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晚结婚三年,越来越觉得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这种笨,不是装出来的可爱,
而是实打实的,融入骨髓的,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糟心的愚钝。清晨,
我还在梦里和客户唇枪舌战,签下百万订单,厨房里“哐当”一声巨响,
伴随着林晚一声软糯的惊呼,我就知道,今天早上的那杯续命美式,又壮烈牺牲了。
我黑着脸走出卧室,只见林晚手足无措地站在一地狼藉中间,
玻璃渣和深褐色的咖啡液体交织成一幅后现代主义的灾难画卷。她穿着我给她买的蚕丝睡裙,
裙摆上溅满了咖啡渍,脚上那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右边那只已经湿了一半,耷拉着耳朵,
看起来和它的主人一样可怜。“对不起,老公,杯子它……它自己滑下去了。”她咬着下唇,
大眼睛里蓄满了水汽,像一只做错事等待惩罚的小动物。三年前,我就是被这双眼睛骗了。
那时候我刚在公司站稳脚跟,家里催得紧,相亲时见到林晚,觉得她安静、漂亮,
眼神干净得像一汪泉水,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不说话的时候,
像一幅岁月静好的仕女图。我以为我娶了个温柔娴静的解语花,
谁知道是请回来一尊需要全天候供奉,还时不时自我引爆的瓷娃娃。我压着火,
从她身边走过,拿出扫帚和簸箕。她想来帮忙,被我一个眼神制止了。“站着别动,
再踩一脚玻璃,我还得送你去医院。”我的语气冷得像冰。她果然乖乖地缩在墙角,
一动不动,看着我收拾残局。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她身上切割出明暗相间的光斑,她低着头,
长长的睫毛投下一小片阴影。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但旋即,
手腕上那块为了拿下城西项目,分期了整整24个月的腕表提醒我,现实有多残酷。我,
陈阳,三十岁,拼尽全力才在A市这个钢铁丛林里拥有了一席之地。
我的生活是一场精密的计算,每一分每一秒,每一笔开销,都必须产生价值。而林晚,
就是我这台精密仪器里,一个无法修复的BUG。她分不清生抽和老抽,
能把红烧肉做成盐焗肉。她出门十次有八次会忘带钥匙,我开过多少次紧急会议,
中途被她一个哭唧唧的电话叫回家开门。她没有任何理财观念,
楼下超市的打折鸡蛋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也会被电话推销员三言两语骗去买一套几千块号称能“量子生发”的梳子。最让我崩溃的,
是她的“爱好”。她喜欢捡一些“破烂”回家。公园里别人丢掉的奇形怪状的树根,
旧货市场淘来的缺胳膊少腿的木头小人,还有一次,她居然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从一个所谓的“云游高人”手里,买回来一块黑不溜秋,据说是“天外陨铁”的石头。
“老公你看,它会唱歌!”她把那块破石头举到我面前,满眼期待。
我看着那块除了沉和丑之外一无是处的石头,又看了看她那张天真无邪的脸,
第一次有了想离婚的冲动。我把那块“会唱歌的陨铁”扔进了储藏室,
连同她那些七零八落的“宝贝”一起,警告她再敢往家里带这些垃圾,就全部给她扔出去。
她为此哭了一晚上,眼睛肿得像核桃,第二天早上,
依然笨手笨脚地给我煎了一个焦一半生一半的荷包蛋。我的朋友和同事,见过林晚的,
都带着一种心照不宣的同情。他们说:“陈阳,你这媳妇,长得是真漂亮,
就是脑子……”话说到一半,拍拍我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我只能苦笑。是啊,
多好的一个花瓶,可惜是漏的。我把她保护得很好,从不带她参加任何重要的商务场合。
我的世界是刀光剑影,她的世界是风花雪月——不,连风花雪月都算不上,顶多是鸡毛蒜皮。
我以为,我们的生活就会这样,我在外面冲锋陷阵,她在家给我添添堵,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直到顾宸风的出现,彻底打碎了我自以为是的平静。顾宸风,这个名字在A市的创投圈,
几乎等同于神话。哈佛毕业,二十五岁创立自己的投资公司,眼光毒辣,手段凌厉,
凡是他看中的项目,无一例外都成了下一个风口上的猪。他英俊,多金,单身,
是无数女人梦寐以求的钻石王老五,也是我这样挣扎在食物链中下层的男人,
只能仰望的存在。我们公司舔了很久的一个大项目,最大的投资方就是顾宸风的风行资本。
为了能和他搭上线,我们老板几乎动用了所有的人脉,
最后终于求来了一个参加他私人举办的品鉴酒会的机会。老板千叮万嘱,
这是公司命运的转折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而我,作为项目的核心负责人,必须出席,
而且,按惯例,需要携伴。我看着手机里老板发来的指令,头皮一阵发麻。带林晚去?
