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的婚礼上,我捧着定制的骨灰盒缓缓入场。
宾客们哄笑着拍摄「最强舔狗送终」的短视频。
她嘲讽地让我坐前男友桌,「毕竟你替我爸妈扫了十年墓,该有资格。」
牧师询问是否有人反对婚礼时,我举起遗像框起身。
新娘的继父突然打翻酒杯:「那相框是…是我失踪原配的灵位!」
准婆婆尖叫着撕掉头纱:「林天赐!你早知道这**是我丈夫的私生女?」
鎏金请柬从口袋滑落,露出「股权**书」签字页的烫金标题。
我弯腰拾起时,电话震动响起:「老板,林氏集团收购手续办妥了。」
林晚的婚礼,选在了海城最贵的铂瑞酒店。
我穿着那身她随口说过“还行”的灰色西装,手里捧着一个用暗紫色绒布仔细包裹的方正物件,走进了这片衣香鬓影、笑语喧哗之中。十年了,我从一个穿着洗得发白校服的穷小子,混到如今能踏进这种地方,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攀爬,都和林晚三个字纠缠在一起,解不开,理还乱。
婚礼现场极尽奢华,香槟塔折射着水晶吊灯的光,晃得人眼花。空气中弥漫着昂贵香水和新剪鲜花的气息,甜腻得让人发闷。宾客们个个光鲜亮丽,举杯寒暄,没有人留意到角落里的我,或者说,他们注意到了,目光扫过我这一身显然与周遭格格不入的行头时,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轻蔑,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也对,谁会在意一个众所周知的舔狗呢?
尤其是今天,他还是空着手来的——至少在他们看来是这样。那暗紫色的绒布包裹,大概被当成了什么上不得台面的寒酸礼物吧。
“哟,看看谁来了?这不是咱们晚晚的‘专属管家’林天赐吗?”一个略显尖锐的女声响起,带着毫不掩饰的戏谑。是林晚的闺蜜团之一,某个小企业主的女儿,我以前没少帮林晚给她跑腿送东西。
几声压抑的嗤笑从旁边传来。
“天赐哥,你来啦?”林晚的声音响起,带着新娘特有的娇嗔,却又透着一股居高临下的熟稔。她穿着价值不菲的定制婚纱,妆容精致,挽着身边西装革履、面色红润的新郎赵康。赵康,典型的富二代,家底厚实,是林晚父母眼中最理想的女婿人选。
林晚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目光在我手中的绒布包裹上停留一瞬,嘴角弯起一个微妙的弧度:“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不过,你这拿的是什么呀?看着怪沉的。”她语气亲热,内容却像软刀子。
赵康搂着她的腰,哈哈一笑,带着酒气:“晚晚,这就是你常说的那个……对你特别好的老同学?果然一表人才啊!”他话里的“老同学”和“特别好”咬得格外重,引得周围几个相熟的宾客又发出一阵心照不宣的低笑。
我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绒布包裹握得更紧了些。指尖隔着绒布,能感受到下面物件冰冷坚硬的轮廓。
“是啊,十年了。”林晚接过话头,笑容甜美,眼神却像淬了冰,“天赐对我可是没得说,比我爸妈对我还上心呢。记得我大学时随口说想吃城西那家的生煎,他翘了课排队两小时给我买来,结果都凉透了。还有我工作第一年,被同事排挤,心情不好,他就在我公司楼下站了一晚上,就为了给我送杯热奶茶……”
她如数家珍般说着那些过往,语气怀念,听在旁人耳里,却是坐实了我十年舔狗生涯的铁证。每一件我曾以为能打动她的付出,此刻都成了她用来烘托自己魅力、衬托赵康“幸运”的谈资。
“可不是嘛,”又一个声音加入,是林晚的另一个朋友,“晚晚,要我说,天赐这persistence,真是感天动地!这年头,这么痴情的男人可不多见了。可惜啊,缘分这东西,强求不来。”
赵康志得意满地笑着,用力搂了搂林晚:“所以还是我运气好,捡到宝了。晚晚,以后有我照顾你,这些跑腿打杂的活儿,就不用再麻烦外人了。”
“外人”两个字,他咬得很清晰。
林晚依偎在他怀里,娇笑一声,然后像是才想起什么,对我扬了扬下巴,语气随意得像是指派佣人:“对了天赐,别站着了。喏,那边,”她指了指宴会厅最靠近通道、显然是为一些关系尴尬的宾客准备的座位,“给你留了位置,前男友桌?哈哈,开玩笑的!不过那桌视野好,你能看清我最美的时候。毕竟,你替我家跑了这么多年腿,连我爸妈在老家的墓,每年都是你去扫的,这份‘情谊’,怎么也得给你个贵宾席。”
周围瞬间安静了一下,随即爆发出更响亮的笑声。扫墓这件事,被她用这种轻佻的语气在婚礼上当众说出来,简直是把我最后一点尊严踩在脚下碾碎。
我依旧沉默着,目光掠过林晚虚伪的笑脸,掠过赵康得意的神情,掠过那些看客们嘲弄的嘴角,最后,落在我手中那个暗紫色的包裹上。
司仪宣布仪式即将开始,宾客们纷纷落座。音乐响起,灯光变得柔和。我捧着我的“礼物”,一步步走向林晚所指的那个角落的位置。所过之处,窃窃私语和手机摄像头毫不避讳地对准我。我知道,很快,“最强舔狗现身富豪前女友婚礼,疑似受**神情恍惚”之类的短视频,就会配上滑稽的音乐,在各大平台流传。
我坐下,将绒布包裹端正地放在自己并拢的膝盖上。
婚礼仪式按部就班地进行。交换戒指,宣誓,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幸福。
