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恒在福源客栈的上房里足足睡了一天一夜。
期间暖月轻手轻脚进来过三次,每次都看见他呼吸平稳,才悄悄退出去。第三次的时候,她蹲在门槛边,把小脸埋进膝盖里,肩膀一耸一耸的,却死死咬着嘴唇没发出声音。
李怀恩站在廊下,看着这个小丫头,粗声粗气地说:“哭啥?你恒哥哥不是活得好好的?”
暖月抬起头,眼圈红红的,却倔强地抹了把脸:“我没哭。我是高兴。”
李怀恩哼了一声,没再说话。他怀里揣着叶恒给的二十两银子,总觉得不踏实。二十两啊,他在老家种地,一年到头也就攒下二三两碎银。这位病秧子叶兄弟出手也太大方了,就不怕他拿着银子跑了?
可叶恒当时就那么淡淡笑着,把银子递过来,眼神清亮得很,好像二十两银子跟二十文钱没什么分别。李怀恩鬼使神差地接了,这会儿反倒觉得烫手。
第二天一早,叶恒醒来时,阳光正透过窗棂洒进来。
他躺在松软的被褥上,盯着头顶的承尘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坐起身。原主的记忆还在,像一场冗长的梦,那些颠沛流离、饥寒交迫的日子,此刻隔着这间雅致的客房,显得格外不真实。
“恒哥哥!”
暖月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盆热水,脚步虽然急切,盆里的水却稳稳当当,一点没洒。她把铜盆放在架子上,小跑过来,仰着脸仔细打量叶恒,像在确认他是不是真的好了。
叶恒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说了没事,还这么担心。”
暖月抿着嘴笑,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她今天换了身干净衣裳,是李怀恩昨天采买时顺带买的,靛蓝布的褂子,虽然布料粗些,却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重新梳过,扎成两个小揪揪,用红绳缠着。
整个人看起来,终于像个九岁的小姑娘了。
“李大哥呢?”叶恒问。
“在楼下呢。”暖月把热帕子拧干递过来,“他昨晚在门口守了一夜,我让他去睡,他说不用。今天一早又去买了热乎的吃食,在灶上温着呢。”
叶恒接过帕子擦了把脸,心里微动。这李怀恩倒是个实诚人。
洗漱完,叶恒换了身干净的中衣,外面套上那件淡青色的书生袍。这衣裳是李怀恩昨日在成衣铺子买的,料子不算顶好,剪裁却还算合身。叶恒系好腰带,对着盆里的水面照了照——镜中之人眉目清俊,虽然瘦削了些,但那股子病气已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清贵气质。
暖月在旁边看得眼睛发亮:“恒哥哥真好看!”
叶恒失笑:“小丫头知道什么叫好看?”
“知道!”暖月认真地点头,“比村里最俊的石头哥还俊!”
叶恒被她逗笑了,牵起她的手:“走,下楼吃饭,顺便看看咱们的李大哥。”
一楼大堂里,李怀恩正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三碗热粥、一笼包子、两碟小菜。他看见叶恒下来,立刻站起身,抱拳道:“叶兄弟,身子可大好了?”
叶恒还了一礼:“承蒙李兄照看,已经无碍了。”
李怀恩摆摆手:“照看啥,我就往门口一坐,啥也没干。快坐下吃饭,这包子刚出笼的,还热乎着。”
三人坐下,暖月小口小口地喝着粥,眼睛却总往包子上瞄。叶恒看在眼里,夹了个包子放到她碗里:“吃吧,以后都有饱饭吃。”
暖月咬着包子,眼眶又红了,这回是真没忍住,眼泪啪嗒啪嗒掉进粥碗里。她也不出声,就低着头,一边掉眼泪一边吃。
李怀恩叹了口气,没说话,闷头喝粥。
叶恒也没劝。他知道这丫头经历了什么——原主的记忆里,暖月的阿娘就是活活饿死的,死在逃难路上,临死前把自己那份野菜团子塞给暖月,说“丫头,娘不饿”。那时候暖月才九岁,跟着原主这个半大小子,一路跌跌撞撞逃到这儿。
吃完饭,叶恒放下筷子,看向李怀恩:“李兄,有件事想请教。”
“叶兄弟你说。”
“这万福县的情况,李兄了解多少?”
李怀恩挠了挠头:“我也就是今儿个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听了一耳朵。这万福县属潞州管辖,往北三百里就是边境,这几年北边**闹得凶,逃难过来的人不少。县太爷姓秦,据说是个清官,开粥棚的就是他闺女,人称‘神仙姐姐’。不过……”他压低声音,“城门口那帮兵痞,可跟县太爷不是一路人。收人头税这事儿,秦县令禁过好几回,架不住上头有人压着,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叶恒点点头,若有所思。
“叶兄弟,你打算在这万福县长待?”李怀恩问。
“暂住几日,看看情形。”叶恒说,“李兄接下来有何打算?”
李怀恩叹了口气:“能有啥打算,走一步看一步呗。我本来是投亲的,到了地方才知道,亲戚早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儿。身上那点盘缠也花光了,要不是遇上你们,我今儿个怕是也在城门外坐着呢。”
叶恒看着他,忽然道:“李兄若暂时没有去处,不如跟着我?”
