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男主】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死了。总之,我穿书了。还是来到了自己当初最激动的章节,
与东陆帝君的小女儿明慧公主苏晓筱成婚。万众瞩目的婚礼上,
我心潮澎湃地等着和这位书中女主一拜天地,正此时,玄朔大将军萧靖清冲上大殿。
我依稀记得,在这章情节里,就是这个大反派抢走了我的女主,作为知道情节的男人,
我一把将苏晓筱公主护在身后,呵斥道:“你干什么?
”大反派红着眼瞪着我:“你不能和她成婚?”拥有主角光环的我嘲讽道:“我不和她,
难道和你?”“对,就是要和我。”他一字一顿道。1啊?难道是我老年痴呆提前了?
原书中大反派抢走的是男主吗?不对啊,
我分明记得男主最后为了救女主苏晓筱而杀了大反派萧靖清啊!
哪有言情小说里是男主和反派在一起的?!再不济也是和男二啊。一定是他说错词儿了。
我稳了稳心神,带着暗示当众问他:“喂,你是不是说错话了?
”并且用眼神瞟向躲在我身侧的女主,示意他是要来和我抢这个东陆云翰国的大美人,
以便我随后大展身手英雄救美啊。“我有没有错,你心里最清楚。”他仰着下巴,
十分问心无愧地回我。苏晓筱转头看向我,
小声唤着我的名字:“砚辞......”沈砚辞......没错啊,是小说男主名字啊。
作为穿书男主,我自小家境贫寒,受尽欺辱,励志要发奋图强出人头地,经过十年寒窗苦读,
一举考中秀才,府试高中举人,殿试被皇帝钦点为二甲进士,
为政五年凭卓绝政绩擢升吏部侍郎,品行端正、才干出众、相貌一流,
与皇帝疼爱的昭华公主两情相悦,后被皇帝指婚,成就“莫欺少年穷,寒门出凤凰”的佳话。
萧靖清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是男主的情敌,暗恋女主无果后强取豪夺的典型反派,
他现在在叽里呱啦说什么胡话?给我正常走情节啊**!“萧爱卿,何出此言?
”皇帝坐不住了,但他萧靖清军功赫赫、威名朝野,皇帝也只能按压怒火对他好言相对。
萧靖清此时身着玄色嵌鳞铠甲,身姿笔挺、玉树临风,分明就是来婚的架势,
却在殿前对皇帝行了个极为恭敬的礼,他低下头,口齿清晰道:“陛下,
沈砚辞与臣早已两情相悦、私定终身,望陛下成全。”我倒吸一口气,
顶着欺君之罪的压力辩驳道:“我没有,我不是,陛下,他胡说。”“呵,
”他对我冷笑一声,笑里竟带着玉石俱焚的意味:“如果没有夫妻之名,
为何要与我行夫妻之实。”说完,他脸色一沉,卸甲,解开衣裳,
暴露在外的臂膀与胸膛处皆是暧昧旖旎的痕迹,无一不体现着云雨欢爱时的激烈。
他放荡不羁的行为如石投水,一时间在周遭激起千层浪。“沈砚辞!到底怎么回事?!
”皇帝不淡定了,他指着我低吼道。这我哪知道,我刚穿进来,身体都没热乎呢。
萧靖清还不嫌事大地继续说:“陛下,昔年臣率玄朔军于北境破狄,
您亲许臣功成之日可提一求,必应之,如今北疆安定,臣愿与吏部侍郎沈砚辞结为连理,
望得陛下成全。”他搬出皇帝当年的承诺,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是帝君呢!