我脑海里瞬间闪过一百个她可能搞砸的场景:打翻香槟塔,踩到某位贵妇的裙子,
对着价值千万的艺术品说“这画得好像我家楼下的涂鸦”,或者,
被自助餐台上的马卡龙吸引,一个人吃到地老天荒。每一个画面,
都足以让我当场社会性死亡。“老公,你在想什么?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蚊子了。
”林晚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我面前,生怕又打翻了。我看着她,
叹了口气,决定进行一次史上最严苛的岗前培训。“周五晚上,你跟我去参加一个酒会。
”她的眼睛瞬间亮了:“真的吗?我可以去吗?是不是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听着!
”我加重了语气,她的兴奋让我心烦意乱,“第一,那天晚上,你全程跟着我,
一步都不许离开。第二,不许跟任何人说话,别人跟你说话,你就微笑,点头。第三,
不许碰任何东西,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贵的东西。第四,管住你的嘴,除了我递给你的东西,
什么都别吃。”我像背诵军规一样,一条一条地给她下达指令。她似懂非懂地听着,
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记住了吗?”“记住了。”她小声回答,
“就是……我能穿那条你给我买的星空裙子吗?”那是一条我去年年终奖发下来,
一时冲动给她买的裙子,深蓝色,上面缀满了细碎的亮片,穿在她身上,
确实像把整个银河都披在了身上。但我立刻否决了。太扎眼了。我需要她像个隐形人,
而不是一个移动的靶子。最后,我给她挑了一件最不起眼的黑色小礼服,唯一的优点是显瘦,
能让她在人群中泯然众人。酒会当晚,我像个押送员,把林晚紧紧地圈在我的臂弯里。
她似乎对周围流光溢彩的一切感到新奇又紧张,抓着我的胳膊,手心都在冒汗。“放松点,
别像个被绑架的。”我低声警告她。她“哦”了一声,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自然一点,
结果笑得比哭还难看。我端着一杯酒,带着她穿梭在衣香鬓影的人群中,
和每一个可能对项目有帮助的人点头哈腰,交换名片。林晚很听话,
全程像个漂亮的人形挂件,安静地跟在我身边,只是那双眼睛,总是不安分地四处乱瞟。
终于,我看到了顾宸风。他被一群人簇拥在中央,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意大利手工西装,
明明在笑,眼神里却带着一种疏离的冷漠。他就像一座孤高的雪山,让人只敢远观,
不敢靠近。老板给我使了个眼色,我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领带,准备上前。就在这时,
我感觉臂弯一空。我猛地回头,林晚不见了!我的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一股凉气从脚底直冲天灵盖。我四下张望,终于在展厅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她。那个角落里,
摆放着一架古朴的屏风,据说是主人从海外拍卖回来的前朝遗物。林晚正蹲在那架屏风前,
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触摸着屏风的边缘,嘴里还念念有词。我气得差点当场去世,
几步冲过去,压低声音怒吼:“林晚!我跟你说了什么?不许乱跑!不许乱碰东西!
”她被我吓了一跳,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弹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就是看看,
这个榫卯……好奇怪……”“什么笋毛?赶紧给我过来!”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力道大得她“嘶”了一声。就在我准备把她拖走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这位女士,您刚才说,这屏风的榫卯很奇怪?”我浑身一僵,缓缓转过身。
顾宸风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站到了我们身后。他没有看我,那双深邃的眼眸,
正饶有兴致地落在林晚身上。周围的人群也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们这片小小的角落。我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烧,
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完了。一切都完了。我不仅没能在他面前留下好印象,
还让我的笨蛋老婆在他面前出了个大洋相。林晚显然没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她看着顾宸风,
愣了一下,然后指着屏风的一个接合处,认真地说:“嗯。这里,用的是失传的‘燕归巢’,
但是它的子卯缺了一个倒钩,所以屏风的右扇,每年秋冬交替的时候,
会比左扇多收缩零点三毫米。如果不好好保养,不出十年,这扇屏风就会从内部开裂。
”她的话音刚落,全场一片死寂。我懵了。什么燕归巢,什么子卯,什么零点三毫米,
