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插队十年,城里的父母全当没我这个人。今天,他们却破天荒地坐着绿皮火车来了。
带着大包小包的麦乳精和的确良布料。连那个顶替了我工作岗位留在城里的姐姐也来了。
我妈拉着我粗糙长茧的手,哭得泣不成声。「小萍啊,家里对不住你,这次接你回城。」
我面无表情地从灶膛里扒出半个烤焦的干红薯。这是我十年前下乡第一天,饿得啃树皮时,
村长给我的就是干红薯。我把红薯掰开,递给我妈一半。「吃得下这个,再谈回城的事。」
1「林小萍你干什么!你疯了吗?妈的手都烫红了!」林小燕冲过来,
小心翼翼地捧起我妈的手,又是吹,又是揉。「妈,疼不疼啊?乡下人就是手脚粗,
一点分寸都没有。」林小燕穿着一身时髦的蓝色连衣裙,的确良的料子,
在昏暗的土坯房里泛着光。衬得她皮肤雪白,也衬得我和这个家格格不入。我爸林建国,
一直沉默地站在门口。此刻他皱着眉头发话了。「小萍,怎么跟你妈说话的?
一点规矩都没有。」十年了。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教训。我弯腰,捡起地上那半块红薯。
拍了拍上面的灰,塞进嘴里,慢慢地嚼。又干又硬,带着炭火的苦味,硌得我腮帮子疼。
可我吃得很香。这是我的粮食,是我十年赖以生存的东西。「我没疯。」
我咽下最后一口红薯,平静地看着他们。「妈要是觉得这个烫手,那回城的事,就别提了。」
我妈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姐姐林小燕气得跳脚。「林小萍,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给你脸了是吧?」「爸妈好心好意来看你,接你回城享福,你这是什么态度?」
「不就是个破红薯吗?谁稀罕吃!」享福?我差点笑出声。十年前,
纺织厂有一个正式工的名额,指名给我。是我妈,哭着求我,说姐姐身体不好,
受不了乡下的苦。她说,小燕最大,我这个做妹妹的,理应让着她。于是,
林小燕顶替了我的工作,留在了城里。而我,背着行囊,登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十年间,
他们没有一封信,没有一分钱。村里别的知青,家里总会寄来包裹,吃的穿的。只有我,
像个爹妈双亡的孤儿。现在,他们来了。带着麦乳精和的确良布料,说要接我回城享福。
何其可笑。我掀开锅盖,里面是清澈见底的米汤,映出我黝黑干瘦的脸。「回城可以。」
我舀起一勺米汤,喝了下去。「给我钱。」「一千块。」「少一分,你们现在就走。」
2「一千块?你怎么不去抢!」林小燕的声音又尖又利,几乎要刺破我的耳膜。「林小萍,
你十年不见,怎么钻钱眼里去了?」我爸的脸色也沉了下来,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
「小萍,家里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哪里拿得出一千块。」我妈也跟着附和,眼圈又红了。
「小萍啊,我们知道你苦,可你也不能这么跟家里生分啊。」「钱的事,回城再说,
你爸会给你想办法安排个临时工的。」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配合得天衣无缝。和我十年前离家时,一模一样。我从床板下,摸出一个生了锈的铁皮盒子。
打开,里面是攒了十年,皱皱巴巴的毛票、角票。还有几张十块的大团结。
我把所有钱都倒在桌上,一张一张地数。「九十七块五毛三分。」这是我的全部家当。
是我在生产队挣的工分,是我给村里人缝补浆洗,一针一线换来的。「你们坐火车来的,
票钱我出。」我把钱推到他们面前。「剩下的,你们现在就去县城,给我买身新衣服,
再买点肉和白面馒头。」「我十年没吃过一顿饱饭了。」我的语气很平静,
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可林小燕的脸,却涨成了猪肝色。她指着门口的大包小包。
「林小萍你瞎了吗?没看到我们给你带了东西?」「这麦乳精,这的确良,哪样不要钱?
你当我们的钱是大风刮来的?」「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穿,全给你带来了,你还不知足!」
我走过去,拎起那个装着的确良布料的网兜。入手的分量很轻。我扯开,
里面只有最上面一层是布料。下面,塞满了稻草。我又打开那罐麦乳精。
一股陈腐的甜腻味冲了出来。罐子底部,结着黄色的硬块。是过期受潮的。
我把罐子倒扣在桌上。「就拿这些东西,来买我后半辈子?」空气死一样地安静。
我爸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慌乱。我妈攥着衣角,不敢看我。只有林小燕,还在嘴硬。
「过期了又怎么样?总比你啃的干红薯强!」「林小萍,你别给脸不要脸!
