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十七岁的风里,藏着梧桐叶的清香,藏着少女兵荒马乱的心动,
也藏着少年不敢言说的秘密。林清鸢曾以为,青春的喜欢该像骄阳,热烈、耀眼,
能照亮整个盛夏。于是她追着那道光跑了很久,直到撞进另一道温柔的目光里,
才恍然惊觉——原来有些喜欢,是细雨,是晚风,是藏在八年时光里的每一个细节,
是伞柄上的兔子涂鸦,是保温桶里的红枣粥,是停电夜那个稳稳的拥抱。
可她终究是晚了一步。原来意难平才是人间常态,
这世上再也遇不到属于她的命中注定……第一章停电夜的心跳,
是永夜的序章“砰——”体育馆的灯光骤然熄灭,喧嚣的毕业晚会瞬间陷入一片漆黑,
惊呼声和起哄声此起彼伏,气球爆炸的脆响混着震耳的音乐声,乱得像林清鸢此刻的心跳。
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旗袍,是妈妈特意为她准备的毕业礼服,裙摆上绣着细碎的白茉莉,
衬得她肌肤胜雪。可此刻,裙摆被台阶勾住,她下意识地往前踉跄了一步,
脚踝传来一阵钻心的疼,是刚才踩空台阶时扭到了旧伤。倒抽一口凉气的瞬间,
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前倒,林清鸢闭眼的刹那,以为自己会摔在冰冷的地板上,
却撞进了一个温热的怀抱。一双有力的手臂稳稳地揽住了她的腰,
熟悉的皂角香混着淡淡的薄荷味扑面而来,是她刻在骨子里的味道,
是沈书言身上独有的味道。“小心。”低沉的男声在耳边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尾音微微发颤。林清鸢的心跳漏了一拍,僵硬地抬头,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朦胧月光,
看清了眼前人的脸。是沈书言。他今天难得穿了件白色的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
鼻梁上架着那副细框眼镜,镜片反射着微弱的光,遮住了眼底翻涌的情绪,
可那双总是平静无波的眼睛里,此刻盛满了她的身影,浓得化不开。他的手臂很有力,
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旗袍布料传来,烫得她脸颊发烫,连带着脚踝的疼都好像减轻了几分。
“脚崴了?”沈书言的声音更沉了些,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覆上她的脚踝,指尖的触感微凉,
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珍宝,“疼不疼?”林清鸢的脸瞬间红透了,从脸颊蔓延到耳根,
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她慌乱地摇头,声音细若蚊蚋:“没……没事。
”周围响着不同的起哄声,有人吹着口哨,有人喊着“在一起”,黑暗放大了所有的暧昧。
林清鸢能清晰地听到沈书言的心跳声,沉稳有力,和她自己的,乱作一团。就在这时,
应急灯亮了起来。暖黄色的光线缓缓铺满整个体育馆,驱散了黑暗,
却也照亮了两人之间过于亲昵的姿势。沈书言的手还揽着她的腰,
她的手则下意识地抓着他的衬衫前襟,力道之大,把那片干净的布料揉出了褶皱,
衬衫最上面的一颗扣子被她扯得微微松开,露出了他精致的锁骨。四目相对的瞬间,
沈书言的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透了,他像触电般连忙松开手,往后退了半步,
眼神慌乱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连说话都有些结巴:“抱……抱歉。”林清鸢也连忙低下头,
不敢看他,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旗袍上的茉莉绣花,心里却像揣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怦怦直跳。她的目光落在自己手里,那里还攥着一封粉色的情书和一个小熊公仔,
是林薇薇托她转交给沈书言的。她回过神来,把东西递给了沈书言,
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犹豫的收下了!就在几分钟前,她还亲眼看到林薇薇拦住沈书言,
红着脸递上情书,而沈书言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声音轻得像风:“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一刻,林清鸢的心莫名地漏跳了一拍,可她很快就掐灭了那点异样的情绪——她觉得,
沈书言那样清冷的人,喜欢的人一定是像林薇薇那样温柔漂亮的女生,绝不会是自己。毕竟,
她的眼里,从来都只有江熠。“我去给你拿药。”沈书言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他转身快步走向体育馆的角落,手里还攥着她送他的东西。他快速拿了药,然后走了过来,
