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初初,你爸留给你的,除了一张透支的信用卡,就只剩这副好皮囊了。
”沈曼优雅地抿了一口红茶,将那份剥夺了林初所有继承权的遗嘱推到她面前。
林初看着自己刚做好的法式美甲,随手折断了那支**版TomFord口红,
鲜红的膏体抹在遗嘱的签名处,像一道刺眼的血迹。“沈阿姨,
”林初笑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蠢货,“你信不信,三天后,你会跪着求我把这笔钱收下?
”---###第一章:葬礼上的小丑雨下得很大,像是要把整座城市淹没。
林宗耀的葬礼在城郊的松鹤陵园举行。林初穿着一件极其不合时宜的暗红色丝绒长裙,
撑着一把透明的塑料伞,站在黑压压的送葬人群边缘。她的出现,
就像是一滴血落进了墨水瓶里,刺眼且突兀。“林家这大**真是疯了,
亲爹的葬礼穿成这样。”“听说林董生前最讨厌她这副做派,难怪遗嘱里一分钱都没留给她。
”“嘘,沈总看过来了。”窃窃私语声在沈曼转过头的那一瞬戛然而止。
沈曼穿着剪裁得体的黑色丧服,胸前别着一朵白色的桔梗花,
双手戴着她标志性的黑色丝绒手套。她走到林初面前,眼神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悲悯。
“初初,你爸爸生前最不喜欢红色。”沈曼的声音温柔得像是在哄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
“去换件衣服吧,车里有我给你准备的黑裙子。”林初没有看她,
而是盯着墓碑上父亲那张不苟言笑的照片。她从包里掏出一支口红,慢条斯理地补着妆。
“沈阿姨,黑裙子显老,你穿正好。我爸死了,我总得穿得喜庆点,
毕竟他终于不用再骂我败家了。”沈曼的眼角微微抽动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律师下午会在公司宣读遗嘱,虽然你父亲把大部分股权都留给了我,但作为长辈,
我不会看着你流落街头的。每个月十万的生活费,够你买那些没用的包了吗?”“十万?
”林初转过头,夸张地瞪大了眼睛,“沈阿姨,你打发要饭的呢?
我上个月在澳门输的都不止这个数。”“这由不得你。”沈曼靠近了一步,声音压低,
只有她们两人能听见,“林初,你手里的信用卡今天下午三点就会全部冻结。
你住的半山别墅,明天会有中介去收房。你除了接受我的施舍,别无选择。”林初看着沈曼,
突然笑了。她随手将那支名贵的口红折断,扔在泥泞的草地上。“沈阿姨,
你这件高定穿得真好看,就像个偷穿主子衣服的保姆,终于熬死了主子,迫不及待地照镜子。
”沈曼的脸色瞬间铁青,但她没有发作,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口红残骸。“很遗憾,
你继承了你父亲的血缘,却没继承他的脑子。下午三点,别迟到。”看着沈曼离去的背影,
林初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消失。她弯下腰,捡起那半截沾着泥水的口红,紧紧攥在手心里,
直到膏体在指缝间被挤压成血红色的泥。她当然知道自己是个“废柴”。
这是她花了十年时间,在父亲和沈曼面前精心打造的人设。
只有表现得足够愚蠢、贪婪、毫无城府,她才能在沈曼那令人窒息的控制欲下活到今天。
但游戏,现在才刚刚开始。下午三点,林氏集团顶层会议室。律师推了推金丝眼镜,
清了清嗓子:“根据林宗耀先生的遗嘱,其名下持有的林氏集团65%的股份,
以及海蓝湾项目的所有权,全部由其配偶沈曼女士继承。其女林初,
仅保留名下一辆保时捷跑车及个人衣物,无其他财产继承权。”会议室里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董事都低着头,没人敢看林初一眼。“我反对。”林初把脚翘在会议桌上,嚼着口香糖,
“我爸就算再讨厌我,也不可能把钱全给一个外人。这遗嘱是假的。”沈曼坐在主位上,
双手交叠,丝绒手套在灯光下泛着幽暗的光。“初初,遗嘱有公证处的钢印,
有你父亲的亲笔签名和视频录像。你要是觉得有假,大可以去起诉。”“起诉?
我连律师费都付不起,起什么诉?”林初站起身,走到沈曼面前,双手撑着桌子,
死死盯着她,“沈曼,你敢说我爸心脏病发作那天晚上,你没有拔他的氧气管?
”会议室里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沈曼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
像刀子一样刮过林初的脸。“林初,诽谤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看在你刚失去父亲的份上,
我今天不和你计较。保安,请林**出去。”两个五大三粗的保安立刻走了进来,
一左一右架住了林初的胳膊。“放开我!沈曼,你个毒妇!你不得好死!