李怀恩一愣:“跟着你?”
“我身子还没大好,身边有暖月一个小丫头,总有不方便的时候。”叶恒说得坦诚,“李兄为人磊落,我信得过。工钱好说,暂时就按一月五两银子算,吃住另算,如何?”
李怀恩差点被包子噎住:“五、五两?”
他种一年地才攒二三两,这一个月就给五两?
叶恒以为他嫌少,正要开口,李怀恩已经连连摆手:“叶兄弟,你这给的太多了!我李怀恩粗人一个,就会使些蛮力,哪值这么多?一月一两银子都顶天了!”
叶恒笑了笑:“值不值,我说了算。李兄若是应下,往后咱们就是自己人。”
李怀恩怔怔地看着他,好半晌,重重一点头:“成!往后我李怀恩这条命,就交给叶兄弟了!”
暖月在旁边看着,小脸上也露出笑来。
她不懂什么五两十两的,她只知道,恒哥哥醒过来了,他们住进了暖和的大屋子,有热乎的饭吃,现在还多了个李大哥保护他们。
真好。
像做梦一样。
午后,叶恒带着暖月出门,李怀恩不远不近地跟着。
万福县不大,主街一条,从东门直通西门,两边开着些铺子——杂货铺、布庄、药铺、铁匠铺,还有两家茶楼、一家酒楼。街上人来人往,挑担的、推车的、摆摊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倒也热闹。
叶恒边走边看,心里默默记着。
他注意到,街上流民打扮的人不少,大多缩在墙角或巷口,眼神麻木。偶尔有穿绸衫的本地人路过,都要捂着鼻子绕道走,满脸嫌弃。
暖月拉着叶恒的袖子,小声说:“恒哥哥,咱们昨天也那样。”
叶恒低头看她:“现在还怕吗?”
暖月想了想,摇头:“不怕了。恒哥哥在,就不怕。”
叶恒心里一软,握紧了她的小手。
走到街角,忽然听见一阵喧哗。
“滚开!脏了爷的新靴子,你赔得起吗?!”
叶恒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绸衫青年正抬脚踹向地上的老乞丐,旁边几个家丁模样的跟着起哄。老乞丐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不敢吭声。
周围人纷纷避让,没一个敢上前。
李怀恩脚步一动,却被叶恒轻轻拦住。
“再等等。”叶恒低声说。
话音未落,一个清亮的女声响起:“住手!”
人群分开,一个身着素衣、蒙着面纱的少女快步走来。她身后跟着两个丫鬟,其中一个拎着食盒。
绸衫青年看见她,脸色变了一变,却强撑着道:“秦姑娘,这乞丐冲撞了我,我教训教训他,有何不可?”
秦姑娘?叶恒心中一动,想起李怀恩说的“神仙姐姐”。
那少女不理会他,径自走到老乞丐身边,蹲下身,亲自把人扶起来,柔声问:“老伯,伤着哪儿了?”
老乞丐受宠若惊,连连摆手:“没、没伤着,姑娘,使不得……”
少女轻轻叹了口气,转头看向绸衫青年,声音不卑不亢:“张公子,这位老伯不过是在路边歇脚,何曾冲撞于你?倒是你纵仆行凶,当街伤人,眼中可还有王法?”
张公子涨红了脸:“你、你少拿王法压我!我爹可是……”
“可是什么?”少女打断他,“张公子若觉得有理,咱们这就去县衙,请我爹评评理?”
张公子一噎,恨恨地瞪了她一眼,一甩袖子:“走!”
几个家丁灰溜溜地跟着走了。
围观的人纷纷叫好,少女却只是摆摆手,让丫鬟把食盒里的馒头递给老乞丐,又塞给他一小串铜钱,低声嘱咐几句,这才带着丫鬟离开。
经过叶恒身边时,她目光微微一扫,似乎多看了他一眼——但也只是一眼,便匆匆离去。
暖月扯扯叶恒的袖子:“恒哥哥,那就是神仙姐姐。”
叶恒点点头,目送那抹素色身影消失在人群里。
李怀恩凑过来,低声问:“叶兄弟,你刚才为啥拦我?”
叶恒收回目光,轻声道:“李兄,路见不平固然可敬,但咱们初来乍到,根基未稳,贸然出头,只会把自己搭进去。”
李怀恩若有所思。
叶恒又说:“不过,这位秦姑娘倒是个难得的好人。咱们记下这个人情,日后有机会,再还。”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夕阳已近西山。
“走吧,回客栈。明日还有正事要办。”
暖月仰头问:“什么正事呀?”
叶恒笑了笑,没回答。
正事多了。
首先要弄清楚,这大燕朝到底是什么样的世道。
其次要想办法,在这世道里站稳脚跟,活下去。
最后……
他低头看了看身边的小丫头,目光柔和。
最后,让这个把他当成唯一依靠的小丫头,能像寻常人家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地长大。
旁的,都不急。
来日方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