你以为我们是求着你回去的吗?」「要不是……」「小燕!」我爸厉声打断了她。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小萍,我们给。」「一千块,我们给你。」
「但是,你得答应我们一件事。」3我爸让我答应的事,和林小燕有关。也和一桩婚事有关。
一个叫沈宴的男人。当年,他也是我们这片儿的知青,就在隔壁大队。后来他家**,
第一批回了城,听说现在在城里当了不小的官。前阵子,沈家托人来村里打听。
说沈宴一直记着当年的情分,想找一个叫「林小萍」的姑娘。还说,如果姑娘没嫁人,
想上门提亲。我爸说到这里,眼睛里冒着光。「小萍,这是泼天的富贵啊!」
「沈家是什么人家?你要是嫁过去,那就是一步登天!」我妈也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是啊小萍,你姐姐要是能嫁给沈宴,我们全家都跟着沾光!」
「你爸也能在单位里抬起头来!」我慢慢地抽回手。终于明白了。原来不是良心发现。
原来是又一笔划算的买卖。他们看上的,是沈宴能带来的好处。而我,
又是那块可以被牺牲、被交换的垫脚石。「沈家要找的人,是我。」我一字一句地说。
「凭什么让林小燕去?」林小燕急了,一把推开我妈,站到我面前。「凭什么?
就凭我比你强!」「林小萍你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又黑又瘦,像个农村妇女!」
「我呢?我是纺织厂的正式工,我白,我漂亮!我才配得上沈宴!」「你去了,
只会给沈家丢人,给我们林家丢人!」她的话,像刀子一样。可我已经感觉不到疼了。
心早就被他们捅烂了。「所以,你们来找我,是想让我把这个机会,也『让』给她?」
我爸清了清嗓子,换上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小萍,话不能这么说。」「小燕是你亲姐姐,
她好了,不就是你好了吗?」「我们不是让你白白让出来。你跟沈宴见过,我们知道。」
「你只要去沈家一趟,跟他们说,你已经嫁人了,过得不好。然后把小燕介绍给他们,
就说她是你的好姐妹,这些年多亏她接济你。」「事成之后,那一千块,
我们一分不少地给你。」「还会再想办法,给你在城里弄个户口。」真是好算计。
用一千块和一个虚无缥缈的户口,买我一个天大的好姻缘。还要我亲自出面,
为林小燕做嫁衣。甚至,连说辞都替我想好了。我看着他们三个。看着我爸贪婪的算计,
我妈懦弱的期盼,还有我姐理所当然的嘴脸。我突然觉得,那个焦黑的干红薯,
都比他们干净。「可以。」我说。他们三个的脸上,瞬间绽放出狂喜。
林小燕甚至迫不及待地问:「你真的同意了?」「我同意。」我看着她,慢慢地笑了。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那一千块,我现在就要。」「还有,你们带来的那些『礼物』,
我要换成现金。」「的确良布料,按市价五十块。过期的麦乳精,就当你们孝敬我的,
算二十块。」「总共,一千零七十块。」「现在给我。不然,我明天就去沈家,告诉他们,
我叫林小萍,我未婚。」4一千零七十块。这个数字,像一记重锤,砸在了林家三口的脸上。
我爸的嘴角抽搐着。「小萍,你这是趁火打劫!」我笑了。「对啊。」「我就是在趁火打劫。
」「这火,不是你们自己放的吗?」**在门框上,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
我知道,他们没得选。为了攀上沈家这根高枝,他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我爸和我妈对视了一眼,眼神里充满了挣扎和肉痛。最后,还是我爸一咬牙。「给!」
他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用手帕层层包裹的钱袋。
又让我妈和林小燕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东拼西凑,数了半天。「这里是三百二十块。」
我爸把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拍在桌上。「剩下的,我们得回城里去凑。你放心,三天之内,
一定给你送来!」我拿起那沓钱,仔细地数了一遍。三百二十块,没错。「不够。」
我把钱收进我的铁皮盒子。「我要看到所有的钱,才会跟你们去沈家。」「而且,
你们不能走。」「你们走了,我上哪儿找人去?」林小燕尖叫起来:「不走?我们住哪儿?
