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警校的全优生,林野从不信神佛,却为了求她的回眸,瞒着所有人三步一叩首爬完几千阶台阶;
为了找回她最珍视的那枚胸针,他在零下十度的冬夜里,毫不犹豫地跳进刺骨的冰水中,摸索了整整三个小时;
甚至在她感染烈性流感被隔离、所有人避之不及时,只有他签下生死状,穿过封锁线冲进去照顾她,衣不解带地守了七天七夜。
他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用行动一遍遍在告诉她,无论年龄无论身份,他都爱她。
直到一个月前,沈岚带回了一个男人。
“林野,这是宋临,我男朋友。”
宋临是宋家的小少爷,拉小提琴的艺术家,优雅知性,穿着白色的羊绒衫,和一身冷艳的沈岚站在一起,宛如一对璧人。
林野问她是不是故意的,为了让他彻底死心。
可沈岚只说是他自作多情,并且默许了宋临在这个家里的所有特权。
宋临会当着他的面,亲昵地挽着沈岚的手臂,温软地喊她“阿岚”;
会指挥林野去切水果,然后叉起一块喂到沈岚嘴边,笑着说:“小野是个懂事的,以后谁嫁给你真是有福气。”
林野在这一次次的“秀恩爱”里,男人的尊严被寸寸凌迟。
他本以为这就是极限,直到昨晚。
沈岚应酬喝得烂醉回来。林野像往常一样照顾她,却被她一把拉进怀里,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充满侵略性的沈岚。
于是就有了今早发生的一切。
不过也好,这也彻底打醒了他。
林野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空,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许久,他拿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已经在通讯录里存了很久的号码。
“您好,我是林野。去喀喇昆仑高原边防部队的特招名额……我考虑好了。”电话那头明显停顿了一下,随即语气变得严肃而郑重:“林野同志,我要再次提醒你。喀喇昆仑是生命禁区,海拔五千米,条件极其艰苦。你真的想好了吗?”
“我想好了,我想要重启警号。”
林野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眼神里那种卑微的爱意终于彻底熄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属于军警的坚毅,“我爸妈就是在那里把血洒在边防线上的。我想去走他们走过的路,守他们守过的边。”
这些年,为了沈岚,他把自己困在这座繁华却冰冷的城市里,收敛了爪牙,活成了她豢养的一只温顺家犬,差点忘了自己是谁的儿子。
现在,梦醒了,他该去拿回属于林野的脊梁了。
“好样的!”对面的声音里多了一丝敬佩,“我们会尽快安排入伍手续,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手续和体检。”
挂断电话,林野拿起桌上那张存着一百万的银行卡,走到了垃圾桶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