那是他早就准备好的,活血化瘀的药膏,是她崴脚时用的那种,瓶身被他摩挲得发亮。
那盒药膏的包装盒里,还藏着一张写了上千次的告白纸条,纸条的末尾,
被他用钢笔反复描黑了三个字:“我爱你”,而纸条的开头,是她的名字。
林清鸢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雨天。也是这样的雨,也是这样的皂角香,
他撑着一把浅蓝色的伞,一步步跟在她身后,伞面稳稳地罩着她,
半点雨丝都没沾到她的衣角。原来,有些喜欢,从来都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蓄谋已久。
可这份蓄谋,终究是敌不过她的后知后觉,敌不过命运的捉弄。第二章伞柄上的兔子,
是刻入骨血的喜欢高一的那个雨天,林清鸢至今记忆犹新。那天放学,
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瞬间就成了倾盆大雨。
她没带伞,抱着书包蹲在公交站台下,看着雨水模糊了视线,心里却惦记着江熠。
早上她分明看到江熠的书包侧边塞着篮球,这个时间点,他肯定还在学校的篮球馆挥汗如雨。
她咬着唇,心里盘算着等雨势小一点,就冲去小卖部买瓶冰镇汽水,悄悄放在他的球场边,
哪怕只是远远看他投进一个三分球也好。雨幕里,
一道熟悉的身影撞进视线——江熠穿着红色的球衣,单手抱着篮球,
和几个兄弟勾肩搭背地冲进了附近的便利店,几个人的笑声隔着雨帘传过来,格外响亮。
那时林清鸢第一次觉得,一个男生可以耀眼成这样。她的目光黏在江熠的背影上,
连雨水打湿了裤脚,凉意在皮肤上游走都浑然不觉。直到一把浅蓝色的伞轻轻撑在她的头顶,
隔绝了漫天雨丝。她转头,看到了沈书言。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戴着细框眼镜,
手里撑着一把浅蓝色的伞,伞面是纯色的,伞柄上没有任何装饰。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
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没带伞?我送你回家。”林清鸢愣了愣,连忙摆手:“不用了,
我等雨停就好。”她的心思全在江熠身上,哪里顾得上身边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
只觉得他的出现,打扰了她看心上人的兴致。“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沈书言没多说,
只是把伞往她那边递了递,“走吧,顺路。”碍于青梅竹马这层关系,林清鸢不好再拒绝,
只好跟着他走进雨里。伞下的空间很小,两人的肩膀偶尔会碰到一起,
林清鸢的心跳忍不住加快——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尴尬。她偷偷瞥了沈书言一眼,
发现他的目光正落在她书包上挂着的小兔子挂件上,眼神带着暖意。
那个小兔子挂件是妈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粉**嫩的,她很喜欢,天天挂在书包上。
“这个兔子,很可爱。”和你很像,这句话他没有说出来,沈书言突然开口,
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笑意。林清鸢的脸一红,敷衍地应了一声:“谢谢,是我妈妈送我的。
”话音未落,她的目光又飘向了便利店的方向,江熠的身影早就消失不见了,
她的心里空落落的。沈书言“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只是脚步放慢了些,
刻意和她的步伐保持一致。他的手臂微微抬起,稳稳地举着伞,伞面始终罩着她,
他自己的半边肩膀露在外面,被冰冷的雨水打湿,浅灰色的校服布料晕开一片深色的水渍,
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林清鸢不是没看到,只是她心里装着江熠,
便下意识地忽略了这份细微的温柔。走到家门口时,沈书言掏出来了为她准备已久的伞,
林清鸢接过伞,匆匆说了句“谢谢你,沈书言”,就转身冲进了楼道,甚至没有多想,
为什么有两把伞却还要给她撑着伞淋湿了自己这个问题,也没有想到为什么他会有两把伞。
她没看到,沈书言站在雨里,看着她的背影,直到楼道的门关上,才转身走进了雨幕,
单薄的身影很快被雨水吞没。第二天,林清鸢想起伞的事,抱着那把浅蓝色的伞去了教室。
直到坐下,她才发现伞柄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迹:“别难过,你的梦想,
很耀眼。”昨天她在班级里说,她想考去京都大学,
江熠当着全班人的面调侃他“理想远大”,只有沈书言,把她的话放在了心上。
纸条的右下角,画着一个小小的兔子,和她书包上的挂件一模一样。林清鸢的心,
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她抬头看向沈书言,他刚好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瞬间,
