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芥春燕

尘芥春燕

主角:王春燕
作者:天堂卡拉米

尘芥春燕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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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灰扑扑的影子王春燕的名字,和她的人一样,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土气。

春燕,多普通啊,乡下屋檐下,成群结队叽叽喳喳的那种。她也确实像只燕子,

每天忙忙碌碌,从出租屋飞到腾飞电商的办公楼,又从办公楼飞回去,

驮着一身的疲惫和卑微,却连个像样的巢都筑不起来。她的长相,是那种扔进人堆里,

三秒钟就能被淹没的普通。中等身材,皮肤是长期营养不良的蜡黄色,

颧骨上布着几粒浅褐色的雀斑,像是没洗干净的泥点。头发永远是低低地扎成一个马尾,

用最便宜的黑色皮筋捆着,额前的碎发因为出油,黏在脑门上,显得乱糟糟的。

她在腾飞电商做后勤,说白了,就是公司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复印文件、整理仓库、收发快递、给老板泡枸杞茶、帮同事订外卖,甚至连厕所堵了,

都是她去喊疏通师傅。月薪三千五,不包吃住,社保按最低标准交。

她租住在离公司四十分钟车程的城中村,一间不足十平米的隔断房,月租八百,

窗户对着别人家的墙,终年不见阳光。每天早上六点,王春燕就得起床。她没有时间化妆,

也买不起那些瓶瓶罐罐。洗把脸,刷个牙,

套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裙——还是公司发的,三年了,袖口磨出了毛边,

她用针线缝了又缝——然后揣两个昨晚蒸的白面馒头,挤上早高峰的地铁。地铁里人挤人,

汗味、香水味、早餐的包子味混在一起,王春燕总是下意识地往角落里缩,

怕自己身上那股廉价洗衣粉的味道,惹得别人嫌弃。她的手紧紧攥着帆布包的带子,

包里装着她的工作笔记,扉页上,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爹临死前嘱咐她的话: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打不过就加入;狗不吃我吃;活着,比什么都强。这是她的生存法则,

是她在这座钢铁森林里,赖以活下去的唯一武器。八点五十,王春燕准时出现在公司门口。

她会提前十分钟打卡,然后直奔茶水间,给老板黄胖子泡枸杞茶。水温必须是八十度,

不能烫,也不能凉;枸杞要放八颗,黄老板说过,八是发,吉利。“黄总早!

”王春燕弓着腰,把茶杯放在黄老板办公桌的右上角,位置分毫不差。她的头埋得很低,

不敢看黄老板那张油光锃亮的脸,更不敢看他眼里的轻蔑。黄老板眼皮都没抬,

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嗯”,手里的鼠标还在噼里啪啦地响着。王春燕识趣地退出去,刚转身,

就撞上了行政部的李姐。李姐是公司的老人,四十多岁,打扮得花枝招展,

脸上的粉厚得能刮下来一层。她最爱嚼舌根,也最爱使唤王春燕。“春燕啊,

昨天黄老板的报销单你贴了没?”李姐斜着眼睛打量她,目光落在她那件旧工装裙上,

嘴角撇了撇,“我说你也该买件新衣服了,整天穿得灰扑扑的,像个老妈子。

”王春燕的脸瞬间红了,从耳根红到脖子。她攥着衣角,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疼。

她也想穿新衣服,想穿那些橱窗里挂着的、漂漂亮亮的连衣裙。可是她不敢,

一件连衣裙的钱,够她交半个月房租,够给老家生病的母亲买两盒药。“贴了贴了,

李姐您放心,发票都按您说的,分类贴好,一张都没差。”王春燕堆着讨好的笑,

从帆布包里摸出一颗奶糖——是昨天同事结婚发的喜糖,她没舍得吃,特意留着给李姐,

“李姐,您尝尝,甜得很。”李姐接过奶糖,剥开放进嘴里,

脸上的褶子立马舒展开了:“还是你这丫头懂事。不像销售部的那些小年轻,

一个个眼高于顶,根本不把我们这些老人放在眼里。”王春燕陪着笑,嘴里说着“是啊是啊,

李姐您经验丰富,他们都得向您学习”,心里却在骂:不就是仗着自己资历老吗?

整天耀武扬威的,真当自己是老板娘了?可她不敢说出口。

这就是她的第一条生存法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她知道,在这座城市里,

像她这样没学历、没长相、没背景的三无人员,想要活下去,就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第二章打不过就加入王春燕的工作,琐碎得像一地的鸡毛。刚应付完李姐,

