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姜糖。所有人都说我像一颗糖——甜的、圆的、永远在笑的。
我的微信签名是“今天也要加油鸭”,朋友圈里全是奶茶和猫猫头。团建我当气氛组,
年会我跳queencard,连楼下便利店的阿姨都说:“这姑娘,看着就喜庆。
”后来我遇见了陆昭西。他温暖、明亮、干干净净的。会给流浪猫喂罐头,
也会在泥水里推抛锚的大巴车。我要把他拉下神坛。
但我没想到的是——在我终于把他拉下来的那天,摔下去的人是我自己。
第一章我偷了一颗太阳我叫姜糖。以前我叫姜念慈——“念慈”是怀念慈爱的意思。
二十六岁,结婚两年。老公叫陆昭西,长得像从杂志上走下来的。但他不是明星,
是个建筑师,每天在工地上灰头土脸地画图纸,回家的时候鞋底全是泥。
第一次见他是在大二的时候。学校组织去郊区小学支教。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大巴在泥路上抛锚了。所有人都在抱怨,只有陆昭西脱了鞋,卷起裤腿,跳进泥水里推车。
泥水溅了他一脸,他抹了一把,笑着喊号子。我站在车门口,
看着他浑身是泥、头发贴在额头上的样子,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这个人,是真的好。
不是装的,不是演的,也不是为了发朋友圈。我讨厌这种人。因为他让我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十八岁之前的姜念慈,也会在公交车上让座,会把午饭分给没带饭的同学。
十八岁之后的姜糖,过得很“充实”。大一,室友林暖暖的奖学金莫名其妙被取消了。
她哭了一整晚,
据说不知道是谁往辅导员邮箱里发了她“考试作弊”的照片——那照片是我P的,角度刁钻,
看起来像真的一样。我陪她哭了半宿,还帮她递纸巾。她后来跟我说:“姜糖,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大二,那个总是找我麻烦的学姐,
突然被全网爆料说她勾引别人男朋友。帖子写得绘声绘色,
附了聊天记录截图——也是我做的。她退学了。走的那天,我在校门口“偶遇”她,
红着眼眶说:“学姐,我会想你的。”她抱了抱我,说谢谢。大三,学生会主席竞选。
两个候选人,一个是我“好朋友”,一个是我不喜欢的人。
我在不喜欢的那个人的竞选海报上动了手脚——换成了他的“黑历史”照片。他输了,
不知道是谁干的。我“好朋友”当选了,请我吃了顿大餐。没有一个人怀疑到我头上。
因为我永远是最乖巧的那个。永远在笑,永远在帮忙,永远在说“没关系”。
我的笑容像一层糖衣,裹住了所有腐烂的东西。到了大四,我忽然觉得没意思了。
那些人不值得我费心思。太弱了。太容易碎了。我在他们身上连**都找不到。
我需要一个更有挑战性的猎物。然后我看到了陆昭西。他站在泥水里推车的样子,
像一面镜子。太干净了。干净到刺我眼。于是我决定把他染黑。我做了详细的计划。
第一步:制造偶遇。我查到他每天早上六点半沿着河边晨跑,我提前一周开始在那条路上跑。
我讨厌跑步,平衡感很差,左耳听力受损,跑起来像一只喝醉了的螃蟹。但我还是跑了。
第一天,“偶遇”成功。“嗨,你也跑步啊?”我气喘吁吁地追上去,冲他笑。
他看了我一眼,愣了一秒。“嗯,我每天都跑。”“我也是!不过我才开始,跑得不太好。
你能带我跑吗?”他说好。就这样,我每天六点起床,陪他跑五公里。
跑到第三公里我就会喘不上气——我的心肺功能差得像一台缺了气缸的发动机。
但我咬着牙坚持,跑到终点脸色发白,冲他笑,笑得像刚中了彩票。“你好厉害,
我快累死了。”他伸手拉我起来。手掌很大,很暖。第二步:了解他的喜好。
