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婚姻,输给助理的一个月

十年婚姻,输给助理的一个月

主角:蒋晨秀秀
作者:兰梦浮生

十年婚姻,输给助理的一个月第1章

更新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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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妻子送午餐那天,我在办公室外听见她和男助理的对话。

“那个软饭男,什么时候离?”

“快了,再给我点时间。”

我安静离开,第二天就递上离婚协议。

她欣喜若狂,迅速投入助理怀抱。

直到他们的婚礼上,大屏幕突然播放出劲爆视频——

那个她不惜抛弃十年婚姻也要嫁的男人,竟是夜场头牌。

而此刻,坐在贵宾席的我微微一笑:“好戏才刚刚开始。”

我叫林深,今年三十五岁,是个自由设计师。

此刻,我左手拎着保温饭盒,右手提着一袋洗好的车厘子,站在“凌峰集团”二十二层的总裁办公室外。饭盒里是秀秀最爱吃的糖醋小排和清炒芦笋,我炖了两个小时,排骨酥烂入味。车厘子是我早上跑了三个超市才挑到最红的,一颗颗洗了三遍。

你看,我就是这么个男人——结婚十年,习惯了照顾人,习惯了把妻子的喜好刻在DNA里。

门是磨砂玻璃的,能隐约看见里面的人影。我没急着进去,因为看见有其他人。秀秀的助理蒋晨,那个二十五岁、头发永远抹得能滑倒苍蝇的年轻人,正站在她的办公桌前。

我抬手准备敲门。

然后,我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透过玻璃门上半截透明的那条缝,我看见蒋晨弯下了腰。不,不是弯腰——他整个人俯在办公桌上,手臂撑在我妻子的座椅两侧。而我的妻子凌秀秀,背对着门,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能看见她那一头我今早亲手帮她吹干的长发。

他们的距离近得离谱。

我的大脑在那一秒给出了至少三个合理解释:蒋晨在给她看文件、蒋晨在帮她整理头发上的脏东西、蒋晨在表演隔空取物。

直到蒋晨的头低了下去。

直到我妻子的手抬起来,环住了他的脖子。

保温饭盒的提手勒进了我的掌心。我突然想起今天早上出门前,秀秀一边涂口红一边说:“晚上可能要加班,有个重要的客户方案要赶。”她说这话时没看我,对着玄关的镜子抿了抿唇。

我信了。我还说:“那我晚点给你送夜宵?”

她说:“不用,你早点睡。”

你看,她说不用的时候,我居然真的以为她是心疼我熬夜。

门内,隐约有声音传出来。这楼的隔音其实很好,但大概是因为他们离门不算太远,又或者是因为我全身的血液都在往耳朵涌——我竟然能听见。

先是蒋晨的声音,带着那种年轻人特有的、刻意压低的磁性:“秀姐,你身上好香……”

我低头看了眼手里的车厘子。哦,我用的洗涤剂是樱花味的,难怪。

然后是我妻子的声音,笑着的,带着我从没听过的、慵懒又娇嗔的语调:“别闹……这是在办公室。”

“办公室才**啊。”蒋晨的声音更近了,“那个软饭男……什么时候跟他离?”

时间凝固了。

我清晰地感觉到,我左手中指上那枚戴了十年的婚戒,突然变得很重,重得像要拽着我的手指砸向地面。

软饭男。

原来在别人眼里,我是这样的存在。

是,我没秀秀挣得多。她是上市公司总裁,我是自由设计师。但结婚时她只是个小项目经理,我开了间小小的工作室。那些年,我接单子画图到凌晨三点,挣的钱付了这套房子的首付,供她读完了MBA。她说想创业,我关了工作室,去她公司做设计总监,帮她搭建团队、熬过最难的起步期。三年前公司上市,她说“老公你太累了,在家休息休息吧”,于是我退居二线,成了“家庭煮夫”。

我以为这是夫妻间的体贴。

原来在别人嘴里,这叫“吃软饭”。

办公室里,秀秀的声音响起来,平静的,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耐烦:“快了。再给我点时间,他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纠缠。”

蒋晨嘟囔:“你都是总裁了,还怕他分钱?”

