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多年女友脚踏两只船,我们还能做恋人

发现多年女友脚踏两只船,我们还能做恋人

主角:林默苏晴
作者:寻找幸福的人

发现多年女友脚踏两只船,我们还能做恋人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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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第一次见到苏晴,是在高二那年的深秋。文理分班原先的班级进行重组,

林墨来到这个班级而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毛衣,低头读着一本《红楼梦》。

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在她发梢跳跃成细碎的金斑。林默是比较沉默不敢表达的那种性格。

两人的性格像是地球的两极。林默严谨、内向、喜欢秩序,

他的世界是由代码的逻辑和数据的确定性构成的。苏晴恰恰相反——她是喜欢改变挑战,

一刻也停不下来,行事全凭当下的感觉,像一阵抓不住的风。

在高三的那一年两人陷入高三的学习压力下。苏晴主动大方的性格照耀所有人,

其中也包括林默。两人本应像平行线般永无交集。然而命运常常喜欢开些阴差阳错的玩笑。

那考试后的例行换座位,两人变成了同桌。两人从最初的讨论题,从互借橡皮的指尖轻触,

到共用耳机时心跳压过了磁带杂音。数学卷子下悄悄传递的纸条,写满了昨晚没敢说的话。

某个放学后的黄昏,在空教室里讲题,夕阳突然落在她的睫毛上——谁先红了脸已经记不清,

只记得那天之后,“同桌”变成了藏在课桌下悄悄牵手的秘密。”那一刻,

林默听见自己心里某块坚冰碎裂的声音。阳光洒向每个人,

林默却将它当做是命运对自己的眷顾。这也是自己走向悲剧的主要原因。开始得如此美好。

林默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竟然能握住这阵风。

他会提前半小时等在宿舍下帮对方打水;她会在他的认真学习中,

安静地坐在自习室角落涂鸦,偶尔抬头对他狡黠一笑。林默觉得,

自己二十年来黑白分明的世界,突然被泼上了油画般绚烂的色彩。和所有恋爱中的情侣,

而他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后来两人上了大学两人上的是不同大学,

两人大学相距30公里,但热恋中两人却一周见三次。变化的到来几乎是无声的。

起初只是手机屏幕在她面前倾斜的角度,后来是突然调成静音的电话,再后来,

是频繁的“家里有事”。那个深冬的傍晚,他们刚从图书馆出来,天空飘着细碎的雪花。

苏晴的手机响了,她瞥了眼屏幕,神色闪过一丝林默从未见过的复杂——那里面有紧张,

有犹豫,还有一丝……甜蜜?“我接个电话,”她说着,已经快步走向十几米外的梧桐树后,

“我妈打来的。”林默站在原地,呵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消散。他听见她压低的声音,

偶尔飘来几个模糊的字眼:“我也想你”“下周应该可以”“别闹”。语气温柔得让他陌生。

十分钟后苏晴回来,脸颊微红,不知是冻的还是别的什么。“家里有点事,

”她语气恢复了平常的明快,“我得先回去一趟。”“家里?”林默下意识重复。“嗯,

我妈。”苏晴的回答斩钉截铁,眼神却飘向远方已经亮起的路灯。那一瞬间,

林默心里升起一丝怀疑。但下一秒,他就把这念头狠狠压了下去——怀疑她?

怀疑这个会在初雪时拉着他在操场上转圈、会把他枯燥的代码用彩色画笔绘成抽象画的女孩?

他为自己那一闪而过的猜忌感到羞愧。“需要我陪你吗?”他问。“不用啦,

”苏晴踮脚轻快地亲了下他的脸颊,“家里的事,你去了反而不好解释。

”那是“家里人”这个词第一次在他心中留下浅浅的刻痕。他当时不知道,在未来的日子里,

这个称谓会成为苏晴口中真伪莫辨的万用借口。

姥姥生病、表姐结婚、堂弟升学、父母吵架……所有需要离开他身边的时刻,

都笼罩在“家里人”这个温暖而模糊的光晕里。真正的裂痕出现在明年春天。

艺术学院举办写生周,苏晴要去邻市一周。临走前夜,她替他整理了乱糟糟的书桌,

把散落的草稿纸一张张叠好。“我不在的时候,要按时吃饭,”她笑得眉眼弯弯,

“每天都要想我。”林默送她到校门口的公交车前,看着她和同行的女生说笑着上车。

车开动时,她贴着车窗对他挥手,口型在说“等我回来”。第三天晚上,

苏晴的朋友圈发了同学发的动态——照片是在邻市著名的酒吧街,霓虹灯的光晕里,

苏晴正仰头笑着,身边站着的却不是她的任何一位同学,而是一个陌生男生。男生的手,

自然地搭在她身后的栏杆上,两人的衣袖挨在一起。这算是官宣吧,只有林默不这么认为。

林默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半小时,直到屏幕自动熄灭。他打电话给她,响了七声才接通。

