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说,人这一辈子,最难得的是“刚刚好”。她说这话的时候,坐在后厨的小板凳上择菜。
膝盖上摊着一个塑料盆,里面泡着刚从菜市场买回来的上海青。水是浑的,泥巴沉在盆底,
青菜叶子上还挂着菜贩子喷的自来水。她的手指在水里搅来搅去,把一片片菜叶掰下来,
掐掉发黄的菜根,扔进旁边的筐子里。她的手指关节很粗。不是天生的粗,
是二十年的冷水、洗洁精、锅铲柄、菜刀把,一点一点磨出来的粗。中指的侧面有一个老茧,
硬硬的,黄黄的,像一小块琥珀。指甲剪得很短,短到能看到指甲下面的肉。
指甲缝里永远嵌着东西——有时候是葱花的碎末,有时候是姜丝,有时候是蒜瓣的皮。
洗不掉。怎么洗都洗不掉。她一边择菜一边说话,声音被抽油烟机的轰鸣盖住了大半,
但那些话我听了太多年,就算听不清每一个字,也知道她在说什么。“不穷不富,不丑不美,
不笨不聪明——什么都占个中间,平平稳稳过日子,就是福气。
”她把一根择好的青菜扔进筐子里,抬头看了我一眼。
眼角的皱纹在油烟和岁月的双重作用下已经变成了固定的纹路,像干裂的河床。
但她的眼睛是亮的,带着一种朴素的、不容置疑的满足感。
她是真的相信“刚刚好”这三个字是福气。她不是说服自己,她是真心这么觉得。
我坐在她对面,小板凳矮了一截——我的那张是旧的,坐垫中间凹下去一块,硌**。
我也在择菜,动作比她的慢一些,因为我在想别的事情。我把菜叶掰下来的时候,
手指碰到冷水,缩了一下。十一月的自来水,凉得扎手。她的手在水里泡了快二十分钟了,
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我在变成她。这个念头像一片菜叶上的泥点,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但它就在那里。不是“有一天我会变成她”。是“我正在变成她”。就在这个后厨里,
就在这个小板凳上,就在这盆浑水里。一点一点的,一天一天的,像水滴渗进石头里。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指比她的细很多,关节也不粗,指甲留得比她的长一些。
但指甲缝里也开始嵌东西了。葱花、姜丝、蒜皮。我用力掐了一下指尖,
想把那些碎末抠出来,抠不出来。它们嵌得太深了。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后厨的门口。
门框上挂着一块油腻腻的塑料帘子,半透明的,上面印着某品牌啤酒的广告。
帘子的下摆被油烟熏成了深黄色,摸上去黏糊糊的。透过帘子的缝隙,
能看到餐馆的大厅——六张桌子,红色的塑料椅子,墙上贴着菜单,手写的,
字迹歪歪扭扭的,是我爸的字。他的字一向不好看,小学毕业之后就没怎么写过字了,
但菜单上的每一道菜名他都写得格外认真,“鱼香肉丝”四个字,他练了很多遍。
这就是我长大的地方。在这个油腻腻的、吵吵嚷嚷的、永远弥漫着炒菜油烟味的小餐馆里。
择完最后一把菜的时候,窗外传来篮球砸地的声音。闷闷的。一下一下。像心跳。
我知道是谁。我没有抬头。但我的耳朵已经竖起来了。人的耳朵真的很神奇,
—油锅的滋啦声、抽油烟机的轰鸣声、我妈的唠叨声——精准地捕捉到一个篮球砸地的声音。
然后从那个声音里,
分辨出鞋底摩擦地面的声音、球鞋踩到水洼的声音、还有——他的呼吸声。
跑了三十分钟之后的呼吸声。急促的,有节奏的,
呼出的白气在十一月的冷空气中凝成一团一团的雾。
我见过那个画面很多次了——他打完球之后,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喘气,
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淌,滴在地上,在水泥地上洇出深色的小圆点。
他喘够了之后会直起腰,把T恤的下摆拽起来擦脸上的汗,露出一小截肚子。
肚子上有薄薄的一层肌肉,不是那种刻意练出来的,是打篮球跑出来的。
我认识这个呼吸生十四年了。“沈诺,想什么呢?菜根没掐干净。”我低头一看,
手里的青菜根果然还留着一小截,白色的根须沾着泥,像一根没剪掉的脐带。
我把菜根掐掉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指甲掐进了菜梗里,汁水溅出来,
有一股生涩的青草味。“哦。”我说。我把那根菜扔进筐子里,又拿起下一把。
手指上沾了泥,指甲缝里黑黢黢的。我用拇指指甲去抠食指指甲缝里的泥,抠不出来。
它们嵌得太深了。窗外,篮球声停了。然后是脚步声。从侧门绕过来的。鞋底踩在水泥地上,
带着一点点拖沓,是打完球之后的那种疲惫的、松弛的步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的心跳快了半拍。只有半拍。剩下的半拍,被我用深呼吸压了回去。
吸气的时候鼻腔里全是油烟味和青菜的生涩味,呼出去的时候什么都没剩下。“阿姨好!
