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雨,带着一股子浸入骨髓的凉意。
燕姝跪在冰冷的地砖上,额头抵着手背,听着自己那位嫡母,靖安侯夫人柳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残忍的话。
“……你姨娘身子弱,是我疏忽了。这碗千年参汤,你亲自端过去,看着她喝下,也算尽了你的孝心。”
那只白玉瓷碗里,盛着能要人命的“补药”。三天前,就是这样一碗药,让他那位本就孱弱的生母苏姨娘,咳得呕出了血。
这是警告,也是最后通牒。嫡兄马上要议亲,侯府里容不下一个可能会碍眼、分薄了宠爱的庶子和他那曾是江南第一美人的母亲。
反抗?拿什么反抗?
他是靖安侯府第六子,一个上不得台面、连名字都取得像个姑娘的庶子。他的父亲,靖安侯燕鸿,心中只有家族荣耀和嫡子前程。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可以被随时抹去的污点。
燕姝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血腥味在唇齿间弥漫。他知道,再不想办法,他和苏姨娘,就会像这庭院里凋零的落叶一样,无声无息地腐烂在侯府的泥土里。
硬碰硬是找死。他需要一根救命稻草,一根足够粗、足够硬,能让柳氏和整个侯府都忌惮的稻草。
脑海中,一个人影一闪而过。
全京城最无法无天、最离经叛道、却也是当今圣上最疼爱的亲弟弟——安乐王,萧驰。
一个被皇帝惯得连“规矩”二字都不会写的混世魔王。他斗鸡走狗,一掷千金,当街纵马,甚至敢在太傅的课上睡觉。满朝文武都对他头疼不已,偏偏皇帝总是一笑了之,说一句“皇弟随性,朕惯的”。
所有人都觉得安乐王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是个只会享乐的废物。
但在燕姝看来,这恰恰是最高明的生存智慧。在这座名为“京城”的巨大囚笼里,这位王爷活得比谁都通透。
一个时辰后,燕姝端着那碗参汤,走出了侯府。但他没有回苏姨娘的偏院,而是径直去了全京城最大的销金窟——醉春风。
他赌的,就是安-乐王今日会在这里。他赌的,更是自己这张脸,这张继承了苏姨娘七分颜色,又带着少年人独有清澈感的脸,能入得了那位阅尽千帆的王爷的眼。
醉春风三楼的雅间里,丝竹靡靡,酒气熏天。
安乐王萧驰,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软榻上,半眯着眼,听着身边的狐朋狗友们高谈阔论。他生得一副极其俊美的皮囊,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偏偏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带着点嘲讽的笑意,将这份俊美变成了近乎妖异的张扬。
“王爷,您看那新来的舞姬,身段可真是……”
“没劲。”萧驰打了个哈欠,随手将一颗剥好的葡萄扔进嘴里,声音懒洋洋的,“都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看着腻味。”
他的人生,富贵已极,也无聊已极。这满城的繁华,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场场不断重复的、庸俗的戏剧。
就在这时,雅间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青色儒衫的少年,端着一只白玉汤碗,静静地站在门口。他身形单薄,面容清秀,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像两汪深不见底的寒潭,带着一股子与这烟花之地格格不入的孤勇。
满室的喧嚣,瞬间安静了下来。
“哪来的小子?懂不懂规矩!”一个纨绔子弟呵斥道。
燕姝没有理他,他的目光直直地落在那个斜躺在软榻上的男人身上,清晰、准确,像猎鹰锁定了唯一的猎物。
他缓缓走上前,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跪在了萧驰的面前。
他没有说话,只是将手中的汤碗,高高举起,举到了萧驰的眼前。
萧驰终于睁开了眼,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这少年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气质,像是悬崖边上的一株兰草,看似脆弱,却又带着一股宁折不弯的劲儿。
“这是什么?”萧驰的声音带着惯有的慵懒。
“毒药。”燕姝的声音清冷而平稳,没有一丝颤抖,“民子燕姝,是靖安侯府的庶子。这是我嫡母赐给我生母的‘补药’。我想用它,跟王爷做个交易。”
“哦?”萧驰的兴趣更浓了,“有意思。你拿一碗毒药,想跟本王交易什么?”
燕姝抬起头,直视着萧驰的眼睛,一字一句,清晰无比:
“我想用我这个人,换我和我母亲,两条活路。”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王爷身边,应该还缺一个,既能陪您吟诗作对,又能替您挡酒挨骂,还能在您无聊时讲些宅院里阴私事给您解闷的……玩意儿吧?”
