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嫡姐一把推开我,先在过继文书上面按了手印,成了首富的养女。上一辈子,
她说那个首富的私生子是个疯子,很暴力,她就哭着求我代替她嫁过去,她自己呢,
就和那个穷秀才过苦日子啦倒吧你。后来,我被那个疯子弄死了,她倒是成了宰相的老婆,
很多人喜欢她。我重生了,回到了选亲戚的这天,她眼睛里都是贪婪的光,
然后她就抱住了首富的大腿说:「妹妹身体不好,这个天大的富贵还是我来替你享受吧!」
我摔在了地上,看着她很得意的背影,我低下头,笑了。我姐姐只记得首富家很有钱,
但是她忘了那个疯子每个月都要喝人血,这个习惯很奇怪。宰相夫人家里有很多麻烦事,
这辈子我不用管了,真好。——01.抢夺富贵,自投罗网。一个很高,
血红色的珊瑚树被抬进了大厅里,那时候,沈家所有人都很惊讶,都不说话了。
那个红色很红,好像血一样。「这是王家给未来少奶奶的一点见面礼。」
王家的大管家笑着说,但那笑容不是真心的,他的眼睛看着我和我姐姐沈婉,仿佛在看动物。
我想起来了,上一辈子,沈婉也是这个时候,她很害怕,躲在妈妈后面,
瑟瑟发抖地抓着我的衣袖,指甲掐进我的肉里,哭着说:「妹妹,你替我嫁过去吧,
听说那王元宝会吃人,他是个疯子,我好害怕……」我替她嫁了。
然后我在那个黄金做的笼子里,血被放干,死了。而现在,
沈婉的眼睛直直地看着那棵珊瑚树,心里的贪婪长得和野草一样。我爸爸还没说话,
她就冲了出去,把我推开了,因为我挡着她了。「滚开!」她的力气很大,
好像快要死的人在抓东西一样。我被她推得往后倒,后背撞到了椅子的角上,很疼,
我一下子就清醒了——原来你也重生了,我的好姐姐。沈婉没有看我,
她抱着那个很胖的管家的大腿,声音很尖地说:「我是沈家的嫡女!
这个富贵应该是我来享受!我妹妹命不好,身体也很差,配不上王公子!」
大厅里的人都很惊讶。我爸爸沈修远也愣住了,他手里有一块旧玉佩,是裴家婚约的信物,
本来要给我的,就那么停在半空中。沈婉一把抢过那块玉佩,好像碰到了什么脏东西,
很讨厌地朝我脸上扔过来。「啪。」冰冷的玉石砸在我的脸上,很疼,然后掉在地上,
发出了一声响。「沈知意,这穷酸书生的破玉佩还给你!上一辈子我吃够了野菜也吃够了糠,
这辈子,当宰相夫人的福气,我让给你!」她在我耳朵边上小声说话,那口气喷在我耳朵上,
让我觉得很冷,她真的也重生了。她只记得裴行舟后来当了大官,很有权势,
记得我死后给的那个一品诰命很好。她却忘了,裴行舟当官以前,是真的很穷啊。
穷到连书都要借来看,下雪天连炭都没有。她也忘了,那个王家虽然有钱,
但是王元宝……他不是人。我捂着被打红的脸,坐在地上,睫毛动了动,
把我心里的嘲笑给盖住了。空气里有一种很甜的香料味,是王管家身上的味道。
可这个味道进到我鼻子里,一下子就变成了让我恶心的铁锈味。我又好像听到了声音。
是上一辈子晚上铁链在地上拖的声音,还有王元宝趴在我脖子边上,准备咬我血管时的声音,
像动物吃东西前的喘气。「娘子,你的血真甜,比世界上最好的酒还要好喝。」
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沈婉看我发抖,
以为我在害怕抢不到这门亲事,脸上的笑更得意了。她整理了一下裙子,
摆出未来首富少奶奶的样子,转头对管家笑着说:「管家,还站着干什么?快把文书拿来,
我马上按手印。」管家眼睛里闪过一道光,可能也没见过这么急着送死的人,
连忙把文书递了上来。当她把手印按下去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地狱大门关上的声音。
我慢慢从地上捡起那块被她不要了的旧玉佩。玉的质量不好,还有点凉。但我知道,
只要握得时间长了,它也会变热的。我抬起头,笑了,这是我重生以后第一次笑。
我有点害怕,但是又有点带刺儿地对她说:「姐姐你这么喜欢那个有钱的地方,
那你可要呆住了,别以后哭着跑出来。」沈婉正在高兴自己马上就有钱了,听了我的话,
不屑地「呸」了一声:「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就抱着这破玉佩,
去那个漏风的破房子里过穷日子吧!」我握紧了玉佩,手指摸着上面刻得有点歪的「裴」字。