直到牧师按照流程,面向全场宾客,庄重地发问:“现在,如果有人有正当的理由,认为这两位不能结合,请现在发言,否则就请永远保持沉默。”
这本是一个象征性的环节,通常只会引来善意的轻笑和片刻的安静。
就在这片安静即将被接下来的“没有异议”打破时——
我,站了起来。
膝盖上的暗紫色绒布包裹,因为我的动作,滑落了一些,露出了下方物件的一角——那并非他们臆想中的廉价礼物,而是一种深色、质地细腻、带着某种沉重仪式感的木质边缘。
轻微的骚动在场中蔓延。所有人都错愕地看着我,包括台上的林晚和赵康。林晚的眉头蹙起,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厌烦和警告。赵康则面露不快,似乎觉得我这个“小丑”要破坏他精心准备的盛大演出。
牧师也愣了一下,但职业素养让他维持着镇定:“这位先生,您……”
我没有看牧师,目光直直地投向礼台中央的林晚。
然后,我慢慢地,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动作,将覆盖在物件上的暗紫色绒布,彻底掀开。
全场,死寂。
那不是他们想象中的任何东西。那是一座钟。一座做工极其精致、明显是定制的小座钟。钟身是暗沉的紫檀木,指针是冰冷的金属,钟盘上没有任何数字,只有简洁的刻度,在灯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最刺眼的是,钟盘下方,用瘦金体刻着一行清晰的小字:
“林晚**‘新婚志喜’——林天赐敬上。”
送钟。送终。
这诅咒,太过直白,太过恶毒,瞬间击穿了所有虚与委蛇的客套。
“嗡——”
短暂的死寂后,全场哗然!如同冷水滴入滚油,瞬间炸开。
“他疯了?!”
“送钟?!在婚礼上送钟?!这林天赐是不是受**太大精神不正常了!”
“快拍快拍!惊天大瓜!舔狗怒而送终!”
惊呼声、斥骂声、相机快门声、椅子拖动声混杂在一起,原本浪漫温馨的婚礼现场,秩序荡然无存。保安开始紧张地向我这边靠近。
林晚的脸,在极致雪白的婚纱映衬下,先是难以置信的呆滞,随即迅速涨红,再由红转为铁青,她伸手指着我,指尖都在颤抖:“林天赐!你……你**!你竟敢……”她气得话都说不完整,精心维持的优雅形象彻底崩塌。
赵康一步踏前,将林晚护在身后,满脸怒容地指着我:“林天赐!**什么意思?给我滚出去!保安!把他轰出去!”
我无视了汹汹而来的保安,无视了全场足以将我刺穿的目光,只是静静地看着那座被我放置在座位上的钟。紫檀木的冷光,映着我同样冰冷的眼眸。
就在这时,我西装内袋里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
很执着,很有节奏。
在这片混乱的喧嚣中,这震动微不可闻,却清晰地传递到我的胸口。
我没有理会赵康的咆哮,也没有躲避保安伸过来的手,只是不慌不忙地,当着所有人的面,掏出了手机。
屏幕上跳动着一个没有存储名字,却烂熟于心的号码。
我划开接听键,将手机放到耳边。
周围的声音似乎在这一刻被无形地隔绝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冷静、恭敬,带着一丝如释重负的男声:
“老板,林氏集团收购手续,全部办妥了。”
声音不大,却像一道惊雷,劈开了我周遭所有的嘈杂。
我握着手机,目光从台上脸色煞白的林晚和暴怒的赵康脸上扫过,再缓缓掠过那些或震惊、或鄙夷、或等着看更大笑话的宾客,最后,落回膝盖上那座无声滴答的钟。
对着话筒,我只回了两个字:
“很好。”
电话挂断。
我抬起头,看向礼台,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进入这个宴会厅以来的表情——一个极淡、极冷,却带着无尽嘲讽和掌控力的微笑。
好戏,才刚刚开始。
送钟?那只是开胃菜。
你们践踏我十年,今日,我便连本带利,收回一切。而这林氏集团,不过是我收回的第一笔利息。
保安的手已经抓住了我的胳膊。
赵康还在怒吼:“把他扔出去!报警!”
林晚则死死地盯着我,眼神里除了愤怒,终于染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惊疑和恐惧。她或许不明白收购是什么意思,但她看得懂我此刻的眼神——那不再是十年间她熟悉的卑微、讨好和隐忍,而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冰冷的、居高临下的……审判。
我轻轻一挣,甩开了保安的手,整理了一下被弄皱的西装衣袖。
“赵公子,”我开口,声音不大,却奇异地压过了现场的混乱,清晰地传入了每个人的耳朵,“赶我走?恐怕,你现在还没这个资格。”
我的目光,转向了主宾席上,那个从一开始就脸色剧变,死死盯着我手中那座钟的中年男人——林晚的继父,林氏集团如今名义上的掌舵人,赵成国。
他的酒杯,不知何时已经打翻,猩红的酒液染红了昂贵的桌布,而他恍若未觉,只是死死地,用见鬼一般的眼神,盯着我膝盖上的钟,更准确地说,是盯着钟座侧面,一个不甚起眼的、仿佛天然形成的木纹图案。
那图案,像是一个变体的“叶”字。
我对着他,露出了一个更加意味深长的笑容。
“赵董,”我慢条斯理地说,“看来,您认得这座钟?”
全场目光,瞬间聚焦到了面无人色的赵成国身上。
风暴,才刚刚开始凝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