销售部的张哥又喊住了她。张哥是公司的刺头,三十多岁,业绩平平,脾气却大得很。

他总爱拉着同事聚餐喝酒,美其名曰“联络感情”,实则是想蹭吃蹭喝。“春燕,

晚上哥几个聚餐,去不去?”张哥拍着她的肩膀,酒气喷了她一脸。他的手劲很大,

王春燕的肩膀被拍得生疼,却只能忍着。王春燕的心跳猛地一沉。聚餐,又是聚餐。

她的钱包瘪得像张纸。这个月的工资刚发下来,她就寄了两千块给老家的母亲,

交了八百块房租,剩下的七百块,要撑到月底,还要买米面油盐,还要买母亲的药。

她哪里有钱去聚餐?可是她看着张哥身后几个起哄的同事,看着他们眼里的戏谑,话到嘴边,

又咽了回去。她想起上个月的团建。黄老板说,团建是公司的福利,所有人都必须参加,

不去的话,扣三天工资。那天,王春燕本来想请假。她的生理期来了,肚子疼得厉害,

只想窝在出租屋里,喝一碗热乎乎的红糖水。可是她不敢。扣三天工资,就是三百块,

够她买一个月的菜了。团建的地点是郊外的一座山,黄老板要求所有人徒步爬山,

还美其名曰“锻炼身体,磨练意志”。那天太阳很大,晒得人头皮发麻。

王春燕跟在队伍的最后面,肚子疼得直不起腰,汗水湿透了她的工装裙,黏在身上,

难受得要命。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她实在撑不住了,蹲在地上,捂着肚子,脸色惨白。

同事们从她身边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问她一句。张哥甚至还笑着喊:“春燕,快点啊!

黄总都爬到山顶了,你别拖后腿!”王春燕咬着牙,扶着路边的树,一点点往上爬。

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掉下来。她怕别人看见,怕别人说她矫情,

怕别人说她吃不了苦。爬到山顶的时候,她差点晕过去。黄老板站在山顶的凉亭里,

看着她狼狈的样子,皱着眉说:“王春燕,你身体素质太差了,以后要多锻炼。

”她只能点头哈腰地说:“是是是,黄总说得对,我以后一定多锻炼。”那天的团建,

她吃了一肚子的委屈,却还要对着所有人笑。从那以后,

她就明白了第二条生存法则:打不过就加入。别人都去的活动,

她不能不去;别人都附和的话,她不能反驳;别人都做的事,她不能不做。

她就像一株墙头草,风往哪边吹,她就往哪边倒。“去!必须去!”王春燕抬起头,

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张哥喊我,我怎么能不去呢?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张哥满意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这就对了嘛!都是同事,就要多聚聚!”王春燕的心里,

像被刀割一样疼。她知道,这一顿饭,又要花掉她好几天的生活费。下班的时候,

张哥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朝着馆子走去。馆子是张哥选的,在市中心的一条美食街上,

装修得挺精致,门口挂着的牌子上,写着“人均消费一百五”。王春燕的脚步顿了顿,

心里咯噔一下。一百五,这几乎是她半个月的伙食费了。她想找个借口溜走,

说自己家里有事,说自己肚子疼。可是看着同事们说说笑笑的样子,她又把话咽了回去。

她跟着大家走进馆子,坐在最角落的位置。菜单递到她手里的时候,她的手都在抖。

她翻来覆去地看,最后只点了一道最便宜的拍黄瓜。同事们点了一大桌子菜,有鱼有肉,

还有啤酒。他们推杯换盏,大声说笑,谈论着最新的电影,谈论着哪个牌子的化妆品好用,

谈论着去哪里旅游。王春燕默默地坐在角落,扒拉着碗里的米饭,拍黄瓜都没敢多夹几口。

她听着同事们的谈话,心里充满了羡慕。她也想去看电影,也想用好一点的化妆品,

也想出去旅游。可是她不能。她的钱,要用来交房租,要用来给母亲买药,要用来活下去。

结账的时候,服务员报出了账单:一千八百块,人均一百五。

王春燕捏着口袋里皱巴巴的钞票,手心里全是汗。她数了三遍,才数出一百五十块钱。

递过去的时候,她的手都在抖。走出馆子,张哥他们勾肩搭背地去唱歌,王春燕找了个借口,

说自己家里的煤气没关,匆匆忙忙地溜了。她沿着马路牙子,慢慢地走回出租屋。

夜风吹在她的脸上,有点凉。她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可是她舍不得花钱买吃的。

路过一个垃圾桶的时候,她看到里面扔着半盒炸鸡,油乎乎的,看着还挺香。她左右看了看,

没人。她蹲下去,犹豫了很久。最后,她还是把那半盒炸鸡捡了起来。

##第三章狗不吃我吃王春燕把那半盒炸鸡揣进帆布包里,快步走回了出租屋。

她的出租屋很小,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窗户对着别人家的墙,终年不见阳光,

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她关上门,反锁,然后才松了一口气。

她把帆布包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半盒炸鸡。炸鸡已经凉了,上面沾了点灰尘,

还有点垃圾桶的馊味。王春燕看着它,心里五味杂陈。她想起刚来城里的时候,也是这样,

清高得很。那会儿她在工地搬砖,每天累死累活,挣的钱却不多。

工友们经常捡工地上别人剩下的盒饭吃,她嫌脏,宁愿饿肚子。有一次,她饿了两天,

实在撑不住了,晕在了工地上。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她营养不良,需要输液。那一次,

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出院那天,爹在电话里骂她:“你个憨货!读了几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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