这都什么跟什么?她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我尴尬地对顾宸风笑了笑:“顾总,不好意思,
我太太她……她喜欢看一些杂书,胡言乱语,您别介意。”我一边说,
一边用力拽林晚的胳膊,想让她闭嘴。然而,顾宸风却仿佛没听到我的话。他走到屏风前,
蹲下身,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仔细地照着林晚刚才指的那个地方。
他的表情从一开始的玩味,慢慢变成了惊讶,最后,是难以置信的震撼。他站起身,
回头看着林晚,眼神里迸发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芒,那是一种猎人看到绝世猎物,或者说,
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眼神。“这位女士,”他再次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您怎么会知道‘燕归巢’?据我所知,这种榫卯工艺,已经失传了至少三百年。
”林晚眨了眨眼,似乎被他过于热切的目光吓到了,往我身后缩了缩,
小声说:“我……我在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上看到的。那本书的纸都黄了,
还有好多虫眼……”“书?什么书?那本书现在在哪里?”顾宸风竟然向前一步,追问道。
我彻底傻眼了。这情节走向不对啊。不应该是顾宸风觉得我老婆是个神经病,
然后把我列入黑名单,从此我们公司永无出头之日吗?“顾总,顾总,
”我赶紧挡在林晚身前,赔着笑脸,“小孩子家家的,乱说话,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陈先生是吧?”顾宸风终于把目光转向了我,但那目光冷得像刀子,“是你当不得真,
还是你觉得,你太太的话,当不得真?”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你娶了一位真正的‘大师’,却把她当成一个一无是知的傻瓜。
你拥有了一座需要仰望的宝库,却只看到了门上的一粒灰尘。”他绕过我,走到林晚面前,
做了一个极其绅士的邀请手势,语气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林女士,我叫顾宸风。
我对您刚才提到的那本古籍非常感兴趣,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能邀请您改日一起喝杯茶,
深入聊一聊?”林晚愣愣地看着他,又回头看看我,眼神里充满了困惑。我站在原地,
像被人当众扇了无数个耳光,脸上**辣的疼。周围那些宾客的眼神,从看好戏,
变成了看傻子。而那个傻子,就是我。那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酒会的。
我只记得,顾宸风亲自把我们送到了门口,并且,他要的是林晚的私人电话。
林晚那个除了接我电话和外卖电话之外,几乎没什么用的手机,
第一次存下了一个陌生人的号码。一个,足以让整个A市都为之震动的号码。回家的路上,
我一言不发,车里的气氛压抑得像要爆炸。林晚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怒气,
怯生生地说:“老公,我是不是……又做错什么了?”我猛地一脚刹车,把车停在路边,
转头死死地盯着她。“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谁?什么‘燕归告’,‘榫卯’,
那些东西你是从哪里知道的?”“是‘燕归巢’啦。”她小声纠正我,然后委屈地说,
“就是……就是我平时看的那些书啊。你不是说那些都是废纸吗?我还以为你不喜欢,
都藏起来了。”我脑子里“嗡”的一声。我想起了她那些“破烂”。那些被我嗤之以鼻,
扔进储藏室的“垃圾”。那些奇形怪状的树根,那些缺胳膊少腿的木头小人,那些纸张泛黄,
布满虫眼的古籍……还有那块被我骂作“骗子货”的“陨铁”……一个荒谬而可怕的念头,
在我心中疯狂滋长。回到家,我第一次没有换鞋,径直冲向了储藏室。林晚跟在我身后,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打开那扇被我封存了许久的门,
一股尘封的木料和旧纸张混合的味道扑面而来。我打开灯,里面的景象让我呼吸一滞。
储藏室里,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垃圾堆。那些树根,被分门别类地摆放着,
旁边用铅笔标注着“黄花梨”、“紫檀”、“金丝楠”……虽然字迹歪歪扭扭,
像小学生的作业。那些木头小人,被小心地修复着,
断掉的胳膊被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结构接了回去,严丝合缝,浑然天成。在一个角落里,
堆着几十本线装的古籍,每一本都用布包着,旁边放着樟木块防虫。我随手拿起一本,
封面上用毛笔写着《鲁班经匠家镜》,字迹清秀,但明显不是现代人的笔法。而最中央,
那个被我扔进来的,黑不溜秋的“陨铁”,此刻正被一块绒布垫着。
旁边放着一套我从未见过的,奇形怪E状的工具,有各种各样的刻刀、小锤、小锯。
那块“陨铁”上,已经被雕琢出了一个雏形,那线条,那弧度,
分明是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的头部。我颤抖着手,拿起那块沉重的“陨铁”。入手温润,
质地坚硬,在灯光下,隐隐泛着一种内敛的金属光泽。“这……这是什么?