”少年的声音从门口传进来。清亮亮的,带着跑动后的微微喘息,
像夏天傍晚切开第一口西瓜时那种脆生生的响。那个声音从门口穿过大厅,
绕过油腻腻的塑料帘子,钻进后厨,落在我的耳朵里。我的耳廓微微发热,
像被那个声音碰到了。“林屿来啦!”我妈的声音瞬间高了八度。
她把湿淋淋的手在围裙上胡乱擦了两下,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咯嘣响了一声——她蹲太久了。
她的脸上绽开了一个巨大的笑容,眼角和嘴角的皱纹同时向各个方向放射出去,
像一朵被风吹散的蒲公英。“阿姨给你切了西瓜,冰镇着的,你等一下啊!”“谢谢阿姨!
”林屿的声音从门口移到厨房门口。我能听到他的脚步声,
能听到塑料帘子被他撩起来又放下去的声音——哗啦,啪嗒。帘子放下去的时候拍在门框上,
发出一个清脆的响声。然后他停在了那里。我知道他在看我。
择菜的时候弓着背坐在小板凳上的样子,大概不太好看。脊背弯着,脖子往前伸,
两只手泡在水里,手指头红红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但有几缕碎发从耳后滑下来,
垂在脸颊旁边。我能感觉到它们在那里,痒痒的,但我没有去拨。剥了也不会好看。“沈诺,
你又在择菜啊。”他说。语气里带着笑意。
清嘲笑和不是嘲笑——是那种熟稔的、理所当然的、好像我择菜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的笑。
就像他说“今天天气真好”一样,不需要任何理由。“嗯。”我没抬头。
我的目光落在手里的青菜上。菜叶上有一个虫眼,小小的,圆圆的,边缘是褐色的。
我盯着那个虫眼看了两秒钟,然后把那片叶子掰下来,扔进了垃圾桶。“你们明天月考吧?
复习了吗?”“差不多吧。”“什么叫差不多?你上次数学——”“林屿!来吃西瓜!
”我妈端着一大盘西瓜从冰箱旁边走过来。西瓜是月牙形的,皮削得只剩一点点绿,
红瓤沙沙的,汁水顺着纹路往下淌,在白色的盘子上汇成一小摊粉红色的水。
她切西瓜的方式很有我家的特色——豪放,不讲章法,每一块的大小都不一样,
有的厚有的薄,有的弯得像月牙,有的扁得像镰刀。
林屿接过一块最大的——我妈总是把最大的给他——咬了一大口。腮帮子鼓起来,
嘴唇上沾了一层粉红色的汁水,亮晶晶的。他含含糊糊地说:“好甜,阿姨买的瓜真好。
”我妈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她站在厨房门口,双手叉腰,围裙上有一个油渍印子,
形状像一只蝴蝶。“那是,菜市场老王的瓜,我专门挑的——”她开始讲怎么挑瓜。
拍一拍听声音,看底部的圆圈大不大,纹路清不清晰。她的声音很大,语速很快,手势很多,
讲到激动处会用沾着水的手在空中比划。水滴飞溅出来,落在灶台上,落在案板上,
落在她自己的脸上。我继续择菜。手指在冷水里泡了太久,指尖的皮肤皱起来了,
像被揉过的纸。我把最后一把青菜择完,站起来,把筐子端到水池边。膝盖蹲久了有些发麻,
站起来的时候眼前黑了一下,只有一瞬间,但那一瞬间里我什么都看不到。
眼前重新亮起来的时候,我看到林屿靠在厨房门框上,手里拿着第二块西瓜,正在看我。
不是那种刻意的、有目的的看。是那种——目光刚好落在你身上,然后就停在那里了,
没有多想,没有多想为什么停在那里。就像你把一个杯子放在桌上,手松开的时候,
杯子就在那里了。他的眼睛很亮。不是那种被灯光照出来的亮,是那种从里面透出来的亮。
琥珀色的虹膜里有一个很小的光点,那是厨房窗户的反光。窗户外面是餐馆的后巷,
堆着几个空纸箱和一辆生锈的自行车。“沈诺,”他叫我,嘴里还有西瓜,声音有点含糊,
