斯幻影,
以一种不容抗拒的、蛮横的姿态,冲破了公园的护栏,停在了我们面前!车门齐刷刷地打开。
从车上,走下来一群穿着黑色中山装、气场强大到让人窒息的中年男人。为首的,
是一个面容冷峻、眼神如鹰隼般锐利的男人。我曾在财经杂志的封面上,见过他。
他是秦氏集团的现任家主,秦越!是整个京圈,站在权力金字塔最顶端的那几个人之一!
那个不可一世的秦少,在看到秦越时,脸上的嚣张,瞬间变成了极致的恐惧。
“……二……二叔?您……您怎么来了?”他手里的棒球棍,“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声音都在发抖。秦越没有理他,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他带着身后那群同样气场恐怖的大佬,快步地,走到了……走到了阿梨的面前。然后,
在我和秦峰,以及所有路人,那难以置信的、惊骇欲绝的目光中。
以秦越为首的、这群跺一跺脚就能让整个京城抖三抖的顶级大佬们,
对着我那个衣衫褴褛、满脸泪痕、还抓着我衣角的小乞丐女友……深深地,九十度地,
鞠了一躬。他们的声音,带着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无法掩饰的敬畏与颤抖。
“秦家第五代家主秦越!”“叶家第八代家主叶长青!”“白家第十二代传人白芷!
”“……”“恭迎老祖宗……苏醒回京!”那一刻,我感觉我的世界,我的认知,
我二十六年建立起来的所有科学唯物主义世界观,都在这声惊天动地的“老祖宗”中,
彻底地,崩塌了。第四章:清除计划我被“请”到了一处地方。与其说是“请”,
不如说是被秦越手下的人,半强制性地带上了一辆黑色的宾利。阿梨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说什么也不肯松开,于是,她也被一同带了上来。车子一路平稳地行驶,最终,
停在了一处位于市中心腹地,却又与世隔绝的巨大四合院前。朱红色的大门,
门口蹲着两尊威严的石狮子,高高的院墙,将墙内的一切,都与墙外的喧嚣世界,
隔绝了开来。这里,就是京城秦家的祖宅。一个传说中的、权力的核心。
我和阿梨被带到了正厅。厅堂的布置,古朴而威严,空气中,
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和岁月沉淀下来的、令人敬畏的气息。秦越、叶长青、白芷,
这三位足以代表京圈权力、财富和医术巅峰的大佬,都已在此等候。他们屏退了所有下人,
偌大的厅堂里,只剩下我们五个人。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说吧,你是什么人?
接近老祖宗,有什么目的?”秦越率先开口,他坐在太师椅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眼神,
像是在审视一只随时可以捏死的蚂蚁。我扶着身边还在微微发抖的阿梨,
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迎着他的目光,一字一句地回答:“我叫江澈,是个学生。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老祖宗’,我只知道,她叫阿梨,是我的……朋友。”“朋友?
”秦越冷笑一声,那笑声里,充满了不屑和嘲讽,“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乞丐,
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傻子,也配和你这个博士生成为朋友?年轻人,你这套说辞,
去骗骗三岁小孩还行。”他的话,像刀子一样,刺得我生疼。“她不是傻子!也不是乞丐!
”我忍不住反驳道,“她只是……生病了,失忆了!”“够了!”秦越猛地一拍桌子,
一股恐怖的威压,瞬间笼罩了整个厅堂,“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也不管你有什么目的。现在,
立刻,马上,从老祖宗身边消失!你想要什么?钱?房子?还是一个好前程?开个价,
只要你离她远远的,我都可以满足你。”这是一种**裸的、带着羞辱意味的收买。
我看着他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一股倔强的、属于读书人的傲骨,涌了上来。
“我什么都不要。”我挺直了脊梁,“阿梨是我的朋友,我不会离开她。
”“敬酒不吃吃罚酒!”秦越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的杀机,“你以为,你有选择的权利吗?
