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晚晚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上辈子不仅毁灭了银河系,
大概还顺手把老天爷的麻将牌给藏了,这辈子才被天道追在**后面可劲坑,
倒霉得堪称人类非酋天花板、行走的意外制造机、老天爷重点关照对象。
这事儿最早能追溯到她三岁那年。那天她妈精心打扮,把她捯饬得像个粉雕玉琢的小公主,
带去参加市里的儿童绘画比赛。沈晚晚人小手稳,握着画笔一顿挥,
画了一只亭亭玉立的白天鹅,脖子弯弯、羽毛蓬松,灵动得仿佛下一秒就要扑棱着翅膀飞走。
评委老师围着看了一圈,个个点头夸好,眼神里明晃晃写着:这孩子,一等奖稳了。
沈晚晚她妈当场就开始琢磨,领奖词该怎么说才能显得低调又有文化。结果颁奖前五分钟,
老天爷的精准打击准时送达。一阵毫无预兆、方向诡异、专门针对她一幅画的妖风,
“呼”地一下把她的作品从展示墙上薅下来,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
精准一头扎进旁边的金鱼缸。宣纸遇水,墨水瞬间炸开。好好一只优雅白天鹅,
当场晕成一团张牙舞爪、黑不溜秋、一看就火气很大的不明生物。
组委会老师对着鱼缸里的“新作”沉默了足足半分钟,最后本着不打击小朋友的精神,
含泪给她颁了个**“最具创意奖”**。奖状上的作品名称,
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愤怒的乌贼》。沈晚晚她妈当场脸就绿了,
握着拳头差点把组委会的桌子给掀了。要不是工作人员拦得快,那天市级比赛现场,
能直接升级成家庭版民事纠纷。从那天起,
沈家上下达成了一个刻进族谱的共识:沈晚晚这孩子,邪门得很,跟“顺利”俩字八字相克。
长大以后,考试这种人生大事,更是把她的倒霉体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小升初那年,
沈家如临大敌。生怕闺女在路上出什么幺蛾子,直接派出三个司机、两辆车,前后护航,
堪比重要人物出行。结果开到半路,遇上百年不遇的超级大堵车,堵得水泄不通,
车轱辘都别想挪一寸。眼看考试时间一分一秒逼近,沈晚晚急得在车里直跺脚。
最后还是执勤的交警叔叔看这小姑娘实在可怜,骑着摩托车,一路鸣笛把她送进考场。
那场面,又拉风又狼狈。结果她冲进教室,一摸书包,心瞬间凉透:准考证,忘在家里了!
司机师傅当场一个飞车漂移,火速回家去取。等他风风火火冲回考场,刚跑到门口,
结束**“叮——”地一声刺耳响起。考试,完了。沈晚晚站在原地,欲哭无泪。初中三年,
她干脆在家自学。好在她脑子聪明,一点就透,知识学得扎扎实实,就等着中考一雪前耻。
这次沈家吸取教训,学聪明了,提前一天就把她送到考场附近的五星级酒店住下,
就图一个安稳。谁能想到,老天爷的坑,永远在下一秒。考试前一天晚上,
酒店水管毫无征兆地爆了。大水直接漫了整个楼层,房间淹得能养鱼。沈晚晚穿着卡通睡衣,
一脸懵地被消防员从二楼窗户架着梯子救下来,浑身湿透,冻得牙齿打颤,
活像一只刚从水里捞上来的落汤鸡。好在她爸沈万福早有预案,
B计划直接启动——直升机安排上。第二天一早,直升机稳稳降落在考场对面的广场上。
沈晚晚裹着厚毯子,在路人震惊的目光中走进考场,刚坐定,拿出笔,考试**准时响起。
她深吸一口气,低头一看——整个人傻了。钢笔漏墨了,黑墨水顺着笔杆疯狂外泄,
整张答题卡直接糊成一团黑炭,半字都没法写。监考老师站在一旁,看着她欲哭无泪的表情,
心疼得都快叹气了,眼神里写满了:这孩子,是真的被天针对啊。好不容易熬到高考,
沈家直接动用全部人脉。提前三天在考场旁边租下一整栋楼,规划四条备用路线,
甚至特意跟气象局打好招呼,确保天气万无一失。全家上下严阵以待,稳得不能再稳。
结果考试前一天晚上,沈晚晚突发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直接被送进医院挂水,
虚弱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沈万福站在病房门口,望着天花板,沉默了很久很久,
最终缓缓说出一句,让全家人铭记一生的话:“以后但凡考试,咱家晚晚就不去了。
知识学到肚子里就行,什么证书学历,咱都不在乎。平安,比什么都强。
”沈晚晚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地点头,觉得她爸这提议,简直是人生真理。后来,
沈家重金请来了顶配私教团队,语数英物化生样样齐全。沈晚晚脑子灵光,学得又快又好,
可惜就是命里带衰,干啥啥不行,倒霉第一名。十八岁成年那天,沈万福琢磨着,
闺女总不能一辈子在家啃老,便给她盘了一家小公司,让她练练手,体验一下当老板的快乐。
沈晚晚斗志昂扬,信心满满地走马上任。结果上班第一天,就遇上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
公司地下室直接被淹,存放所有重要资料的服务器,全泡在水里,连抢救的余地都没有。
沈万福摆摆手,一脸淡定:“没事,爸给你换个地方,重新干。”沈晚晚重整旗鼓,
憋着一股劲好好经营。三个月后,公司被一家大企业收购了。听起来很厉害对不对?
