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焚心:白月光竟是我自己

替身焚心:白月光竟是我自己

主角:林砚沈知意
作者:佚名

替身焚心:白月光竟是我自己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5-10-14

「模仿她描了十年泪痣,替她喝了十年过敏的杨枝甘露,直到假白月光举枪射我,

他才疯喊:『你才是我等的那个人!暴雨砸在顶层公寓的落地窗上,

像要把整面玻璃生生砸裂。凌晨三点的客厅没开灯,

只有化妆镜旁一盏冷调的LED灯亮着,

光线刚好打在我左眼角那粒被反复描摹的泪痣上——这是今晚第二十三次修改它的形状了。

眼线笔的笔尖在皮肤上蹭得发疼,我盯着镜里的自己,脸色白得像刚从冰窖里捞出来,

眼尾因为卸妆棉反复擦拭,红得像哭过。指尖又一次颤抖时,

玄关处传来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把眼线笔塞进化妆包,

赤着脚往厨房跑。冰凉的瓷砖硌着脚心,可我不敢停。

冰箱第三层的格子上贴着张奶白色的便签,上面是林砚的字迹,力透纸背写着「沈知意专属」

,下面压着一碗冻好的杨枝甘露。我指尖刚碰到玻璃碗的边缘,

皮肤瞬间泛起一片细密的红疹,痒意顺着指缝往胳膊肘爬——我对芒果过敏,

严重到会喉头水肿的那种,林砚不可能不知道,但沈知意喜欢,

喜欢到十年前随口提过一句「夏天就该吃杨枝甘露」,他就能记到现在。「又用右手端?」

男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雨水的湿冷,还有他惯用的那款雪松味香水,混着雨气飘过来,

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我回头时,林砚正把西装外套随意扔在意大利真皮沙发上,

昂贵的面料沾了雨,皱出几道印子,他却毫不在意。他的目光扫过我手里的碗,

没看我发红的手,也没看我脚踝上蔓延的红疹,只皱着眉重复:「知意从来用左手端东西,

你记不住?」我沉默着换了手,碗沿的冰凉透过指尖往骨头里渗。喉间的痒意越来越重,

芒果的甜香像有毒的藤蔓,缠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我低下头,把涌到喉咙口的血腥味咽回去,

再抬眼时,已经扬起了练了千百遍的笑——嘴角要精确地向上弯45度,

眼睫垂落的弧度不能多一分也不能少一分,连声音都要滤过,

变得和沈知意一样清软:「阿砚,你回来了。」林砚的眼神晃了一下,像是被这个称呼烫到。

可不过半秒,他就冷笑一声,伸手捏住我的下巴,

指腹上的铂金戒指硌得我下颌生疼:「苏言,别装了。你学她的笑,学她的声音,

连泪痣都要描得跟她一样,可你永远学不会她看我的眼神——那种把我当垃圾一样的眼神。」

他的指尖用力,我手里的碗「哐当」一声砸在地毯上,琥珀色的液体溅出来,漫过我的赤足。

冰凉的甜腻裹着尖锐的痒,我看着他转身走向卧室,背影冷得像块冰,

突然想起十年前那个暴雨夜。那天也是这样的雨,我骑着电动车去给林砚送文件,

却在路口撞见他的车被大货车追尾。我冲过去时,他浑身是血地卡在驾驶座里,

却还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嘶吼着让我「坚持住」。后来我在医院躺了半个月,

醒来时他守在床边,眼睛红得像兔子,说要一辈子对我好。可没过多久,

他就开始让我留长发,让我学穿白色连衣裙,让我在左眼角描泪痣。他说,我笑起来的样子,

很像他一个「很重要的人」。直到三个月前,他从国外回来,带了张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穿着高中校服,左眼角有粒浅浅的泪痣,

笑起来时眼尾会弯成好看的弧度——那是沈知意,他放在心尖上十年的白月光。

「明天知意回国。」林砚的声音从卧室门口传来,他已经换了家居服,手里拿着个丝绒盒子,

扔在我面前的茶几上,「里面的钻戒你先戴着,等婚礼的时候再换。从明天起,

你要更像她一点,这次不是学几天,是学一辈子。」丝绒盒子打开,

钻戒的光芒在冷灯下刺得我眼睛疼。我捡起盒子,指尖碰到冰凉的金属,突然觉得特别可笑。

我做了他十年的替身,从20岁到30岁,最好的十年都耗在模仿另一个人身上,

到最后,他还要我戴着为别人准备的钻戒,学一辈子别人的样子。那天晚上,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一夜。窗外的雨没停,我盯着地毯上那摊已经凝固的杨枝甘露,