“数学的函数部分你复习了吗?”“还没。”“要不要我帮你过一遍?今天晚上我有空。
”“不用了。”“你上次月考——”“我说了不用。”我的声音比平时硬了一点点。
只有一点点。但我自己听出来了。他愣了一下。只有一瞬间。然后他笑了笑,
把西瓜皮扔进垃圾桶,拍了拍手。“那行,你有不会的随时来问我,我就在隔壁。”“嗯。
”我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去。后厨的门很窄,他靠在门框上,占了大半个通道。
我侧着身子挤过去的时候,肩膀几乎擦到了他的手臂。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
领口有些松了,能看到锁骨。锁骨上面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深褐色的,像一粒芝麻。
我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洗衣液的味道——不是那种浓烈的、人工的香精味,
是一种很淡的、干净的、像晒过太阳的棉布的味道。还有一点点汗味,不臭,
是运动之后的那种、带着体温的、活生生的味道。两种味道混在一起,
从他的领口、袖口、皮肤上的毛孔里散发出来,在狭窄的厨房门口,
在这个油腻腻的、弥漫着炒菜油烟味的地方,格格不入。像一朵不该开在菜市场里的花。
我快步走过他身边,走出了后厨,走进了大厅。大厅里没有客人——下午三点,
午市已经结束了,晚市还没开始。六张桌子空荡荡的,红色的塑料椅子倒扣在桌面上,
桌腿朝上,像一群翻倒的甲虫。地板刚拖过,还是湿的,空气里有消毒水的气味。
我走到收银台后面,坐下来。收银台是一个老式的木头柜子,漆面斑驳了,边角被磨得发白。
抽屉里塞满了零钱、发票、外卖单,还有一支不出水的圆珠笔。我拉开抽屉,
把那支圆珠笔翻了个面,在纸上画了几道,还是不出水。我把它扔回去,换了一支。
这支出水,但笔尖有些歪,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我在一张外卖单的背面写了一个字。屿,
写得很慢。一笔一画,像是在描红。然后我用笔尖把那几个笔画一个一个地涂掉。
涂成一个黑色的方块。墨水洇开了,渗进纸纤维里,从正面渗到了背面。
我把外卖单揉成一团,攥在手心里。纸团很小,攥紧了之后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但我能感觉到它的棱角,那些被揉皱的折痕硌着掌心,有一点疼。
我把纸团塞进了校服口袋里。口袋里还有一颗吃了一半的糖,用透明的塑料纸包着,
草莓味的,已经不甜了。隔壁传来钢琴声。林屿在练琴。他弹的是德彪西,《月光》。
琴声穿过墙壁的时候已经有些模糊了,像隔了一层薄薄的水雾。但我听得出来每一个音符。
我听他弹这首曲子听了三年了——从高一搬进那个房子开始,他就在弹这首曲子。
一开始弹得磕磕绊绊的,有些地方会停顿,会重复,会突然加快又突然放慢。
后来慢慢变好了,越来越流畅,越来越圆润,像一颗石头被水流冲刷,
棱角一点一点地被磨平。现在他已经弹得很好了。好到我觉得他可以去开音乐会。
虽然我没有听过真正的音乐会,不知道音乐会上的钢琴家弹成什么样子。但我猜,
大概也就是这样了。我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椅背是木头做的,很硬,硌着脊椎。
后脑勺靠着墙上的一块瓷砖,瓷砖是凉的,贴着皮肤的那一小块面积在慢慢变凉。
我的呼吸变得很慢,跟着钢琴的节奏。起,落,起,落。月光。他说这首曲子叫《月光》,
是德彪西写的。德彪西是一个法国人,活在很久以前。他写这首曲子的时候在想什么?
