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
不是天黑了,是我眼前发黑。小腹那里空落落的疼,一阵阵抽着,提醒我那里什么也没了。
连最后一点热乎气,都没了。
我第一眼看到的,是床边那双绣花鞋。
藕荷色的缎面,是我一针一线绣的并蒂莲。现在,莲心晕开一大团暗红,发硬,发黑。像一块丑陋的痂,长在了最不该长的地方。
我不能让它们留在这儿。
不能让明天进来收拾的婆子看见,不能让这宅子里任何一双眼睛看见。我得藏起来。藏起这双鞋,就是藏起我最后一点脸面。
我撑着床沿想坐起来,身子沉得像灌了铅。骨头缝里都透着虚。我咬着牙,伸手去够床下的鞋。
就在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
不是婆子,是两个我没见过的男仆,低着头,不敢看我。后面跟着沈丰烨的心腹管家。
他们手里捧着一个玻璃匣子,亮晶晶的,像西洋店里装首饰的玩意儿。
管家目不斜视,指挥着男仆,径直拿起我那双染血的绣花鞋,端端正正摆进玻璃匣里。然后,他又从袖子里掏出一卷布——我那裹了又裹,浸透了十几年血汗的缠足布。
白的布,边缘泛着黄,也一并塞了进去。
“哐当”一声,玻璃匣盖合上。一把黄铜小锁,咔哒锁死。
他们就在我眼前,把那个玻璃匣子,挂在了我卧室门口正对着的墙上。匣子下面,还贴着一张洒金笺,上面是沈丰烨那熟悉的字迹:陋习镜鉴,警醒世人。
我浑身的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又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他这是要干什么?
把我的羞耻,我的痛苦,我见不得人的伤疤,装裱起来,供人观赏?
管家垂着手,声音平板无波:“大人吩咐了,这是……维新之需,请夫人……静观。”
我喉咙里腥甜一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看着那玻璃匣。白天光线透进来,里面的血莲和污布,一清二楚。每个经过我房门口的下人,脚步都会顿一下,眼神飞快地瞟过去,再瞟向我,带着一种混合了好奇、怜悯,或许还有一丝鄙夷的复杂神色。
我成了这宅子里的一件展品。和沈丰烨书房里那些他淘换来的西洋钟、地球仪没什么两样。
不,我比它们还不如。它们是新奇,是风雅。我是陋习,是镜鉴。
那天晚上,我实在受不了了。
那玻璃匣子像一只眼睛,死死盯着我。里面的血莲,好像在嘲笑我:看,这就是你的命,摆在那里,任人评说。
我不能让它一直挂在那儿。
我得毁了它。至少,毁了里面最脏的东西。
我摸下床,找到一把做女红的剪刀。冰凉的铁,握在手里有点打滑。我扶着墙,挪到门口。夜真静啊,静得能听见自己心脏咚咚跳,像擂鼓。
我踮起脚,想去够那把锁。够不着。我又去抠那玻璃匣的缝隙,指甲都快劈叉了,纹丝不动。
对了,缠足布!我还有备用的,虽然旧,但干净。只要我把匣子里那血污的换出来……
我回到床边,从箱底翻出另一卷洗得发白的缠足布。然后用剪刀,发疯似的去绞它。咔嚓,咔嚓。布帛撕裂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刺耳。
我把绞碎的布条塞进怀里,又回到那玻璃匣下。这次,我搬来一个凳子。站上去,摇摇晃晃的。
我拿着剪刀,对准那玻璃匣的合页处,用力撬!
“哐当!”
我没撬动匣子,反而把自己摔了下来。凳子翻了,我重重跌在地上,尾椎骨一阵剧痛。
与此同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灯笼光由远及近。
“谁?!干什么呢!”巡夜的婆子尖利的声音划破夜空。
完了。
灯笼的光把我罩住,照着我一身狼狈,满手碎布。
沈丰烨来得很快。他似乎就没睡,或者一直在等着什么。
他穿着睡袍,外面披着一件绸褂,脸上没什么睡意,眼神却很亮,是一种看到猎物落网时的兴奋的光。
他没看我,先看了看完好无损的玻璃匣,又低头看了看我,还有散落一地的碎布。
他忽然笑了。是那种冷冷的,带着讥诮的笑。
“怎么?李安瑜,你也知道这是陋习了?也想革自己的命了?”
我趴在地上,抬头瞪着他,嘴唇哆嗦着,还是说不出话。
“可惜啊,”他慢悠悠地说,“你这革命,太不彻底。像你这等人,骨子里就是旧的,烂的。”
他转头对管家吩咐:“去,把我那台德国相机拿来。”
相机?他要干什么?
