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诗会错攀高枝:我的身份藏不住了

赛诗会错攀高枝:我的身份藏不住了

主角:陆文轩
作者:苍穹狼行

赛诗会错攀高枝:我的身份藏不住了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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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当朝安阳公主要举办“凤凰诗会”,为自己择选佳婿。

我的未婚夫、新科举人陆文轩便疯了,他说什么也要去帝都争上一争。我拦住他,

他却一把将我推开,双目赤红:“沈月,你懂什么?这对我来说是鱼跃龙门的机会!

安阳公主金枝玉叶,只要她能看上我,随便赏赐点什么,

都够你这种小门小户一辈子吃喝不愁了!”我攥紧了袖中的一纸婚书,还没来得及说话,

他娘就冲了过来,指着我的鼻子尖声叫嚷:“沈月你个丧门星!我们文轩前途无量,

你非要拖着他一起过穷日子吗?真是半点都不懂事!”他爹更是直接摔了饭碗,

怒斥我:“一身穷酸气!文轩要是得了富贵,还能忘了你不成?到时候给你几百两银子,

你安安分分伺候他就行了,闹什么闹!”我的心,一瞬间凉得如同三九寒冬的冰。

我下意识地攥紧了袖中的东西——那张地契和京城最大商铺“锦绣阁”的**文书,

滚烫得几乎要灼伤我的皮肤。幸好,我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否则他们就会知道,

安阳公主的爹是皇帝,而我的爹,是连皇帝都要客客气气称一声“沈半城”的江南首富。

01“文轩,你非去不可吗?”我站在院中,看着那个收拾行囊的背影,声音有些发涩。

陆文轩头也没回,将最后一件浆洗得发白的儒衫叠好放入包袱,语气里满是不耐:“沈月,

我说了多少遍了,这是光宗耀祖的机会!你一个妇道人家,眼皮子别这么浅。”他转过身,

脸上带着一丝我从未见过的狂热和贪婪,“安阳公主,那可是天之骄女!

我若能在诗会上拔得头筹,得到她的青睐,我们陆家就能彻底翻身了!”“我们?

”我咀嚼着这两个字,只觉得无比讽刺。他的母亲从厨房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出来,

重重地放在石桌上,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块绊脚石。“还不快给文轩把这碗补汤喝了!

愣着干什么?整天哭丧着一张脸,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陆家欠了你的!

”她扭头对着陆文轩,脸上瞬间堆满了谄媚的笑:“我儿,

这可是娘托了多少关系才从县里张大夫那求来的‘状元汤’,喝了保管你文思泉涌,

力压群雄!”陆文轩的父亲蹲在门槛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

闻言也瓮声瓮气地开了口:“女人家就是头发长见识短。文轩要是真成了驸马,

那可是天大的福分,她跟着也能沾光,现在倒好,还拦上了。”我看着这一家人的嘴脸,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三年前,陆文轩还是个穷困潦倒的书生,连买笔墨的钱都凑不齐。

是我偷偷省下自己的月钱,给他买最好的徽墨宣纸;是他寒冬夜读,

我给他缝制厚实的棉衣;是他屡试不第,我陪在他身边,告诉他“金子总会发光”。如今,

他一朝中举,成了全县最年轻的举人老爷,就迫不及待地要去攀那根最高最贵的高枝了。

我垂下眼,掩去眸中的失望。袖中的那份赠予协议,是我求了父亲许久才得来的。

京城最繁华地段的“锦绣阁”,年入万金,足以让陆家一步登天,

过上他们梦寐以求的富贵生活。我本想在他中举后,当做贺礼给他一个惊喜。现在看来,

这个惊喜,变成了天大的笑话。“文轩,”我抬起头,最后一次尝试,“你我已有婚约,

你去参加公主的择婿诗会,置我于何地?置我们三年的情分于何地?

