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成七零年代二百斤的胖媳妇,丈夫是前途无量的冷面军官,
家属院人人等着看我被扫地出门。而我,堂堂现代营养学硕士兼美食博主苏晓晚,
正盯着镜子里那张肥硕的脸,和一身洗得发黄的旧军装,只想骂娘。原主叫苏小懒,
人如其名,又懒又馋,还不爱干净。结婚一年,硬生生把自己从一百二吃到了两百斤,
成了整个军区大院的“名人”。丈夫陆振国,战功赫赫的年轻营长,英俊挺拔,
是无数姑娘的梦中情人。他娶苏小懒,完全是部队领导的包办婚姻,
据说苏小懒的父亲对陆振国有过救命之恩。可这份恩情,显然快被原主败光了。“砰砰砰!
”粗暴的砸门声响起,伴随着一个尖利的女声:“苏小懒!开门!我知道你在家!
别给我装死!”我认得这个声音,是住对门的军嫂李秀娟,院里最爱嚼舌根的人。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门。李秀娟被我巨大的身躯吓得后退一步,捏着鼻子,
一脸嫌恶:“我说苏小懒,你又在家里煮什么馊东西?整个楼道都是味儿!你看看你这屋子,
跟猪窝似的,也不怕陆营长回来没处下脚?”我低头看了看,地上确实扔着瓜子壳和烂果皮,
锅里还泡着昨天吃剩的碗。这邋遢程度,确实令人发指。“有事?”我懒得跟她废话,
语气冷淡。李秀娟被我噎了一下,随即拔高音量:“装什么装?
陆营长这次出任务回来就要升团长了,你知道院里多少人盯着他的位置吗?你这个样子,
只会拖他后腿!我劝你识相点,早点自己卷铺盖走人,别占着茅坑不拉屎!
”原来是来逼宫的。我冷笑一声,肥胖的脸上,五官挤在一起,显得格外滑稽,
但我眼神里的冷意却让李秀娟心里一突。“李嫂子,我跟振国的事,轮得到你来指手画脚?
你是他妈还是他领导?咸吃萝卜淡操心,小心烂舌根。”说完,我“砰”地一声关上门,
把李秀娟的咒骂隔绝在外。屋子里一股馊味,我差点吐出来。不行,必须改变!
我不是苏小懒,我是苏晓晚。减肥、搞事业,才是我的正事。至于那个男人,谁爱要谁要。
我开始打扫卫生,把屋子里的垃圾全清理出去。然后烧了三大锅热水,
把自己从头到脚搓了三遍,差点没搓掉一层皮。换上干净衣服,虽然还是又肥又大,
但整个人清爽多了。肚子饿得咕咕叫。我翻遍了厨房,
只找到一点快要发霉的粗粮面和几个蔫了吧唧的土豆。这点东西,
想做出美食简直是天方夜谭。正发愁时,我突然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顺着香味,
我发现墙角一个不起眼的布袋里,竟然装着一小袋干菌子,看样子是山里采的野货,
原主不识货,就扔在那了。我眼睛一亮。这可是宝贝!我小心翼翼地把菌子泡发,
土豆切成薄片,用仅有的一点猪油和粗盐,做了一锅菌子土豆汤。
鲜美的香气瞬间充满了整个屋子。我刚端起碗,门又被敲响了。这次的敲门声沉稳有力。
我心头一跳,是他回来了?2.我打开门,门口站着的男人身姿笔挺,一身戎装,剑眉星目,
冷峻的脸上带着一丝风尘仆仆的疲惫。正是陆振国。他看到我,眉头下意识地皱了起来,
眼神里的疏离和嫌恶毫不掩饰。显然,他对我这副尊容已经忍耐到了极点。“回来了。
”我淡淡地开口,侧身让他进来。陆振国踏进门,看到焕然一新的屋子,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他习惯了那个猪窝一样的家,这突如其来的整洁让他有些不适应。
他的目光落在桌上那碗热气腾腾的菌子土豆汤上,鼻翼微动。“你做的?