“你不懂。”秀秀叹了口气,这声叹气我太熟悉了,每次她对我失望时就会这样叹,“林深这个人……看着温和,骨子里固执得很。而且他手里有公司早期的一些设计专利,虽然现在不值什么钱,但闹起来难看。”

“那就快点嘛。”蒋晨的声音黏糊起来,“我都等不及天天和你在一起了……”

“知道了。”秀秀的声音软下来,“下周我找机会跟他谈。”

“那你亲我一下……”

接下来的声音,我不该再听了。

我向后退了一步。

脚后跟撞到了墙角摆放的绿植花盆,发出轻微的摩擦声。我僵住,心脏在那一瞬间跳到了喉咙口。

但门内的人没听见。或者说,他们太投入了,根本无暇顾及门外是否有人经过。

我看着磨砂玻璃上那两个模糊纠缠的人影,突然觉得这一幕很滑稽——我像个蹩脚的**,拎着饭盒和水果,站在我自己妻子的办公室外,偷听她和小三商量怎么甩掉我。

而且那小三,还是我去年亲自面试招进公司的。

是,蒋晨是我面试的。秀秀当时说需要个有活力、懂时尚的助理,我就从一堆简历里挑出了他。面试时,这孩子嘴甜得能流出蜜来:“林哥,您和凌总真是郎才女貌。”“林哥,您的设计作品我大学时就崇拜了。”

现在想想,我崇拜你个头。

我转过身,没发出任何声音。

电梯间镜子里的男人,穿着简单的棉质衬衫和休闲裤,手里拎着与他气质格格不入的粉色保温饭盒和一袋鲜红车厘子。他表情平静,甚至有点过于平静了,只有左手手背暴起的青筋,和微微发白的指关节,出卖了他。

电梯来了,我走进去。

按下“1”层时,我的手指很稳。

电梯下行,数字一层层跳。我突然想起三个月前的一个晚上,秀秀凌晨一点才回家,身上有淡淡的酒气和香水味。我问她怎么这么晚,她说陪客户,太累了,倒头就睡。

那天蒋晨发了条朋友圈,照片是某高级酒吧的夜景,配文:“和女神一起加班,再累也值得。”

我当时点了个赞,还评论:“辛苦啦,小蒋。”

我真想给三个月前的自己一巴掌。

电梯到达一楼,门开了。我拎着饭盒走出来,穿过宽敞明亮的大堂。前台小姑娘看见我,笑着打招呼:“林哥又来给凌总送饭呀?凌总真幸福。”

我朝她笑了笑,没说话。

幸福?

是啊,她挺幸福的。家里有个煮饭的,公司有个陪睡的,齐活了。

走出大楼,下午三点的阳光有些刺眼。我站在路边,看着手里沉甸甸的饭盒。这玩意儿花了我两百多块钱,保温效果能持续八小时。秀秀去年胃不好,我特地买的。

现在想想,她胃不好的那段时间,就是蒋晨刚入职的时候。

真是巧啊。

我走到垃圾桶旁,掀开盖子。

但手悬在半空,没扔。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我妈从小就这么教。而且糖醋小排是我妈的独门秘方,她老人家要是知道我拿她传下来的菜去喂垃圾桶,能从老家飞过来掐死我。

我盖回垃圾桶盖,拎着饭盒往地铁站走。

手机震了一下,是秀秀发来的微信。

“晚上临时有饭局,不回家吃了。你自己吃吧,别等我。”

我盯着这行字看了十秒,然后打字回复:

“好。少喝点酒。”

发完,我把手机调成静音,塞进口袋。

地铁上人不多,我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把饭盒放在腿上。隔着保温层,排骨的热度还在,暖暖地透过布料传到皮肤上。

我突然想起十年前,我和秀秀刚结婚时,租住在不到三十平的小房子里。她加班到深夜,我骑电动车去接她,她坐在后座,手环着我的腰,脸贴在我背上,说:“老公,以后我们有钱了,你要天天给我做糖醋小排。”

我说:“好啊,做到你吃腻为止。”

她说:“我才不会腻呢。”

是啊,她没腻。她只是换了个口味,改吃“小鲜肉”了。

地铁到站,我随着人流走出车厢。家离地铁站有段距离,我慢慢走。路过小区门口的便利店时,我走进去,买了瓶冰镇啤酒。

结账时,老板娘熟络地问:“小林,今天这么早回来?没给凌总送饭啊?”