花一周翻遍他所有社交账号。他喜欢雏菊,喜欢美式咖啡,喜欢打羽毛球,
最喜欢《楚门的世界》和《小王子》,怕打雷。第三步: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剪了短发,
左耳疤痕用遮瑕膏盖住。开始喝美式,第一次差点吐出来,但面不改色。报了羽毛球班,
每天挥拍五百下,练到手肿。看了《楚门的世界》十二遍,背下台词。
第四步:制造“命中注定”。他每月第三个周末去图书馆,我也去,坐在他旁边,
手里拿着《小王子》。他看到时眼睛一亮。“你也喜欢这本书?”“嗯,
‘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他看着我笑了。那种笑,
不是我练出来的。是真正的、温暖的、明亮的光。我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他在发光。
另一个声音说——把他的光灭掉。我用了八个月,终于让他爱上了我。表白那天,
他站在学校操场的大银杏树下,手里拿着一束雏菊,紧张得结巴。“姜糖,我、我喜欢你。
你笑起来的时候,我觉得全世界都亮了。”我笑了。“好啊,我也喜欢你。
”他高兴得像傻子,原地转了一圈,然后一把抱住我。他的怀抱很暖,有洗衣液的味道。
我把脸埋在他胸口,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偷了一颗太阳。现在,你要把它捏碎。
但我不知道的是——他抱着我的时候,嘴角在我看不到的角度,勾了一下。
那不是一个傻子高兴的笑。那是一个猎人看到猎物落网的满意的笑。
第二章我嫁给了我的猎物恋爱两年,是我演技的巅峰。他的朋友们都说:“昭西,
你女朋友也太好了吧!”他笑着说:“跑步的时候捡的。”有一次我们一起看电影,
结局很感人,我哭了,他递纸巾给我,表情很平静。我问“你不感动吗?”他说“还好”。
求婚那天,他带我去看了第一次见面的那条河。他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戒圈内侧刻了一朵雏菊。“姜糖,嫁给我好不好?”我想起十八岁之前,
我也想过这样的未来。好大学,好工作,一个爱人,一栋带院子的房子,院子里种满向日葵。
那时候我以为我值得。现在我知道,我不值得。但我说了“好”。因为我要毁掉他。婚礼上,
我穿着白色婚纱挽着他的胳膊走过红毯。他妈妈哭得稀里哗啦,他爸眼睛也红了。
交换戒指时,我笑着说:“陆昭西,我会一直爱你的。直到你不要我。
”他说:“我不会不要你。”我在心里说——你会。因为我会让你亲手把我推开。
第三章野兽出笼婚后第一个月,我还是那个“完美妻子”。然后我开始动手了。
第一件事:删掉他通讯录里所有女性联系人。我用三天时间,一个一个地删。
女同事、女同学、女客户,连他七十岁的钢琴老师都没放过。他发现后愣住了:“姜糖,
我手机里怎么少了好多人?”“哦,我删的。”**在沙发上,“那些女的,我看着碍眼。
”“那是我的同事!我的客户!”“女同事,女客户。男的我都有留着啊。”“你不高兴了?
”我站起来,仰着头看他,眼睛眨了眨,“那你骂我啊。”他看着我的笑,
表情从愤怒变成困惑。“我没有要骂你,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再这么做。”“好,我不做了。
”第二天,我把他的微信也清理了一遍。他沉默了整整一分钟。“姜糖,你说过你不做了。
”“我说的是‘不删通讯录’。微信不是通讯录。”“你不喜欢吗?可是我喜欢啊。
我不喜欢别的女人跟你说话。你是我的。”“因为那是正常社交!”“那你换工作啊。
去工地搬砖,全是男的。”他盯着我看了很久。“姜糖,你到底怎么了?