沈书言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连忙移开目光,耳根悄悄泛红。那一天,
林清鸢把那张纸条小心翼翼地夹进了日记本里,夹了很多年。可她当时不知道,这张纸条,
是沈书言熬了半宿才写好的,他写了十几遍,反复斟酌措辞,才终于敢写下那句鼓励。
她更没发现,沈书言的书包里,还藏着一把和这把一模一样的浅蓝色兔子伞。
这把伞是他特意定制的,伞柄内侧,刻着她的名字缩写“LQ”,
旁边还刻着一只小小的兔子。他原本想在她生日那天送给她,却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他只是想,在她需要的时候,能为她撑一把伞,仅此而已。第三章保温桶里的粥,
是凉透了的真心高二的月考,林清鸢因为熬夜给江熠准备生日礼物,又忙着复习,体力不支,
在考场上晕了过去。意识模糊间,她感觉有人背起了她,脚步沉稳,后背宽阔而温暖。
她费力地睁开眼,只看到一片干净的校服后背,和垂在肩侧的、骨节分明的手。她想都没想,
就认定是江熠。毕竟,江熠是班里最耀眼的男生,也是她放在心尖上的人,她总觉得,
江熠会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等她醒来时,果然看到江熠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瓶热牛奶。
他看到她醒了,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你醒了?医生说你低血糖,
我去给你买了牛奶和面包。”林清鸢的脸瞬间红透了,心里甜滋滋的,小声说:“谢谢你。
”她完全没注意到,江熠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的担忧,只有一丝敷衍,甚至还带着点不耐烦。
江熠把牛奶递给她:“以后别熬夜了,身体最重要。”就在这时,
林清鸢的目光无意间扫过窗外。医务室的门口,沈书言正站在那里,
手里拎着一个印着小兔子图案的保温桶。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眼神里带着浓浓的失落。看到她看过来,他像是受惊的小鹿,连忙转身离开,脚步有些踉跄。
林清鸢的心,突然沉了下去。她想起昨天晚上,沈书言在教室里拦住她,
手里拿着一沓整理好的复习资料:“要不要我帮你划重点?这些都是你薄弱的地方。
”她当时忙着和江熠聊天,头都没抬,随口拒绝了:“不用了,谢谢,我自己能搞定。
”她想起今天早上,沈书言递给她一个袋子,语气带着期待:“我妈妈做的草莓酱三明治,
你带上吃吧,补补血糖。”她当时摇了摇头,指着江熠的方向:“不用了,
江熠说会给我带早餐的。”现在突然有点想知道,沈书言的保温桶里,装的是什么?后来,
她从同桌口中得知,那天她晕倒后,沈书言是第一个冲上前的人。他抱着她往医务室跑,
跑得太急,在楼梯上摔了一跤,膝盖磕出了血,却还是紧紧抱着她,生怕她再受一点伤。
同桌还说,沈书言会在早上五点就起来熬红枣桂圆粥。他知道她低血糖,知道她不爱喝牛奶,
特意查了食谱,熬了整整一个小时,熬得软糯香甜,是她平时喜欢的口味。
他拎着保温桶在医务室门口等了很久,看到江熠坐在床边,最终还是默默地退到了门外。
那碗没送出去的红枣桂圆粥,最后被沈书言放在了她教室窗外的窗台,凉透了才舍得拿走。
他蹲在窗台边,把那碗粥一口一口地喝完,咸涩的眼泪混着粥的甜,咽进了肚子里,
那是他第一次,哭得像个孩子。林清鸢的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闷的,疼得厉害。
她打开抽屉,看到里面放着一个三明治,包装纸已经有些皱了。她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
是她最喜欢的草莓酱口味,甜腻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却带着一股苦涩的滋味。眼泪,
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砸在三明治的包装纸上,晕开了一片水渍。原来,
那些被她忽略的细节里,藏着一个人最深沉的喜欢。原来,她的青春里,
从来都不只有那个耀眼的少年,还有一个默默守护的身影,从始至终。
第四章运动会的姜茶,是碾碎了的温柔高二那年的冬季运动会,
是林清鸢记忆里最清晰的画面,也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天。
她和沈书言被选为广播站的主持人,坐在高高的广播台里,面前摆着一沓沓加油稿。
操场上彩旗飘扬,进行曲激昂,到处都是欢呼雀跃的声音。林清鸢的目光,
总是不自觉地追着跑道上的身影——江熠报名了男子三千米,此刻正遥遥领先。她的手里,
紧紧攥着一个保温瓶,里面是她熬了一早上的红糖姜茶,她知道江熠跑完长跑会很累,
特意放了很多红糖。沈书言坐在她身边,话不多,却记得她所有的小习惯。
知道她不爱喝纯牛奶,特意绕远路去校外便利店买了草莓味酸奶,
吸管插好递到她手里;知道她念稿子容易紧张,提前帮她标注好停顿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