想起林砚刚才的话,喉咙里的痒意又涌了上来。我找了片抗过敏药吞下去,

却在低头时看见自己的手腕——那里还留着十年前车祸时被玻璃划伤的疤,而林砚的手腕上,

也有一道一模一样的疤,是那天为了护我留下的。可现在,

他大概早就忘了那道疤的来历了吧。第二天早上,雨终于停了。林砚让助理来接我,

说要去机场接沈知意。我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突然觉得特别陌生。

助理递给我一套新裙子,是沈知意最喜欢的白色,还有一双细高跟鞋,

鞋跟高得我几乎站不稳。「林总说,沈**喜欢穿这个牌子的裙子,让你先换上。」

助理的语气很客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我在车里换了裙子,拉链拉到后背时,卡住了。

助理想帮忙,我却下意识地躲开了。我看着后视镜里的自己,白色的裙子裹着单薄的身体,

左眼角的泪痣描得恰到好处,可我怎么看,都觉得像个偷穿别人衣服的小丑。到机场时,

VIP通道外已经围满了记者。相机的快门声此起彼伏,镁光灯亮得刺眼。

助理把我推到人群后面,说:「林总说,等沈**出来,你再过去。」我站在角落里,

看着通道口。没过多久,人群突然骚动起来,记者们疯狂地往前挤,喊着「沈**」的名字。

我踮起脚,看见沈知意从通道里走出来。她穿着件驼色的大衣,长发披在肩上,

左眼角的泪痣在阳光下浅浅的,笑起来时眼尾弯成好看的弧度。她身边跟着林砚,

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和她的大衣是明显的情侣款。他手里捧着一大束白玫瑰,

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知意,欢迎回家。」林砚把花递给她,

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沈知意接过花,笑着说:「阿砚,我回来了。」

她的目光越过林砚,落在我身上,眼神轻得像羽毛,却又冷得像冰刃。我下意识地后退,

后腰撞在消防栓的金属上,疼得我闷哼一声。可没人注意到我的狼狈,

所有的镜头都对着沈知意和林砚,他们站在人群中心,像天生就该在一起的璧人。突然,

喉间的痒意又涌了上来,比昨晚更甚。我捂着嘴,快步冲向洗手间。我在隔间里抠着喉咙,

把早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然后从包里翻出抗过敏药,就着冷水吞了下去。刚要起身,

就听见隔壁隔间传来林砚的声音。他的语气很温柔,是我从未听过的那种温柔:「放心,

婚礼的彩排都安排好了,场地也按照你喜欢的样子布置的。」「那苏言呢?」

是沈知意的声音,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试探。「她就是个替身而已,」林砚轻笑一声,

语气里的轻蔑像针一样扎进我心里,「你别多想,她哪有资格让你介意。等我们婚礼结束,

我就把她送走。」抽水声响起,盖过了他们剩下的对话。我瘫坐在隔间的地上,

看着瓷砖上倒映的自己——眼线晕了,白色的裙子沾了污水,左眼角的泪痣糊成了一团,

像个笑话。我用指尖划开镜面上的雾气,想把那粒糊掉的泪痣擦掉,可越擦越乱。最后,

我攥紧拳头,狠狠地砸在镜子上。玻璃裂开一道缝,我的手也被划破了,

鲜血混着水珠往下滴。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助理的声音:「苏**,林总让你去车库,

沈**想试试婚车的座椅。」我站起身,用纸巾擦掉手上的血,再抬头时,

脸上已经没了表情。我走出洗手间,看见林砚和沈知意站在车库门口,沈知意靠在林砚怀里,

笑着说:「阿砚,我觉得那辆白色的婚车不错,你让苏言先试试,看看座椅舒不舒服。」

林砚点点头,看向我的眼神里没有任何温度:「听见了?去试试。」我走到婚车旁边,

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座椅是真皮的,冰凉的触感透过薄薄的裙子传过来。我刚要调整座椅,

就听见沈知意在外面说:「阿砚,我觉得座椅的角度好像不太对,你让苏言调调看,

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我喜欢的角度她应该能调出来。」我握着调节按钮的手顿了一下,