来人!”随着他一声令下,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从屏风后走了出来,一步步,
朝我逼近。我下意识地,将阿梨护在了身后。我知道,今天,我可能走不出这个大门了。
然而,就在那两个保镖的手,即将抓住我的瞬间。一直沉默着、躲在我身后的阿梨,突然,
动了。她从我身后走了出来,小小的身子,挡在了我的面前。她抬起头,
那双干净得像黑曜石一样的眼睛,第一次,没有了往日的懵懂和茫然,
而是变得……无比的深邃,和冰冷。像一口沉寂了万年的、不见底的寒潭。她就那么静静地,
看着气势逼人的秦越。然后,缓缓地,张开了嘴。
用一种清晰的、却又带着一丝久未言语的生涩的、如同玉石相击般清冷的声音,
说出了她苏醒以来的,第一个,完整的字。“滚。”那个字,声音不大。
但传入秦越耳中的瞬间,他那张威严的、不怒自威的脸,却猛地,涨成了猪肝色!
他像是被一柄无形的、万钧重的巨锤,狠狠地砸中了胸口!“噗——!”一口鲜血,
从他口中狂喷而出!他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从太师椅上倒飞了出去,重重地,
撞在了后面的多宝阁上!珍贵的古玩瓷器,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而他,则瘫软在碎片中,
浑身抽搐,面如金纸,看着阿梨的眼神,充满了比刚才的秦峰,
还要深刻无数倍的……极致的恐惧!一旁的叶长青和白芷,也早已吓得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连滚带爬地跪在了地上,头都不敢抬。“老祖宗息怒!老祖宗息怒啊!”整个厅堂,
一片死寂。只有阿梨,在说完那个字之后,仿佛耗尽了所有力气。她身上的那股冰冷气势,
瞬间消散,又变回了那个懵懂脆弱的小女孩。她转过身,紧紧地,抓住我的衣角,
将小脸埋在我的背后,身体微微发抖。而我,则彻底地,石化了。
我看着地上那滩刺目的鲜血,看着那个瘫软如泥、生死不知的秦家家主,
又看了看身后那个抓着我衣角瑟瑟发抖的小女孩……我的大脑,
已经完全无法处理眼前这超现实的一幕。一个字。仅仅一个字,就让权倾京圈的秦家家主,
口吐鲜血,濒临死亡。我……我他妈的……到底捡了个什么东西回家啊?!
第五章:被迫同居那一天,我是怎么走出秦家那座威严的四合院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眼前,反复回放着秦越吐血倒飞出去的画面,耳边,
则不断回响着阿梨那声清冷的、带着无上威严的“滚”。最终,
是那个叫叶长青的、看起来像是财富化身的儒雅商人,
和那个叫白芷的、浑身散发着草药香气的知性女人,小心翼翼地,将我们“送”了出来。
他们的态度,与之前相比,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特别是对我,那种客气,
甚至……带上了一丝敬畏。“江……江先生,”叶长青递给我一张黑色的、纯金镶边的名片,
“这是我的私人电话。您和……老祖宗,有任何需要,任何!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我。
叶家上下,万死不辞。”而白芷,则递给了我一个古色古香的小瓷瓶。“江先生,
这是我们白家特制的‘凝神丹’。老祖宗刚刚苏醒,神魂不稳,刚才又动了真怒,耗损不小。
您让她,每日服下一粒,用温水化开。这对她的身体,有好处。”她看着我的眼神,
充满了复杂,“还有……江先生你,似乎也受了些伤。老祖宗她……很在乎你。请你,务必,
照顾好她,也照顾好自己。”我麻木地,接过了名片和瓷瓶。最终,我们没有坐上那辆宾利,
而是坐上了一辆更不起眼的奥迪。车子,将我们送回了我那个破旧的筒子楼下。
看着眼前这栋与周围高楼大厦格格不入的、充满了生活气息的旧楼。我才终于,
有了一丝“回到人间”的真实感。回到那间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阿梨似乎也放松了下来。
她身上的那股“神性”彻底褪去,又变回了那个黏人的、不会说话的小姑娘。
她紧紧地跟着我,我走到哪,她就跟到哪,像一只怕被遗弃的小动物。我看着她,
心中五味杂陈。震惊,恐惧,迷茫,还有……一丝无法抑制的心疼。我给她倒了杯温水,
按照白芷的嘱咐,将一粒散发着清香的丹药,化在水里,递给她。她很乖,接过来,
小口小口地,喝得干干净净。然后,她走到我面前,伸出小手,轻轻地,
触摸着我嘴角的伤口和脸上的淤青。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自责和心疼。“我……没事。
”我抓住她冰冷的小手,声音沙哑地说。她却摇了摇头,然后,用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
认真地,看着我。她张开嘴,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了几个,依旧有些生涩,
但无比清晰的词语。“……他……坏。”“……打你。”“……阿梨……气。”我愣住了。
我没想到,她会用这种方式,来解释下午发生的一切。简单,直接,像个孩子。
因为那个叫秦越的人,想伤害我,所以,她生气了。就这么简单。我的心里,
突然涌起一股暖流,冲散了之前所有的恐惧和不安。我不管她到底是谁,是“老祖-宗”,
还是什么别的。我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她是在用她自己的方式,在保护我。“好了,
都过去了。”我揉了揉她的头发,笑了笑,“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买包子。
”听到“包子”两个字,阿梨的眼睛,瞬间亮了。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嘴角,
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看着她那纯粹的笑脸,我突然觉得,那些京圈大佬,那些惊天的秘密,
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只要,她还是那个会因为一个肉包子而开心的阿梨,就够了。
然而,我还是太天真了。当我打开门,准备去买包子时,我发现,我的家门口,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两个穿着黑色西装、面无表情的男人。他们看到我,齐刷刷地,
对我鞠了一躬。“江先生,林伯让我们在这里,负责您和老祖宗的安全。”林伯?