可真相是——不是她经营得好,是对方老板看她实在太惨,霉运缠身,出于人道主义同情,
才收购下来帮她收拾烂摊子。沈晚晚不信邪,觉得自己只是运气差了点。
她又接手了一家濒临倒闭的服装厂,发誓一定要做出成绩,打个漂亮的翻身仗。
结果上任第一周,工厂对面直接开了一家全国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
款式多、价格低、人流量爆炸,直接把她的客源截得干干净净,连个零头都没剩下。
服装厂苦苦撑了半年,最终还是倒闭关门。最最最离谱的,是她跟朋友合伙开餐厅。
开业当天,吉时一到,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下一秒,对面马路突然宣布——开始修地铁。
一夜之间,蓝色围挡高高竖起,把餐厅堵得严严实实,连招牌都露不出来。路人从旁边经过,
压根不知道这里藏着一家餐厅。合伙人当场哭着给她打电话,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晚晚啊,
你到底是偷偷得罪了哪路神仙?人家这是往死里整你啊!”沈晚晚认真反思了一夜,
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她可能,真的把老天爷给得罪死了。经此一役,沈家召开家庭会议,
全票通过一项终极决议:沈晚晚,禁止创业、禁止投资、禁止做生意、不准开车、不准乱跑。
每个月给你卡上打两百万,想买什么买什么,想去哪儿去哪儿。你就安安心心在家啃老,
别出去祸祸别人,也别被老天爷继续祸祸。她妈更是追加一条铁律:“连车都不准碰,
坐专车都得让司机加倍小心。”没办法,沈晚晚开车,堪称行走的交通意外。
十八岁刚拿驾照,第一天开车上路,就遇上五车连环追尾。她是第六辆,还是被追尾的那个。
后面的司机委屈巴巴地解释:“我看到你车突然闪了一下,心里一慌,就撞上去了。
”沈晚晚更委屈:“我就只是,打了个喷嚏。”后来她彻底放弃开车,天天坐专车。有一次,
司机载着她去商场,一路畅通无阻,连一个红灯都没遇到。司机师傅松了口气,
笑着感叹:“**,今天运气可真好!”话音刚落。
前面那座使用了三十年、一直安安稳稳的大桥,毫无征兆地,塌了。不是车祸撞的,
不是爆破拆的,什么原因都没有。就是刚好在她的车经过的时候,它,塌了。
新闻第二天报道,标题都是:千年难遇的巧合。但说也奇怪,沈晚晚遇到的所有倒霉事,
都离奇到极致、小概率到离谱,却次次都能保住小命,不伤及根本。
就像老天爷专门给她下了一个诅咒:可以往死里折腾,但绝对不能收走。主打一个折磨。
沈万福心疼闺女,特意托人找了一位据说道行高深的大师,来给她看命格。
大师在沈晚晚面前坐了十分钟,脸色从淡定,到疑惑,到凝重,最后猛地站起来,
连酬金都不要,留下一句:“此女命格奇特,硬到逆天,老夫无能为力。”说完转身就跑,
跑得飞快,生怕晚一步就被她的霉运沾上。沈万福赶紧追上去追问破解之法。
大师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沈晚晚,语重心长地说:“沈先生,你女儿不是命不好,
她是命太硬了,硬到天道都要时不时给她找点麻烦,平衡命格。想要破解,
唯有找一个命比她更硬、气运更强的人,才能镇住她。”沈晚晚当时在一旁听得直撇嘴,
只当这大师是个江湖骗子,压根没往心里去。直到她遇见了陆止安。沈晚晚最近迷上了爬山。
倒不是她有多热爱户外运动,实在是别的项目,都被她玩废了。滑雪,直接摔断腿,
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冲浪,被大浪卷走,差点喂鱼;骑马更离谱,
马儿一见到她就吓得往后退,死活不肯让她靠近,仿佛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也就爬山,
状况频发——遇到过山体滑坡、在山里迷路过、被野猪追着跑——但好歹每次都能活着回来。
沈晚晚自我安慰:爬山能锻炼身体,身体好了,才能跟命运死磕到底。
那天她独自去爬青城山后山,特意选了一条偏僻小路。天气晴好,空气清新,鸟语花香,
难得的平静。沈晚晚心情大好,一路哼着小曲,蹦蹦跳跳地往前走。走到半山腰时,
她瞥见路边草丛里,躺着一只男士登山靴。黑色,款式硬朗,看起来价格不菲。沈晚晚心想,
失主丢了这么贵的鞋,肯定很着急。当即决定发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弯腰伸手去捡。
就在她的指尖,刚刚碰到鞋带的一瞬间——一股巨大的力量,猛地从背后袭来。