傻姐姐。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白来的富贵。每一两金子上,都沾着血呢。
——2我爸爸觉得我倒霉,让我回后院去。然后,他马上变了一张脸,
自己去扶着沈婉坐到主位上,嘴里说:「还是婉儿懂事,知道为我着想。那王家那么有钱,
以后随便给点钱,都够咱们沈家吃三辈子了。」我妈妈也很热情,马上叫人打开了库房。
一箱一箱本来是给我的嫁妆——虽然不多,
但也算可以了——这时候全都抬到了沈婉的房间里。「这块布颜色好看,
配得上咱们首富少奶奶的身份。」我妈妈拿着剪刀比划着,非常高兴,
随手把一块剪下来的没用的布扔到我脚边,「至于知意,那个穷秀才家里什么都没有,
穿不了好衣服,这块布你拿去用,省得嫁过去就冻死了。」沈婉靠在软床上,
手里剥着王管家留下的橘子,笑着说:「娘,您别这么说。我妹妹虽然嫁给一个穷鬼,
但是那个秀才长得挺白的,也不全是坏处,对吧。」她特意加重了「白净」两个字,
眼神里都是看不起。我默默捡起地上的碎布,没有和她们吵,只是行了个礼就出去了。
回到那个漏风的偏院,我从床底下拿出一个布包。这是我上辈子存的私房钱,不多,
就几十两银子,本来是想留着以后用的。我把银子倒在桌上,又找来针和线,把那块「废料」
缝成了一个荷包,把银子塞了进去。裴行舟现在需要的不是好吃的和好穿的,
是能让他安心看书的炭火,是能让他当官的书。我想起来了,城南有个旧书店,
里面有一套很老的书,是裴行舟一直想要的。上一辈子,他为了买这本书,
在下雪天给别人抄书,手都弄坏了。这一次,我不想让他再受这个苦了。我刚把荷包藏好,
院门就被人踹开了。沈婉带着两个下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金步摇:「妹妹,
姐姐我明天就要去过好日子了,特意来看看你这个破地方,
以后可能没机会看到这么穷的地方了。」我低头弄着手里的针线,
没抬头:「姐姐要是为了炫耀,那就不用了。王家的富贵,我享受不了。」沈婉听了很生气,
于是说:「你以为我想什么我不知道吗?你是不是觉得那个秀才以后能当官?做梦吧!
上一辈子他能当宰相,是因为我给了他钱!这辈子,你就和他一起过穷日子吧!」她说完,
很得意地大笑着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手指轻轻摸了摸怀里的荷包。姐姐,你错了。
裴行舟能当宰相,靠的是他有学问和骨气,从来不是靠谁给钱。而你,
可能忘了王元宝那个疯子,最喜欢在什么时候检查他买的东西了。——3第二天,
王元宝自己过来了。这不符合规矩,但是首富家的私生子,本来就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啦。
前面大厅里,沈婉打扮得很花哨,头上戴了很多珠子,脖子都直不起来了。
她看到王元宝进来了,就扭着腰走过去,娇滴滴地喊了一声:「老公……」
可是王元宝连看都没看她一眼。他穿着一件红色的长袍,脸很白,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
整个人看起来很阴森,好像要死了。他站在大厅中间,鼻子突然动了两下,
好像在闻什么东西。「好香啊……」他小声自言自语,本来有点浑浊的眼睛突然变得有点红,
很奇怪。沈婉以为是在夸她呢,脸有点红,正想说话,王元宝却一下子把她推开了。「滚开,
庸脂俗粉,臭死了。」沈婉没有准备,被推得晃了几步,后腰撞到了桌子角上,哎哟了一声,
很疼,脸一下子就白了。王元宝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朝角落里的我走过来了。
我心里跳了一下,不自觉地往后退,背靠在了冰冷的墙上。
那股让人恶心的血腥味越来越近了。王元宝停在我前面一点点的地方,
那双很凶的眼睛死死盯着我脖子下面的血管,喉咙动了一下,
伸出红色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是你……这个味道……」他声音很沙哑,
像砂纸磨骨头一样,「甜的,是活的……我要这个。」我全身的血一下子就凝固了。
上一辈子也是这样的!他对血很敏感,像野兽一样,就算我躲在角落里,
他也能一眼就看到我!「王公子!」沈婉看到了,顾不上腰疼,
像疯了一样冲过来挡在我们中间,「我才是你要娶的人!我是沈家的嫡女!