我不知道。但林屿弹这首曲子的时候在想什么——我知道。他什么都不想。他说过,
弹这首曲子的时候他的脑子是空的,只有手指在动,耳朵在听,心在跟着旋律走。
脑子是空的。所以他在弹琴的时候,不会想任何人。不会想苏晚,不会想他妈妈,
不会想考试,不会想未来。也不会想我。我把校服外套拉上来,盖住了肚子。
十一月的风从门缝里钻进来,凉飕飕的。餐馆的门是老式的玻璃推拉门,关不严实,
底下有一条两厘米的缝,风从那里进来,带着外面的灰尘和落叶的味道。钢琴声停了。
安静了几秒钟。然后传来琴凳挪动的声音,木头的腿在地板上刮了一下,吱嘎一声。
然后是脚步声。从隔壁的客厅走到阳台,又走回来。窗帘被拉上的声音,布料的摩擦声,
哗啦一下。然后是灯开关的声音,啪嗒。然后是安静。我睁开眼睛。
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管有一根坏了,忽明忽暗的,闪了几下,彻底灭了。
剩下那根好的发出惨白的光,照在大厅里,照在倒扣的红色塑料椅子上,
照在油腻腻的塑料帘子上,照在我放在膝盖上的手上。我的手很普通。不胖不瘦,不长不短,
指甲剪得整整齐齐。右手食指的侧面有一个小小的茧,是握笔磨出来的。手背上有一颗痣,
很小,浅褐色的,在无名指和中指的骨节之间。这是一双普通的手。会择菜,会洗碗,
会擦桌子,会写十五名的卷子。不会弹德彪西。我把手翻过来,手心朝上。掌纹很乱,
密密麻麻的,像一张画满了线条的地图。我妈说我小时候有个算命的看过我的手相,
说这个孩子命里缺一样东西,但算不出来是什么。我妈问他是不是缺钱,算命的摇头。
问她是不是缺健康,算命的还是摇头。问她是不是缺缘分,算命的说不是缺,是——晚。晚。
这个字在算命先生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大概只是一个模糊的、模棱两可的预测,
可以被无数种方式解读。但在我的生活里,
它被解读成了一种具体的、日复一日的、无法更改的事实——我什么都比别人晚。晚熟。
晚开窍。晚一步追上他。我把手心合上,攥成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的肉里,有一点疼。
但掌纹还在那里,不会因为被掐了一下就消失。我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门。
十一月的风吹在脸上,凉的,带着马路上的汽车尾气和路边烤红薯的甜香。
餐馆的招牌挂在我头顶上方,“老沈家常菜”五个字,红色的底,黄色的字,灯箱坏了半边,
“常菜”两个字不亮了,只剩下“老沈家”三个字在黑暗里发着暗红色的光。
隔壁的窗户亮着灯。暖黄色的,窗帘拉得很严实,看不到里面。
但我能想象他在做什么——从琴凳上站起来,走到书桌前,打开台灯,坐下来,翻开课本。
他翻书的时候会用左手拇指按住书脊,右手食指和中指夹住书页的边缘,轻轻一翻。
书页翻动的时候会发出一个很轻的声音,像翅膀扇动。我站在门口,看着那扇窗户看了很久。
路灯的光从身后照过来,把我的影子投在前面的人行道上,又长又瘦,像一个我不认识的人。
我转身走回了餐馆。初三那年,我瘦了八斤。不是刻意减肥。是胃自己变小了。
以前能吃一碗半的饭,后来半碗就撑了。我妈往我碗里夹菜,红烧肉的油亮亮的,
裹着酱色的汤汁,码在白米饭上,以前我能吃三块,现在看到第二块就觉得喉咙堵。
“多吃点肉,瘦成啥样了。”我妈的筷子悬在我碗上方,肉片上沾着一粒花椒。“饱了。
”“饱什么饱,你才吃了半碗——”“妈,我真的饱了。”她没有再勉强。
但她把肉夹到了自己碗里,低着头吃,吃得很快,像是在赶时间。嚼了几口之后她停下来,
筷子搁在碗沿上,看着桌面发了一会儿呆。桌面上有一块擦不掉的油渍,
形状像一只蝴蝶——就是她围裙上那个印子,一样的形状。我爸站在灶台前,背对着我。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厨师服,领口的扣子松了一颗,露出后颈的一截皮肤。
后颈上有一道疤,是小时候被开水烫的,很淡了,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
他的右手握着锅铲,在锅里翻动。锅里的菜是鱼香肉丝,木耳丝、胡萝卜丝、笋丝、肉丝,
在热油里翻滚,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油烟升起来,被抽油烟机吸走,
但味道留下来了——醋的酸、糖的甜、豆瓣酱的辣、蒜末的香,混在一起,钻进鼻腔,
**着味蕾。我咽了一下口水。不是因为馋,是因为胃在**。它说,你闻到了,
但你不给我吃,你什么意思。我没有理它。我把碗里的半碗饭吃完,把筷子放在碗上,
站起来。凳子在瓷砖地上刮了一下,发出一个刺耳的声音。“我去复习了。”“去吧。
”我爸没有回头,但我看到他拿锅铲的手顿了一下。我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门锁是坏的,关不严实,留了一条缝。门缝里透进来大厅的灯光和炒菜的声音,
还有我妈偶尔的咳嗽声——她感冒了,已经咳了一周了,不肯去医院,
说“喝点姜汤就好了”。我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台灯是粉色的,
灯罩上印着一只卡通兔子,是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买的,用了六年了,
灯罩的边缘裂了一道缝,用透明胶带粘着。灯泡是节能灯,白色的光,
但透过粉色灯罩照出来就变成了暖粉色,照在课本上,照在我的手上,
像给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滤镜。我把数学课本翻到第三章——二次函数。
我盯着那些字看了很久。它们在我的视线里变得模糊,然后又变清晰,然后又模糊。
不是因为我困了,是因为我的眼睛在自动对焦,对来对去,找不到一个可以落定的点。
就像我的人生。一直在对焦,但永远对不准。我拿起笔,在草稿纸上画了一条抛物线。
开口向上,对称轴在y轴右侧,顶点在第四象限。画完之后我在顶点上点了一个点,
在旁边写了两个字——最低点。函数的最低点。人在什么时候会到达最低点?