她整个人被狠狠按在地上,脸直接扎进泥土里,满嘴都是土。一只手像铁钳一样,
死死扣住她的后颈,另一只手把她的胳膊反拧到背后,疼得她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别动。
”一个低沉冷冽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语气冰得像寒冬里的雪碴子。沈晚晚拼命侧过脸,
用余光往后看。只见一个男人压在她身上,浑身是血,衣服破破烂烂,可眼神却锋利得像刀,
自带一股慑人的气场,让人不敢直视。她张了张嘴,想喊“大哥你认错人了”,
可嘴里全是泥土,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委屈得不行。男人低头扫了她一眼,
原本凌厉如刀的眼神,忽然顿住,闪过一丝困惑。下一秒,他松开手,从她身上翻下去,
靠在旁边的大树上,大口喘着气,显然已经体力不支。沈晚晚赶紧从地上爬起来,
呸呸呸吐掉嘴里的土,一脸愤怒地瞪着眼前这个血人。男人身高一米八八以上,
穿着黑色战术背心,胳膊上肌肉线条流畅,还带着好几道深浅不一的伤口,脸上也挂了彩。
可即便如此狼狈,也遮不住那张惊为天人的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
下颌线锋利得像刀刻一般,帅得让人移不开眼。最离谱的是,他左肩那道伤口深可见骨,
血还在不停往外渗,可他面色如常,淡定得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沈晚晚盯着他看了两秒,
脑子一抽,说出了一句让她记一辈子的话:“你是人是鬼?长得这么帅,
总不能是山精野怪成精了吧?”男人没搭理她,抬眼看向她。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眸,
像深不见底的寒潭,看得沈晚晚心里莫名一跳——不是害怕,纯粹是被美色惊艳到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男人开口,声音依旧冷淡,却少了几分戾气。“我来爬山啊!
”沈晚晚指着自己沾满泥土的脸和衣服,一脸委屈,“倒是你,这是在拍武打戏,
还是真的被人砍了啊?演得也太逼真了!男人没解释,撑着树干想站起来,身形晃了一下,
差点摔倒。沈晚晚本能地伸手去扶,他却下意识躲开,自己勉强站稳。“你走吧,
就当没见过我。”男人淡淡开口,下了逐客令。沈晚晚本来也想走,
听话一向是她最大的优点。可她刚转过身,整个人突然僵住。一个惊天大发现,
在她脑海里炸开。从碰到这个男人到现在,已经整整五分钟,她居然没有发生任何倒霉事!
五分钟啊!对普通人来说,五分钟转瞬即逝,不值一提。可对沈晚晚来说,
这简直是神迹中的神迹!她早上出门,被门框磕肿膝盖;上车时,一脚踩进水坑,
鞋子全湿;进山时,被树枝刮破新买的外套;可现在——除了刚才被按倒沾的泥土,
她身上没有任何新的伤口,连膝盖的淤青都不疼了。沈晚晚猛地转过身,
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止安,眼神越来越亮,像发现了稀世珍宝一样,嘴角抑制不住地往上扬。
“我不走!”她快步走过去,语气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你受伤了,我必须帮你!
”男人皱眉,语气坚定:“不需要。”“需要需要太需要了!”沈晚晚立马掏出手机,
“我给你叫救护车,再联系你家人,你放心,我这人虽然倒霉,但救人很积极!
”“不准叫救护车。”男人立刻打断她。“为啥啊?你流这么多血,不处理会出事的!
”“追杀我的人还在附近,叫救护车会暴露位置。”沈晚晚拿着手机的手瞬间顿住。
看着他身上的血迹和警惕的神情,她瞬间明白:自己遇到了一个正在被追杀的人。
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这时候早就吓得撒腿就跑。可沈晚晚是谁?被老天爷虐了二十三年,
什么离奇场面没见过?一个浑身是血的帅哥,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个新品种的意外,
根本吓不倒她。“那这样,”沈晚晚赶紧收起手机,小声说,“你跟我走,
山下我朋友开了家民宿,藏在竹林里,特别隐蔽,绝对没人能找到你,我给你处理伤口!
”陆止安盯着她看了好几秒,眼神审视,似乎在判断她有没有恶意。最终他点了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