”我的声音都在发抖。“是乌木呀。”林晚在我身后小声说,“就是书上说的阴沉木。
那天那个老爷爷说他家里挖出来的,我看他很可怜,就买下来了。我想把它雕成一个凤冠,
等你以后……送给你妈妈……”乌木……阴沉木……我虽然不懂,但也听过它的大名。
千年不腐,价值万金。我花半个月工资买回来的,不是一块破石头,
而是一块足以让我奋斗十年的财富。我慢慢地转过身,看着眼前的林晚。
她还是那副怯生生的,有点笨拙的样子。穿着被我选的最不起眼的黑色礼服,
头发因为紧张有些散乱,脸上未施粉黛,干净得像一张白纸。可是在这一刻,
她的形象在我眼中,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不是笨。她不是傻。
她只是活在另一个世界里。一个我从未踏足,也从未想过去了解的世界。
一个由榫卯、雕刻、古籍、千年阴沉木构成的,古老而灿烂的世界。
她不是分不清生抽和老抽,而是她的心思根本不在厨房的方寸之间。她不是总忘带钥匙,
而是她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繁复的结构图,没地方放这些琐事。她不是会被人骗,
而是她眼中的价值,和我的完全不同。在她看来,一个传承了千年的技艺,
远比几千块钱重要得多。三年来,我把她当成一个累赘,一个花瓶,
一个需要我俯身迁就的笨蛋。我用我的标准去衡量她,去定义她,去改造她。
我嫌弃她不能在事业上助我一臂之力,嫌弃她不懂人情世故,嫌弃她给我丢人。
我像一个守着金山却只想着挖煤的矿工,愚蠢到了极点。而顾宸风,
那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只用了十分钟,就看穿了她那层笨拙外壳下,
那璀璨夺目的灵魂。他看她的眼神,那种如获至宝的眼神,像一根烧红的烙铁,
狠狠地烫在我的心上。他说的没错。“你娶了一位真正的‘大师’,
却把她当成一个一无所知的傻瓜。”“你拥有了一座需要仰望的宝库,
却只看到了门上的一粒灰尘。”我看着林晚那双清澈又迷茫的眼睛,那里面,
曾经倒映的全是我的影子。而现在,我不知道,它还会不会只为我一个人而存在。第二天,
顾宸风的助理就打来了电话,用最恭敬的语气,
邀请“林晚大师”去他的私人博物馆参观指导。林晚拿着手机,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嫉妒,懊悔,恐慌,
还有一丝连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恐惧。我怕。我怕当她走进了那个真正属于她的世界,
见识了那些能与她共鸣的人,她会发现,我这个所谓的“老公”,
这个把她当成笨蛋三年的男人,是多么的渺小和可笑。
我怕她再也不会用那种全然依赖的眼神看着我。我怕她会像那些被她修复的木头小人一样,
一旦找到了自己缺失的那一部分,就会头也不回地飞走。我深吸一口气,从她手里拿过手机,
对着话筒,用尽我此生最大的力气,挤出一个平静的声音:“不好意思,我太太今天没空。
她要教我……怎么分辨生抽和老抽。”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然后传来顾宸风低沉的笑声,
那笑声里充满了不屑和了然。“陈先生,有些东西,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你确定,
你要用生抽和老抽,来困住一只本该翱翔九天的凤凰吗?”挂掉电话,我看着林晚,
她似乎被我刚才的话弄糊涂了。“老公,我们家……不是只有一种酱油吗?
”我看着她天真的脸,第一次,没有感到一丝不耐烦。我走上前,轻轻地抱住她,
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闻着她身上淡淡的,像阳光和旧书卷混合的味道。“林晚,
”我的声音闷闷的,“对不起。”对不起,我眼盲心瞎了三年。对不起,
我把你的天赋当成愚笨,把你的珍贵当成累赘。对不起,现在才发现,
我这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可救药的笨蛋。可是,林晚,
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在你被全世界发现之前,让我,重新认识你。让我,从头学起,
如何去爱一个,我本以为我早已拥有的,无价之宝。“老公,
我们家……不是只有一种酱油吗?”我看着她天真困惑的脸,
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是啊。我们家只有一种酱油。
因为我嫌她笨,买两种回来她肯定会用错,徒增我的烦恼。
我亲手把她的世界简化成了一个只有黑与白的是非题,然后嘲笑她不懂五彩斑斓。
我才是那个色盲。“林晚,”我的声音嘶哑得厉害,“对不起。”对不起,
我眼盲心瞎了三年。对不起,我把你的天赋当成愚笨,把你的珍贵当成累赘。对不起,
现在才发现,我这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可救药的笨蛋。
她被我突如其来的道歉弄得更加不知所措,大眼睛里写满了迷茫。“你……你怎么了?
是工作不顺利吗?”她还在关心我。到了这种时候,她第一反应还是我遇到了麻烦。
我再也忍不住,上前一步,将她紧紧拥入怀中,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
贪婪地呼吸着她身上那股阳光和旧书卷混合的独特味道。
“对不起……”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三个字。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过去三年的混账行径。我决定用行动来赎罪。我松开她,
径直走向那间被我封存的储藏室,把她那些被我视作“垃圾”的宝贝,一件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