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年后他陷入时间循环了

分手三年后他陷入时间循环了

主角:娄沁瑶林津年
作者:娄沁瑶林津年

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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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沁瑶脸色缓和,没再多说。

最终,她还是带着我进了包厢。

那些人的视线扫过我,有人朝娄沁瑶笑道:“沁瑶姐,这就是你谈的那男朋友?”

她们眼神里的打量和趣味让我感到不适。

娄沁瑶点点头,牵住我的手简单介绍:“我男朋友林津年。”

她说完直接拉着我坐下,却没有要跟我介绍她这些朋友的意思,而那些人也没有跟我说话,很快就跟娄沁瑶聊起来。

那股不适感,更为强烈了。

我忍不住问她:“娄沁瑶,你不跟我介绍一下她们是谁吗?”

周遭静了一瞬。

旋即,娄沁瑶神色淡淡回答——

“以后你跟她们不会有交集,没必要认识。”

我心口一刺。

三年前的我或许听不懂娄沁瑶这句话的意思。

可此刻的我听得明白。

现在的我只是她娄大小姐的消遣,不配跟她们这些名媛千金再有交集的。

我不觉攥紧手。

真是糟糕,我又想提分手了。

明明决定好为了逃出循环,不管娄沁瑶这嘴里吐什么垃圾话,都要忍的。

这时,旁边的宋旻看了我一眼,随手朝我直接扔来了一本酒水单。

“林先生,你想喝什么想玩什么尽管点,不用在意价格!”

“我们跟沁瑶叙叙旧,跟你没关系。”

我忽地一怔。

因为我发现宋旻言语中透出的轻视和傲慢,跟我初遇时的娄沁瑶,实在太像了。

那年我才来到这座城市,在一家花店打工。

我搬着发财树往店里卸货时,撞上了边打电话走过来的娄沁瑶。

哐当一声,陶花盆摔在地上碎了一地。

我拉着娄沁瑶让她赔钱。

那时,娄沁瑶那张清冷的脸上,露出的就是这样的神情。

蔑视中透着讥嘲。

她收起手机,拍了拍裙摆上沾的泥土,义正辞严。

“这位先生,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的货物已经严重占用街道,要碰瓷的话,我可以举报你。”

当时的我就是被她这话吓住,最后自认倒霉自己掏钱赔店里损失。

结果下班后,我抱着那棵没有花盆的发财树回到群租房,又碰见了娄沁瑶。

她正灰扑扑地把行李往我隔壁空房搬。

那一刻,我心中升起被骗的恼怒。

“好啊你!打扮的人模人样的,我还真以为你是个不得了的大律师,结果也住这种老旧的群租房?”

“你个骗子!赔我钱!发财树160块!赔给我!”

娄沁瑶看着我,即便是在那种阴暗破旧的环境下,她的态度依旧高傲。

然后,她随意从包里翻出一张律师证,举给我看。

“请问哪条法律规定律师不能住群租房?”

当时我跟她的梁子就结下了。

却没想到,后来我们从不对付的陌生人,成了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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