很快,相机拿来了。闪着金属幽光的家伙,对着我。沈丰烨亲自摆弄着,像个冷静的工匠。
“别动。”他说,语气甚至称得上“温和”,“你这副样子,你这地上的‘革命成果’,正好给国人看看。缠足之害,妇人之愚,是多么的……触目惊心。”
灯笼光,相机镜头,还有沈丰烨那双毫无温度的眼睛,都对准了我。
“咔嚓。”
白光一闪。我下意识闭了眼。再睁开时,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
“回头寄给报馆,”沈丰烨的声音飘过来,带着一丝满意的疲惫,“题目就叫……《论缠足陋习之本相》,警醒国人。”
那晚之后,我好像死了一次。
不,是死过一遍的人,又活过来了。心口那块地方,不再是空的,而是被一种又冷又硬的东西填满了。
是恨。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沈丰烨说得对,我是该革自己的命了。但不是他那种,挂在墙上给人看的革命。
是逃。彻底地,从这吃人的地方逃出去。
要逃,需要两样东西。
钱。和一双能走路的脚。
钱在沈丰烨书房的保险箱里。我知道,我见过他开过一次,动作很快,但我记得那转盘咔哒咔哒的声音。
脚……我的脚,还被那浸透了血汗、坚韧得像老牛皮一样的裹脚布死死缠着。寻常剪刀,根本绞不动。
我想起一样东西。沈丰烨书桌上,那把日本来的镀金裁纸刀。
他曾经拿着它,在我面前炫耀过。刀身极薄,闪着一种近乎妖异的冷光。他说是百炼精钢所制,吹毛断发。“维新之邦,连小刀都做得如此精巧。”他是这么说的。
真是天大的讽刺。
他推崇的“维新”利器,或许能斩断我身上的“封建”枷锁。
我开始“安分”下来。
不再看那玻璃匣,不再哭,也不再闹。我甚至主动去书房,帮他整理书桌。
他有些意外,打量了我几眼,没说什么。他大概以为,我已经被彻底打服了。
我低着头,擦拭桌面,眼睛的余光,始终盯着笔筒里那把裁纸刀。心跳得厉害,手却稳得很。趁他转身去书架的功夫,我飞快地将那把冰冷的小东西滑进袖口。
薄薄的一片,贴着皮肤,凉意直透心底。
接下来,是密码。
机会在他一次醉酒后来了。他应酬回来,带着一身酒气,心情似乎不错。我扶他躺下,假意收拾他脱下的外套。
我装作不经意地问:“老爷,您今天好像格外高兴,是谈成了什么大生意吗?”
他含糊地哼了一声,带着醉意炫耀:“……哼……一笔军火买卖……成了……够装备一个营……”
“那钱……放保险箱里,安全吗?”我声音放得很轻,像在自言自语。
他嗤笑一声,舌头打着结:“安……全!老子那密码……鬼都猜不到……是……”
他报出了一串数字。声音模糊,但我竖着耳朵,一个字一个字,烙进了脑子里。
夜半时分,宅子彻底沉睡了。
我袖子里藏着那把裁纸刀,心里默念着那串数字,像握着一把通往生路的钥匙。
我先摸到书房。月光透过窗棂,照在保险箱冰冷的铁门上。我屏住呼吸,轻轻转动旋钮。
咔哒。咔哒。
每一声轻响,都让我心惊肉跳。
终于,最后一声咔哒,门栓弹开的声音,在寂静里清晰可闻。箱子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银元,还有几根金条。冷硬的光,却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我抓了一把银元,用早就准备好的布包好,塞进怀里。沉甸甸的。
回到自己房间,关紧门。
最后一步了。
我坐到床上,卷起裤腿,露出那双被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脚。我深吸一口气,拿出那把镀金裁纸刀。
锋利的刀尖,对准了裹脚布的边缘。
一层。两层。三层……
布帛被割裂的声音,细微,却带着一种惊心动魄的决绝。这声音,比那天晚上绞碎布条的声音,更利落,更彻底。
缠了十几年的布,一层层散开。一股混合着药味和血腥的陈腐气息弥漫开来。露出来的皮肉,是畸形的,苍白的,带着深深的勒痕。
疼。钻心的疼。血液重新流向末梢的刺痛,像无数根针在扎。
但这种疼,是活的疼。
比那种麻木的、死去的疼,好上一万倍。
天快亮前,最黑暗的时候。
我揣着银元,穿着尽量宽松的鞋子,忍着脚上传来的、新鲜而真实的疼痛,从后花园的角门,溜出了这座吃人的宅邸。
回头望了一眼,那黑沉沉的轮廓,像一头蛰伏的巨兽。
沈丰烨,你用“维新”的刀,来解剖我的苦难。
现在,我这“封建”的残躯,就用你这把刀,给自己劈开一条生路。
咱们的账,还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