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许当着他全家人的面,喝了她喂的粥。“还是你熬的好喝,”他看着她笑,
眼睛里有我从没见过的光,“比外面买的好多了。”我站在厨房门口,
手里端着一碗自己熬了两个小时的粥。皮蛋瘦肉粥。他胃疼的时候只喝这种。皮蛋要切碎,
瘦肉要撕成丝,粥要熬到米粒开花。我试了二十七次才做出他满意的味道。他没看见我。
她也没有。她正一勺一勺地喂他,像喂一个小孩。他乖乖张嘴,嘴角沾了一点粥,
她拿纸巾帮他擦。那个动作很自然,像是做过一万次。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端粥的手。
虎口有一道烫伤的疤,是第一次给他熬粥时留下的。那天他被胃疼折磨得脸色发白,
靠在沙发上,额头上全是汗。我手忙脚乱地翻出小米,熬了一个小时,端到他面前。
他喝了一口,说:“还行。”就两个字。我高兴了一个星期。现在他喝着别人的粥,
说“还是你熬的好喝”。“还是”。意思是,他一直在对比。一直在比较我和她。而我,
从来不是赢的那个。我把粥倒进了垃圾桶,摘下脖子上的项链——那是他送我的唯一礼物,
一条细细的银链子,他说是“感谢你这一年帮忙”。我把项链放在餐桌上,转身走了出去。
他在后面喊我:“你去哪?”我没回头。“合同到期了,”我说,“不续了。
”身后安静了两秒。然后是他椅子倒地的声音,脚步声追上来,他的手扣住我的手腕。
“你什么意思?”我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宋清许,第一条合同,你还记得吗?
”他愣了一下。“乙方不得对甲方产生任何非工作性质的情感,”我说,“我违约了。
所以合同作废。”他的手没松,反而攥得更紧了:“就因为一碗粥?”“不是一碗粥,
”我说,“是两年。”他的表情变了。“两年,我熬了一百三十七次粥,”我说,
“每一次你都说‘还行’。你失眠的夜晚,我接了四十六个电话,每次陪你聊到天亮。
你失意的时候,我抱了你九次,你从来没有回抱过我。”我的声音很平静,
像是在念一份清单。“她回来三天,你给她熬了三次粥。你说‘还是你熬的好喝’。
”我看着他,笑了一下。“宋清许,我不是在闹。我只是不想再骗自己了。”我抽回手,
走进电梯。门关上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嘴唇动了动。像是说了什么,但我没听清。
也不想听了。---第一章合同遇见宋清许那年,我二十二岁。刚毕业,穷得交不起房租。
银行卡里余额一千二,下个月的房租两千三。我在出租屋里算了一个小时,
怎么算都差一千块。他是闺蜜的邻居。那天我去闺蜜家蹭饭,在电梯里遇见他。
他穿着灰色家居服,头发乱糟糟的,手里拎着一袋外卖。电梯到了十六楼,他走出去,
掏钥匙开门,进去,关门。闺蜜说:“那是宋清许,做金融的,挺有钱,人挺冷的。
”“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说。后来我才知道,有关系。他在闺蜜朋友圈看到我的照片,
让她介绍。见面那天,他坐在咖啡馆里,面前放着一份合同。白纸黑字,打印得整整齐齐。
“我妈催婚,”他说,语气像在谈一笔生意,“你假扮我女朋友,按月付薪,五万。
应付家里就行,其他时间互不打扰。”我看着合同上的数字,以为自己数错了零。“五万?