皇帝两难,只得含怒瞪着我。“我......我......”我绞尽脑汁想情节,
倒显得像是百口莫辩。不幸中的万幸是,
生前相伴多年的低血糖毛病竟在此刻穿越时空般拯救了我——我感觉一阵头晕目眩,
紧接着两眼一黑,幸福地撒手昏倒过去。2我希望自己一觉醒来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然后我会马不停蹄地跑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出这本高中时就买回的破书,
好好看看到底是不是男主和反派翻云覆雨勾搭在一起的逆天情节!可天不遂人愿,我睁开眼,
看见墙上悬着古色古香水墨山水图,闻见旁边铜炉里燃着进贡檀香,
就知道自己还身处在书里。“你醒了。”一个冷冽的声音在身旁响起。我转过脸去。
看见守在一旁面无表情的萧靖清。我想:这天也太不遂人愿了。我与他委实没什么好说的,
一来我没有主角的记忆,二来在曾经的看书期间,我也是一门心思沉浸在男女主的爱情故事,
对这个最后被男主杀死的反派印象并不深。于是我选择闭上了眼。
一只指节分明肌肤冰凉的手立即掐住我的下颌:“又想通过装死来逃过一劫?沈y,
我可没有皇帝那么好糊弄!”我难受地睁开眼,争辩道:“大哥,我之前也没有装死,
我是真低血糖晕过去了,你们要是救得不及时,我可能就死了。”然后顺理成章穿回去!
你这可恶的小子,简直坏我好事。“低血糖?”他蹙着眉:“那是什么病?要怎么根治?
”他似乎在担忧。我觉得有些好笑:“也不是大问题,及时让我休息、吃上东西就行。
”我话语刚落,他就狠狠掐了我的脸一把:“你又耍我。”我冤枉啊我。
想着如今落在了这个活阎王手中,我就心如死灰。萧靖清却不再对我恶言相向、断手断脚,
反而命人速速下厨,不稍一会儿,小厮就利落地端来了菜案,
案板上盛着蜜炙鹌鹁、炙烤鹿肉、奶白的燕窝羹、翡翠色的碧梗粥和满满一份剥好的石榴籽。
我坐起身,直勾勾地看着琳琅珍馐,感觉自己又死灰复燃了。萧靖清不给我大快朵颐的机会,
非把低血糖看作大毛病,把我当作卧病不起的虚弱病人,就要手把手喂我。他喂就喂吧,
我也乐得清闲,可他喂得极慢,还喜欢盯着我看,偶尔还莫名其妙笑一下,
硬生生把我的胃口赶走了大半。见我久久不再咀嚼,他放下碗筷,板着脸说:“吃饱喝足了,
可以聊聊正事了。”“什么正事?”我装傻。他冷笑一声,
毫不客气:“当然是你和明慧公主的婚事。
”虽然我并不知道与他以及公主之间现在到底是怎样复杂的三角关系,
但还是没来由地心虚瞥了他一眼。
这让他更加理直气壮地指责起我来:“你怎敢背叛对我的承诺,擅自和那个女人私定终身?
”我对你承诺啥了?我真的很想这样问,但担心他近在咫尺气急败坏没轻没重把我乱拳打死,
便还是低着头露出一副知错了窝囊表情。这个示弱的动作令他很受用,
他轻声问:“你是不是有苦衷?”我忙点头,
顺着他给的台阶就没骨气地下了:“公主青眼相加,陛下皇恩浩荡,我一介寒门士子,
不得不从。”“是吗?我还以为在官场从不同流合污的沈侍郎有多清高皎洁呢,
原来竟是个软骨头,是我看走了眼。”面对他的讽刺,我在心底默念:是你看走了眼,
所以赶紧把我放了吧。“而今被我这一番闹,沈侍郎怕是以后在官场上抬不起头了吧?
”见我不回应,他恶劣地追问。我把头埋得更深。
听见他声音里含着笑:“不过接下来的一月婚假里,你倒可以乐得清闲,
不必赶着回去被人戳脊梁骨了。”我心神一动,抬眼看向他,
有些难以置信:“你的意思是......我和公主最后还是成婚了?”他点了点头。
我正准备重整旗鼓昂首挺胸让他对我这新晋附马爷放尊重些。就又听他说:“是成婚了,
但不是和公主。”我心里咯噔一下,好像知道了答案。他眼里冒着得意与疯狂:“是和我。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我还是目瞪口呆了。他好心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凑到我的耳边阴恻恻地呢喃:“沈侍郎,比起不从陛下与公主,
背叛我的代价可是会严重得多,你是聪明人,孰轻孰重,不必我再多说了吧?