是不是到了最低点之后,就只能往上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最低点还没有到。
因为我的成绩还在往下掉。初二期末考了年级十五名。初三第一次月考,跌到了二十三。
期中考试,二十九。每一次考试之后我都会拿着成绩单看很久,
把排名那一栏的数字反复地看,好像看多了它就会自己变小。它不会。它只会变大,
或者不动。它不会变小。而林屿的成绩单,我不用看都知道。年级第一。永远是第一。
他的总分比我高了一百多分。一百多分。不是一个科目能补回来的。是所有的科目加起来,
每一科都差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加起来就是一百多分。我翻开课本的第一页,从头开始看。
不是复习,是——重新学。因为我发现前面的内容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那些当初觉得“懂了”的东西,其实根本没懂,只是记住了公式,套对了答案,
然后就被大脑归档到了“已掌握”的文件夹里。但那个文件夹是空的。或者说,
那个文件夹里只有公式,没有理解。我花了一个小时看完了第一章。然后翻开第二章。
然后第三章。台灯的光照在纸页上,纸页是白色的,字是黑色的,公式是蓝色的。
蓝色的是重点。林屿帮我划的重点。这本课本是他初三毕业的时候留给我的,
封面上用黑色签字笔写着他的名字——林屿,字迹工整得像打印出来的。
里面隔几页就有一处用荧光笔划的标记,有些地方还贴了便利贴,
上面写着他的批注——“此处易错”“注意定义域”“结合图像理解”。便利贴是浅黄色的,
边角有些翘起来了。我伸手按了按其中一张,把它按平。指尖碰到纸面的时候,
能感觉到圆珠笔写过的凹痕。那些凹痕是他写字的时候用力留下的,用手指摸能摸到。
我把手指放在那些凹痕上,沿着笔画的轨迹慢慢地移动林,屿。他的字很漂亮。
不是那种练过书法的漂亮,是那种——认真的漂亮。每一笔都写得很用力,很稳,
没有多余的弯折,没有犹豫的痕迹。他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也知道怎么写。我把手缩回来,
攥成拳头,放在膝盖上。膝盖上盖着一条毯子,是去年冬天我妈给我织的,
毛线的颜色选得很丑——荧光粉和草绿色的条纹,穿在身上像一只行走的西瓜。但很暖和。
毛线有些扎手,但暖和的。我低下头,继续看第三章。十一点的时候,有人敲门。不是大门,
是我的房门。门没有关严,留了一条缝,光线从门缝里透进来,
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长的光带。“进来。”我说,声音有些哑,嗓子干。门被推开了,
是我爸。他端着一杯牛奶走进来,把杯子放在我桌上。
杯子的位置永远是同一个——台灯的左前方,课本的左上角,杯垫是红色的,
上面印着一个福字。牛奶是温的,不烫嘴,正好能喝。杯壁上有一层薄薄的水雾,
手指摸上去的时候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指纹。他放好牛奶之后没有走。他站在我身后,
看着我的课本看了几秒钟。他的呼吸很轻,但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他刚炒完菜,
身上还是热的,那种从灶台前带过来的、持续的、不退的热度。“早点睡。”他说。“嗯。
”他又站了一会儿。然后他伸出手,放在我的头顶上。他的手很大,掌心粗糙,
手指上有几道新的刀伤——切菜的时候切的,贴着创可贴,创可贴的边角已经卷起来了。
他的手掌盖住我的头顶,像一顶帽子。他没有揉,没有拍,就是放在那里。放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他收回手,转身走出房间,把门带上。门关不严,留了一条缝,但他已经尽力了。
