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伤口就能篡改记忆

触碰伤口就能篡改记忆

主角:洪泰苏瑾季白
作者:提拉米饼

触碰伤口就能篡改记忆第2章

更新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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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手里的钞票仿佛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如果豹哥恢复了记忆,发现自己被耍了,他会把我剁成肉酱。

“哥!你开门啊!”

门板被拍得砰砰作响。

我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跑是跑不掉了。

只能赌一把。

我颤抖着手,拉开了门。

门口,豹哥一脸焦急,但眼神里没有杀气,只有……关切?

“哥,我忘了问了,你吃饭了没?”

我:“……啊?”

“看你这屋里一股泡面味,肯定没好好吃饭。”

豹哥不由分说地挤了进来,手里还提着几个打包盒。

“我刚才路过‘福满楼’,给你打包了几个菜,你趁热吃。”

他把饭菜一样样摆在我的小桌上。

红烧肘子,清蒸鲈鱼,油焖大虾……

香气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盖过了那股廉价的泡面味。

我看着这一桌子菜,又看了看殷勤的豹哥,彻底没脾气了。

看来,记忆篡改的效果很稳定。

“哥,你怎么不吃啊?不合胃口?”

豹哥搓着手,有些不安。

“不是,我……”

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肘子放进嘴里。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真香。

“好吃!”我由衷地赞叹。

“嘿嘿,哥你喜欢就行。”豹哥笑得像个孩子。

他看着我狼吞虎咽,眼神里满是欣慰。

仿佛看着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终于吃上了一口热饭。

我一边吃,一边偷偷观察他。

他对我“亲哥”的身份深信不疑。

我植入的那段“下河救人”的记忆,似乎已经在他脑海里生根发芽,成了他人生中最宝贵的经历之一。

这能力……太可怕了。

它不是简单的催眠或暗示,而是从根本上重塑一个人的认知和情感。

吃完饭,豹哥抢着收拾碗筷。

“哥,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对了,”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以后别叫我豹哥了,叫我阿豹。”

“好……阿豹。”

送走阿豹,我再次瘫坐在椅子上。

胃里是温暖的,心里却是冰冷的。

我必须搞清楚这个能力的具体用法和限制。

否则,它就是一颗随时会引爆的炸弹。

第二天,我决定做个实验。

实验对象,是楼下王大妈家的那条泰迪。

那条狗仗人势,每次见我都狂吠不止,好几次差点咬到我。

我特意买了根火腿肠下楼。

果然,刚到楼下,那条泰迪就冲我叫了起来。

“汪!汪汪!”

王大妈在一旁嗑着瓜子,视若无睹。

我蹲下身,把火腿肠递过去。

泰迪警惕地看着我,一边叫一边后退。

机会来了。

我趁它不备,猛地伸手抓住了它的后腿。

它的腿上,有一块昨天被别的狗咬破的小伤口。

我的手指精准地按在了上面。

一个念头在我脑中成型。

“我是你最亲爱的主人,你看到我就应该摇尾巴。”

瞬间,泰迪停止了吠叫。

它愣愣地看着我,黑豆般的小眼睛里充满了困惑。

然后,它试探性地……摇了摇尾巴。

一下,两下。

接着,它猛地扑进我怀里,用舌头疯狂地舔我的脸。

那亲热劲儿,比对王大妈还亲。

“哎哟!球球,你今天怎么了?”

王大妈惊呆了。

“它……它平时最讨厌陌生人了。”

我抱着泰迪,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

真的可以!

不光是人,连动物也行!

我把泰迪还给王大妈,落荒而逃。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总结规律。

第一,必须是开放性的,正在流血或者尚未愈合的伤口。陈旧的伤疤不行。

第二,触碰的瞬间,我脑海里的念头,会成为对方新的记忆。

第三,这个记忆是永久性的,至少目前看来,豹哥和泰迪都没有“恢复”的迹象。

我坐在床边,看着自己的双手。

这双手,以前是用来给逝者化妆,让他们体面地离开。

现在,它却拥有了玩弄人心的力量。

我该怎么用它?

去发财?去报复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人?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但很快被我压了下去。

豹哥的事情只是一个意外。

如果我主动去伤害别人,制造伤口,再篡改记忆……

那我和那些恶魔有什么区别?

不行。

我给自己立下了规矩。

绝不主动伤害他人来使用能力。

这能力,只能用来自保。

接下来的几天,我过上了梦幻般的生活。

阿豹每天都来给我送饭,嘘寒问暖。

还硬塞给我一张银行卡,说里面有十万,是给我的零花钱。

我推脱不掉,只好收下。

从一贫如洗到手握十万,只用了一天。

这种感觉,既不真实,又让人沉迷。

我甚至开始享受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

直到那天,阿豹又来找我。

他的表情很严肃。

“哥,我们老大想见你。”

我心里咯噔一下。

老大?

能让豹哥这种狠人叫老大的,会是什么角色?

“他见**什么?”

“我跟老大说找到你了,老大说,既然是我阿豹的哥,那就是他半个兄弟,想请你吃顿饭,认识一下。”

阿豹的语气很兴奋。

“我们老大叫洪先生,是这临城真正说得上话的人物!你要是能得他赏识,以后就没人敢欺负你了!”

我的手心开始冒汗。

豹哥的记忆是我篡改的。

万一被他那个什么洪先生看出来破绽怎么办?

那种人物,肯定不是豹哥这种头脑简单的混混能比的。

“我……我不想去。”

“哥,这可是个好机会!”阿豹急了,“洪先生轻易不请人吃饭的!”

“我说,不去。”

我模仿着那天晚上的语气。

阿豹愣住了。

他脸上的兴奋慢慢褪去,换上了一丝为难。

“哥,这次……恐怕不行。”

“什么意思?”

“洪先生的邀请,没人能拒绝。”阿豹的声音低了下去,“也没人敢拒绝。”

我的心沉了下去。

看来,这顿饭,是鸿门宴。

车子停在了一栋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中式庭院外。

门口没有招牌,只有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面无表情地站着。

阿豹领着我进去。

院子里别有洞天,假山流水,曲径通幽。

一个穿着唐装,正在给一盆兰花浇水的中年男人,背对着我们。

他没有回头,声音却清晰地传来。

“阿豹,这就是你那位失散多年的哥哥?”

“是的,洪先生。”阿豹的语气无比恭敬。

男人缓缓转过身。

他看起来四十多岁,面容儒雅,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嘴角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但他眼睛里,却藏着鹰隼般的锐利。

他就是洪先生。

他上下打量着我,那目光仿佛能把人看穿。

“你好,我叫程安。”我硬着头皮开口。

“洪泰。”他微微点头,“坐吧。”

桌上已经摆好了酒菜。

洪泰给我倒了一杯酒。

“听阿豹说,你为了救他,差点淹死在河里?”

来了。

试探开始了。

我的后背瞬间绷紧。

“是……是小时候的事了,不值一提。”

“哦?”洪泰笑了笑,“可我记得,阿豹是北方旱区长大的,他老家那地方,连条像样的河都没有。”

他的声音很轻。

但落在我耳朵里,却如同惊雷。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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