好好与我过日子,我是不会亏待你的。”3有一说一,萧靖清确实没有亏待你。这段时日来,
我选择苟在将军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也好吃好喝地供着,
有时我甚至怀疑我不是他强娶来的民男,而是他迎回来的祖宗。一日,
他又兴致勃勃地为我束发。我从镜中看着他逐渐温柔的眉眼,
忍不住问:“你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兄弟你之前可不是这副嘴脸啊。”“我从来都喜欢你,
只是你之前的所作所为让我有些生气了——兄弟?”他眯了眯眼,
揪了揪我的发尾警告道:“沈侍郎真是贵人多健忘,说多少次了,要叫我夫君。
”最近我算是琢磨出了这个神经病的习性,他若叫我“砚辞”,便是心情很好,
倘若叫我“沈侍郎”了,那就要坏事。可不,我头皮被他扯得一阵发麻,但我大人有大量,
不与疯子计较,从善如流道:“夫君,夫君,这总行了吧。”他听后又开心起来,
眼角眉梢都是灵动的柔情,低下身侧过头亲了亲我的嘴角:“好砚辞,我爱你。
”嘴上承认他是夫君,可床上谁是夫君还说不定呢?我暗想,随即打了个冷战,**,
怎么想到那里去了。不过萧靖清对我好是好,但他也是个意气风发、气血方刚的大好青年,
身为同类的我太了解这个阶段的男人满脑子什么颜色了,他若一直这么爱我,
倒也可以勉为其难接受,可他最终目的定是要上我的。这可不行,就算我嘴答应了,
我**也不会答应的。这一瞬,我好像被旁白提示般,
想起了主线来了——这个反派突然发癫不按情节走就算了,
我这个正义的男主怎么可以由着他胡闹?!想起书里曾大篇幅描写过女主对男主的忠贞不渝,
她后来甚至放弃了荣华富贵、隐姓埋名与男主浪迹天涯。
苏晓筱现在若是对我有全书一半的感情,将我从萧魔头手里救出也大有可能。
怀着这样的期待,我趁萧靖清日常练兵之际,洋洋洒洒写了一封深情的求助信,
花重金买通了马夫,令他快马加鞭送到明慧公主府邸。这个见钱眼开的马夫果然不负所托,
次日便带来了公主的回信。苏晓筱不愧是有勇有谋的大女主,她并没有回应我的表白,
只是留下一句话“元宵灯会,亥时正,浣月津。”我福至心灵,
知晓她只是和我对逃跑接应的暗号呢——事件、时间、地点一应俱全,要说我们是男女主呢,
到底是心心相印、不谋而合的。她已经向我伸出援手了,接下来就得靠我自己争气。
元宵灯会,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如此浪漫的节日,萧靖清定然是要抓着我约会的,
我一寻思,不如将计就计!于是在元宵节的前一天,我便主动提出要去逛灯会。
他正与我面对面用膳,对我的提议只淡淡评价:“原来你还喜欢灯会。”虽然他说得平平,
但我总觉得他是在阴阳我,不过我也确实打算阴他,所以就大哥不说二哥了,
只嘴甜道:“我不但喜欢灯会,还打算邀你一起去,怎么样?”“这算什么?
”他不动声色看着我。我深情款款:“算约会。”他如意料之中的,答应了我。还低着头,
似乎一副暗自高兴的神采。哈,要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古人所云诚不欺我!
我亦暗自雀跃。从府邸去灯会的第一步解决了,第二步就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即是甩掉萧靖清并在晚上十点前与公主接头。想要在人群中神不知鬼不觉开溜肯定是没门的,
哪怕在将军府里,萧靖清也恨不能变成狗皮膏药贴我身上,到灯会时,
他一定是打死也不会放开我的手的。不过这也难不倒我。要说冥冥自有天意呢,
我在将军府这段时间正事没干成一件,但关于萧靖清的八卦可是听了一大堆,
有时候看着那些个在我面前对萧靖清如数家珍的侍女们,
我都要怀疑是不是那小子故意安排来给我洗脑的,不过我意志坚定如同入党,
任是她们把大将军吹得天花乱坠,我都不会崇拜他分毫。
不过倒是记下了他不少的“弱点”——其中一点就是不胜酒力。可到底有多不甚呢?