我想起来了,是那个自我介绍时,站在最后面的、看起来像个老管家的老人。
我看着这两个门神一样的男人,又看了看屋里那个正眼巴巴地等着我带包子回来的阿梨,
一个头,两个大。我意识到,我那平静的、普通的生活,是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我和这位来历不明的“老祖宗”,算是……被迫同居了。而且,
是带了两个保镖的、24小时被监视的,“豪华版”同居。
第六章:来自百年的真相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再也没能去学校的图书馆。因为,我出不了门。那两个黑衣保镖,像两尊门神,
24小时轮班,守在我那扇薄薄的铁皮门外。他们不跟我说话,但他们的存在,
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宣告:江澈,你被软禁了。我的饮食起居,也不再是包子和泡面。
每天三餐,都会有一个穿着一丝不苟的厨师服的团队,准时地,
将一盒盒用顶级食盒装着的、堪比国宴的饭菜,送到我的门口。他们会先用银针试毒,
再用精密的仪器检测成分,然后,才恭敬地,请“老祖宗”和我享用。阿梨倒是吃得很开心。
她第一次吃到了那么多她从未见过的美食,每天都像只幸福的小仓鼠,吃得小肚子滚圆。
而我,却食不下咽。我感觉自己像一只被关在黄金牢笼里的金丝雀,看似奢华,实则,
失去了所有的自由。我需要一个解释。我需要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终于,
在第三天,那个叫林伯的老人,来了。他看起来七十多岁,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
穿着一身得体的灰色长衫,身上带着一种老派管家的、严谨而谦卑的气质。他对我,
非常客气。“江先生,冒昧打扰了。”他对我微微鞠躬。“林伯,您不用这么客气。
”我请他坐下,开门见山,“我想知道,阿梨……老祖宗她,到底是谁?你们,又是什么人?
”林伯叹了口气,浑浊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追忆和敬畏。“江先生,我知道您有很多疑问。
其实,告诉您也无妨。因为,您是百年来,第一个,能让老祖宗如此亲近的凡人。
”他开始讲述。一个跨越了数百年,足以打败我所有认知的,惊天秘密。原来,阿梨,
或者说“老祖宗”,根本就不是人类。她是一种……怎么说呢,
更近乎于一种与这片土地的“龙脉”,或者说“气运”,相伴而生的特殊生命体。
她没有父母,也没有过去。她从有记载以来,就存在了。她的生命,
是一种漫长的、以百年为单位的循环。她会沉睡百年,甚至数百年,
然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苏醒过来,行走人间数十年,然后再一次,陷入沉睡。
她的每一次苏醒,都意味着,这片土地的气运,将进入一个鼎盛的周期。国泰民安,
人才辈出。而她的每一次沉睡,则预示着,一个周期的结束。而秦、叶、白、林四大家族,
他们的祖先,在数百年前的明末清初,天下大乱之际,
曾偶然救助过一次当时刚刚苏醒、流落人间的“老祖宗”。老祖宗感念其恩,便与他们,
立下了一个契约。四大家族,世代,都将成为她的“守护者”。负责在她苏醒时,
为她提供庇-护,在她沉睡时,为她寻找并守护休眠之地。而作为回报,老祖宗,
也将分给他们一丝,来自龙脉的气运。正是靠着这丝气运,四大家族,
才能在数百年的风云变幻和朝代更迭中,始终屹立不倒,
成为了如今权势滔天的“京圈”核心。秦家掌权,叶家掌财,白家掌命(医术),
而他们林家,则世代,都只做一件事——做老祖宗最忠诚的,管家。
“所以……”我听得目瞪口呆,艰难地消化着这一切,
“阿梨她……已经……活了很久很久了?”“是的。”林伯点点头,“有记载的,至少,
可以追溯到四百多年前。每一次,她苏醒时,都是这副少女的模样。但她的心智,
也会像初生的婴儿一样,需要重新学习和认识这个世界。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
