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王姐一纸诉状,把我儿子告上了法庭。
她说我儿子把她十六岁的女儿打得住院,索赔五十万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当场就懵了。
我儿子今年才三个月大,连翻身都还不利索。
法庭上,王姐一把鼻涕一把泪,指着我鼻子骂:"你儿子是恶魔,我女儿现在都不敢出门!"
法官皱着眉头看向我:"被告方,请你儿子出庭陈述。"
我抱着襁褓里熟睡的儿子站起来,全场瞬间死寂。
我收到传票那天,儿子刚睡着。
他三个月大,手还握不住拨浪鼓,吃奶都容易呛。
门铃响了三次。
我抱着他去开门。
快递员把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我。
“唐禾是吧?”
“是。”
“法院专递,签收。”
我低头看见信封上的字,手指停了一下。
民事起诉状。
被告一栏写着我儿子的名字。
贺安安。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
可那三个字清清楚楚,地址也是我家。
我把儿子放回小床,拆开信封。
纸张摊在餐桌上,我一行一行看下去,后背慢慢发凉。
原告,冯莉莉。
法定代理人,王巧珍。
诉讼请求,要求贺安安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五十万元。
事实与理由写得很长。
说我儿子在小区后门拦住冯莉莉,把人推倒,又踹又打,导致冯莉莉头部受伤,右臂骨裂,至今不敢出门。
我盯着那几行字,差点笑出来。
可笑意没到嘴边,就变成了冷汗。
我儿子才三个月。
他连翻身都还要我帮一把。
他怎么去小区后门打人?
我拿起手机,给丈夫贺峻打电话。
没人接。
他这两天在外地开会。
我又打了一遍。
还是没人接。
儿子在小床上哼了一声。
我转身去拍他。
门外忽然传来王巧珍的声音。
“唐禾,你别躲在屋里装死!”
她嗓门大,整层楼都能听见。
我打开门。
王巧珍站在门口,身后跟着两个邻居。
她眼睛红着,手里拿着一叠病历。
“你儿子把我女儿害成这样,你还有脸在家带孩子?”
我看着她。
“王姐,你知道我儿子多大吗?”
王巧珍冷笑。
“别拿小的挡枪,你家不是就会装可怜吗?”
旁边的刘婶探头看我。
“唐禾,孩子惹事就好好赔钱,闹上法庭多难看。”
我把门开大。
“我儿子在睡觉,要不要进来看?”
王巧珍脸色一僵。
“谁知道你藏了几个儿子!”
这句话落下,楼道里安静了一秒。
我看着她的脸。
她不是说错话。
她像是早就准备好了这句话。
我把门关上。
手心里全是汗。
我翻开起诉状后面的证据目录。
住院记录。
报警回执。
监控截图。
证人证言。
还有一份户籍信息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