”“我就是太爱你了。爱到不想跟任何人分享你。这有错吗?”他没有回答。但从那天起,
他开始用一种新的眼神看我——不是爱,不是宠,是审视。但我注意到,他审视我的时候,
嘴角偶尔会微微翘一下。有一次我删完他联系人,他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他生气了。
但他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耳朵红了——不是气的红。是什么,我说不上来。
没有人怀疑过我。在他同事眼里,我还是那个笑眯眯的、会给大家带甜点的“昭西太太”。
在他妈妈眼里,我还是那个乖巧懂事的儿媳妇。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笑着做这些事的时候,
心里什么都没有。不是恨,不是**,是空。像一口枯井,扔什么进去都听不到回响。
第二件事:搅黄他的应酬。第一次,他说晚上有部门聚餐。我说“好”。
然后在他出门前十分钟,我给他打电话,哭着说我在商场里迷路了。
他开车过来找了四十分钟,闯了两个红灯。最后发现我坐在咖啡厅里刷抖音。“姜糖,
你不是说迷路了吗?”“哦,我找到了。你要不要喝奶茶?”“那你哭什么?”“我没哭啊。
那是假哭。现在流行假哭,叫‘情绪价值’。”他站在咖啡厅里,看着我的笑脸,沉默了。
但开车回去的路上,他的嘴角是翘着的。第二次,他说晚上跟客户吃饭。我说“好”。
然后在他出门后半小时,我给他发了一张照片——我坐在浴缸边上,手腕上有一道红印,
旁边放着一把美工刀。配文:“老公,我不小心划到了。好疼。”他打了120,
又打了110,疯了一样往家跑。到家的时候,我正坐在客厅里看《甄嬛传》。
手腕上的红印是用口红画的。他站在门口,喘着粗气,脸色白得像纸。“惊喜!
”我举起手腕冲他晃了晃,“我画的像不像?”他没有说话,转身走进书房,关上了门。
但那天晚上,他在书房里坐了很久,对着一个小本子写东西。第四件事:孩子。
结婚后的某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忽然说:“老婆,我们要个孩子吧。”我的手指顿了一下。
正在翻书的手停在那一页,一动不动。“你说什么?”“孩子。我想当爸爸。
你那么喜欢小孩——上次去同事家,你抱着他家女儿不肯撒手。我们也要一个吧。”我笑了。
那个笑容,是我练了四年的标准版——弧度刚好,酒窝刚好,眼睛弯弯的。“好啊,”我说,
“那我们今晚就开始努力。”他笑着翻过身来抱我。他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去了书房,
锁上门,坐在黑暗里,把指甲掐进了掌心。血从指缝里渗出来,滴在地板上,一滴,两滴。
我没有哭。我只是想——你为什么要提这个?你为什么要让我想起来?你为什么要提醒我,
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从那天起,我开始变本加厉。他每次提到孩子,我都会“失控”。
有一次他说“我们什么时候去医院做个孕前检查”,我直接把桌上的杯子扫到了地上。
玻璃碎了一地,我蹲下来捡,手指被划破了,血流了一手。他跑过来拉我,我甩开他的手,
笑着说“没事,我自己来”。那个笑容,比哭还难看。后来他不敢提了。
他以为是他做错了什么。他以为是他不够好,所以我不愿意生孩子。
他开始小心翼翼地讨好我。买花,做饭,提前下班陪我。他越是这样,我越恨他。
因为他让我觉得自己更恶心了。一个连孩子都生不了的女人,凭什么被这样对待?
有一次他加班到凌晨回来,我装睡。他以为我睡着了,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发。他的手指很轻,
像羽毛扫过。然后他小声说:“姜糖,你是不是不想要孩子?没关系,我们不要了。
我只要你。”那一刻我的眼眶发酸。但我忍住了。我不会心软的。根已经烂了,
心已经没感觉了。我翻身过去,背对着他,说了一句:“你吵到我了。”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轻声说“对不起”,关了灯。第四件事:跟踪他。我在他手机里装了定位,
在他车上装了追踪器,在他公文包里塞了AirTag。
他加班时我突然出现在他公司楼下送夜宵;他出差时我订同一班飞机,“刚好”坐在他旁边。
一开始他还觉得是巧合。后来他发现,我每次“出差”的目的地都是他出差的城市。
他开始害怕了——但我注意到,他害怕的时候,眼睛里有光。那光不是恐惧,是什么,
我说不上来。他看我的眼神从审视变成了警惕。他会出门前检查手机,
跟我说话时开始刻意选择措辞。他的笑容越来越少,话越来越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颧骨突出来了,下巴尖了,眼窝深陷。我终于毁了他了。我成功了。但我一点都不高兴。
有一次他加班到凌晨回来,我装睡。他以为我睡着了,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发。那一刻我想哭。
但我忍住了。我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你在哭什么?另一个声音说——他太亮了,
亮得我眼睛疼。但每天晚上,当他以为我睡着了之后,
他会从书房的抽屉里拿出那个小本子写东西。我不知道他在写什么。还有一件事,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在衣柜最里面藏了一个鞋盒,
里面装着他喝过的咖啡杯——没有洗过的。一共十三个。我偶尔会在半夜拿出来,
闻上面残留的味道。我知道这很变态。但我控制不住。这是我唯一的精神慰藉了。
第四章离婚结婚一年半的时候,陆昭西瘦了二十斤。他不再笑了,不再唱歌了,
不再窝在沙发上看《楚门的世界》了。那天,他坐在书房里对着一份文件发呆。我走进去,
看到文件最上面写着四个字——离婚协议。我的心脏猛地缩了一下。然后我笑了。
“你要跟我离婚?”他沉默了很久。“姜糖,我求你了。放我走。”“好,”我说。
他愣住了。“我说好。我签字。”他以为我又在耍他。但我拿起笔,在协议上签了名字。
一笔一划,工工整整。签完之后,我把笔放下,看着他。“陆昭西,我放你走了。
”他站在那里,手里攥着协议,指节发白。“你是认真的?”“嗯。”“为什么?