住你这个鬼地方?」她厌恶地环视着我的土坯房,仿佛多待一秒都是折磨。「对,就住这儿。
」我指了指那张我睡了十年的硬板床。「床让给爸妈,你和我就睡地上。」
「什么时候钱凑齐了,我们什么时候动身。」这无异于晴天霹雳。林小燕的脸都扭曲了。
我妈也哀求地看着我:「小萍,这……这怎么行啊?地上多凉啊……」我没理她。
我走到灶台边,把那口清可见底的米汤锅端起来。「晚饭就这个,爱喝不喝。」说完,
我不再看他们,径自走到屋外,坐在门槛上,看天边的晚霞。身后的屋子里,
传来林小燕压抑的哭声和我妈低声的安慰。我爸则是一声接一声的叹气。
我心里没有一丝波澜。他们或许觉得,我是在用钱羞辱他们。其实不是。
我只是想让他们也尝尝,我这十年过的,是什么日子。想让他们知道,有些苦,一旦吃了,
就一辈子都忘不掉。第二天,我爸托村长带信回城里,让亲戚帮忙凑钱送来。接下来的两天,
对林家三口来说,是地狱。他们吃着我吃的糙米饭,喝着我喝的清米汤。晚上,
我爸妈挤在硬板床上,硌得整夜睡不着。林小燕和我睡在铺了稻草的地上,
被虫子咬了一身的包。她从一开始的咒骂,到后来的哭泣,再到最后的麻木。第三天下午,
钱送来了。一个远房亲戚,坐着长途汽车,带来了剩下的七百五十块。我当着他们的面,
把钱仔仔细细点了三遍。一千零七十块,一分不少。我把铁皮盒子揣进怀里,站起身。
「走吧。」「去沈家。」去城里的路上,林小燕换上了她带来的那身漂亮裙子。
还偷偷用了我妈的雪花膏,把脸抹得雪白。她看着窗外倒退的田野,
眼神里充满了憧憬和得意。仿佛她已经是沈家的少奶奶了。我爸和我妈也一扫前两日的颓丧,
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意。他们以为,我已经彻底妥协了。他们以为,
用钱就可以买断我的尊严和未来。他们甚至商量着,等林小燕嫁进沈家,
要怎么跟单位的同事炫耀。绿皮火车哐当哐当。我闭着眼,靠在冰冷的车窗上。他们不知道。
我根本没打算带他们去沈家。我们到了城里。天已经黑了。我爸说先找个招待所住下,
明天一早,让我换身干净衣服,就去沈家。林小燕还特意从包里,
拿出一条她穿旧了的裤子扔给我。「喏,穿这个,别穿你那身土布衣服,丢人。」
我接过裤子,没有说话。我爸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招待所,开了个四人房间。
他把靠窗的两个床位给了自己和我妈。把靠门的给了我和林小燕。他大概是怕我半夜跑了。
他把我的铁皮盒子拿了过去,说替我保管。「小萍,这可是一大笔钱,
你一个女孩子家带着不安全。」我看着他把我的血汗钱放进他的口袋,点了点头。「好。」
夜里,他们三个都睡得很沉。大概是终于回到了熟悉的环境,终于可以睡在柔软的床上了。
我睁着眼,听着林小燕均匀的呼吸声。等到窗外传来第一声鸡叫。我悄悄地起身。
我拿走了林小燕放在床头的那件,她准备明天去见沈宴时穿的,崭新的碎花的确良连衣裙。
然后,我打开门,走了出去。招待所的门被我从外面轻轻带上。我爸在里面加了一道门栓。
他以为能锁住我。5天蒙蒙亮。我穿着林小燕那件崭新的碎花裙,走在城市的街道上。
的确良的料子贴在身上,滑溜溜的,很不习惯。裙子有点大,显得我更加瘦小。但我不在乎。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邮电局。十年前,我从这里给家里打过唯一一个电话,报平安。
电话那头,是我妈不耐烦的声音。「知道了知道了,忙着呢,挂了。」从那以后,
我再也没打过。我花了两毛钱,给隔壁大队的村长拍了封电报。内容很简单。
「若有城里人寻我,告之,已随家人回城,勿念。林小萍。」做完这一切,我才松了口气。
这是我的第一步棋。断了林家想再回村里找我的后路。也给沈家那边,传递一个模糊的信息。
接下来,是第二步。我没有去沈家。而是去了市图书馆。沈宴的名字,我有点印象。
当年在乡下,他是个沉默寡言的少年,总喜欢抱着书看。我救过他一次。那年冬天,
他发高烧,一个人昏倒在雪地里。是我把他从雪堆里扒出来,背回我的土坯房。
我把我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半个红薯烤了,一口一口喂给他。
又用我爹妈十年没给我寄过钱的谎言,求村长批了点退烧药。他醒了之后,什么也没说,
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第二天,他就被接回城了。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
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我。我在图书馆的报纸阅览室里,翻了最近半年的《江城日报》。
很快,我就找到了沈宴的名字。他现在是市革委会新成立的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
报纸上还有一张他的照片。西装革履,眉目疏朗,比当年成熟稳重了许多。照片旁边,
是一篇关于他带队去南方考察,为江城引进了第一条家电生产线的报道。我看着那篇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