他关门的时候很轻,怕吵到我,但锁扣卡不进去,他试了两次,最后放弃了。
我听到他的脚步声走远,走进厨房,水龙头打开,哗哗的水声,碗碟碰撞的声音,
然后是我妈的声音,低低的,听不清在说什么,然后是他的声音,也低低的,然后安静了。
我端起牛奶,喝了一口。温的,甜的,他加了糖。他总在牛奶里加一勺糖,
从我小时候就这样。他说纯牛奶不好喝,加点糖才喝得下去。我小时候信了。
后来长大了才知道,纯牛奶其实不难喝,是他自己不喜欢纯牛奶的味道,
但他以为我也不喜欢。他把他自己的口味当成了我的。就像我以为我知道林屿喜欢什么,
其实我知道的只是他让我看到的那部分。那些他没有让任何人看到的部分,我一无所知。
我把牛奶喝完,把杯子放在桌角。杯底残留了一点牛奶,在杯壁上慢慢往下淌,
留下一道白色的痕迹。我关掉台灯,躺在床上。窗外有路灯的光,透过窗帘照进来,
在天花板上投下一个长方形的光斑。光斑的边缘是模糊的,因为窗帘是布做的,
布的纹理把光线打散了。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座的位置延伸出来,分叉,拐弯,
消失在墙角。我盯着那道裂缝看了很久,看它分叉的地方像一棵树,
看它拐弯的地方像一条河。它在我眼里慢慢地变形,变成一棵树的形状,
然后变成一个人的轮廓——林屿。他的侧脸。下颌线,鼻梁,额头,耳朵。
耳朵的形状很好看,耳垂不大不小,贴得很紧。我闭上眼睛。他的轮廓还在我的眼皮上,
像烧过的灯丝,关掉开关之后还会亮一会儿。红色的,细长的,慢慢变暗,慢慢消失。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枕头上有洗衣液的味道,和我妈用的那种不一样,
是我自己买的——薰衣草的。但薰衣草的味道已经散了,
剩下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淡淡的、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的味道。我的味道。没有名字。
不属于任何一种花,任何一种水果,任何一种已知的香型。就是——我的味道。
他在我身边的时候,闻到过这个味道吗?应该没有。
因为没有人会去闻一个普通朋友身上的味道。那是一种越界的行为。
一种只有——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会做的事。我把枕头翻了一个面,凉的,贴着发热的脸颊,
舒服了一些。睡着之前,我模模糊糊地想:明天早上五点半起来背英语单词,背二十个?不!
背三十个!然后我就睡着了。没有做梦。或者说,做了,但醒来的时候不记得了。
中考那天下雨了。很大的雨。不是那种温柔绵密的细雨,是那种砸在地上会溅起水花的暴雨。
雨点打在车窗上,啪嗒啪嗒的,雨刮器开到最大档也刮不干净。
窗外的世界变成了一幅被水洇开的画——树的轮廓是模糊的,房子的轮廓是模糊的,
路口的红绿灯也是模糊的,红色和绿色在水里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我爸开车送我去考场。他那辆开了八年的老捷达,空调是坏的,暖气也是坏的,
挡风玻璃上起了一层雾。他用手套擦了一下,擦出一片扇形的清晰区域,
然后雨刮器又刮了一下,又模糊了。“紧张不?”他问。双手握着方向盘,握得很紧,
指节泛白。他的目光盯着前方的路,但我知道他在从后视镜里看我。
后视镜里只能看到我的额头和眼睛,因为我把脸缩在校服领子里了。“还行。”“别紧张,
正常发挥就行。”他顿了顿,又说,“考成啥样算啥样,爸都高兴。”他的声音很平静,
但我听出了那层平静下面的东西。不是紧张,是——小心翼翼。他怕说错话,怕给我压力,
怕任何一句话都会成为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他选择了最安全的说法——“考成啥样算啥样”。这句话他准备了多久?