”他语气里带着怀疑。“不然呢?家里还藏了田螺姑娘?”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自顾自地坐下喝汤。汤汁鲜美浓郁,暖流瞬间涌遍全身。对于一个饿了一天的人来说,
这简直是人间绝味。陆振国没再说话,放下行李,径直走向洗漱间。出来后,
他身上带着一股清爽的皂角味。他坐在我对面,沉默地看着我。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无非是离婚。“苏小懒,”他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这次回来,
组织上已经批准了我的团长任命。我的工作会更忙,对家庭的要求也会更高。”“所以?
”我抬起眼皮,平静地看着他。“我们离婚吧。”他果然说出了这句话,眼神没有丝毫波澜,
“你父亲的恩情,我会用其他方式偿还。房子和存款都给你,
我每个月再给你三十块钱生活费,直到你再嫁。”他觉得自己仁至义尽。在七零年代,
这条件确实算优渥了。可我不是苏小懒。我不需要他的施舍。我放下碗,擦了擦嘴,
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协议我来写。”我说。陆振国愣住了。
他大概以为我会像以前一样撒泼打滚,哭天抢地,没想到我如此干脆。
我刷刷刷地写下几行字:一、双方自愿离婚,无财产纠纷。二、苏晓晚净身出户,
不要陆振国任何财产及补偿。三、离婚后,婚嫁自由,互不相干。
我把纸推到他面前:“签字吧。”陆振国盯着那张纸,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看不懂我。
这个女人,前几天还因为他没给她买糖葫芦而大吵大闹,
今天却能如此冷静地写下“净身出户”。“你确定?”他问。“非常确定。”我看着他,
“陆团长前程似锦,我苏晓晚也不能一直当个米虫。从此以后,我们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陆振国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拿起笔,在我的名字旁边,签下了“陆振国”三个字。
字迹刚劲有力,一如他的人。“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办手续。”他说完,
起身走进了他的房间,关上了门。我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解脱了。
从今天起,我苏晓晚,要为自己而活。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就起来了。
我给自己做了一份简单的减肥餐——水煮红薯,然后开始在院子里跑步。
二百斤的身体跑起来,每一步都像地震。家属院早起的人都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这不是陆营长家那个懒婆娘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是啊,这么胖还跑,
也不怕把地踩塌了。”“估计是又想作什么妖蛾子,好让陆营长别跟她离婚吧。
”议论声纷纷传来,我充耳不闻,坚持跑完了五圈。大汗淋漓的感觉,痛快!回到家,
陆振国已经起来了,正坐在桌边等我。3.我们沉默地吃完早饭,然后骑车去镇上的民政所。
陆振国的背影挺得笔直,一路无话。手续办得出奇地快,两张盖着红章的纸递到我们手里,
这桩捆绑了两人一年的婚姻,就此了结。走出民政所的大门,阳光有些刺眼。
陆振国停下脚步,看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
或许是一点残余的、基于道义的愧疚,或许是对我突然转变的最后一丝困惑。
“以后……如果有困难,”他最终还是开了口,声音比平时软了半分,“可以找我。
”我摇了摇头,将那纸离婚证仔细折好,
放进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口袋里——这是我唯一从那个“家”里带出来的、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陆团长,”我迎着他的目光,平静地说,“没有以后了。祝你前程似锦。”说完,我转身,
朝着与军区大院相反的方向走去。脚步沉重,却异常坚定。我没有回头,
但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背上停留了很久,直到拐过街角。我没有地方可去。
原主的娘家在遥远的北方山村,且关系淡漠。身上只有离婚前夜,
我从原主那个塞在床底的小铁盒里翻出的、她偷偷攒下的八块三毛钱,以及几斤全国粮票。
这,就是我全部的家当。我在镇子边缘找到一间快要倒塌的土坯房,主人是个孤寡老人,
听说我只想找个遮风挡雨的角落,只要每月帮忙挑水劈柴,就允许我暂时栖身。房子很小,
四处漏风,但很干净。我用破木板和砖头搭了个简易的床铺,又去捡了些干草铺上。
安顿下来的第一件事,是称体重。没有秤,我找到镇上的供销社,好说歹说,
求着售货员让我用了公家的磅秤。98公斤。196斤。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但我只是默默记下,心里没有沮丧,只有必须改变的铁一般的决心。我开始执行严格的计划。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绕着镇子外围慢跑,从一开始跑几步就喘如风箱,
到后来能坚持跑完一圈。饮食上,我将那点可怜的粮票换成最粗砺的玉米面和红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