“送了。”我笑了笑,“她开会,没空吃。”

“哎哟,大总裁就是忙。”老板娘摇头,“你也别太惯着她,男人嘛,有时候也得有点脾气。”

我接过找零,说了声谢谢。

有脾气?

我脾气挺好的。至少刚才没冲进办公室,把保温饭盒扣在那对狗男女头上。

打开家门,玄关的镜子映出我的脸。还是那张脸,三十五岁,眼角有点细纹,头发茂密,身材没发福——我每周健身三次,雷打不动,因为秀秀说过喜欢我有腹肌的样子。

现在想来,她喜欢的可能只是“有腹肌”这个视觉元素,至于腹肌长在谁身上,似乎没那么重要。

我换了鞋,走进客厅,把饭盒放在餐桌上,打开啤酒灌了一大口。

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一路凉到胃里。

然后我开始笑。

起初是低低的笑,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几乎笑出眼泪。我瘫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笑得浑身发抖。

多他妈滑稽啊。

我以为的幸福婚姻,原来是一场漫长的、只有我自己入戏的独角戏。我以为的体贴退让,在别人眼里是“软饭男”的自我证明。我以为十年感情坚不可摧,结果敌不过一个二十五岁小助理三个月的殷勤。

笑着笑着,我抹了把脸。

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有。

就是觉得空,胸口那块地方,像被人用勺子硬生生挖走了一大块,凉飕飕地灌着风。

手机又震了,这次是电话。我看了一眼,是秀秀。

我没接。

**响了三十秒,停了。然后又响。

我盯着屏幕上“老婆”两个字,看了很久,直到**再次停止。

然后我拿起手机,打开微信,点开和秀秀的对话框。往上翻了翻,聊天记录里大多是她的“今晚加班”“不回来吃”“你先睡”,和我的“好的”“注意安全”“记得吃饭”。

最近的甜蜜对话,停留在三个月前。

三个月。正好是蒋晨转正的时间。

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只是我选择性地瞎了。

我把啤酒喝完,铝罐捏扁,扔进垃圾桶。然后我走进书房,打开电脑。桌面上有个文件夹,名字叫“秀秀的公司”,里面是这些年我帮她做的所有设计方案、合同模板、甚至包括一些早期的财务规划。

我点开,一份份看过去。

2015年,凌峰文化初创期的LOGO和VI系统,是我连续熬一周夜做出来的。

2017年,第一个大客户的产品包装设计,客户刁难,我改了十七稿。

2019年,公司扩张时的办公室装修设计,为了省钱,我自己跑建材市场。

2022年,公司上市前的宣传册,我找遍了所有老同学,才请到那位业内大咖写推荐语。

十年。我人生中最好的十年,都融在这些文件里,都献给了这个叫凌秀秀的女人,和她的梦想。

而她现在对我说:“林深这个人……看着温和,骨子里固执得很。”

固执?

是啊,我固执地相信爱情,固执地相信承诺,固执地相信那个说“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姑娘。

电脑屏幕的光映在我脸上,有些刺眼。

我关掉文件夹,打开一个新的文档。光标在空白页面上闪烁,我敲下两个字:

“协议。”

又删掉。

太正式了。我们之间不需要这个。

我重新拿起手机,打开和秀秀的对话框。手指悬在屏幕上方,停顿了几秒。

然后我开始打字,一字一句,很慢,但很稳:

“明天上午十点,民政局见。”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不用谈条件,我什么都不要。”

输入完成。我的拇指悬在发送键上方,能感觉到自己的脉搏在指尖跳动。

窗户没关,傍晚的风吹进来,带着初夏特有的、微热的草木气息。楼下有孩子在玩闹,笑声隐约传来。这个世界一切如常,没有人知道,某个三十五岁男人的人生,刚刚在二十分钟内,无声地崩塌成了一地废墟。

我深吸一口气,按下了发送。

消息瞬间显示“已送达”。

几乎在同一秒,手机疯狂震动起来——秀秀的电话,再一次打了进来。

我没接。

也没挂断。

我把它放在桌上,看着屏幕亮起、熄灭,又亮起、又熄灭。像垂死挣扎的心跳,一声,一声,敲打在安静的空气里。

最后,一切归于平静。

夜幕彻底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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