”陆文轩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他紧张时总会下意识地抚平衣袍上的褶皱。他清了清嗓子,

换上一副深情的面孔:“阿月,我当然不会忘了你。只是……只是大丈夫当建功立业。

等我飞黄腾达,地位稳固了,必不负你。到时候,许你做个贵妾,享一世荣华,

岂不比现在这般清苦要好?”贵妾?我笑了,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竟然以为,

这是对我的恩赐。“好,好一个不负我。”我点了点头,转身回房,关上了门。门外,

传来他母亲的嗤笑:“算她识相!文轩,快走吧,别耽误了吉时!”**在冰冷的门板上,

听着院子里远去的脚步声和他们一家人兴奋的低语,缓缓摊开手心。

那份足以让整个县城都为之疯狂的**文书,被我一点一点,撕成了碎片。陆文轩,

你以为安阳公主是你的登天梯。你永远不会知道,你亲手推开的,是通往整个天下的捷径。

02陆文轩走后第三天,一辆不起眼的乌篷马车停在了陆家门前。

车夫是个沉默的中年男人,他走下车,恭敬地对我行了一礼:“**,老爷来信,

问您何时归家?”他叫福伯,是我沈家的老人了。我当初为了考验陆文轩的真心,

隐瞒身份,只身一人来到这偏远的小县城,扮作一个略有薄产的孤女。

福伯则在邻县开了个米铺,装作我的远房亲戚,时时照应。“告诉父亲,女儿不孝,

让他老人家担心了。”我将一封早已写好的信递给福伯,“另外,帮我准备一下,三日后,

启程去帝都。”福伯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没有多问,只是沉声应下:“是,**。

”这三年,我自以为找到了可以托付一生的人,甚至不惜与父亲争吵,也要留在这里。

父亲拗不过我,只叹了口气说:“痴儿,人心隔肚皮,爹只希望你别被伤得太重。

”一语成谶。陆家。我推开门,陆母正坐在院子里,

指挥着两个刚雇来的粗使婆子擦洗门庭。见到我,她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阴阳怪气地说:“呦,还知道回来?我还以为你跟着哪个野男人跑了呢。正好,

把这几件衣服洗了,以后家里的活你都包了,也算对得起我们文轩许你的‘贵妾’之位。

”她把一盆脏衣服踢到我脚边,满脸的得意与刻薄。仿佛陆文轩已经是驸马,而她,

已经是国丈母娘了。我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看什么看?还不快去!

”陆母被我看得有些发毛,声音拔高了八度。我轻轻一笑,从怀里取出一张纸,

放在石桌上。是我们的婚书。“陆伯母,这个,我们今日就作废吧。”陆母愣住了,

随即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夸张地大笑起来:“作废?沈月,你脑子坏掉了?

我们文轩马上就是驸马爷了,你还想攀着我们家不放,现在居然主动退婚?

你是怕以后连个妾都捞不着,想用这招来拿捏我们?”她拿起婚书,作势要撕,

“你以为我不敢?告诉你,没了这张纸,我们文-轩更能放开手脚去追求公主!

”“撕了也好。”我淡淡地说道,“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说完,我转身就走,

没有一丝留恋。陆母大概没料到我如此干脆,愣在原地。等她反应过来,

我已经走出了院门。她气急败坏的咒骂声从身后传来,污秽不堪。我没有回头。帝都,

我来了。陆文轩,你不是想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富贵吗?我会让你看到的。只是不知道,

当你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机遇”,在我眼中不过是随手可弃的尘埃时,会是怎样一副表情。

03帝都的繁华,远非那个小县城可以比拟。我没有去住沈家在帝都的宅邸,

而是选了全城最负盛名的“望月楼”。望月楼的掌柜一见我马车上的家族徽记,

立刻亲自迎了出来,一路将我引至顶楼不对外开放的“天字一号房”。“大**,

您总算来了。老爷前几日还念叨您呢。”掌柜姓钱,是我家的老人,看着我长大。“钱叔,

我这次来,不想暴露身份。”我一边喝着新沏的雨前龙井,一边吩咐道,“对外,

就说我是江南来的富商之女,来帝都游玩。”帮我打听一下‘凤凰诗会’的事,

尤其是那个叫陆文轩的举人。”“是,大**。”钱掌柜办事效率极高,不出半个时辰,

就将一沓资料送到了我的桌上。陆文轩,果然有几分才气。他凭借一首《咏凤》,

在初选中脱颖而出,如今在帝都的年轻才俊中小有名气。据说,连安阳公主都对他赞许有加,

夸他“文采斐然”。不满足试读比例陆家父母也跟着他来到了帝都,

就住在望月楼附近的一家小客栈里。他们如今逢人便说自己的儿子是未来的驸马,神气活现。

我看着资料上,陆文轩那张意气风发的脸,心中一片平静。接下来的几天,我并未出门,

只是每日在望月楼的顶层,听着楼下说书先生讲述着诗会的最新进展。

陆文轩一路过关斩将,风头无两。关于他的诗作,关于他和安阳公主的“佳话”,

传得沸沸扬扬。有人说,公主在百花园设宴,独独邀了他一人。有人说,

公主赏了他一块亲手绣的玉佩。还有人说,皇上已经有了赐婚的打算。这些消息,

像雪花一样,飘满了帝都的大街小巷。钱掌柜看我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担忧:“大**,

