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是“夫人”,不是“沈氏”,不是“那个嫌贫爱富的女人”。是“惊鸿”。是我十六岁那年,他第一次牵我手时喊的那个名字。“后来呢?”我的声音比自己想象的稳。“后来他在坟前跪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随从赶过去的时候,他的手指已经……”“已经什么?”“断了两根。他自己掰正了,用衣裳撕下来的布条缠着。谁也不敢靠近...
八年了。
从和离那天算起,八年。
我以为我早就不会疼了。
当年写下和离书的时候,我把指甲掐进掌心,对自己说,疼这一回就够了,往后不会再疼了。
可此刻掌心又开始疼了。
不是指甲掐的,是某种更深处的、我以为已经死掉了的东西,在一下一下地撞。
“太后?”暗探头子在身后唤我。
我没回头。
“继续盯着。有什……
不是“夫人”,不是“沈氏”,不是“那个嫌贫爱富的女人”。是“惊鸿”。是我十六岁那年,他第一次牵我手时喊的那个名字。
“后来呢?”我的声音比自己想象的稳。
“后来他在坟前跪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随从赶过去的时候,他的手指已经……”
“已经什么?”
“断了两根。他自己掰正了,用衣裳撕下来的布条缠着。谁也不敢靠近,他就那么跪着,一句话也不说。”……
摄政王谢长珩权倾朝野后干的第一件事,是挖了我的坟。
他派了十三批暗卫,翻遍了整个天下,每一批都带回同一句话:
“王妃的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他不信。
他连夜策马三百里,徒手刨开那座衣冠冢,十指血肉模糊,骨头都露了出来。
暗探把这件事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端着茶盏的手抖了整整一盏茶的功夫。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嫌贫爱富的前妻,……
我拿和离书保。
签了字,划清界限,从此沈家与他再无瓜葛。
太子要的是沈家的态度,只要我“嫌贫爱富”抛弃了他,谢长珩就只是一个被岳家嫌弃的穷书生,不值得太子脏手。
我写了。
我把和离书摔在他面前,说:“谢长珩,你配不上我。我当初瞎了眼才嫁给你,你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养我?”
他一言不发地看着我。
那双眼睛,我这辈子都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