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骗了失忆大佬想跑路

穿书七零:骗了失忆大佬想跑路

主角:宋知欢顾璟川
作者:圆圆57

第1章

更新时间: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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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顺着窗缝直往骨头缝里钻。

宋知欢是被冻醒的,也是被脑子里那股排山倒海的记忆吓醒的。

看着头顶发黑的烂房梁,和身下散发着霉味的破席子,她狠狠掐了一把大腿。疼,真疼。

她穿书了。

不仅穿到了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还穿成了虐文里下场最惨的炮灰女配——小河村村花宋知欢。

书里,原主把失忆落难的京市大院子弟顾璟川骗回家,谎称未婚妻,却把他当牲口使唤。

逼他挑大粪、修水渠,甚至逼这个一身傲骨的男人去偷鸡摸狗,稍不顺心就绝食砸锅。

结局呢?顾璟川恢复记忆,雷霆手段回归京市,反手就把原主送去了西北农场。

在那个冰天雪地里,原主被活活冻饿而死,尸体都被野狗啃了。

而昨天,原主刚因为顾璟川没借到肉,在家撒泼绝食,把自己作死了。

现在,这个死亡倒计时,挂到了她宋知欢的脖子上。

“吱呀——”

破败的木门发出一声惨叫,被人从外面粗暴推开。

一股浓烈的泥腥味裹挟着刺鼻的臭气,劈头盖脸地涌了进来。

宋知欢心脏猛地一缩,本能地向后退缩,后背紧紧贴在冰冷的土墙上。

一个高大的男人跨进门槛,光线瞬间一暗。

男人穿着短了一截的破单衣,袖口全是毛边,裤脚卷到膝盖,露出的腿部肌肉像铁打的一样紧实,上面却溅满了黑红色的泥点子——那是刚挑完大粪留下的痕迹。

他五官轮廓深邃如刀刻,眉骨极高,眼窝深陷,此刻那双狭长的眸子里,翻涌着毫不掩饰的阴鸷与厌恶。

正是还没恢复记忆、处于黑化边缘的顾璟川。

“咣!”

一只崩了口的粗瓷碗重重砸在炕桌上,那张缺了腿的小桌子差点当场散架。

“起来吃。”

声音又冷又硬,像是嗓子里含着冰碴子。

宋知欢哆嗦了一下,视线落在那碗里。

一碗名副其实的“照影汤”,清汤寡水,碗底沉着几片可怜的碎红薯皮。说是猪食,猪都要嫌稀。

若是原主,这会儿早把碗扣在男人脸上了。

但宋知欢不敢。

她清楚地看见,顾璟川那只粗糙的大手,正死死攥着锄头把,手背上青筋暴起,显然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嫌没肉?”

顾璟川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弧,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宋知欢,最后一次警告你。那是大队长家的鸡,你想死,别拉着我垫背。”

在这荒郊野岭,弄死个病弱女人,往后山一扔,说是喂了狼,谁能知道?

求生欲瞬间战胜了恐惧。

宋知欢吞了口唾沫,颤巍巍地伸出手,指尖发白,却快准狠地端起了那只油腻的瓷碗。

“谁说我不吃了……”

她声音虚得厉害,却不敢有半点迟疑,闭上眼,仰起脖子就是一大口。

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红薯特有的苦涩味,却瞬间安抚了她造反的肠胃。

顾不得烫,顾不得脏,宋知欢像个饿死鬼一样,“咕嘟咕嘟”几口将一碗刷锅水似的糊糊灌进了肚子。

甚至伸出舌尖,将碗底最后一片红薯皮卷进了嘴里。

只要能活下去,别说红薯皮,树皮她也得嚼!

顾璟川看着她这副狼吞虎咽的模样,眼底极快地划过一抹错愕。

这疯女人转性了?往常不闹个天翻地覆,不把屋顶掀了,绝不罢休。

今天竟然这么老实?

宋知欢放下碗,用袖口胡乱一擦嘴。热乎气进肚,脑子终于转动了。

现在的局势很明朗:必须攒钱,必须搞到介绍信,必须在这煞神恢复记忆前,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但在那之前,得先稳住他。

“顾璟川。”

宋知欢开口,声音软糯,却没了往日的尖酸刻薄。

男人神色漠然,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抄起锄头就往外走,背影透着一股决绝的冷意。

“那个……明天我跟你一起下地。”

顾璟川往外迈的脚步猛地一顿。

他缓缓转过身,高大的身影几乎挡住了门口大半的光线,半张脸隐在阴影里,让人看不清神色。

“你下地?”

这一声反问,充满了荒谬和讽刺。

全小河村谁不知道,宋知欢这双手金贵得连碗都不刷,喝水都要端到炕头。

甚至连路都不肯多走几步,生怕踩脏了鞋。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宋知欢被他盯得头皮发麻,强撑着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诚恳些:

“家里缸都见底了,我也不能总躺着。再不赚两个工分,这个冬天咱俩都得饿死。”

顾璟川没说话。

那双锐利的眸子死死盯着她,似乎想从她脸上找出这是不是又一个折腾他的新把戏。

屋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

宋知欢手心全是冷汗,硬着头皮没移开视线,摆出一副“洗心革面”的乖巧样。

过了好半晌,男人才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随你。”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直到院子里传来“咔嚓咔嚓”劈柴的声音,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才散去。

宋知欢像是被抽干了力气,软绵绵地瘫回了硬邦邦的土炕上。

好险,暂时保住了一条小命。

她看着黑黢黢的屋顶,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现在大概是七五年,再过几年就要恢复高考了。

虽然日子苦,但只要能活下去,处处都是商机。

首要任务是填饱肚子,然后在这个狠人恢复记忆变成京圈大佬之前,先把他这尊瘟神送走。

不,是她先溜之大吉!

宋知欢摸了摸自己那双**纤细的手。

原主虽然草包,但这副皮囊确实是顶配,在农村待了这么久,依然白里透红,杏眼含春。

这美貌,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是资本,也是祸根。

肚子里的那点红薯汤根本不顶饿,胃里又开始隐隐作痛。

宋知欢翻了个身,眼神逐渐坚定。

不管是为了跑路还是发家致富,现在的唯一的念头只有一个——

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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