这……”“无妨。”我放下茶杯,“钱叔,决赛那天,帮我在会场订一个最好的位置。

”最好的位置,自然是紧挨着皇家观景台,专为王公贵戚准备的雅间。寻常人,千金难求。

但对沈家来说,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凤凰诗会的决赛,设在皇家御苑“上林苑”中。

那一天,我换上了一身素雅的湖蓝色长裙,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在钱掌柜的引领下,

走进了那个被无数人羡慕的雅间。隔着一道珠帘,我能清晰地看到不远处的皇家观景台上,

安阳公主一身盛装,高高在上。而场地中央,那个身穿崭新锦袍,身姿挺拔的,

不是陆文轩又是谁?他看起来容光焕发,眼中的得意和野心,几乎要溢出来。

他的目光扫过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审视,仿佛在看一群蝼蚁。

他不会想到,他曾经最看不起的那只“蝼蚁”,此刻正在最高处,静静地看着他表演。

04决赛的题目是《天下》。这是一个宏大的题目,既可以歌功颂德,也可以抒发抱负。

陆文轩显然是有备而来。他挥毫泼墨,洋洋洒洒,一篇雄文一气呵成。

文中极尽辞藻之华丽,将当今圣上比作尧舜,将安阳公主誉为明珠,最后,

又隐晦地表达了自己愿为帝国基石,辅佐君王,守护明珠的“忠心”。满场叫好。

连龙椅上的皇帝都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安阳公主更是双颊绯红,看向陆文轩的目光中,

带着毫不掩饰的欣赏。我坐在珠帘后,轻轻摇了摇头。华而不实,根基浅薄。

他的所有见识,都来自于书本,对于真正的“天下”,他一无所知。他只看到了庙堂之高,

却没看到江湖之远。他只看到了皇权的煊赫,却看不到支撑这煊赫背后,

那如蛛网般盘根错杂的经济命脉。而那命脉,正是我沈家一点一点,织就的。

皇帝显然对陆文轩很满意,当场赏赐了黄金百两,并许他入翰林院。

这已经是天大的恩宠。陆文轩激动得满脸通红,跪地谢恩,声音都在颤抖。

他的父母在人群中喜极而泣,几乎要当场晕厥过去。他们以为,

一只脚已经踏入了皇家的门槛。诗会结束后,皇室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

我以“江南沈氏”的名义,递上了拜帖和一份“薄礼”——一枚产自南海的夜明珠,

大如鸽卵,光华璀璨。这份礼,足以让任何一个王公贵族为之侧目。很快,

就有太监前来传旨,邀我入席。我被安排在了一个极好的位置,距离主桌不远,

恰好能看到陆文轩。他正被一群官员和才子围在中间,众星捧月,意气风发。他举杯畅饮,

谈笑风生,俨然已是朝堂新贵。席间,安阳公主频频向他投去关注的目光,

甚至亲自为他赐酒。陆文轩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骄傲与自得。

他抚摸着腰间那块据说由公主亲手绣制的玉佩,眼神不经意间扫过我这个方向。

隔着朦胧的面纱,他自然认不出我。他只是看到了我桌前精致的菜肴,

和身边侍立的宫女,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人觉的羡慕和嫉妒。他大概在想,

这是哪家的豪门贵女,竟有如此排场。真可笑。他用尽全力想要攀上的权贵,

在他唾手可得的地方,被他亲手推开了。宴会过半,我借口更衣,离席而去。

在通往御花园的走廊上,我“偶遇”了同样出来透气的安阳公主。

她身边只跟了两个宫女,看到我,眼中闪过一丝好奇。能参加今晚宴会的女性本就不多,

而我这个陌生的面孔,自然引起了她的注意。“你是?”她主动开口,声音清脆。

我摘下面纱,对她福了一礼:“江南沈月,见过公主殿下。”安阳公主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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