我心底着实没谱。4元宵当晚,我在江边的、被称作“东南第一高”的凌云楼顶层厢房里,
看着这个身着锦绣华服的贵公子一杯就倒,顿时释怀了。就这酒力,作为曾经的社畜的我,
都可以在他面前自称千杯不醉。他面色酡红,眼神迷离地看着我。
我朝他竖起一根手指:“嘿,瞧瞧这是几?”他一愣,凑过来在我的指尖落下一吻。
我无语地笑了,这家伙真可谓死性不改,不过可看出确实是醉了,我理了理外套,
准备二话不说逃之夭夭。他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在身后问道:“你干什么去?
”把我吓得连回身,见他趴在桌上,手指亦是无力状,便不再害怕什么了,
我镇定自若地对他说:“给你端碗醒酒汤上来,我的好夫君。
”他眨了眨眼:“你不是在骗我吧?”我举起三指手指:“我发四,不是。
”他忽然认真地对我说:“好,那我等你的醒酒汤。”我笑着点点头,心想:你就等吧,
准叫你一等一个不吱声。我将手腕从他的手掌里抽出,快步出了门,一路小跑着下了楼,
成功混入街市的人流后再打开从马夫那再次重金买来的地图,就着月光与灯光,
向着浣月津的方向狂奔。当时是,我的肾上腺激素飙升,仿佛从缅北逃出来似的,
腿脚不慢了,耳聪目明了,连往日路痴的毛病都一下子好了。等我气喘吁吁赶到浣月津时,
钟楼刚敲过二更不久,我寻思自己也就迟了不到十分钟,可这浣月津竟是空无一人了。
书里有没写苏晓筱是这么不守时的女人啊......还是说她死脑筋,准点来,没见人,
又准点走了?我摸不着头脑,只能把身体藏在岸边老柳的阴影里,
鬼头鬼脑地冲着漆黑的渡口小声叫着苏晓筱的名字。“在这儿呢。”终于,身后传来了回应。
嘿,死丫头不早说话,搁这儿和我捉迷藏呢?!我气笑了,旋即回头,但在转身的瞬间,
马上意识到了不对劲,因为那个声音分明是一个男人的。
而且还是我熟悉不过的男人——萧靖清。他此刻正静立如松,
月华一半落在他眉骨与下颌的轮廓上,将眼睫的阴影投在眼下,亮得分明,
另一半脸则隐在夜色里,晦暗不清。“沈砚辞,不是说要和我约会么?
怎么一个人在这浣月津找明慧公主呢?”他语气又轻又冷的,如夜风吹得我脊背发麻。
我不由地回退一步,就听他声如寒潭:“我的醒酒汤呢?
”“......”我仿佛被钉在原地。“沈砚辞,我的笔迹看不出来就算了,
连公主的笔迹也不清楚么?看来你也没有多了解她嘛。”这一下,我便知道自己中计了。
5我真蠢。哪里来的什么回信。那杀千刀的马夫根本就没有给我去送信,
他眼不眨对收了我的钱后,转手就交给了萧靖清,这两头赚的行为,
不去市场经济当无良资本家真是可惜了!