”“因为我累了。我演了太久。演一个正常人,演一个好妻子,演一个爱你的人。
”“你不爱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需要一个人在我身边。但现在,你不需要我了。
你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病人。你在等我好,等我变成你爱的那个样子。
但我变不回去了。”“所以,我放你走。”他看着我,眼眶红了。“姜糖——”“走吧,
趁我还能笑着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站在门口,握着门把手,站了很久。然后他走了。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咔哒”一声,像一颗心脏停止了跳动。第五章分居离婚后,
我搬到了城市另一边的一个小公寓。一室一厅,阳台上可以看到远处的山。
我买了几盆多肉摆在窗台上。它们很好养,不用怎么浇水,也不用怎么关心。像我一样。
粗生粗养。陆昭西搬回了陆家老宅。我的父母打电话来骂了我四十分钟,我没有反驳。
分居第一个月,我以为我会很好。毕竟不用再演戏了。我每天睡到下午两点,窗帘永远拉着,
灯永远不开。但我开始想他。不是“我需要一个人”的那种想,是想他这个人。
想他跑步时喘气的声音,想他说“你笑起来真好看”时耳朵红得像煮熟的虾。我想他。
不是因为需要,是因为喜欢。这个认知像一记耳光,把我扇醒了。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是我偷来的太阳,不是因为我需要他。是因为他本人。
那个会在泥水里推车的男孩,那个会给流浪猫喂罐头的男孩。但我亲手把他毁了。
分居第二个月,我开始跟踪他——不是以前那种控制欲的跟踪,
是单纯的、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的跟踪。我开着一辆租来的车,停在他公司对面,
远远地看着他进出。他瘦了,但好像在变好。他开始笑了,跟同事一起吃午饭,
下班后去打羽毛球。他在恢复。他在变回那个小太阳。我坐在车里哭了。不是因为难过,
是因为他在没有我的世界里重新发光了。好几次,我打开和他的微信对话框,
打了一行字:“陆昭西,我想你了。”然后又一个字一个字删掉。打了又删,删了又打。
最后一次,我打了“你还好吗”,盯着屏幕看了十分钟,还是没有发出去。他不恨我。
他只是在忘记我。这是我能给他的,最好的礼物。分居第三个月,我做了一个决定。
第六章我决定走了我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坐火车,十二个小时,硬座。
车上有个小孩一直在哭,她妈妈哄了三个小时都没哄好。我看着她们,
忽然想——如果我妈当年也这样哄我就好了。小镇叫“向阳镇”。镇上有一条河,
河边种满了向日葵,一大片一大片的,像金色的海洋。我每天早上起来去河边走走。
看太阳从山后面升起来,看向日葵齐刷刷地转向太阳。我买了一本笔记本,
封皮是向日葵图案的。我开始写我的过去。写那条巷子——柳荫巷,多好听的名字,
像一首诗。那一年我刚拿到全省数学竞赛一等奖。我穿着校服,扎着马尾,
书包里装着获奖证书,想回家给我妈看。秋天了,路边的银杏叶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响。
我耳机里放着周杰伦的《晴天》,走到柳荫巷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
不是一个人,是五个。我回头,看到了赵奕辰。他抽着烟,笑了一下,说:“装什么清高。
”我想跑。我的腿动了,但身体不听使唤。他们围上来了。有人捂住了我的嘴,
有人拽住了我的书包,有人把我拖进了巷子深处。那一条巷子没有灯,墙很高,
头顶只有一条窄窄的天,月亮被云遮住了。后来的事情,我不愿意写在这里。我写了又划掉,
划掉又写,最后只写了一句话——“那一个半小时。”这一个半小时里,我喊过,挣扎过,
但都没有用。最后我不动了。不是放弃了,是身体自己停了。它像一台过载的机器,