大概在心里反复斟酌了很多遍,删掉了很多版本,最后留下了这一句。
我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他的鬓角白了。不是全白,是那种黑白掺杂的灰白色,
像撒了一层盐。四十三岁,头发白了一半。常年站在灶台前的缘故,
他的脸上总是泛着一种油光,不是健康的那种红润,
是一种被油烟熏出来的、带着疲惫的暗沉。像是皮肤下面有一层永远洗不掉的油,
渗在毛孔里,和汗水混在一起。“嗯。”我说。车子在考场门口停下来。雨还在下,
雨点砸在车顶上,声音很大,像有人在头顶敲鼓。我推开车门,撑开伞。伞是蓝色的,
折叠伞,骨架有一根是弯的——上次被风吹的,一直没修。“爸,你回去吧。
”“我看着你进去。”“不用——”“去吧去吧,我看着你进去就走。”我关上车门,
转过身往考场大门走。走了几步,我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车还停在原地,
雨刷还在嘎吱嘎吱地响。挡风玻璃后面的他的脸模模糊糊的,但我知道他在看我。
他的目光穿过雨水和雾气,穿过模糊的玻璃,落在我背上。我冲他挥了挥手。
他也在车里冲我挥了挥手。他的手在挡风玻璃后面显得很小,手掌的轮廓被雨刷切成两半,
一下看得见,一下看不见。我转过头,走进了考场。考场在教学楼三楼,一间普通的教室,
桌椅被重新排列过,单人单桌,间距很大。我的座位靠窗,桌面上贴着一张白色的标签,
上面打印着我的名字、考号、座位号。沈诺。名字被打印出来的时候,
看起来和手写的不一样。手写的“沈诺”是我自己的笔迹,歪歪扭扭的,像一个人站没站相。
打印出来的“沈诺”是标准的宋体,横平竖直,每一个笔画都规规矩矩的。
这个打印出来的沈诺,看起来比我本人正经多了。我坐下来,把文具盒放在桌上。
文具盒是铁皮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猫,用了三年了,边角磕掉了漆,露出里面的铁皮,
生了锈。打开文具盒,
字笔、两支蓝色签字笔、一支红色签字笔、一支2B铅笔、一块橡皮、一把尺子、一个圆规。
所有的文具都准备了两份。我妈检查了三遍。我把手放在桌面上,手心朝下,
贴着冰凉的桌面。桌面上有以前考生留下的痕迹——一个用圆珠笔写的“加油”,
一个用铅笔画的卡通小人,几道不知道用什么刻上去的划痕。我用手掌盖住了那个“加油”,
不是不想看到它,是——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在看它。**响了。广播里传来一个女声,
用标准的、没有感情的普通话念着考场规则。声音在空旷的教室里回荡,带着一点点回声,
像在念一篇与自己无关的告示。我低下头,看着空白的试卷。白纸黑字,
第一题是语文的古诗文默写。“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前一句”我提起笔,
在横线上写了四个字。天生我材。写完之后我停了一下,看着那四个字。天生我材。
天生我材必有用。下一句是千金散尽还复来。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材。我的材料。我的才能。
我的——存在。有什么用呢?我继续往下写。录取通知书寄到家里的时候,
我正在餐馆里擦桌子。是EMS快递,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
上面印着“市第一中学”的字样。快递员站在门口喊“沈诺,签收”,声音很大,
把正在午睡的我妈吵醒了。她从房间里冲出来,头发乱糟糟的,
脸上还有枕头压出来的红印子。她一把抢过那个信封,手在发抖,撕了好几下才撕开。
里面是一张白色的通知书,A4纸大小,上面印着红色的校名和黑色的录取文字。
“沈诺同学:经审核,你已被我校录取。特此通知。”我妈盯着那张纸看了大概十秒钟。
十秒钟里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嘴巴微微张着,眼睛越睁越大。然后她尖叫了一声。
那个声音——怎么说呢——不像是我妈能发出来的声音。她的声音平时是低沉的、厚实的,
说话的时候胸腔会震动,像一台老式的收音机。
但那个尖叫声是尖锐的、高亢的、像一根针划破了空气。她尖叫完之后站在原地喘了几口气,
然后又开始笑。笑声和尖叫声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奇怪的、介于两者之间的声音。
我爸从厨房里跑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他的第一反应是看我妈的脸,确认她没有受伤之后,
才去看她手里的那张纸。他把锅铲换到左手,右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接过通知书,
凑近了看。他的眼睛有些老花了,看近处的东西需要把东西拿远一些。
他把通知书举到一臂的距离,眯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市第一中学。”他念出来。
声音很轻,像在确认一件不太敢相信的事情。然后他笑了。
他的笑容不像我妈那样夸张——没有尖叫,没有大笑,只是嘴角翘起来,眼角的皱纹加深了,
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但那个笑容持续了很久。久到我数了七下,他还在笑。
他把通知书递给我。我接过来的时候手指碰到了他的手背。他的手背很粗糙,皮肤干干的,
有几道细小的裂口——冬天切菜的时候冻的,一直没好。手背上还有一小块褐色的斑点,
不知道是老年斑还是烫伤的疤痕。我低头看那张通知书。市第一中学。白纸黑字,
红色的公章,校长的签名。我可以和林屿上同一所高中了。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转了三圈,
像一只追着自己尾巴的狗。然后第二个念头跟上来,更小声,更怯懦,
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三年?我把这个念头按了下去。
按得很用力,像是在按一颗浮在水面上的皮球。越用力它弹得越高。**脆不去管它了,
让它浮着吧。反正没有人能看到我脑子里在想什么。“沈诺!你太厉害了!
