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军围城,只剩一匹快马。我的驸马,当朝探花郎裴安,
将唯一的生机给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表妹。他掰开我紧攥缰绳的手指,满口大义:“公主,
你要有大局观。”我看着他们绝尘而去,惨然一笑。我的大局,就是用我的血,
染红这面大夏的龙旗。他回头时,只看到城墙上那一抹坠落的红,像一滴泣血的泪。后来,
他跪在我的坟前,疯了一样地刨着黄土,哭喊着:“婉儿,我的大局是你,
一直都是你……”01只有一匹马。风里全是血腥味和烧焦的木头味。裴安的手指,
一根一根,掰开我攥着缰绳的手。冰冷,坚硬,像铁钳。“婉儿,你是一国公主,
要有大局观,让表妹先走。”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像块上好的暖玉。可说出来的话,
却像淬了冰的刀子,扎进我心里。我看着他,想笑,嘴角却僵得像被冻住了。
他怀里护着的柳如烟,探出半张苍白的小脸,泪水涟涟,咬着唇,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表哥……还是让公主殿下走吧,我、我不怕的……”她越是这么说,
裴安护着她的手臂就越紧。他甚至不敢看我的眼睛,只盯着我死死攥着缰绳的手。“公主,
你身负国运,敌军不敢杀你。但如烟不同,她柔弱,落入敌手必死无疑。
”好一个“必死无疑”。好一个“不敢杀你”。裴安,我的驸马,你是不是忘了,
我是镇守边关的李家将门之后,不是养在深宫里赏花逗鸟的金丝雀。我的父兄,皆战死沙场。
我的家国,如今只剩这孤城。我若被俘,便是整个大夏皇室的耻辱,
是递到敌军手上最好的一把刀,他们会用我,逼京城的弟弟开城投降。这,
才是你的“大局观”?我看着他,忽然觉得无比陌生。三年前,他金殿提名,探花及第,
打马游街,何等风光。父皇问我,可愿嫁。我看着那个白衣胜雪的少年郎,点了头。我以为,
我嫁给了爱情。原来,我只是嫁给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君子”。“啪嗒。
”最后一根手指被他掰开。我失去了缰绳的控制权。裴安迅速将柳如烟扶上马,
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分犹豫。仿佛演练了千百遍。他翻身上马,坐在柳如烟身后,
将她整个圈在怀里。终于,他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复杂,有愧疚,有不忍,
唯独没有爱意。“婉儿,等我,我搬来救兵,就回来接你。”我笑了。这次,
我真的笑了出来,笑声在空旷的城门口,显得格外凄厉。像一只杜鹃在泣血。“裴安。
”我轻轻唤他的名字。他身形一僵。我一字一句,清晰地告诉他。“我的大局,
就是死在这里。”他没听懂,或者说,他不想懂。他只留给我一个仓皇的背影,一夹马腹,
绝尘而去。马蹄踏起的烟尘,迷了我的眼。我看着那一骑双人,消失在路的尽头。城墙上,
我麾下的残兵发出绝望的嘶吼。“公主!驸马他……”“他不是驸马。”我打断了士兵的话,
声音平静得可怕,“他是叛徒。”我转身,迎着城楼上下的目光,一步一步,
走上那高耸的城墙。风更大了,吹得我一身嫁衣猎猎作响。那是三年前,我嫁给裴安时,
亲手绣制的嫁衣。如今,它成了我的战袍,也将是我的裹尸布。我走到城墙边,
看着底下黑压压的敌军,他们像一群贪婪的蚂蚁,啃食着我的国家。
“锵——”我拔出了腰间的长剑。那是父皇在我十六岁生辰时,赐予我的“长乐”剑。他说,
愿我此生,长乐无忧。父皇,儿臣不孝。此生,注定与“长乐”二字无缘。我举起剑,
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冰冷的剑锋贴着皮肤,带来一阵战栗。我最后看了一眼京城的方向。
弟弟,阿姐不能再护着你了。往后的路,你要自己走。别哭。别为一个叛徒,脏了你的江山。
02血,喷涌而出。温热的,带着我身体最后的温度,溅在那冰冷的城墙砖石上。
力气像潮水般退去。我握不住剑,身体一软,从高高的城墙上坠落。那一瞬间,
世界变得很慢。风声,喊杀声,士兵们绝望的哭喊声,都离我远去。
我像一片被风吹起的红叶,飘飘荡荡。我看见了城下敌军将领那张错愕又震怒的脸。
他想要活的公主,不是一具尸体。我看见了城墙上,我仅剩的亲卫营,目眦欲裂,然后,
他们嘶吼着,举起武器,冲向了数倍于己的敌人。用一种同归于尽的悲壮。“公主——!