自己关机了。我看着头顶那条窄窄的天,等月亮出来。可是月亮一直没有出来。
后来我在医院醒来。我妈坐在床边,眼眶红红的,但没有抱我。我爸站在窗户边抽烟,
护士说这里不能抽烟,他把烟掐灭了,说了一句:“这事不能声张。
”我妈说:“你就不能让人省点心?”我想说:妈,我疼。我浑身上下都疼。我想你抱抱我。
我没有说。因为我看到她的眼神里不是心疼,是厌烦。
像看一个打碎了花瓶的孩子——你怎么又给我添麻烦。后来我才知道,那一个半小时里,
我的身体受了很重的伤。感染,并发症,最后保不住了。
医生问我爸妈:“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让她保留生育功能?”我妈说:“保命要紧。
”我爸说:“这事不要写进病历里。”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条裂缝,
从左边延伸到右边,像一条干涸的河。我想,我这辈子不会再有孩子了。出院以后,
我停学了。他们给我请了一个家教,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姓周,叫周明远。戴眼镜,
说话轻声细语,笑起来很温和。第一次来的时候,他带了一束雏菊,说:“姜念慈同学,
希望你早日康复。”我爸妈对他很满意。他们有应酬,经常不在家。周老师说:“没关系,
我可以多待一会儿,辅导她功课。”第三周,他趁我爸妈不在家,把我按在了书桌上。
我记得每一个细节。他身上的味道,他的力气。我想喊。但我没有喊。因为我知道,
喊了也没有人来。我在想,是不是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在告诉这些人——来吧,
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是校服太短了吗?是头发太长了吗?是我笑得太多了吗?
是我太乖了吗?是我不够乖吗?那天晚上我洗了三个小时的澡。水从热变凉,从凉变冰。
我把皮肤搓得通红,搓破了皮,血渗出来,混着水流进下水道。我想把自己洗干净。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是洗不掉的。我爸妈不知道。或者他们不想知道。
有一天我妈问我:“周老师说你最近状态不好,怎么回事?”我说:“没事。
”她说:“那你对人家客气点,人家是好心。”好心。我想吐。但我笑了,说:“好的,
妈妈。”从那以后,我开始练笑。对着镜子,每天两个小时。
嘴角的弧度、眼睛的弯度、酒窝的深度。我告诉自己——只要我笑得够像,
就没有人能看出来我是假的。只要我装得够好,就没有人会再来伤害我。因为伤害我的人,
都是因为我看起来太好欺负了。那我就不当好欺负的那个。我要当最好的那个。最甜的,
最乖的,最让人挑不出毛病的。我把那个真正的姜念慈,埋在了柳荫巷的那堵墙下面。
然后我从她的尸体上,长出了一个叫姜糖的东西。花瓣是假的,叶子是假的,连根都是假的。
但没有人看得出来。因为我对着一面破镜子,练了整整一个月。最后一页,
我写了一段话——“陆昭西,对不起。我把你的光弄灭了。但现在你重新亮起来了。真好。
你要一直亮着。不要因为我,就不敢再发光了。而我,我是一个偷影子的小偷。
我偷了一个正常人的影子,穿在身上,演了好多年。现在影子掉了,我露出了满身的伤疤。
伤疤不会好。它会一直在那里,提醒我——我脏了。但你不脏。你从来都不脏。所以,再见。
”然后我写了海子的诗——“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我看过太阳了。已经足够了。
下辈子,我不要当第一名了。我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女孩,有妈妈接我放学,
有爸爸陪我过生日。我合上笔记本,压在台灯下面。然后开始准备。我不想死得难看。
我想美美的死去。我买了一盒木炭,一个铁盆,一卷胶带。选了一个晴天。阳光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