”我妈冲过来抱住了我。她的身体很瘦,肩膀窄窄的,脊背微微佝偻,抱起来像一捆柴火。
她的头发蹭在我的脸上,有几根扎进了我的嘴里,
有一股洗发水的味道——不是她平时用的那种,是新的,味道很浓,像栀子花。
她大概是想在今天洗头的,但还没来得及。“妈,你轻点,勒死我了。”“你这孩子,
说什么呢!”她松开我,但双手还搭在我肩膀上。她的眼睛红红的,鼻尖也是红的,
嘴唇抿得很紧,像在努力忍住什么。“我就知道你能行,
我就知道——”你刚才在电话里可不是这么说的。你在电话里尖叫得像个疯子。
但我不忍心拆穿她。我爸站在厨房门口,锅铲还举在手里。他的表情很奇怪——有高兴,
有欣慰,还有一点点我读不懂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一点点读不懂的东西,叫做舍不得。
他舍不得我长大。那天晚上,林屿来我家了。他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本书。
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扣子系到第二颗,领口微微敞开。头发刚洗过,还没有完全干,
有几缕贴在额头上。身上有沐浴露的味道——薄荷的,凉凉的,
站在他旁边像站在一棵薄荷树下面。“沈诺,恭喜你。”他说,把那本书递给我。
是一本高中数学竞赛教程。封面是深蓝色的,
上面印着几个白色的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我用过的,”他说,
“里面的笔记还挺全的。高中的数学比初中难很多,提前看看有好处。”我接过书,翻开来。
扉页上写着他的名字——林屿,下面是一行小字——“2012年9月”。高一的时候。
他的字和初三的时候不一样了,更成熟了一些,笔画更稳,
但依然是那种认真的、工整的、像打印一样的字体。书里夹着几张便利贴,有的贴在页边,
有的贴在公式旁边。每一张便利贴上都写着他的批注,有的是解题思路,有的是易错提醒,
有的是他自己总结的公式变形。翻到某一页的时候,一张便利贴从书页间滑落下来,
飘到了地上。我弯腰去捡的时候看到了上面的字——“这个题型沈诺可能会错,
下次给她讲讲。”我的手指停在了半空中。那张便利贴是浅绿色的,边角有些卷曲,
圆珠笔的字迹有些褪色了,但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楚。这个题型沈诺可能会错。
他写这张便利贴的时候是什么时候?高一?高二?
他是在哪一堂课上、哪一个深夜里、哪一个瞬间,忽然想到了我,然后拿起笔,
写下了这句话?“怎么了?”他问。“没什么。”我把便利贴夹回书里,合上书本,
抱在怀里。书皮的质感是光滑的,但边角有些磨损,露出里面的灰色纸板。他用了一年,
翻了很多遍,每一页都有他的指痕和笔迹。“谢谢。”我说。“别老说谢谢,
”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这个动作他从小就对我做,但以前他需要踮脚,
现在他需要低头了——他已经一米七八了,而我还是一米五八。他的手放在我头顶的时候,
手掌的宽度几乎盖住了我的整个头顶。他的手指穿过我的头发,指腹蹭过头皮,
有一点点力度,但不疼。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这双手会打篮球,
会解数学题,会在琴键上跳舞。我的手在书本下面攥紧了。“我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
”他说。我们之间。这四个字在我心里炸开了一朵烟花。五颜六色的,噼里啪啦的,
照亮了整个胸腔。但烟花就是烟花,好看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炸完了,天空还是黑的,
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硫磺的味道,和一点点残留的、正在冷却的灰烬。“嗯。”我说。
开学那天,我站在市一中的校门口,仰头看着那块烫金的校牌。市第一中学。五个字,
金色的,嵌在黑色的木板上。阳光照在上面的时候会反光,刺得眼睛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