他把自己,当成了一件可以交易的、有趣的“玩意儿”。
满座哗然。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大胆、如此……不知羞耻的人。
萧驰却笑了。他坐直了身子,伸手捏住燕姝的下巴,强迫他抬起脸。这张脸,干净、倔强,眼神里没有谄媚,只有最原始的、为了活下去的孤注一掷。
这比那些扭捏作态的舞姬,可有意思多了。
“本王身边,缺的不是玩意儿,是敢拿毒药跟本王谈交易的疯子。”萧驰的指腹摩挲着燕姝光滑的下颌,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丝危险的玩味,“不过,本王今天心情好。这碗毒药,本王收了。你这个人……”
他凑到燕姝耳边,温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耳廓上,激起一阵战栗。
“……也归本王了。”
燕姝成功了。
当他跟着安乐王萧驰的仪仗,大摇大摆地回到靖安侯府时,整个侯府都炸开了锅。
嫡母柳氏那张保养得宜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龟裂的痕迹。父亲燕鸿更是从书房里冲出来,看着跟在萧驰身后,神情自若的燕姝,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安……安乐王殿下,您怎么……”
萧驰压根没看他,径直走到柳氏面前,将那碗还冒着热气的“参汤”往她面前一递,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侯夫人真是贤惠。听闻府上苏姨娘身子不适,本王特地带了宫里的御医来看看。这碗补药嘛……本王瞧着颜色不错,不如夫人先尝尝?”
柳氏的脸,“唰”地一下白了。
最后,那碗药当然是没喝。御医只是装模作样地给苏姨娘诊了脉,开了几副不痛不痒的方子,但整个京城都知道了——靖安侯府那个不起眼的六公子,攀上了安乐王这棵高枝。
苏姨娘的命,暂时保住了。
而燕姝,也正式开启了他“职业狗腿”的生涯。
他搬出了侯府,住进了安乐王府一处僻静的跨院。萧驰没有给他任何名分,对外只说,这是本王新认识的一个“有趣的谈伴”。
燕姝对此毫不在意。他深知自己的定位:一个高级的、有文化的……陪玩。
于是,他将“狗腿”这份工作,做到了极致。
萧驰喜欢听戏,燕姝便提前将京城所有戏班子的拿手好戏、名角生平都背得滚瓜烂熟。萧驰听到一半觉得无聊,他便能立刻接上话,讲出这段戏背后的风流韵事或是坊间传闻,总能让萧驰重新提起兴趣。
萧驰喜欢斗蛐蛐,燕姝便通宵达旦地研究《促织经》。他不去买那些名贵的“将军”,反而从乡下搜罗些不起眼的“野路子”,总能在斗场上出奇制胜,让萧驰赢得盆满钵满,笑得前仰后合。
萧驰懒得应付那些酸腐的文人骚客,燕姝便成了他的“嘴替”。无论对方引经据典,还是辞藻华丽,燕姝总能用最温和的语气,四两拨千斤地怼回去,既不失文采,又带着一股子让对方憋出内伤的冒犯感,深得萧驰的“无赖”精髓。
他像一块海绵,疯狂地吸收着关于萧驰的一切喜好。他知道萧驰喜欢吃城南的桂花糕,但不喜欢太甜;他知道萧驰喜欢喝西山泉水泡的茶,但水温必须是八十五度;他甚至知道萧驰每次嘲讽完朝中大臣后,回府都会偷偷看那些大臣的奏疏,一看就是大半夜。
他做得如此专业,如此滴水不漏,以至于王府上下,甚至萧驰身边那群真正的纨绔子弟,都对他心服口服,尊称他一声“燕先生”。
他们以为燕姝是在讨好,是在献媚。
只有燕姝自己知道,这是他的“投名状”。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萧驰习惯他的存在,依赖他的陪伴,让他自己变得“不可替代”。
这天晚上,萧驰又在书房里,借着酒劲,看那些从宫里偷偷拿出来的奏疏。燕姝没有打扰他,只是默默地为他换上热茶,又将灯芯拨亮了些。
萧驰忽然抬头看他,眼神里带着几分酒后的迷离和探究:“燕姝,你跟我说实话,你做这些,累不累?”
燕姝愣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笑,笑容温润而真诚:“能为王爷分忧,是燕姝的福气。”
“少来这套虚的。”萧驰摆了摆手,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本王活了二十年,身边的人,要么怕我,要么想利用我,要么就是想把我养成个废物。你是第一个,把‘利用我’这件事,做得这么坦荡,又这么……舒服的。”
燕姝垂下眼眸,轻声道:“王爷是燕姝的救命恩人。”
“得了吧。”萧驰嗤笑一声,“咱们是交易。你陪本王解闷,本王保你娘俩平安。公平得很。”他顿了顿,拿起一本奏疏,在手里抛了抛,“不过,本王现在有点好奇了。你这个脑袋瓜子,这么好使,就甘心一辈子给本王当个陪玩?”
燕姝上前一步,接过他手中的奏疏,重新放回案上,声音里带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清醒:“王爷,这世上的人,求的无非就那么几样。有人求权,有人求财,有人求名。而燕姝……所求不多。”
他抬起头,迎上萧驰的目光,眼神澄澈如洗。
“只求,活着。和我娘一起,安安稳稳地活着。”
那一瞬间,萧驰从他眼中,看到了一种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那不是野心,不是欲望,而是一种最卑微,也最坚韧的执着。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场“收个玩意儿解闷”的游戏,似乎开始变得,比预想中,要有趣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