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宴席摆了三天三夜。
而我回到这里时,刚好第三天。
我马不停蹄,一路狂奔。
发现家被偷了。
饥肠辘辘、蓬头垢面的我赶上了一桌免费的丰盛的午餐。
正在吃筵席的族人们看到我坐下来狼吞虎咽。
他们纷纷停下了碗筷,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
为首的年纪大的族人劝我道:
「首领大人,你也别太难过。要是实在太难过,就多吃点。」
其他人也附和道:
「哪个男人不想有自己的崽。」
「咱们部落本就人丁稀少,墨渊也是为咱们部落做贡献。」
「首领就得大度点,不能做妒妇。」
「……」
我头上已经绿得冒烟了,还要装大度?
我扒拉完最后一颗青豆,把陶碗狠狠地往地上一摔。
周围的喋喋不休终于消失了。
族人终于把我那夫君喊来了。
三年不见,我差点认不出我的夫君。
虽然三年来,我每天都鸿雁传书给他。
回信上说我的药很奏效,身体已经好很多。
可是我毕竟没有看到夫君本人。
原本身形单薄如纸,风一刮就要吹倒的男人竟然变得威武雄壮。
那结实的古铜色的胸肌泛着光芒,精壮的长腿孔武有力。
我此刻怀疑自己是不是离家太长时间,走错地方了。
可是他手臂上红色的狰狞印记,告诉我,这个人就是我的夫君。
那是为了救我,和一只狼苦苦战斗一天一夜留下的印记。
夫君看到我,脸色红绿白交加,半天憋不出一个字。
幼子的娘看到我,直接来了一句:「小姐,你怎么回来了?」
「要不,我给你腾地方?芷兰。」
芷兰咬紧牙关,眼泪已经蓄在眼眶里,随时准备流下。
「小姐,你多年未回,可知道夫君多么的孤独寂寞。就算不是我,还会是别人的!」
我冷笑着,等着她继续说。
「肥水不流外人田,我的就是小姐的,我的崽也是你的崽。」
芷兰抱着刚出生的粉嫩嫩的幼崽让我看。
「小姐,你看他长得多像你啊!」芷兰一脸欢喜。
我抚摸着幼崽柔嫩的脸颊,冷笑着:
「是吗?你当我是傻子吗?」
我一个巴掌狠狠地扇了过去。
当然,我那夫君也绝不幸免。
「我千里寻医,治你这个病秧子,你就这么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