突然觉得特别累。我调了一次又一次,沈知意却总说不对,林砚就站在旁边,

看着我像个木偶一样重复着动作,一句话也不说。直到太阳快落山,

沈知意才笑着说:「好了,就这样吧。苏言,辛苦你了。」她的语气很温柔,

可我却从里面听出了恶意。林砚开车送沈知意回家,让助理送我回公寓。在路上,

助理递给我一张请柬,是婚礼彩排的请柬,时间定在三天后,地点在城郊的教堂。「林总说,

彩排那天你要穿伴娘服,跟在沈**身边,多学学她的样子。」助理顿了顿,又补充道,

「还有,沈**对皮革过敏,所以伴娘服的内衬要用真丝的,你记得提前试试。」

我接过请柬,指尖捏着那张薄薄的纸,突然觉得特别讽刺。沈知意对皮革过敏,

他记得清清楚楚,可我对芒果过敏,他却连提都不提。婚礼彩排那天,

教堂里挂满了白色的纱幔,水晶灯的光芒洒下来,像星星落在地上。我穿着件过大的伴娘服,

真丝的内衬蹭得我皮肤发痒。沈知意穿着婚纱,站在林砚身边,美得像个童话里的公主。

「停一下。」沈知意突然抬手,婚纱的裙摆拖在地上,她皱着眉说,「这双婚鞋的后跟磨脚,

穿着不舒服。」设计师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说要立刻修改。可沈知意却笑着摇摇头,

看向我:「不用麻烦了,让苏言替我试试吧。我记得苏言的脚和我差不多大,

而且她最会学我的样子,肯定能试出效果。」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有好奇的,

有同情的,还有幸灾乐祸的。我看向林砚,他正低头给沈知意整理头纱,头都没抬,

只说:「听见了?去试。」「林总,」助理在旁边低声提醒,

「苏**的脚之前被鞋子磨破了,而且她对小羊皮过敏……」「换双袜子就行了。」

沈知意打断了助理的话,她走到我面前,把那双鎏金的高跟鞋递过来,「苏言,

不会连这点小事都不愿意帮我吧?我们以后可是要做『好姐妹』的。」她的语气里带着威胁,

我看着她手里的高跟鞋,鞋腔内衬是顶级的小羊皮,金属装饰闪着冷光。

我想起上次试婚车时,她也是这样,用温柔的语气,逼我做不愿意做的事。

我沉默着接过高跟鞋,在众人的目光下坐下,褪去脚上的棉袜。脚踝处,

上次被磨破的伤口还没好,结着一层薄薄的痂,在白色的婚纱映衬下,显得格外刺眼。

有人发出了细微的嗤笑,我却没抬头,只是把脚硬塞进了高跟鞋里。鞋子比我的脚小了半码,

小羊皮的内衬蹭着我的皮肤,疼得我几乎要叫出来。我站起身,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脚后跟的金属扣刮着结痂的伤口,血珠渗出来,沾在白色的婚纱裙摆上,像一朵妖艳的红梅。

「转身的时候,裙摆展开的幅度不够大。」沈知意站在不远处,笑着说,「苏言,

你再走一遍吧,这次要注意点。」我咬着牙,又走了一遍。伤口被磨得更疼了,

血顺着脚踝往下流,渗进高跟鞋里,黏腻的触感让我快要吐出来。我看向林砚,

他正低头给沈知意整理手套,侧脸的轮廓还是我熟悉的样子,可眼神里的温柔,

却从来都不是给我的。突然,脚踝传来一阵剧痛——沈知意「不小心」踩住了我的头纱,

我踉跄着往前倒,本能地抓住了最近的人。「撕拉」一声,林砚的西装袖口被我扯破了。

满场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我攥着那块昂贵的布料,手心里的伤口被划破,

鲜血沾湿了他腕上的百达翡丽手表。我抬起头,想说「对不起」,可话到嘴边,

却被林砚的眼神堵了回去。他甩开我的手,像拂掉一粒灰尘,语气冷得像冰:「苏言,

道具坏了可以换,人也一样。你要是做不好替身,有的是人能替你。」

我看着他转身走向沈知意,小心翼翼地替她拂掉裙摆上的灰尘,

突然觉得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疼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我想起十年前那个暴雨夜,

他浑身是血地抓住我的手,说要一辈子对我好;想起我在医院躺了半个月,

他每天都守在床边,给我削苹果;想起他第一次让我描泪痣时,说「你这样很好看」。

原来那些温柔,都是假的。原来他从来都没爱过我,他爱的,

只是那个和沈知意有几分相似的我。我踉跄着后退,撞到了身后的椅子。有人过来扶我,

我却推开了。我看着林砚和沈知意站在教堂的尽头,接受着所有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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