“在干嘛呢?”他努力让声音听起来轻松。“刚洗完澡,累死了,

”苏晴的声音带着慵懒的鼻音,“今天爬了一天的山,腿都快断了。”“和谁一起?

”此刻她在做什么,后来林默知道了。也很理解,

但是当时这个理科生的脑子却想不通这个问题,像是不会做一道物理题一样,毫无思路。

“就我们班的几个人啊,还能有谁。”她的回答流利得没有一丝停顿,“不说了,

头发还没吹呢,明天还要早起。”电话挂断后,林默再次点开那张照片。放大,再放大。

苏晴穿的那件浅蓝色针织开衫,是他用人生第一笔实习工资给她买的礼物。

照片角落显示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他没有再追问,也怕问出真相。

而是给自己找了诸多理由:也许是角度问题,也许是同学的朋友,

也许……他不敢细想那个最可能的“也许”。信任一旦开始自我说服,

就会变成一种固执的盲从。他选择了相信她,或者说,选择了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个版本。

林默最后在一连串这样的事件之后真正理解“欺骗”的本质。林默渐渐明白,

最伤人的欺骗不是说假话——假话至少有个明确的应对方法,你可以选择相信或不信。

真正的欺骗是营造一个真伪莫辨的感觉,让你无法确定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最终让你觉得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浸在怀疑的溶液里,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了所以没回消息”时过于详细的解释;她说“那个只是普通朋友”时语气里若有若无的挑衅。

每一个片段单独看都似乎合理,串联起来却织成一张细密的网,

将他困在怀疑与自我怀疑的牢笼里。大二下学期期末的那个中午,

成为林默记忆里一个永不褪色的定格画面。六月的校园已经热气蒸腾,蝉鸣声嘶力竭。

他们像往常一样在二食堂二楼靠窗的位置吃饭,桌上摆着两荤一素——这是林默的习惯,

总想让她吃得好一点。苏晴显得格外活跃,不停说着艺术展上的见闻,

笑声清脆得像玻璃风铃。然后,在吃掉半份糖醋排骨后,她放下筷子,

用纸巾优雅地擦了擦嘴角。“林默,”她的声音轻快得像在讨论天气,“我们分手吧。

”食堂的嘈杂声在那一瞬间潮水般退去。林默听见自己筷子落在餐盘上的轻响,

看见窗外梧桐树上的一片叶子缓缓旋转下落。“什么?”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我说,分手。

”苏晴微微歪头,这个曾让他心动无数次的动作,此刻却显得无比陌生,“我喜欢上别人了。

”她说了那个名字,三个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却在林默的脑海里炸开,

留下尖锐的耳鸣。那个名字他有印象——在苏晴的手机屏幕上一闪而过,

在她不小心说漏嘴的某个话题里,在她朋友圈某张合照的角落。“是……什么时候的事?

”他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有一阵子了,”苏晴重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

“我觉得还是告诉你比较好。瞒着对谁都不公平,对吧?”她说得如此坦然,如此理所当然,

仿佛在陈述“今天食堂的排骨有点咸”这样无关紧要的事实。然后她继续吃饭,

甚至胃口很好地添了小半碗米饭。林默看着自己餐盘里逐渐冷掉的饭菜,

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味同嚼蜡”这个词——那不再是一个写在课本上的成语,

而是从舌尖蔓延到整个胸腔的、冰冷的体验。米饭颗粒分明却毫无滋味,

青菜的纤维在齿间发出令人不适的摩擦声,红烧肉的油脂凝结成白色的膏状物。

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落在米饭里,晕开一个小圆点。他慌忙低头,

用筷子机械地搅拌着饭菜,试图掩饰。眼泪却越掉越急,在餐盘里砸出细小的声响。

多年后回想那一刻,林默仍会困惑:那些眼泪,究竟是因为突如其来的痛苦而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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