”那是他们最后的声音。对不起,我的兵。我不能带你们回家了。身体砸在地上,
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疼。但比不上心口万分之一的疼。意识的最后一刻,
我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上元节。长安街上,花灯如昼。还是少年的裴安,牵着我的手,
穿过拥挤的人潮。他在一盏走马灯前停下,指着上面画的才子佳人,对我说:“婉儿,
愿如此灯,岁岁长相见。”那时候的他,眼里有星星。那时候的我,以为那就是一生。原来,
花灯会灭,人潮会散,诺言……会过期。裴安。若有来生……不,不要有来生了。太苦了。
……裴安打马狂奔,怀里的柳如烟颠得快要散架。“表哥,慢点,我……”“闭嘴!
”裴安的声音嘶哑,带着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惊惶。他不敢停。
他脑子里全是李长乐最后那个笑容。凄厉,决绝。“我的大局,就是死在这里。
”这句话像一根毒刺,扎在他心上,反复搅动。不会的,她不会的。她是公主,金枝玉叶,
最是惜命。她只是在说气话。对,只是气话。他这么安慰自己,可心里那股不安却越来越大,
像野草一样疯长。鬼使神差地,他勒住了马,回头望去。隔得太远了。
孤城的轮廓在风沙中有些模糊。他只能隐约看到,城墙上,那一抹刺目的红。
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然后,那团火焰,晃了一下。坠落。像一颗流星,划过他灰败的天空,
迅速熄灭。“不——!”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从裴安的喉咙里迸发出来。
他眼睁睁看着那抹红色消失在城墙之下。时间,在那一刻静止。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怀里的柳如烟被他的吼声吓了一跳,颤抖着说:“表哥,你……你怎么了?公主她吉人天相,
不会有事的……”裴安没有听见。他的世界,只剩下那一片触目惊心的红。和他胸腔里,
轰然倒塌的声音。他猛地推开柳如烟,调转马头,疯了一样往回冲。“婉儿!!”“李长乐!
!”风把他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柳如烟被他推下马,摔在地上,
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疯魔般的背影。“表哥!你疯了!回去就是送死!”可他什么都听不到了。
他只知道,他弄丢了什么东西。比他的命,还重要的东西。他催马,再催马,
恨不得肋生双翼。近了。更近了。他看到了城门大开,敌军如潮水般涌入。他看到了城墙上,
他的亲兵和她的亲卫营,战至最后一人,倒在血泊里。他看到了……城墙下,
那具被无数铁蹄践踏过的,破碎的身体。那身红色的嫁衣,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被鲜血和泥土染成了暗沉的黑红。他的婉儿,他那骄傲尊贵、不可一世的长公主。
就那么躺在那里。像一件被随意丢弃的破布娃娃。“噗——”裴安一口鲜血喷出,
从马上栽了下来。他连滚带爬地扑过去,跪倒在她身边。他想伸手碰她,
手却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婉..…婉儿……”他颤抖着,终于碰到了她的脸。冰的。
没有一丝温度。他那双曾执笔写下锦绣文章的手,此刻却连抱起她的力气都没有。
“啊啊啊啊啊——!”裴安抱着头,发出了野兽般的悲鸣。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她说过的……“我的大局,就是死在这里。”他懂了。他终于懂了。她以死殉国,
断了敌军拿她要挟皇室的念头。这才是真正的大局。而他,亲手将她推向了这结局。他,
就是那个刽子手。03“将军,抓住一个奸细!”几个敌兵拖着一个失魂落魄的人过来,
扔在主将面前。敌将,北狄的屠格将军,看了一眼地上的人,
又看了一眼那具已经不完整的尸体,脸上满是暴怒。“这就是大夏的驸马?
”屠格一脚踹在裴安的心口。裴安像个破麻袋一样滚出去,又咳出一口血,
血里夹着内脏的碎片。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李长乐的方向。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屠格蹲下来,揪着裴安的头发,强迫他看着自己,
“你知道她对我们有多重要吗?有了她,整个大夏的国都都要为我敞开!你这个蠢货!
”裴安不说话,只是呵呵地笑。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是啊,蠢货。
他就是天下第一的蠢货。他以为自己算无遗策,他以为自己看透了局势。
他以为他给了李长乐一条生路。却原来,是他亲手把她逼上了绝路。
“你以为你救了你的小表妹?”屠格看他这副样子,更来气了,“告诉你,
我们的人已经追上去了。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娇**,你猜她能活多久?