虽然我不明白萧靖清为什么不直接气势汹汹拿着信唯我是问,
反而是兜那么大一圈把我耍一顿。不过看他阴鸷的眼神,以及对我直呼其名,
我大抵明白自己这次要吃不了兜着走了。“你知道么?我告诉自己,
只要你最后端来了醒酒汤,我都愿意既往不咎,
”他从袖口里拿出我自作聪明写给苏晓筱的求助信,在我面前一点点将其撕碎,
咬牙切齿道:“可你还是一如既往叫我失望,逼我不得不叫你吃点苦头了。”他朝我走近,
哪怕气得脸色发白,仍装出一副君子作派:“你现在还有什么要说的?”靠,
这是让我留遗言的意思了。我毫不怀疑他会气急败坏地把我掐死,再不济都得叫我浸个猪笼,
想到自己身为书中男主,没有挂没有金手指就算了,连女主都被一个反派给挤走了,
现在这个反派把我像猴一样耍了后,还要把我像狗熊一样胖揍。合着我穿书了,
但穿得是他妈盗版或者同人小说?!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我的尊严和骨气在这个时候突然归位,一望身后的河面,
脑海里浮现起中学时期在市游泳比赛上夺得铜牌的光辉时刻,顿时如有神助般,
想对天大喊一句:“告诉俺娘,俺不是孬种”,但智商还是赶走了情绪占了大脑高地,
我一步步退到江边,眼一闭、心一横,
留下一句古今无数正义之士的名言警句:“我和你这魔头无话可说。”便回身一跳,
跃入了水中。死水一半的江面,我凭着肌肉记忆向前划去,随着一阵波澜荡漾,
耳边响起熟悉的咕噜咕噜声。我很快就沉了下去。6我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里。
脑海深处只传来很渺远却又很清晰的一个声音:“对不起,我只是想吓一吓你,
让你以后再也不敢抛弃我了。”“你这个傻子,真的一点儿都感觉不到我有多喜欢你吗?
我又怎么会舍得真的伤害你呢?”“真的有这么厌恶我吗?
宁愿跳江也不愿意待在我身边......我们曾经明明有过那么美好的回忆,
虽然相处时间太短,难道你全都忘记了么?”显然,是萧靖清的声音。
不过他在叽里咕噜讲些什么呢?像给我招魂似的——招魂?等等,难不成我又死了?
这样想着,似乎感觉到了身体越来越轻,逐渐漂浮起来,视野同时开明。
莫非这是灵魂出窍了?我惊愕地向下望去,没有看到萧靖清把我从水中打捞上来的场景,
倒是看见一片白茫茫的山野里,有一座小木屋,松烟味混着炭火暖意漫在屋里,
窗棂上凝着冰花。还是少年模样的沈砚辞正伏案逐行批注《南华经》,
忽而被枯枝轻叩窗棂的声响打断思绪,他迷惑地抬起头来,
只见猎户打扮的萧靖清半蹲在窗下,鹿皮帽檐积着薄雪,鼻尖冻得通红。“沈先生。
”他的声音带着笑意,也带着寒气,手腕灵巧一翻,便将一只热烈绽放的寒梅从窗前探入,
递在沈砚辞眼前。那五瓣朱砂似的花苞沾着雪粒,冷香瞬间漫过案头。
他说:“我在后山刚折的,给你案头添点活气呀。”随即又拎起挂在臂弯的猎物,
那灰扑扑的野兔被麻绳捆着后腿胡乱挣动着:“刚捕到的雪兔,
一会儿用皮毛能给你做个暖手筒呀。”“哎,不可,这兔子活蹦乱跳的,
也是一条新鲜的生命。”沈砚辞放下梅花,摇头劝道。“噢,
”萧靖清十分听劝地将兔头一拧,雪兔顿时死翘翘了:“现在不是了,那咱们可以开吃了吧?
”我不禁发笑,这家伙真是从小就听不懂人话的样子。看着沈砚辞无可奈何地叹息,
而后拾起桌面的手巾,躬身抬手向前擦拭其萧靖清脸上的露水与尘土,
再将他发梢挂着的枯叶和草茎轻轻拿下。我的心突然变得很柔软。原来这就是萧靖清所说的,
有过那么美好的回忆......可书中有这么一段吗?我绞尽脑汁,终于还是想了起来。
是了,书里曾一笔带过男主沈砚辞在进京赶考途中被风雪困在岐山深处,
遇上了一个同样被困的少年,他俩在山中短暂居住了几日,相互为伴、抵掌而谈,
等风止雪停之时,又各奔东西。原来,那个少年就是萧靖清啊。
我看着两人挤在木屋的土炕上,正其乐融融煮着野菌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