沉睡前的记忆和力量,才会慢慢地,一点点地,融合回来。
”“那她这次……”“老祖宗这次苏醒,与以往都不同。”林伯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按照推算,她本该在十年后才会苏醒。但不知为何,提前了。而且,苏醒的地点,
也不在我们预设的任何一处安全点。我们动用了所有的力量,找了她整整三个月,
几乎把整个京城都翻过来了,也没找到她的踪迹。直到……那天,秦峰那个不成器的东西,
冲撞了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秦越他们会如此紧张。
一个提前苏醒的、神智如同白纸的、拥有毁天灭地力量的“老祖宗”,流落在外,
对于他们这些守护者来说,是多么巨大的一场灾难。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们对我,
如此的敌视。因为我这个凡人,阴差阳错地,成为了“神明”苏醒后,第一眼见到,
也是唯一依赖的人。我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变数。“江先生,”林伯站起身,再次,
对我深深地鞠了一躬,“老祖宗她……很喜欢你。这是她的选择。我们林家,
世代只听从老祖宗一人的命令。所以,从今天起,您的意志,在某种程度上,
也代表着老祖宗的意志。”“秦家那边,您不用担心。秦越虽然霸道,但他不敢违抗老祖宗。
只是……他那个叔叔,秦铮,不是个省油的灯。您以后,要多加小心。”林伯走了。
留下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久久不能平静。我看着正在客厅里,
聚精会神地看着《熊出没》的阿梨,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我的女友,
是活了四百年的“老祖宗”?我的同居生活,竟然关系着整个京圈,
乃至更高层面的气运和平衡?导师说得没错。我这书呆子,果然,还是吃了大亏。而且,
是足以把我整个人生都赔进去的……惊天大亏。
:来自“凡人”的麻烦在接受了自己捡来的女友是活了四百年的“老祖宗”这个离谱设定后,
我的生活,陷入了一种极其诡异的平静。我和阿梨,依旧住在我那间破旧的出租屋里。
这似乎是阿梨自己的意愿,她对这个她苏醒后第一个“家”,有着一种特殊的眷恋。
而那些京圈大佬们,虽然恨不得立刻将她请进守卫森严的顶级豪宅,
但在见识过她的“起床气”(指对秦越那声“滚”)之后,没人再敢违逆她的意思。于是,
我们这个破旧的筒子楼,就成了全京城,最神秘、最卧虎藏龙的地方。楼道口,
那两个卖煎饼果子和烤冷面的小摊,不知道什么时候,
换成了两个眼神锐利、太阳穴高高鼓起的精壮汉子。他们卖的手艺,倒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楼下那个总喜欢搬个马扎晒太阳、和人闲聊的王大爷,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
是一个每天捧着《时间简史》、戴着金丝眼镜、气质儒雅的……林伯。我每天的生活,
就是在林伯和那两个“门神”的注视下,给阿梨讲解这个对她来说,无比新奇的世界。
“这个,叫手机。可以和很远的人说话,还可以看到很多好玩的东西。
”我把我的旧手机拿给她,教她怎么玩消消乐。“这个,叫马桶。你按一下这里,
脏东西就会被冲走……”“这个,叫方便面。虽然没营养,但是……加个蛋和火腿肠,
味道还不错。”阿梨学得很快,她的眼神,一天比一天,灵动。她的话,也一天比一天,
说得多。虽然,大多时候,还是几个简单的词语。比如,当我在图书馆的网站上,
查阅着关于古代祭祀和“守护神”信仰的资料,试图从历史的角落里,
找到关于她的蛛丝马迹时,她会悄悄地,走到我身后,把小脑袋凑过来,然后,
指着屏幕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说:“……饿。”我便会认命地,合上电脑,起身,去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