”“一个月。”我沉默了三秒。“需要我做什么?”他翻开合同,
逐条念给我听:“一、乙方不得对甲方产生任何非工作性质的情感。
”“二、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主动触碰甲方。”“三、乙方需配合甲方的家庭及社交需求,
随叫随到。”“四、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可续约。任何一方有了真实伴侣,合同自动终止。
”他念完,看着我:“有问题吗?”我盯着第一条看了很久。五万块,买我一年不动心。
太值了。“没问题。”我签了字。---第二章越界前六个月,一切正常。他妈妈喜欢我,
他爸爸也满意。每次家庭聚餐,我只需要负责笑和吃饭。他在旁边偶尔给我夹个菜,
演戏给长辈看,演完就走。像两个敬业的演员,对手戏结束,各自卸妆。第一次越界,
是他胃疼。那天在他家拍全家福,拍到一半他脸色发白,靠在墙上,额头上全是汗。
他爸妈刚走,他弟弟不在,只有我。“要不要去医院?”他摇头,咬着牙说:“老毛病,
扛过去就行。”我不知道为什么没走。可能是他当时的样子太狼狈了——一个永远体面的人,
蜷缩在沙发上,嘴唇发白,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我进了他家厨房。橱柜里有一袋小米,
我翻出来,给他熬了碗粥。熬了一个小时,米粒熬到开花,小米的香气飘满了整个厨房。
我端着碗出来的时候,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我把粥放在茶几上,他睁开眼,
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端起来,喝了。喝完他说:“还行。”就两个字。但那天晚上,
他破天荒地给我发了条消息:“谢谢。”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我狠狠骂了自己一顿:第一条合同,你忘了?我没忘。我只是控制不住。从那以后,
他胃疼的次数变多了。有时候是真疼,有时候我看着他的表情,总觉得他在装。但他装不装,
我都得去。合同第三条:随叫随到。我开始习惯每周去他家两三趟。熬粥,陪他说话,
偶尔帮他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衣柜。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东西,但允许我碰。
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不让家政阿姨来整理?”他说:“烦。”“那我呢?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后来才明白,他那一眼的意思是——你不一样。
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他失眠的夜晚会给我打电话。凌晨两点,三点,四点。不管几点,
只要他睡不着,我的手机就会响。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很轻,像怕吵醒什么人。“睡不着。
”我就陪他说话。说小时候的事,说上学的事,说所有能想到的废话。说着说着,
他的呼吸声就变均匀了。他睡着了,但从来不挂电话。我就握着手机,听着他的呼吸声,
睁眼到天亮。有一次我发烧,三十八度七,浑身疼得像散了架。他半夜打来电话,说睡不着。
我说:“我今天可能陪不了你了,有点难受。”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说:“那你早点睡。”挂了。我盯着手机,突然觉得自己挺贱的。
第二天他发消息来:好点没?我说:好多了。他说:那就行。没有来看我,
没有问我在哪家医院,甚至没有一句“多喝热水”。但我居然还是觉得高兴。他至少问了,
不是吗?那一整年,我就这么骗着自己过。他失意的时候会抱着我。那天是他公司出了事,
被人坑了一大笔钱。他喝得烂醉,蹲在酒吧门口,像一只被遗弃的大型犬。我打车去接他,
他靠在我肩上,闷闷地说:“为什么只有你在?”“因为别人都走了。”他抬起头,
眼睛红红的,看着我说:“你不会走吧?”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不会。”他笑了。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笑,不是那种应付的、客气的笑,是真的笑。眼角弯起来,露出一点点牙,
像个小孩。后来他睡着了,我坐在他床边,看了他一整夜。第二天醒来,
他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照常跟我说话,照常客气。那个笑,我再也没见过。
但他喝醉那晚问我的问题,我记了一辈子。你不会走吧?不会。直到她回来。
---第三章她她叫林念。我不知道她从哪个国家回来,只知道她回来的那天,
宋清许破天荒地给我发消息:“今晚不用过来了。”“怎么了?”“有朋友来。”我信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朋友”,从那天起,住进了他家。我没问。合同没规定我有问的资格。
但我的电话越来越少,他的胃疼越来越多。不是真疼,是找借口让我去。去了之后,
他就会让我坐在客厅,然后自己进厨房忙活。忙活半天,端出一碗粥,
小心翼翼地装进保温桶。“给她送过去,”他说,“她胃不好,不会照顾自己。
”我看着那碗粥,没说话。皮蛋瘦肉粥。皮蛋切碎,瘦肉撕成丝,米粒开花。
和我熬的一模一样。第一次,我送了。她住在他家客房,穿着他的睡衣,捧着他熬的粥,
冲我笑得温柔。“谢谢你啊,”她说,“他总说你会帮忙,真是个好人。”好人。第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