她只是一个**的庶出!」她怕我抢了她的富贵,更怕王元宝真的喜欢上我。
王元宝的视线被挡住了,一下子就生气了。他猛地扬起手,一巴掌狠狠打在沈婉的脸上。
「啪!」一声脆响,沈婉被打得飞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嘴巴流血了。「你也敢挡我的路?
」王元宝眼神很凶,转过头又看向我,伸手就要来抓我的手腕,「跟我走,现在就走,
我饿了……」那只手很白很瘦,指甲很尖,像钩子一样。我想躲,
可是腿像灌了铅一样动不了。就在那只枯瘦的手快要碰到我皮肤的时候————4「住手!」
一声很清楚的喊声从门口传来。一个人瘦瘦的,背着光走过来,虽然衣服洗得有点发白,
甚至有点旧了,但是背挺得直直的,像一棵压不弯的竹子。裴行舟。
他手里拿着一把生锈的铁剑——那是他在书摊上买的,平时只用来压书的,
这时候却被他紧紧握在手里。剑尖虽然不锋利了,但是却直指王元宝的眉心。
「那是我的未婚妻。」裴行舟挡在我身前,把我好好地护在身后。他声音不大,
但是说得很清楚,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王元宝的动作停了一下,
眯起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的书生,突然笑了出来:「哪里来的穷鬼?
也敢拦着本少爷?信不信我把你剁了喂狗?」我爸爸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怕得罪了有钱人,
连忙跑过来指着裴行舟骂道:「放肆!裴行舟,这里是沈府,轮不到你胡闹!
王公子看上知意是她的福气,大不了……大不了就把这丫头一起送到王家做小妾!」
我不敢相信地看着爸爸。为了巴结有钱人,他竟然连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裴行舟握剑的手背上青筋都鼓起来了,他没有理会爸爸,只是死死盯着王元宝,
突然冷笑了一声:「王公子有钱,自然不把人命放在眼里。只是不知道,
王家商队那批夹带在丝绸里的『私货』,要是被巡盐御史知道了,
王老爷还能不能保住公子这个脑袋?」王元宝本来无所谓的脸一下子就僵住了。
他眼睛突然缩了一下,很阴险地盯着裴行舟:「你在说什么?」裴行舟神色没有变,
稍微往前走了一步,剑尖虽然有点抖,但是眼神却像刀一样锋利:「三月十八,淮河渡口,
红箱子换黑箱子。王公子,还要我再说得更详细一些吗?」大厅里死一般安静。
王元宝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两下,那股疯子的杀意慢慢收敛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害怕。
他深深看了裴行舟一眼,又很贪婪地看了我最后一眼,好像在标记自己的猎物。「好,很好。
」王元宝干笑了两声,转身踢了一脚还趴在地上的沈婉,「走!既然定了这个笨蛋,
那就抬回去!」沈婉好像被特赦了一样,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就算脸上带着巴掌印,
还是很开心地跟了上去,还不忘回头得意地瞪我一眼。危险解除了,
裴行舟手中的铁剑「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他回过身,额头上全是冷汗,手还在微微发抖,
却第一时间抓住了我的手腕,声音有点颤抖:「知意,别怕,我来了。」我看着他很白的脸,
眼睛有点热。上一辈子,没有人保护我。这一辈子,这把生锈的铁剑,
却比很多黄金还要重要。——5三天后,有两件喜事。沈府门口停着两顶轿子。
一顶是很大的八抬大轿,上面绣着金线凤凰,锣鼓喧天,那是沈婉的。一顶是青布小轿,
又旧又破,连个吹乐器的人都没有,那是我的。上轿前,沈婉特意掀开盖头,
露出一张打扮得很漂亮但是难掩得意的脸,让丫鬟传话给我:「妹妹,
今晚我睡的是很豪华的床,你睡的是硌人的草席,晚上风大,可别哭湿了枕头。」
我听着丫鬟转述的话,嘴角勾起一丝冷笑。金床?那是给死人睡的棺材板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