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他妈……
我被一个“地中海”老板,称为“流量锦鲤”。
理由是,我被我自己“抄袭”了。
这个世界,还能再“癫”一点吗?
“小陈,你放心!”老板看我没说话,以为我担心什么,“你大胆地去告!法务部全力支持你!赢了,我……我给你涨工资!”
他伸出了五根手指头。
“五……五千?”我试探性地问。
“开什么玩笑!”老板瞪了我一眼,“五百!一个月!怎么样!够意思吧!”
五百块。
他要我,陈亦,去告发“X”。
然后给我涨五百块。
而“X”的桌上,正放着一张“随便填”的空白支票。
我突然很想笑。
我看着老板那张油腻且充满期待的脸。
我强忍着笑意,露出了一个“受宠若惊”又“无比为难”的表情。
“老板……”
“怎么了?!有困难?!”
“困难……倒也不是。”我故作为难地说,“我就是……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老板一拍胸脯,“有公司给你撑腰!”
“我担心……”我凑过去,学着他的样子,压低声音,“万一……我告不赢呢?”
老板愣住了:“告不赢?怎么可能!全网都说他抄你了!证据确凿!”
“是,”我一脸“苦涩”地说,“但……但是……万一那个‘X’,他……他有证据,能证明……是我,授权给他用的呢?”
老板:“……”
他的表情,从“兴奋”变成了“迷茫”,又从“迷茫”变成了“宕机”。
他那颗精于算计KPI的脑袋,显然无法处理“我告我自己的侵权,结果我还败诉了”这种复杂的多重逻辑。
我站起身,一脸“愧疚”地鞠了一躬。
“对不起,老板。这个官司……可能有点复杂。我……我还是回去好好审核视频吧。”
我没管他,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留下那个“地中海”,一个人在玻璃房里,风中凌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