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跑来找我,问我能不能帮他补上。
我坐在办公室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烟灰缸很快就满了。
72小时到了。
我没有做任何事。
第四天早上,我收到了***的传票。
原告:林悦,以及其他九十八名租客。
被告:我。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及非法经营。
我看着传票上,那一长串熟悉的名字。
第一个就是林悦。
最后一个,是那个前几天还想来打红烧肉的小张。
我把传票扔在桌上,拨通了律师的电话。
“老同学,有桩麻烦事,要请你帮忙了。”
律师听完我的叙述,沉默了很久。
“棘手。非常棘手。”
他说。
“对方的**人,或者说,主导者,是个高手。他抓住了你最大的两个命门:房屋结构改造和无证经营。这两点,在法律上,你几乎没有赢的可能。”
“那些合同呢?他们签字的。”
“就像那个姓林的说的,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对方人多,又是年轻人,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很容易获得法官的同情。你现在在舆论上,在法理上,都处于绝对的下风。”
“那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唯一的办法,就是庭外和解。答应他们一部分条件,比如给予租金减免或者赔偿,然后让他们撤诉。这是损失最小的方案。”
我挂了电话。
和解?
我看着窗外,院子里,几个租客正在健身房里说说笑笑。
他们用的,还是我买的器械。
我拿起手机,在租客群里发了一句话。
“法庭上见。”
群里沉默了三秒。
然后,林悦回复了一个“OK”的手势表情。
开庭那天,天阴沉沉的。
法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人。
有睦邻之家的租客,还有好几家媒体的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