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哭着质问她,凭什么一个月给苏晴八千块生活费,却只给我八百。
我妈声音冷漠:
「苏岑,你要搞清楚,我们把你认回苏家,是希望你将来成为晴晴的左膀右臂,不是让你来享清福、当大**的。」
「你已经年满十八岁,按照法律规定,我们没义务继续抚养你。相反,现在是你有义务赡养我们。」
那一刻,我的心仿佛浸透了冰水。
「八百块很少吗?」
我妈嗤笑一声,隔着听筒我都能感受到她的鄙夷:
「你在农村那穷山沟里,一年到头零花钱都不到八百吧?」
「再说了,你跟晴晴一个宿舍,这钱给谁不都一样?只要你照顾好晴晴,难不成她会眼睁睁看你饿死?」
我委屈得眼泪直打转。
苏晴不对我落井下石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她怎么可能帮我?
一想到我在食堂打饭都只敢挑最便宜的素菜,而苏晴随随便便一顿下午茶就花掉上千块,还总拉着其他两个室友对我冷嘲热讽,我眼泪就簌簌往下掉。
于是我头一回跟我妈赌气,要求她一视同仁,每个月也给我八千生活费,否则我再也不回苏家。
结果可想而知。
她冷冷撂下一句「你爱回不回,苏家不缺你这个女儿。」
便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
在弹幕眼里,这些都是我「贪慕虚荣」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