”裴安的瞳孔猛地一缩。如烟……他脑海里闪过柳如烟那张梨花带雨的脸。曾几何时,
这张脸是他心头的朱砂痣,是他想要拼尽全力去守护的珍宝。可现在,
这张脸和城墙下那抹破碎的红衣比起来,竟显得那么苍白,那么无足轻重。
他为了这颗朱砂痣,丢掉了心口的明月光。不,李长乐不是明月光。她是太阳。
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现在,光灭了。“把这个废物,和那个女人,一起挂在城墙上!
”屠格怒吼道,“我要让大夏的皇帝看看,这就是他姐姐和姐夫的下场!”“是!
”士兵们粗鲁地拖起裴安,又去拖李长乐的尸身。“别碰她!”裴安突然爆发出惊人的力气,
挣脱了士兵,疯了一样扑过去,将李长乐紧紧抱在怀里。他终于抱住她了。
可她的身体已经僵硬,残破不堪。那身他曾亲手为她穿上的嫁衣,如今成了最讽刺的利刃。
“不准碰她……”他喃喃自语,像护着稀世珍宝的疯子,
“她怕疼……你们别碰她……”他记得,有一年冬天,她为了给他暖手,
自己的指尖都冻得通红,却还笑着说不冷。他记得,她学骑马时,不小心摔下来,
磨破了手心,疼得眼圈都红了,却硬是没掉一滴泪,只因为他说,将门之女,不该娇气。
她不是不怕疼。她只是,在他面前,不肯喊疼。裴安,你这个**!你都对她做了些什么!
眼泪混合着血水,从他脸上滑落,滴在她冰冷的嫁衣上。“将军,
这……”士兵们有些为难地看着屠格。屠格冷哼一声:“既然他这么舍不得,那就成全他。
把他们两个绑在一起,挂上去!”他要用这对亡命鸳鸯,来打击大夏的士气。
绳索套上了裴安的身体,将他和李长乐的尸体紧紧捆绑在一起。脸贴着脸。他终于可以,
这么近地看着她。她的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血迹,像一只折翼的蝴蝶。裴安伸出舌头,
轻轻舔去那点血迹。咸的,涩的。是他此生,都无法偿还的血债。“婉儿。
”他贴着她的耳朵,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唤着她的名字。
“对不起。”“对不起……”04记忆像开了闸的洪水,将裴安彻底淹没。他出身寒微,
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寒窗苦读十余载,才有了探花及第的风光。琼林宴上,
他第一次见到李长乐。她一袭宫装,坐在皇帝下首,明艳得像一朵盛放的牡丹。彼时,
他身边站着的是一起来赴宴的表妹柳如烟。柳如烟扯着他的袖子,小声说:“表哥,你看,
那就是长公主,好美啊,像天上的仙女。”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哦,他想,仙女,
是用来仰望的。而身边的表妹,才是他触手可及的人间烟火。他从未想过,
自己会和那位高高在上的长公主有什么交集。直到皇帝赐婚。那一刻,他是懵的。
他以为是柳如烟的心思被皇帝看穿,要成全他们。直到太监念出“长公主李长乐”的名字。
整个京城的世家子弟,都向他投来艳羡的目光。一步登天。尚公主,
是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捷径。他却只觉得惶恐。他去找柳如烟,看到她哭得红肿的眼睛。
“表哥,你是不是……不要我了?”“怎么会。”他心疼地为她拭去眼泪,“如烟,你等我。
等我有了足够的能力,我一定……”一定什么?他没说出口。但他知道,
他想给柳如-烟一个名分。所以,他对李长乐的示好,总是带着一丝疏离和客气。他以为,
他做得很好。他以为,他可以在君子之风和儿女私情之间,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新婚之夜,
李长乐挑开盖头,眼波流转,问他:“驸马,本宫美吗?”他低着头,回道:“公主殿下,
天姿国色。”她笑了,笑声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你不喜欢我,对不对?
”他当时沉默了。他以为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现在想来,那沉默,是多么残忍的一把刀。
婚后,他住在公主府,却时常借口公务,去照顾“体弱多病”的表妹。李长乐从不过问。
她只是在他偶尔归府时,为他备好热汤,为他整理被文书弄乱的书房。
她会兴致勃勃地拉着他,跟他讲军中的趣事,讲她小时候如何跟着父兄在沙场上胡闹。
他总是听着,然后淡淡地评价一句:“公主千金之躯,实不该如此冒险。”每当这时,
她眼里的光,就会暗淡一分。他不是没看到。他只是,刻意忽略了。他觉得,李长乐是公主,
她什么都有。而如烟,无父无母,寄人篱下,只有他了。他把所有的温柔和耐心,
都给了柳如烟。却把最冷的漠视,留给了他的妻子。直到北狄来犯,边关告急。
皇帝命他协同长公主,一同前往孤城督战。临行前,柳如烟拉着他的手,哭着说:“表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