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的王春花,穿着一件蓝布碎花棉袄,底下是一条黑棉裤,脚上蹬着双灯芯绒面的棉鞋。
干干净净的。两条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辫梢用红头绳扎着,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
眉眼间跟王喜悦有五六分像,杏核眼,鹅蛋脸,只是下巴尖俏些,
比起王喜悦温婉大方的模样,更显得灵秀。这么漂亮又能干听话的妹子,上辈子命却不好。
后来嫁了个下放来的纨绔子弟,死活要跟人家结婚。结果那破锣货一点本事也没有,
酗酒不说,喝醉了就打人,她熬了两年实在受不了,一时想不开,就走了绝路。
弟弟王楠十八岁,浓眉大眼,鼻梁挺直,皮肤白净,看着俊俏秀气。搁从前,
那也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贵公子模样。后来他当了李云飞的兵,上了战场,
七四年在阵地上再也没回来。重活这一回,两个弟妹的命,她必须改写。
她转回目光看向李满福。上辈子婆婆这病断断续续拖了三年才好利索,
李满福在她这一住就是三年。这会儿小家伙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瞧,
愣了几秒认出了人,原本有点懵的表情一下子化开了,咧嘴笑出来。
在京都的时候王喜悦常抱着他玩儿,他记得这个嫂子。“大嫂抱抱,大嫂抱抱。
”稚嫩的童音,软乎乎的,带着点小慌张又讨好的笑意。王喜悦把他抱起来放在腿上,
浅笑着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她眉眼温柔,眼神安定,
让离开母亲来到陌生地方的小满福稍稍安了心。李满福长大了,考上军校,
成了一名出色的军人。这个最小的弟弟对她一直不错,上辈子那些付出,
总算不是全打了水漂。兄弟俩差了二十三岁。除了五弟,李云飞跟李满福关系最好,
李云飞在李满福这里便是长兄如父。李满福在这儿住的三年,全是她在照料。
那孩子打小就聪明,后来娶媳妇的事儿她也出了力。长大了之后,李满福一直对她很敬重。
每年逢年过节,或者出差远行回来,必定上门探望。走到哪儿见到什么有趣的小物件,
也都会记着给她带一份。后来她病重,李满福在病榻前守了三天三夜,滴水未进。
好在这个弟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冲着他长大后的这份心意,王喜悦决定和前世一样,
好好把他留在身边养着。李满福在她怀里仰着小脸,小声问:“四嫂,我妈呢?
她咋把我送这儿来了?他们不要我了?”王喜悦亲了亲李满福的小脸颊笑言:“满福这么乖,
婆婆怎么舍得不要你呢?婆婆身子不舒服了,要让你和大嫂住几天,你可愿意啊?
”李满福点点头:“嗯,好。”“真是乖满福。”王喜悦把怀里的李满福往炕里挪了挪,
抬眼看向王春花:“妹子,去把建国抱过来我看看。”王春花应了一声,转身进了里屋。
不一会儿就抱着裹在被子里的**出来了,小家伙睡得脸蛋红扑扑的,小拳头攥着被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