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轰然燃起,军火贩子瞬间变成了一个火人,发出了凄厉的惨嚎。
整个酒吧,乱成一团。
而我,则趁乱抓起那箱美金,几个闪转腾挪,回到了军刀的身边,将箱子放在了他面前。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快、准、狠!
军刀和他手下的雇佣兵们,全都看傻了。
他们看着我这个满脸烟灰,但眼神冰冷的孩子,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哈哈哈!好!好小子!”军刀放声大笑,他从脖子上扯下一个子弹壳做成的吊坠,戴在了我的脖子上,“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野狼’小队的人了!你的代号,就叫‘鬼影’!”
就这样,十二岁的我,正式推开了地狱的大门。
军刀没有把我当孩子,他用最残酷的方式,对我进行训练。
每天负重五十公斤越野、在泥浆里进行格斗、蒙着眼睛拆解组装世界上任何一种主流枪械……
我像一块干涸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所有能让我变强的知识和技巧。
我的第一次杀人,是在三个月后。
我们小队被伏击,军刀负伤,陷入重围。
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我一个人,带着一把匕首,像一个真正的鬼影,潜入了敌人的后方。
我用最原始,最血腥的方式,割断了他们的哨兵,用石头砸碎了他们机**的脑袋,最后,将他们的指挥官,活生生地用匕首捅成了筛子。
当我浑身浴血,提着指挥官的人头,回到阵地时,所有人都用看神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那一战,我一战成名。
“鬼影”这个代号,开始在贝鲁特的佣兵圈子里,流传开来。
我把第一次任务得到的酬金,一分没留,全部通过**,汇往了东北老家那个偏僻的小山村。
我没有留名字,只留下一句话:给萧红梅。
这是我与那个温暖世界的,唯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