”林初像个泼妇一样大喊大叫,双腿乱蹬,甚至踢翻了旁边的垃圾桶。
在被拖出会议室的那一刻,林初的目光越过保安的肩膀,与沈曼对视。那一瞬间,
她脸上的癫狂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极其冷静、甚至带着几分嘲弄的微笑。
沈曼的心头莫名一跳。但当她再看过去时,林初已经被拖出了大门,
只剩下走廊里回荡的咒骂声。“蠢货。”沈曼冷笑了一声,低头理了理手套的边缘。
被扔出林氏大厦的林初,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她走到街角,拿出手机,
拨通了一个没有备注的号码。“喂,是我。”林初的声音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歇斯底里,
冷得像块冰,“帮我查一下,我爸生前常用的那个保险柜,里面少了一盘黑胶唱片,去哪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林**,您现在的账户已经被冻结了,
这笔调查费……”“三天后,我付你十倍。”林初挂断电话,
抬头看了一眼高耸入云的林氏大厦。父亲林宗耀是个极度谨慎的人。
他不可能把所有的底牌都放在明面上。那盘《哥德堡变奏曲》的黑胶唱片,
是他生前最喜欢的,也是他唯一一次在喝醉后对林初提起过的东西。“初初啊,
”那个满身酒气的男人曾指着唱片机说,“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所有的锁,
钥匙都藏在音乐里。”林初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那把不起眼的黄铜钥匙,那是她在太平间里,
趁沈曼不注意,从父亲的贴身衣物里剪下来的。###第二章:休止符里的秘密半个月后。
林初住在城中村的一间地下室里。房间里弥漫着霉味和泡面的味道。
那辆保时捷早就被她低价抵押了,换来的现金全砸给了那个**。
桌上放着一台破旧的二手唱片机,唱针在黑胶唱片上划过,发出沙沙的白噪音,随后,
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缓缓流淌出来。这盘唱片是侦探从林家别墅的废品堆里翻出来的。
沈曼是个有洁癖的人,林宗耀死后,她把所有属于林宗耀的私人物品都当垃圾扔了。
她自负地以为,只要掌握了公司的股权和印章,那些旧物不过是死人的陪葬品。
林初戴着耳机,闭着眼睛,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节拍。她已经听了整整三天,一无所获。
“难道老头子真的是在说胡话?”林初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又折断了一根廉价的塑料圆珠笔。
就在这时,唱片机突然发出“咔”的一声轻响。林初猛地睁开眼。她将唱针拨回刚才的位置,
重新听了一遍。在第十五变奏的末尾,原本应该是一个完美的休止符,
但这里却多出了一段极其微弱的、不和谐的杂音。如果不戴着监听级耳机,根本听不出来。
那是摩斯密码。林初的心跳开始加速。她迅速拿出一张纸,将那段杂音记录下来。
长、短、短……十分钟后,纸上出现了一串数字:113-45-89。“这是什么?坐标?
密码?”林初盯着这串数字,大脑飞速运转。她回想起父亲生前的习惯。
林宗耀是个老派的人,不信任电子设备,所有的重要文件都喜欢用纸质备份。113,45,
89……“市图书馆!”林初猛地站了起来。林宗耀生前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市图书馆,
他甚至还捐建了一个阅览室。113是书架号,45是排数,89是书的编号。
林初抓起外套,冲出了地下室。市图书馆的旧书区平时很少有人来。林初按照数字,
找到了113号书架。在第45排,她抽出了一本编号为89的书。
这是一本厚重的《百年孤独》。林初翻开书,里面已经被掏空了。
凹槽里放着一个老式的U盘,和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三个人。年轻时的林宗耀,
年轻时的沈曼,还有一个抱着婴儿的女人。那个女人的脸被人生生用烟头烫掉了一个洞,
看不清面容。林初的指尖抚过那个焦黑的洞,眼神沉了下来。那个婴儿是她,
那个女人是她的生母。而沈曼,当时只是站在林宗耀身后的一个秘书。
她将U盘**随身携带的旧电脑里。U盘需要密码。提示问题是:你最恨的人是谁?
林初冷笑了一声,输入了“沈曼”。密码错误。她皱了皱眉,输入了“林宗耀”。密码错误。
系统提示:还有最后一次输入机会,否则数据将自动销毁。林初的手指悬在键盘上,
手心渗出了冷汗。父亲最恨的人是谁?他这一生算计了无数人,踩着别人的骨血爬到了顶峰,
他会恨谁?突然,林初脑海中闪过父亲临终前那双浑浊的眼睛。他看着天花板,
嘴里喃喃着一个词。林初深吸了一口气,在键盘上敲下了两个字:自己。“叮”的一声,
U盘解密成功。里面只有一个隐藏文件夹,名字叫“潘多拉”。林初点开文件夹,
里面是密密麻麻的扫描件。
每一份都是林氏集团这些年通过海外空壳公司洗钱、偷税漏税的铁证。
而所有这些空壳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沈曼。林宗耀早就防着沈曼了。
他把所有的脏水都泼到了沈曼身上,只要这份文件曝光,沈曼下半辈子都会在监狱里度过。
“老狐狸……”林初咬着牙,眼眶却莫名地红了。他连死都在算计,
连自己的女儿都只是他用来复仇的工具。他知道沈曼不会放过林初,
所以把这份催命符留给了林初,逼着她去和沈曼拼个你死我活。就在这时,
林初的手机屏幕亮了。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林**,你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吗?
”林初猛地回头,透过书架的缝隙,她看到两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正朝这边走来。沈曼的人。
###第三章:死胡同与疯人院“跑!”这是林初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她一把拔下U盘,
连同照片一起塞进内衣里,连电脑都没拿,转身就往图书馆的后门跑去。“站住!
”身后的黑西装发现了她,立刻追了上来。林初对图书馆的地形很熟,她像一只灵活的猫,
在错综复杂的书架间穿梭,撞翻了几个推车,引来一阵惊呼。她冲出后门,
一头扎进了外面的老旧巷子里。雨又开始下了。林初在泥泞的巷子里狂奔,
高跟鞋早就跑丢了一只,她索性把另一只也踢掉,赤脚踩在碎玻璃和石子上,
脚底传来钻心的疼。她不能被抓住。如果U盘落到沈曼手里,她就彻底失去了翻盘的筹码。
前面是一个死胡同。林初猛地刹住脚步,绝望地看着那堵高高的砖墙。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林**,沈总请您回去喝茶。”两个黑西装堵住了巷口,
冷笑着逼近。林初背靠着墙,大口喘着粗气。她摸了摸口袋,里面只有那把黄铜钥匙。
“如果我不去呢?”林初冷冷地看着他们。“那就只能得罪了。
”其中一个黑衣人猛地扑了上来。林初没有躲。在黑衣人的手即将碰到她的瞬间,
她突然抓起旁边垃圾堆里的一个破啤酒瓶,狠狠砸在墙上,
然后将锋利的玻璃碴抵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别过来!”林初的眼神里透着一股疯狂的狠劲,
玻璃尖端已经刺破了皮肤,渗出一丝鲜血,“你们主子想要的是完整无缺的我,
如果我死在这里,你们猜沈曼会怎么扒了你们的皮?”两个黑衣人愣住了。
他们确实接到了“抓活的”的命令。就在这僵持的瞬间,巷子外突然响起了刺耳的警笛声。
红蓝相间的警灯闪烁着,几名警察冲了进来。“干什么!放下武器!”黑衣人见状,
暗骂了一声,转身就跑。林初松了一口气,手里的玻璃瓶掉在地上。她刚想上前向警察求助,
却发现带队的警察看着她的眼神有些奇怪。“你是林初?”警察问。“是我,警官,
他们……”“抓起来。”警察一挥手,两名女警上前,不由分说地给林初戴上了手铐。
“你们干什么?我是受害者!”林初挣扎着。带队的警察拿出一张纸:“林初,
我们接到你家属的报警,并出示了相关的医疗鉴定报告。
你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和被害妄想症,具有强烈的自残和攻击倾向。
现在依法将你送往市第七精神卫生中心接受强制治疗。”“什么?”林初如坠冰窟。家属?
医疗鉴定?她猛地抬起头,透过巷口的雨幕,看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迈巴赫。
车窗缓缓降下,沈曼坐在后座,戴着黑色丝绒手套的手轻轻端着一杯红酒,
遥遥向她举杯致意。那笑容,像是在看一只落入陷阱的猎物。“沈曼——!
”林初凄厉的尖叫声被警笛声淹没。市第七精神卫生中心,位于郊区的一座孤岛上。
林初被剥光了衣服,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换上了一套条纹病号服。
她的所有私人物品都被没收了,包括那个藏在内衣里的U盘。“编号9527,
这是你的床位。”护士冷冷地指着一间散发着消毒水味的病房。林初坐在硬邦邦的单人床上,
双手抱膝,身体止不住地发抖。她低估了沈曼。沈曼根本不在乎她手里有没有证据,
沈曼要的是从物理和社会层面上彻底抹杀她。一个被鉴定为精神病的人,
她的话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她的证据也会被视为妄想的产物。门开了,沈曼走了进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风衣,在这个压抑的环境里显得格外刺眼。“初初,
这里的环境还习惯吗?”沈曼走到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U盘呢?”林初咬着牙问。
“哦,你是说那个藏着你父亲所谓‘罪证’的小玩意儿?”沈曼笑了笑,
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已经被砸得粉碎的U盘残骸,扔在林初脚下,“我已经替你销毁了。
你父亲真是老糊涂了,以为留下这种东西就能扳倒我?他也不想想,
那些公司的法人虽然是我,但实际控制人的签字都是他自己。
我早就把所有的原始文件替换了。”林初的心沉到了谷底。U盘是她唯一的筹码,
现在全毁了。“你到底想怎么样?”林初的声音有些沙哑。“我不想怎么样。”沈曼伸出手,
隔着丝绒手套轻轻抚摸着林初的脸颊,“我只是想让你安静地待在这里,度过余生。
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不适合你这种没有脑子的大**。”林初猛地偏过头,躲开她的手。
“你就不怕遭报应吗?”“报应?”沈曼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她突然弯下腰,
凑到林初耳边,声音里透着彻骨的寒意,“当年你妈把你爸从我身边抢走的时候,
怎么不怕遭报应?你爸为了吞并我家的产业,逼死我父亲的时候,怎么不怕遭报应?
”林初愣住了。沈曼直起身,眼神里满是疯狂的快意:“你以为我只是为了钱?初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